名篇鉴赏
本文选自以作者在一战中的见闻亲感为主要内容的散文集《敝衣人》。题目“远处的青山”象征永远和平,没有战争,只有“美与仁爱”的理想世界,十分清楚地传达了这篇散文的主题。
作品写作者在战争正激烈进行时和战争结束之后的两次登山的见闻和感受,从现实的青山引出理想中的“远处的青山”。作者通篇都在围绕战争与和平这一主题回忆往事,描绘景物,酣畅淋漓地抒发感情,又不时穿插一些议论,任凭思路自由驰骋。
全文写作者在第二次登青山时“躺在草地上,听任思想自由飞翔”,时而回忆往事,时而写现实的见闻感受,时而写对未来理想的思考。这样写,表面看来似乎很“乱”,但由于作者自始至终都在围绕憎恨战争、热爱和平、自然和生命的感情线索展开叙述,所以作品读后给人形散而神聚之感。
巧妙反复运用对比的手法,也使主题得到很好的表达。过去战争中那些“永无休止的隆隆炮声”、“倒毙的人们”、“张裂的伤口与死亡”、“屠杀的血污”等等“狰狞可怖”、“伤天害理”的惨景,以及在这些惨景面前作者的“恐怖”、“痉挛”、“悲愁”、“痫苦”,与和平实现后大自然的“无限欢欣,完美无瑕”以及作者的“欣喜”、“欢愉”、“安详”、“幸福”,构成的鲜明的对比贯穿全文始终。这就使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与和平带给人们的幸福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使读者情不自禁地跟随作者去向往和追求那没有战争的“远处的青山”。
我们不能笼统地反对一切战争。但这篇散文诅咒的这场战争正是一场对交战双方都是非正义的帝国主义战争。作者超越狭隘民族主义的局限,对这场战争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
罗素(英)
作者简介
帕特兰·亚瑟·威廉·罗素(1872~1970),英国著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一生著作颜丰,作品内容涉及到认识论、心理学、道德、教育、政治和社会改革等诸多领域。主要著作:《哲学的问题》、《数学哲学入门》、《数学原理》、《逻辑知识》、《怀疑论短文》等。
论老之存至
虽然有这样一个标题,这篇文章真正要谈的却是怎样才能不老。在我这个年纪,这实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忠告是,要仔细选择你的祖先。尽管我的双亲皆属早逝,但是考虑到我的其他祖先,我的选择还是很不错的。是的,我的外祖父六十七岁时去世,正值盛年,可是另外三位祖父辈的亲人都活到八十岁以上。至于稍远些的亲戚,我只发现一位没能长寿的,他死于一种已罕见的病症:被杀头。我的一位曾祖母是吉本的朋友,她活到九十二岁高龄,一直到死,她始终是让子孙们全都感到敬畏的人。我的外祖母,一辈子生了十个孩子,活了九个,还有一个早年夭折,此外还有过多次流产。可是守寡之后,她马上就致力于妇女的高等教育事业。她是格顿学院的创办人之一,力图使妇女进入医疗行业。她总好讲起她在意大利遇到过的一位面容悲哀的老年绅士,她询问他忧郁的缘故,他说他刚刚失去了两个孙子。“天哪!”她叫道,“我有七十二个孙儿孙女,如果我每失去一个就要悲伤不止,那我就没法活了!”“奇怪的母亲。”他回答说。但是,作为她的七十二个孙儿孙女的一员,我却要说我更喜欢她的见地。上了八十岁,她开始感到有些难于入睡,她便经常在午夜时分至凌晨三时这段时间里阅读科普方面的书籍。我想她根本就没有工夫去留意她在衰老。我认为,这就是保持年轻的最佳方法。如果你的兴趣和活动既广泛又浓烈,而且你又能从中感到自己仍然精力旺盛,那么你就不必去考虑你已经活了多少年这种纯粹的统计学情况,更不必去考虑你那也许不很长久的未来。
至于健康,由于我这一生几乎从未患过病,也就没有什么有益的忠告。我吃喝皆随心所欲,醒不了的时候就睡觉。我做事情从不以它是否有益健康为根据,尽管实际上我喜欢做的事情通常是有益健康的。
从心理角度讲,老年需防止两种危险。一是过分沉湎于往事。人不能生活在回忆当中,不能生活在对美好的往昔的怀念或对去世的友人的哀念之中。一个人应当把心思放在未来,放到需要自己去做点什么的事情上,要做到这一点并非轻而易举,往事的影响总是在不断地增加。人们总好认为自己过去的情感要比现在强烈得多,头脑也比现在敏锐。假如真的如此,就该忘掉它;而如果可以忘掉它,那你自以为是的情况就可能并不是真的。
另一件应当避免的事是依恋年轻人,期望从他们的勃勃生气中获取力量。子女们长大成人之后,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如果你还像他们年幼时那样关心他们,你就会成为他们的包袱,除非他们是异常迟钝的人。我不是说不应该关心子女,而是说这种关心应该是含蓄的,假如可能的话,还应是宽厚的,而不应该过分地感情用事。动物的幼子一旦自立,大动物就不再关心它们了。人类则因其幼年时期较长而难于做到这一点。
我认为,对于那些具有强烈的爱好、其活动又都恰当适宜、并且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人们,成功地度过老年绝非难事。只有在这个范围里,长寿才真正有益;只有在这个范围里,源于经验的智慧才能不受压制地得到运用。告诫已经成人的孩子别犯错误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一来他们不会相信你,二来错误原来就是教育所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但是,如果你是那种受个人情感支配的人,你就会感到,不把心思都放在子女和孙儿女身上,你就会觉得生活很空虚。假如事实确是如此,那么当你还能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譬如支援他们一笔钱或者为他们编织毛线外套的时候,你就必须明白,绝不要期望他们会因为你的陪伴而感到快活。
有些老人因害怕死亡而苦恼。年轻人害怕死亡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年轻人担心他们会在战斗中丧生。一想到会失去生活能够给予他们的种种美好事物,他们就感到痛苦。这种担心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一位经历了人世的悲欢、履行了个人职责的老人,害怕死亡就有些可怜且可耻了。克服这种恐惧的最好办法是一至少我是这样看的——逐渐扩大你的兴趣范围并使其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直至包围自我的围墙一点一点地离开你,而你的生活则越来越融合于大家的生活之中。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应该像河水一样——开始是细小的,被限制在狭窄的两岸之间,然后热烈地冲过巨石、滑下瀑布。渐渐地,河道变宽了,河岸扩展了,河水流得更平稳了。最后,河水流入了海洋,不再有明显的间断和停顿,而后便毫无痛苦地摆脱了自身的存在。能够这样理解自己的一生的老人,将不会因害怕死亡而痛苦,因为他所珍爱的一切都将继续存在下去。而且,如果随着精力的衰退,疲倦之感日渐增加,长眠并非是不受欢迎的念头。我渴望死于尚能劳作之时,同时知道他人将继续我所未竟的事业,我大可因为已经尽了自己之所能而感到安慰。
名篇鉴赏
“老”,在一般人看来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它是一个人即将退出人生舞台的标志,是生命行将消失前的最后一段历程,所以许多人对“老”持一种悲观的态度。而思想家罗素在本文中对“老之将至”的思考,却是温和而平静的,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这篇散文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作者以自己的几位长辈,尤其是外祖母的生活态度为例,论述了“怎样才能不老”的问题,极有说服力。在作者看来,拥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愉快而又充实地去生活,是“保持年轻的最佳方法”。在第二部分中,作者提醒老年人需要防止两种危险:一是过分沉湎于往事;二是过分地依恋年轻人。他认为这两件事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极为有害的,而积极参加一些自己感兴趣而又恰当适意的活动才有益于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作者以“河水”比喻“人生”,阐述了自己对“死亡”的看法:“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应该像河水一样——开始是细小的,被限制在狭窄的两岸之间,然后热烈地冲过巨石、滑下瀑布。渐渐地,河道变宽了,河岸扩展了,河水流得更平稳了。最后,河水流入了海洋,不再有明显的问断和停顿,而后便毫无痛苦地摆脱了自身的存在。”在这里,作者大彻大悟,他对“老之将至”的思考也升华到一种很高的层次。
本文语言清新,境界崇高,作者在哲理的层面上阐释了自己对“老之将至”的理解,认真赏读此文,无论对老年人还是对年轻的朋友都大有裨益。
我为何而生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些感情如阵阵巨风,吹拂在我动荡不定的生涯中,有时甚至吹过深沉痛苦的海洋,直抵绝望的边缘。
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如此有力,以致我常常会为了体验几小时爱的喜悦,而宁愿牺牲生命中其他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深入到冷酷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寻的人生境界。虽然它对一般的人类生活也许太美好了,但这正是我透过爱情所得到的最终发现。
我曾以同样的感情追求知识,我渴望去了解人类的心灵,也渴望知道星星为什么会发光,同时我还想理解毕达哥拉斯的力量,他认为数的力量驾驭着万物的变化。我得到了为数不多的·点知识。
爱情与知识的可能领域,总是引领我到天堂的境界,可对人类苦难的同情经常把我带回现实世界。那些痛苦的呼唤经常在我内心深处回响。饥饿中的孩子,被压迫被折磨者,给子女造成重担的孤苦无依的老人,以及全球性的孤独、贫穷和痛苦的存在,是对人类生活理想的无视和讽刺。我常常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减轻这不必要的痛苦,但我发现我完全失败了,因此我自己也感到很痛苦。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发现人是值得活的。如果有谁再给我一次生活的机会,我将欣然接受这难得的赐予。
名篇鉴赏
《我为何而生》是罗素为其晚年所撰的自传而写的一篇序言。文中作者以隽永的话语精要地概述了支配他一生的三种强烈的感情,表达了他对爱情与知识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人类和平与安宁的莫大关心,字里行间闪烁着博爱的光辉。
关于“我为何而生”这一问题,罗素在文章开篇就简要地做了回答,他说:“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一回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而这三者之间又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它们基本上展现出了罗素一生所追求的思想境界,体现了其博大的胸怀和仁爱之心。他的人生目的不只是为自己、为个人,还包含对全人类的爱,他渴望尽个人的绵薄之力去为人类做点什么,特别是为那些生活在苦难之中的人们。作者的这种爱是无私的、博大的,他崇高的生存目标令人肃然起敬!
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知识的追求,是作者从人生目的和生命意义角度出发对“我为何而生”所作的思考。在作者看来,爱情是纯洁美好的,是它将人类带入了天堂般的美妙境界。而知识则可以丰富人的头脑,陶冶人的情操,使人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包括爱情在内的一切事物。正因为有了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知识的追求,作者的思想感情经过升华才达到了对全人类的关爱。而关注人类苦难,并予以同情,渴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减轻这不必要的痛苦,正体现了作者作为一位思想家对世界的终极关怀。
这篇富含人生哲理的散文道出了罗素明确的生活目的和高尚的人生境界,更引发了我们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思考……
罗伯特·林德(英)
作者简介
罗伯特·林德(1879~1949),英国杂文作家,出生于爱尔兰。他的作品大都立意新奇,富有情趣。主要作品有有《无知的乐趣》、《蓝狮》等。
无知的乐趣
同一个普通城里人在乡下散步——也许,特别是在四月份或五月份——而不对他的无知的领域像海洋那样宽阔感到惊讶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在乡下散步而不对自己的无知的领域像海洋那样宽阔感到惊讶是不可能的。成千上万的男女活着然后死去,一辈子也不知道山毛榉和榆树之间有什么区别,不知道乌鸫和画眉的啼鸣有什么不同。很可能,在一座现代化的城市里,能够辨别乌鸫和画眉的啼鸣的人是例外。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见过这些鸟,而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有注意到它们。我们整整一生都有鸟生活在我们的周围,然而我们的观察力是如此微弱,以致我们中间许多人弄不清楚苍头燕雀是否会唱歌,说不出布谷鸟是什么颜色。我们像孩子似的争论布谷鸟是否飞的时候总是唱歌还是仅仅有时候在树枝上唱歌,争论查普曼的下面两行诗是根据他的想象呢还是根据他对大自然的认识写的:
当布谷鸟在翠绿的橡树怀中歌唱,
初次使人们在明媚春天心花怒放。
然而,这种无知并不完全是可悲的。从这种无知我们可以得到有所发现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经常的。只要我们是足够无知的,那么每年春天,大自然的每一个事实就会来到我们面前;而每个事实的上面还带着露水。如果我们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布谷鸟,而且只知道它是一个流浪者的声音,那么当我们看到它因为深知自己的罪过而从一座树林匆匆忙忙地飞逃到另一座树林时,我们是特别地高兴的;我们对布谷鸟在敢于降落到枞树山坡上(那里可能有复仇者潜伏着)之前,像鹰那样在风中停住,长长的尾巴颤抖着的样子,也特别地高兴。假如说博物学家在观察鸟类生活中并无乐趣将是荒谬的,但他的乐趣是稳定的,同生平第一次看见布谷鸟的人的最初兴奋心情相比,几乎是一种理智的、缓慢沉重的消遣;而且瞧吧,世界给变成新的啦。
而至于这点,甚至是博物学家的幸福在某种程度上也依靠他的无知,无知给他留下这类新天地让他去征服。他可能在书本上已经达到了知识的顶峰本身,但在他用自己的眼睛证实每一个光辉的细节之前,他仍然感到是半无知的。他希望亲眼看见雌布谷鸟一种罕见的情景!——在地上下蛋,然后用嘴把蛋叼到窝里(在这窝里注定要发生杀害幼鸟的事件)去。他将一天又一天地坐在那里,望远镜紧贴着眼睛,为的是亲自确认或驳斥这样的说法,说布谷鸟确实是在地上而不是在窝里下蛋的。而,如果他是十分有幸竟然发现了这种最遮遮掩掩的鸟在下蛋,那么也仍然有其他领域在等待他去征服,有一大堆有争论的问题等待他去解答,例如布谷鸟的那只蛋的颜色是否同窝里(布谷鸟把它的那只蛋遗弃在这窝里)的其他蛋的颜色总是相同的。无疑,科学家们迄今没有理由为他们错过的无知而哭泣。要是他们似乎什么都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发掘出的每一个事实下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他们将永远不会比托马斯·布朗爵士更多地知道塞壬唱给尤利塞斯听的是什么歌。
我把布谷鸟请了进来作为例子来说明普通人的无知,这并不是因为我可以就这种鸟作权威性的发言。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曾经在一个似乎受到过非洲所有布谷鸟的侵袭的教区里度过春天,我从而认识到,对它们,或者任何一个我遇见过的人,是了解得十分十分少的。但你的和我的无知并不局限于布谷鸟。它涉及所有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从太阳和月亮一直到花卉的名字。我曾经有一次听到一位聪明的太太问,新月是否总是在相同的星期几出现。她补充说也许最好是不知道,因为,如果人们事先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天上的哪个地方能够看见新月,那么它的出现总会给人带来意外的愉快。然而,我想,即使对那些熟悉新月的活动时间表的人们,新月也总是出乎意料地来到的。我们并不会因为我们对一年四季的职司有足够的知识,知道要在三月或四月,而不是在十月里,去找报春花,而在发现一株早开的报春花时就不那么高兴。我们也知道苹果树是在结果子之前而不是在结果子之后开花的,但当五月份我们到一家果园去度假日时,这并不会减少我们对假日之美妙所感到的惊讶。
也许,与此同时,每年春天重新温习许多花卉的名字会有一种特殊的愉快。这就像重读一本人们几乎已经忘了的书一样。蒙田告诉我们说,他的记忆力非常糟糕,糟到每次读一本旧书就好像以前从来没有读过这本书一样。我自己就有一个不可捉摸的、有漏洞的记忆力。我甚至能够读起《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传》来好像是在读新作家油墨未干的作品一样,因为在一次阅读和另一次阅读的间隔中间,这些书的内容有那么多都消失了。有些时候,这样一种记忆力是一种苦恼,特别是如果你热爱准确性的话。但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当生活(除娱乐之外)另有其目的的时候。就纯粹给人以享受这方面来说,坏的记忆力值得提一提的地方也并不见得比好的记忆力少。一个记忆力坏的人可以一辈子继续不断地阅读普鲁塔克的作品和《天方夜谭》。就像一群羊一个接一个地从树篱的缺口跳过去不可能不在荆棘上留下几撮毛一样,很可能,即使在记忆力最坏的脑子里也会留下零星片断的东西。但是羊本身逃出去了,那些大作家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一个懒惰的脑子里跳出去了,留下来的东西真够少的。
而,如果我们能够把书忘掉的话,那么当一年十二个月一旦过去之后,要把这些月份和它们向我们说明的问题忘掉是同样容易的。仅仅在刹那间我告诉我自己,我熟悉五月就像熟悉乘法表一样,并且我能够通过一场关于五月的花卉、这些花卉的样子和它们的顺序的考试。今天我能够满怀信心地断言:金凤花有五个花瓣。(或许是六个?上个星期我是知道得很肯定的。)但明年我将很可能忘记了我的算术,并且可能得再学习一次以免把金凤花同白屈菜混淆起来。再一次我将通过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把世界看做是一个花园,美丽如画的田野将出乎意料地使我大吃一惊。我将发现自己在问自己,宣称雨燕(那只黑色的被夸大了的燕子;然而,可又是蜂鸟的亲属)永远不落下来栖息。哪怕是在一个鸟窝上也不落下,而是在夜间消逝在高空的是科学呢还是无知。我将带着新的惊讶了解到唱歌的布谷鸟是雄的而不是雌的。我也许要再学习一遍以免把狗筋曼叫做野天竺葵,也许要再学习一遍去重新发现秦皮树在树木的成规中是来得早的还是来得晚的。一位当代的英国小说家曾经有一次被外国人问到,在英国,最重要的庄稼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黑麦。”像这样的完全的无知,在我看来似乎带有豪言壮语的味道;但是,即使是不识字的人的无知也是巨大的。使用电话机的普通人解释不了电话机是怎样工作的。他把电话、火车、铸造排字机、飞机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正像我们的祖先把福音书中的奇迹视做理所当然的东西一样。对这些东西,他既不怀疑也不理解。我们每一个人好像只是调查了一个小圈子里面的事实并把这些事实变成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以外的知识被大多数人看做是华而不实的东西。然而我们还是经常对我们的无知做出反应,加以反对的。我们不时地唤起自己并思考。我们喜欢对什么事情都思考——思考死后的生活或思考那些像据说曾经使阿里斯多德感到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从中午到子夜打喷嚏是好的,但从半夜到中午打喷嚏则是不吉利的”——人类感受过的最大欢乐之一是:迅速逃到无知中去追求知识。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蒂,是提问题的乐趣。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的人或已经用这种乐趣去换取教条的乐趣(这就是回答问题的乐趣)的人,已经在开始僵化。人们羡慕像乔伊特那样爱一问到底的人,他在六十岁之后还坐下来学习生理学。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到达他这个年龄以前很久就已经失去了无知感。我们甚至对我们像松鼠那样积攒的一点知识感到自负,并把不断增长的年龄本身看做是无所不知的源泉。我们忘记了苏格拉底之所以以智慧闻名于世,并不是因为他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在七十岁的时候认识到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名篇鉴赏
老子云:“绝学无忧”,意思是弃绝学习,闭目塞听,可以免除祸患。这话在某个特定环境下也许有几分道理。但整体看来实在太消极了。罗伯特·林德所说的“无知的乐趣”,与“绝学无忧”相反,不是弃绝知识的乐趣,而是要人们从无知中得到有所发现的乐趣。这种乐趣以无知为前提,通过求知而实现。所以,本文所说的“无知的乐趣”,实际上是“求知的乐趣”。这一点通过阅读可以体会。
从整体上看,本文的精彩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语言平实,娓娓道来中给人以亲切、自然之感。与此相应,文章行文徐徐渐进,节奏舒缓从容。讲的是道理,却不涉理论。没有理论的架子,没有严肃的面孔;用具体的事例、细腻的感受引人入胜。二是情理交融,二者相得益彰。作者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来写无知和乐趣的关系。读者会在与作者的感情交流中,不知不觉为其“理”所动。三是由点及面,层层扩展。如开头的三句话,像是并列,实则是递进。第一句说人,第二句说“我”,第三句推而广之,说所有的人。四是细节描写生动、逼真,具有动态感。如写布谷鸟降落之前,“像鹰那样在风中停住,长长的尾巴颤抖着的样子”,像是一个特写镜头,撩人心绪。五是在平静的描述中,嵌入富有哲理的警句。“要是他们似乎什么都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发掘出的每一个事实下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蒂,是提问题的乐趣”等等,这些句子既易懂又深刻,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给人启迪。
普里斯特利(英)
作者简介
约翰·博因顿·普里斯特利(1894~1984),英国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宽广,风格典雅,文笔幽默隽永,于温和的笔调中含犀利、睿智的嘲讽意味,富有个性。代表作有小说《好伙伴》、《天使人行道》,剧本《危险的角落》、《探长来访》和《我曾来过这里》等。
论无所事事
我曾经随同一位美术家朋友到他的农舍去住过一阵子,他是个讨人喜欢的懒家伙,那所房子坐落在约克郡的丘陵地带,离一个火车站约有十英里远;我们赶巧碰上连日忽然变得挺暖和的天气。于是每天一清早就抄最近的荒野小道,悠闲自在地爬到海拔两千英尺的地方去,仰面朝天地躺在那儿,消磨那漫长而金光灿烂的午后良辰——任什么事也不干。要找个地方偷闲休息休息,哪儿也比不上荒野高原。那里像是一个洁净而空旷的露天大厅。那种显然单调的环境,既不提供当场叫人神魂颠倒的娱乐,也无引人入胜而声色俱全的大戏可看,却有浮云阴影和色彩斑斓的地平线慢慢变幻出来的千姿百态,微妙绝伦,足以使您心荡神移,情趣丛生。高原上一块块客厅地毯般大小的草地,美好柔软得像丝绒,诱您躺在上面养神歇息。那儿远离尘世喧嚣,超脱人间利害得失,万古长存,使人头脑得以休息,杂念涤净。世上的嘈音全都淹没在麻鹬一片单调的啾啾声中。
我们连日舒坦地躺在高原草地上,不是仰望苍穹就是梦幻般地凝视远方的地平线。当然,说我们什么事都没干,也绝非事实,因为我们抽掉大量烟叶,吃了许多三明治和小块的巧克力,喝了不少冰凉冒汽的溪水,那水也不知道从哪儿涌出来的,汩汩流了几码就消失了。我们俩偶尔也交换一两句话。不过,我们也许达到了人类两名成员尽可能近乎什么事也不干的程度。我们闲呆着,什么计划也不制订,头脑里连个想法都没有;我们甚至没有像两个男伙伴聚在一起往往一味地对着吹牛那样消磨时光。在远方某地,我们的亲友正在乱哄哄地忙忙碌碌。动用心计啦,图谋策划啦,争辩啦,挣钱啦,挥霍啦;可我们就像成了仙一样,实实在在地无所事事,头脑清净,一片空白。但是,我们结束那段短暂的赋闲时刻,脸色晒得晚霞那样红喷喷,从高原下来,回到凡人和报馆老板盘踞的尘世,却发现我们刚刚受到戈登·瑟夫里奇先生的指责。
他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指责我们的,我并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是一群什么样嘻嘻哈哈欢闹的家伙居然招致并取得了他的信任。怪事就发生在这稀罕的阳光助长我们那种怪癖的季节里。去年还是前年刚有那么一位富有创业精神的家伙组织了一次欧洲大陆导游旅行,为了招徕更有学问的人参加度假,还特地在途中各站给他们安排一系列知名作家的演讲。那群愉快的游客上路了,他们的向导也确实信守诺言,因为您瞧——第一站就有英季教长给他们作了一次畅论现代享乐的演讲。不过,瑟夫里奇先生是不是也向一群度假者发表宏论,或是在那帮商场大老板召开的严肃会议上致辞,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我确实知道他说了他最痛恨懒散,认为那是天字第一号罪恶。我也相信他批评了一些浪费时间的人,可我把他举出的理由和例子忘了,说实话,再去细究,我会认为那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丢脸事儿。瑟夫里奇先生虽然没有点我们的名,却在攻击懒散那一过程中,脑子里自始至终想着我们俩,这一点是根本用不着怀疑的。也许他的脑海里出现这样一种使他震怒的景象,那就是我们俩平躺在荒野高原上,堂而皇之地浪费时间,而世间却有许多活儿急待去做,顺便提一句,急待完成后由瑟夫里奇的店铺买进再卖出。我真希望他能看到我们俩,因为那想必会对他大有好处;我们俩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叫人瞧着痛快,即使我们什么事也不做的时候,谁要是看看我们,哪怕只看到并不完整而难以理解的形象,也会对他的身心有所裨益。不幸的是,瑟夫里奇先生大概对他所谓的懒散之罪已经下了断语,所以不愿意接受别人的看法,连态度也不肯软化一些。这实在可惜,更糟糕的是他的观点在我看来并不对,而且肯定相当有害。
在这人世间,万恶其实都是那些一向忙忙碌碌的人造成的,他们既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忙,也不晓得什么事情该做。我认为魔鬼仍然是宇宙间最忙碌的家伙,我也蛮有把握地想象到他在谴责懒散,而且对那种浪费一丁点时间的现象大发雷霆。我敢打赌,在他统治的王国里,谁也不许闲着,即使偷闲一个下午也不行。我们大家都坦率承认这个世界一团糟。可我跟有些人一样,认为并非是悠闲懒散把它弄到这步田地的。人间缺少的不是有为,而是无为;它无所不能,唯独缺少友善和些许理智。世界上仍然有大量的精力(以往从来也没有这样多瞎忙的人),只不过大部分都给浪费在不该用的地方了。比如说,要是1914年7月里,天气好得叫人懒洋洋,所有的人,皇帝啦,国王啦,大公爵啦,政治家啦,将军啦,记者啦,都一下子极想什么事也不干,而只希望在阳光下闲荡,消耗烟叶,那么我们的境况也许就会比现在强多了。可是不行,那种生活必须紧张的说教仍然是无可争辩的;任何时问都不许浪费,总得想法干点什么。于是,众所周知,真就干出了什么名堂。再说,假如咱们那些政治家,与其带着一大堆还没考虑成熟的想法和大量可以消耗的精力匆匆赶到凡尔赛去,还不如暂时撇下一切书信来往和接见等等事务,干脆都去度假两周,只在这个或那个山坡上闲逛,破题儿第一遭在他们精力旺盛的生活当中显然什么事都不干,然后嘛,再回到他们那个所谓的和平大会去,这样也就可以在散会后,声誉没被玷污,世界大事也给处理得挺好。其实就在目前,如果欧洲有一半政治家都放弃那种视懒散为罪恶的想法,离开政坛一阵子,什么事也不干,那么我们肯定会从中获益匪浅。其他例子也都涌上心头。例如,某些宗教教派时而召开会议,尽管外面罪恶堆成山,人类文明的前景仍然难卜,那些与会代表却在谴责女人裙子的长度和伴舞乐队的噪声,净在这些小是小非上瞎浪费时间。他们还不如找个地方躺躺,凝视天空,休息休息他们的脑筋更好些。
懒散为万恶之首的想法,伴以生活必须紧张的说教,在美国十分流行;我们也没法回避美国是个令人惊异的昌盛国家这一事实。可我们也没法回避另一事实:在那样一个社会里,所有最卓越的当代作家竟然全是讽刺家。说也奇怪,大多数伟大的美国作家都毫不迟疑地歌颂悠闲自在,他们的才能往往就是元所事事,为此还自夸呢,这就是他们救世的办法。因此,梭罗如果没有他那种什么事也不干而只欣赏银河的本领,就只会是个冷冰冰的道学先生;还有惠特曼,如果剥夺了他双手插在裤兜里闲荡的习惯以及这样消遣时所流露出来的天真喜悦,就只会是个大号笨蛋。任何一个蠢货都会小题大做瞎忙乎,到处消耗他的精力,而一个人想安顿下来无所事事,却得有点真本事。他必须存有可以汲取的精力,必须能够浸沉于缓缓流畅的沉思奇想的河流,必须内心深处是位诗人。往往其他诗人叫我们失望的时候,我们便会想到华兹华斯,因为他深知无所事事的奥妙,你可以说,没有谁比他做得更好了;你也可以从他的作品中发现有关这方面最好的叙述。他活得够长的,足可以把他年轻时的大多数见解收回,可我认为他绝不会对其中一个想法反悔,那就是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比无所事事地凝视大自然更能使人心灵净化,更能使人健康了(他在一首诗中真的对一些吉卜赛人表示过愤慨,因为他有一次从那些人身旁走过,十二个小时之后再从他们身旁经过,竟然发现他们一直什么事也没干。我怀疑这是种族偏见,还带点忌妒,因为他本人虽然干得不多,那些人却干得更少)。他要是仍然在世,肯定会比以往更加热情而经常地宣讲他的信条;他或许还会攻击瑟夫里奇先生,用一连串了不起的十四行诗(开首是“上周他俩漫步在荒野高原上”)来维护我们俩,顺便说一句,这些诗一点儿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他会告诫我们,如果人人在未来十年里,一有机会就尽可能仰面朝天地躺在荒野高原上,无所事事,那么全世界的情况就会好得多。这他可就说对了。
名篇鉴赏
“无所事事”、“懒惰”的人是为大多数人们所指责的。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违反这个常理,来“鼓吹”“无所事事”的生活态度呢?
作者在文章开篇写了自己和一位朋友在一次郊游中的表现。别人或“对着吹牛”消磨时光,或“乱哄哄地忙忙碌碌,动用心计啦,图谋策划啦,争辩啦。挣钱啦,挥霍啦”,而“我们”则“连日舒坦地躺在高原草地上,不是仰望苍穹就是梦幻般地凝视远方的地平线”,“像成了仙一样,实实在在地无所事事,头脑清净,一片空白”。作者接着写了别人对于我们这种“无所事事”态度的反应——“指责”和“攻击”。作者怎么看待别人这样的评价呢?
文章随后用了两段来写这些评价及其给予我们此种评价的“瑟夫里奇先生”,跟着又在第四段对于与“无所事事”相对的生活态度“忙忙碌碌”进行了分析。“在这人世间,万恶其实都是那些一向忙忙碌碌的人造成的,他们既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忙,也不晓得什么事情该做”、“世界上仍然有大量的精力(以往从来也没有这样多瞎忙的人),只不过大部分都给浪费在不该用的地方了”……作者通过这样的语言直接对“瑟夫里奇先生”的“指责”进行反击,摆明了自己的观点。
接着作者又举了两个和政治相关的例子,对人们所谓的“碌碌”进行了讽刺。“所有的人,皇帝啦,国王啦,大公爵啦,政治家啦,将军啦,记者啦,都一下子极想什么事也不干,而只希望在阳光下闲荡,消耗烟叶,那么我们的境况也许就会比现在强多了”、“世界大事也给处理得挺好”——在作者看来,那样的无谓的忙碌不过是一种对于“利”的无止境追求,尽管在现代人看来“它”是一种“文明”的象征,但是这样的忙碌带来的结果只能是让人头脑不得“休息”,“杂念”重重,使得人们的“境况”更差。作者在下面又举了梭罗、惠特曼、华兹华斯等在他看来十分优秀的人的事例来证明了这个观点。
通篇读下来,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提倡人们要保持一种“无所事事”的态度,不过是对现代社会中人被物质异化这种生存状况的一种讽刺。而他所追求的则是一种简单、纯真的生存境界。而这正是文章的主题。
伍尔芙(英)
作者简介
弗吉尼亚·伍尔芙(1882~1941),英国著名女作家、女权主义者。她是英国最早尝试意识流手法写小说的作家之一,也被看做是引导现代主义潮流的先锋。代表作有《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星期一或星期二》、《雅各的房间》。
果园里
米兰达睡在果园里,躺在苹果树底下一张长椅上。她的书已经掉在草里,她的手指似乎还指着那句:“ce pays estvraiment un des coins du monde ou le rile des filles eclate lemieux……”仿佛她就在那儿睡着了。她手指上的猫眼石发绿,发玫瑰红,又发橘黄,当阳光滤过苹果树照到它们的时候。于是,微风一吹,她的紫衣起涟漪,像一朵花依附在茎上;草点头;一只白蝴蝶就在她的脸上扑来扑去。
她头上四呎高的空中挂着苹果。突然发一阵清越的喧响,仿佛是一些破铜锣打得又猛,又乱,又野蛮。这不过是正在合诵乘数表的学童,被教师喝住了,斥骂了一顿,又开始诵乘数表了。可是这个喧响经过米兰达头上四叹高的地方,穿过苹果树枝间,撞到牧牛人的小孩子,他正在摘篱笆上的黑莓,在他该上学的时候,使他拇指在棘刺上刺破了。
接着,有一声孤寂的号叫——悲哀,有人性,野蛮。老巴斯蕾,真的,是泥醉了。
于是苹果树顶上的叶子,平得像小鱼抵住了蓝天,离地三十呎,发一声凄凉愁惨的音调。
这是教堂里的风琴奏“古今赞美歌”的一曲。声音飘出来,被一群在什么地方飞得极快的鸫鸟切碎了。米兰达睡在三十呎之下。
于是在苹果树和梨树顶上,离睡在果园里的米兰达三十叹高的地方,钟声得得,间歇的,迟钝的,教训的,因为教区里六个穷女人产后上教堂感恩,教区长谢天。
再上去一点,教堂塔顶上的金羽,尖声一叫,从南转东了。风向转了。它嗡嗡地响在旁的一切之上,下临树林、草场、丘陵,离睡在果园里的米兰达多少哩。它刮向前去,无目,无脑,遇不着任何能阻挡它的东西,直到转动了一下,它又转向南了。多少哩之下,在一个像针眼一般大的地方,米兰达直站起来,大声地嚷:“噢,我喝茶去怕太晚了!”
名篇鉴赏
《果园里》是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文章。以意识流手法为文。是本文有别于大多数散文的一大特征。
作者伍尔芙根据个人对生活的独特体验,来捕捉自然界某些转瞬即逝的美的现象,并以这些现象来传达自己审美理想。本文以人物“米兰达”和果树这两个具体“形象”为中心,以各种不同的声音为线索,组成一个画面不断交换、意识情绪时时流动的诗的境界。读本文,可以使人的多种感官获得“美”的享受。
然而按照传统的美学观点,无论艺术还是文学,“和谐”都是美的形式的第一要素。这篇散文却似乎缺乏“和谐美”的基础——明确的思想主题。是否真的是这样呢?如果我们用心品读就会发现,本文的思想性完全是通过十分感性的东西来传达的。作者通过柔弱、纯洁少女“米兰达”的心理活动把感性印泉与周围的景物联系起来。“果园”的姹紫嫣红中蕴涵着一种甜美的忧伤情调,梦一样美的意境恰恰显示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对美的执著追求。
兰姆(英)
作者简介
查尔斯·兰姆(1775~1834),英国著名的随笔作家。他的随笔大多与他的经历密切相关,笔调亲切,富有生活气息和人情味,有的风雅幽默,情趣横生;有的则哀惋凄切,悱恻动人。其代表作有《莎士比亚故事集》、《伊利亚随笔集》等。
梦中的孩子
孩子们总是爱听关于他们长辈的故事的:他们总是极力驰骋他们的想象,以便对某个传说般的老舅爷或老祖母多少得点印象,而这些人他们是从来不曾见过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那几个小东西便都跑到了我的身边,要听他们曾祖母费尔得的故事。
这位曾祖母的住地为脑福克的一家巨室(那里比他们爸爸的住处要大上百倍),而那里便曾是——至少据当地的传闻是如此——他们最近从《林中的孩子》歌谣里听说的那个悲惨的故事的发生地点。其实,关于那些儿童及其残酷的叔叔一段传说,甚至一直到后面欧鸲衔草的全部故事,在那座大厅的壁炉面上原就有过精美的木雕,只是后来一个愚蠢的富人把它拆了下来,另换了一块现代式的大理石画,因而上面便不再有那故事了。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微含嗔容,完全是她妈妈的一副神气,只是温柔有余,愠怒不足。接着我又继续讲道,他们那曾祖母费尔得是一位多么虔敬而善良的人、是多么受着人们的敬重与爱戴,尽管她并不是(虽然在某些方面也不妨说就是)那座巨宅的女主人,而只是受了房主之托代为管理,而说起那房主,他已在附近另置房产,喜欢住在那更人时的新居里;但尽管这样,她住在那里却好像那房子便是她自己的一般,她在生前始终非常注意维持它的体面与观瞻,但到后来这座宅院就日渐倾圮,而且拆毁严重,房中一切古老摆设家具都被拆卸一空,运往房主的新宅,然后胡乱地堆在那里,那情形的刺目正像有谁把惠斯敏斯大寺中的古墓盗出,生硬地安插到一位贵妇俗艳的客厅里去。听到这里,约翰不禁笑了,仿佛是在批评,“这实在是件蠢事”。接着我又讲道,她下世葬礼是如何隆重,附近几里的一切穷人以及部分乡绅都曾前来吊唁,以示哀悼,因为这位老人素来便以善良和虔敬闻名;这点的一个证明便是全部赞美诗她都能熟记成诵,另外还能背得新约的大部。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伸出手来,表示叹服。然后我又说道,他们的曾祖母当年是怎样一个个子高高模样挺好的美人:年青的时候是最会跳舞的人——这时阿丽丝的右脚不自觉地舞动起来,但是看到我的神情严肃,便又止住——是的,她一直是全郡之中最会跳舞的人,可是后来得了一种叫癌症的重病,才使她受尽痛苦,跳不成了;但是疾病并没有摧折她的精神,或使她萎靡不振,她依旧心气健旺,这主要因为她虔诚善良。接着我又讲道,她晚上是如何一个人单独睡在那座空荡宅院孤零房间里;以及她又如何仿佛瞥见那两个婴孩的鬼魂半夜时候在靠近她床榻的楼梯地方滑上滑下,但是她却心中坚信,那天真的幽灵不会加害于她;而我自己童稚的时候却是那么好害怕呢,虽然那时我身边还有女佣人和我同睡,这主要因为我没有她那么虔诚善良——不过我倒没有见着那婴儿们的鬼魂。听到这里,约翰马上睁大眼睛,露出一副英勇气概。接着我又讲道,她对她的孙子孙女曾是多么关心爱护,每逢节日总是把我们接到那巨宅去玩,而我在那里最好一个人独自玩上半天,常常目不转睛地凝注着那十二个古老的恺撒头像出神(那些罗马皇帝),最后那些古老的大理石像仿佛又都栩栩活了一般,甚至连我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化成了石像;另外我自己在那座庞大的邸宅之中是如何兴致勃勃,流连忘返,那里有许多高大空荡的房间,到处张挂着古旧的帘幕和飘动的绣帏,四壁都是橡木护板,只是板面的敷金已剥落殆尽——有时我也常常跑到那敞阔的古老花园里去游玩,那里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天地,只是偶尔才遇上一名园丁从我面前躜过——再有那里的油桃与蜜桃又是怎样嘉实累累地垂满墙头,但是我却连手都不伸一伸,因为它们一般乃是禁果,除非是偶一为之——另方面也是因为我自己意不在此,我的乐趣是到那些容貌悒郁的古老水松或冷杉间去遨游,随处摭拾几枚绛红的浆果和枞果,而其实这些都是中看而不中吃的——不然便是全身仰卧在葱翠的草地上面,默默地吮吸着满园的清香——或者长时间曝浴在橘林里面,慢慢地在那暖人的温煦之下,我仿佛觉着自己也和那满林橙橘一道烂熟起来——或者便是到园中低处去观鱼,那是一种鲦鱼,在塘中倏往倏来,动作疾迅,不过时而也瞥见一条个子大大但情性执拗的狗鱼竟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水面,仿佛其意在嘲笑那胡乱跳跃的轻浮举止——总之,我对这类说闲也闲说忙也忙的消遣玩乐要比对蜜桃柑橘等那些只能吸引一般儿童的甜蜜东西的兴趣更浓厚得多。听到这里,约翰不禁把一串葡萄悄悄地又放回到盘子里去,而这串葡萄(按并没有能瞒过阿丽丝的眼睛)他原是准备同她分享的,但是,至少目前,他们两人都宁愿忍痛割舍。
接着我又以一种更加高昂的语气讲道,虽然他们的曾祖母费尔得非常疼爱她的每个孙子,她却尤其疼爱他们的伯伯约翰·兰——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俊美和非常精神的少年,而且是我们大家的共同领袖;当他还是个比我们大不许多的小东西时,他绝不像我们那样,常常绕着个荒凉的角落呆呆发愁,而是要骑马外出,特别能骑那些烈性的马,往往不消一个上午,早已跑遍大半个郡,而且每出必与猎户们相跟——不过他对这古邸与花园倒也同样喜爱,只是他的性情过于跞弛奔放,受不了那里的约束——另外待到伯伯长大成人之后,他又是怎样既极英俊又极勇武,结果不仅人人称羡,尤其深得那曾祖母的赞赏;加上他比我们又大了许多,所以我小时因为腿瘸不好走时,总是他背着我,而且一背就是几里——以及后来他自己又怎样也变成跛足,而有时(我担心)我对他的急躁情绪与痛苦程度却往往体谅不够,或者忘记过去我跛足时他对自己曾是如何体贴;但是当他真的故去,虽然刚刚一霎工夫,在我已经恍如隔世,死生之间竟是这样判若霄壤;对于他的夭亡起初我总以为早已不再置念,谁知这事却愈来愈萦回于我的胸臆;虽然我并没有像一些人那样为此而痛哭失声或久久不能去怀(真的,如果那次死的是我,他定然会是这样的),但是我对他确实是昼夜思念不已,而且只是到了这时我才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手足深情。我不仅怀念他对我的好处,我甚至怀念他对我的粗暴,我一心只盼他能再复活过来,再能和他争争吵吵(因为我们兄弟平时难免阋墙),即使这样也总比他不在要好,但是现在没有了他,心里那种凄惶不安的情形正像当年你们那伯伯被医生截去了腿脚时那样。
听到这里,孩子们不禁泫然泪下,于是问道,如此说来,那么目前他身上的丧服便是为的这位伯伯,说罢,仰面叹息,祈求我再别叙说伯伯的遭遇,而给他们讲点关于他们那(已故的)美丽的妈妈的故事。于是我又向他们讲了,过去在悠悠七载的一段时光中——这期间真是忽而兴奋,忽而绝望,但却始终诚挚不渝——我曾如何向那美丽的阿丽丝·温——登表示过殷勤;然后,按着一般儿童所能理解的程度,尽量把一位少女身上所独具的那种娇羞、迟疑与回绝等等,试着说给他们——说时,目光不觉扫了一下阿丽丝,而殊不料蓦然间那位原先的阿丽丝的芳魂竟透过这小阿丽丝的明眸而形容宛肖地毕现眼前,因而一时简直说不清这伫立在眼前的形体竟是哪位,或者那一头的秀发竟是属于谁个;而正当我定睛审视时,那两个儿童已经从我的眼前慢慢逝去,而且愈退愈远,最后朦胧之中,只剩得两张哀愁的面孔而已;他们一言不发,但说也奇怪,却把要说的意思传给了我:“我们并不属于阿丽丝,也不属于你,实际上我们并不是什么孩子。那阿丽丝的孩子是管巴尔图姆叫爸爸的。我们只是虚无;甚至不够虚无;我们只是梦幻。我们只是一种可能,或者将来在忘河的苦水边上修炼千年万年方能转个人形,取个名义”——这时我遽然而觉,发现自己仍然安稳地坐在我那只单身汉的安乐椅上,而适才的种种不过是一梦,这时忠诚的布里吉特仍然厮守在我的身边——但是约翰·兰——(亦即詹姆斯·伊里亚)即已杳不可见了。
名篇鉴赏
本文是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的名篇。散文记述了他坐在安乐椅上梦见了一群孩子专注地听他讲故事的情景。
文中塑造了“梦中”的两个“孩子”,作者“倾注心血”对他们进行了描写。如“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微含嗔容,完全是她妈妈的一副神气,只是温柔有余,愠怒不足”、“听到这里,约翰不禁笑了,仿佛是在批评,‘这实在是件蠢事’”、“这时阿丽丝的右脚不自觉地舞动起来,但是看到我的神情严肃,便又止住”、“听到这里,约翰不禁把一串葡萄悄悄地又放回到盘子里去”等等这些神态、动作的描写,细致传神。其音容笑貌,阅读后如历历在目。作者在写“孩子”的同时还穿插了另外几个人——曾祖母费尔得、伯伯约翰、妈妈阿丽丝·温的故事。这些或在作者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或虚构的人,在他的笔下无不美丽、鲜活。而要达到这样的艺术效果,除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本领外,恐怕没有宾情实感参与是很难达到的。
这一点,如果我们看本文的写作背景就很容易理解。作者写此文时,还没有结婚(作者终身未娶),当时他的哥哥约翰剐死去不久,他的身边,除了精神病时常发作的姐姐玛丽外,再无别的亲人了,有时竟数月无人可谈。因此文章写得凄婉悱恻、温婉细致,字里行问透露出一个从没有妻室子女之乐的人的莫名悲哀。作者的孤独之感和对家庭之爱的期待也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