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20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贺年
020
本章字数: 60231

那时倒不见得比现在好,其实最有可能的是比现在来得糟。但是一个美国小伙子在那年头有的是机会,自力更生,不受资助,他所需要的只是意志、才能,以及活力。所以,身为一个美国人、未达投票年龄、默默无闻、日夜接受挑战、怀才未遇,是件再好不过的事。

“自由”杂志有很好的编辑方针,虽然我不记得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老板假某事为名,想要成为一个美国小子,而且要赚钱。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妒忌他。他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而他的杂志进入我的生活中,是件非比寻常的事。

下班之后,我把杂志从封面到封底看一遍,看看有些什么东西,然后,我读乔治·柯亨的投稿,我发现他的文字很吸引人,因为他简洁、自信,而且才华横溢。他是在戏院后台出生的,而当他刚学会走路时,他就走到前台唱歌、跳舞、讲笑话,还相当叫座。

乔治与他漂亮的姊姊和俊美的爸爸、妈妈的合照,真令人羡煞,但是,那时戏院还不是我擅场的地方;所以,如果我要从“自由”杂志的书页中,开始我名成利就的事业的话,那就非得赢得五行民谣诗的比赛不可了。要从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这件事实上弄出点名堂来,如果事情上是这个样子的话,因为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子的——虽然这的确是一体两面的。

问题是我对于五行民谣诗一无所知,不过“自由”杂志简要说明了一下,介绍打油诗如何在一个叫林姆瑞克的地方发源,杂志也给好的诗做插画,反正整个看起来很巧妙、适切、聪明和机智。

“来自某个地方的某个人,想做某件事,结果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在某个方面来说,这个公式有点儿像我那时候的生活,而现在,该是改变的时候了。

我不但要做民谣诗的主角,而且,我要做诗人。我要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打油诗作者,因为那将意味着:我会得奖,我会赢得奖金,而且人们会说:“他就是那个写民谣诗的美国小子。”

不过,我一直想不出第二行来。“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她是谁以及她是干啥的,我想不出来了。话虽如此,我仍念念不忘。我已经有了灵感来自杂志的第一行诗句,再下来我只要出类拔萃的第二行,那么其他的句子就源源而出,各得其所,音韵天成。

与伯斯(perth)押韵的字有“值得”(worth)、“欢笑”(mirth)、“诞生”(birth)、“饥馑”(dearth)、“鞍带”(girth),当然还有“土地”(earth)——全都是很好用的字眼。有了土地、有了诞生,有了欢笑和价值及其他的,所以其实我要做的,只是把它们排列组合一下,然后很自然地像掷骰子一样把它们扔出去,就成啦!

以我清楚的神智判断,(要能应付这种挑战、这种思想才行的)我的几率不大。举个例来说吧。

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她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几何。

There was a younglady of Perth who didn't know what she was worth这样的句子,就是不对劲。

我想了它一整夜;或者说,它想了我一整夜。“伯斯的年轻小姐”在这里、那里、无所不在地出现,但是五行诗仍然没完成。我早上醒来时,知道自己曾力战一场,却败下阵来。

“自由”杂志的创刊号,从我手中传到了我哥哥手里——他也对民谣诗比赛感到兴趣——然后传到了我姊姊的手里。在杂志的第二期出版之前,家里的每一个人都试着想做民谣诗人,好赢得声名和财富。

我们对这个是不太在行的。我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放弃的,不过,绝对不是我。我想是我哥哥,他试图对比赛,以及对在世界上出头如何容易的说法,加以嘲讽。他说,总之这不是一个旦夕可成的题目。

他认为,好比说:一个十三岁的人比起一个十六岁的人,是比较不可能被邀请到华盛顿,去和哈定总统讨论教育改革问题的;一个十六岁的比起一个十九岁的,机会又要小些,而我们的邻居倒是有不少十九岁的美国小子,对教育改革略知一二——把有相当教育程度而愚笨依旧的老师扔出去。那就是街坊邻居教育改革的基本主张。

我注意到我哥哥对民谣诗比赛的轻蔑,我决心要有所不同。我下定决心要干到底,因为我听说每个有点什么成就的人,都有坚持到底的耐性的。我自忖,如果他们有此耐性,而且靠着它成功,那么我也要如法炮制一番。

每天下午我下工回家后,我都会看看其他的与赛家人,两三次后,发现他们都已放弃了。我还发现,我的坚持——或者说干到底的决心——被视作眼中钉。有人说:“去他妈伯斯的年轻小姐,这里是加州法兹诺市。”

这简直比竖白旗、投降、停火、战败、屈辱好不到哪里去。我听了目瞪口呆,但是更坚定我的决心。

时间很充裕,距截稿日期尚有十天或十一天,我信心十足地觉得,在截稿最后一天的午夜邮戳盖上以前,我一定可以把我的诗整齐地写好,寄往“自由”杂志所在地——管它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纽约,也不是芝加哥。我就是想不起来它在什么地方,但就是在可以由火车在六、七天内送到的某地。那时候是没有航空邮递的。

有一天下午我在骑车的时候,脚踏车链子断了,我跌到人行道上去。我的脚踏车总是会出点什么毛病。它就是顶不住,但是从来没有人说:“他们现在做的车子不像以前那么耐用了。”轮子的辐条老是松掉,直到我有了一把上紧辐条的扳手(正如每一个脚踏实地的信差都有的那一种),上紧了几根辐条后,我注意到车轮的轮圈早就成了不规则状。甚至连这种事情,你都还得是个专家才成。

跌倒时,我的头先着地,还好被邮差专用的蓝帽子护着,那真是地动山摇。不过,一本惯例,我希望没有人目睹,因为我蔑视意外,更不屑援助和同情。

在我的头撞上人行道的那一刹那,整首得奖的五行诗突然浮现脑海,我对于整首诗的巧妙、妥贴、简洁、必然性,以及居然要靠一个愚蠢的意外才能想出来这回事,感到惊愕莫名。

已经准备好在我忘掉之前,将它纳入记忆中。就在这时,有位法兹诺的老小姐急忙走过来,以母亲或祖母的口吻问我:“你没事吧?”

“夫人,我没事,这不算什么,谢谢你。”我很快地把话说完,这样她才会感到满意,然后走开,可是不然,她似乎打算聊两句。

“真的没事吗?来,我扶你站起来。”我这才意会到自己还摆平在地上,于是我一跃而起,扶起倒下的脚踏车,然后开始把链子卸下来,链子已经在车轴附近绞成一团了。我还没办法走开,或者说还没有办法叫她走开。她一句搭一句的聊下去,当然,我的教养迫使我很有礼貌地回答每个问题。

终于,我可以牵着我的脚踏车走了。该是把五行诗纳入记忆的时候了,但是,我所能想起来的又只是第一行了。灵感已经飞了。

那天晚上我一直很生气,回到家时,我哥哥马上注意到我的愤怒。

“你怎么啦?”

“破链子又断了。”

我不想告诉他有关五行诗的事,因为我怕他不相信我在跌了个倒栽葱后,想出了那首诗,而且还是首有得奖希望的作品。我是想出来了,然后那位法兹诺的老小姐出现,使我忘掉了那首诗。而一个做弟弟的,是最痛恨人家不信任他的。

我哥哥察看我的头,说头上肿了个包。我告诉他,我晓得那里有个包。他对我生气的原因不太很满意,并且一步一步套我,让我和盘抖了出来。我很惊讶他居然没有不相信我。相反地,他确信我曾经想出了那首得奖的五行诗,然后又忘了。

“你该做的事,”他说:“是把它找回来。”

“怎么找?”

“用同样的方法。”

“快骑,然后链子断掉,然后以头着地来个俯冲?免谈。”

“这是你想出那首诗的方式,也该这样把它找回来。如果你迫切地想要某件东西,你就得为它付出代价。”

“那是个意外,”我说:“我不要故意地来个意外。首先我就不相信这个办法,就算成功了,就算我再来了一次意外,我怎么知道这回会得到一首什么样的诗呢?说不定根本不是会得奖的那一首。”

“随你,不不我的事。”我哥哥说。

现在,我可不认为他是在开玩笑了,我一直考虑他的建议。晚餐以后,我们走到后院放脚踏车的地方。我看看我的车,经过葡萄牙脚踏车匠法兰克修理后,链子又跟新的一样了;我们是从法兰克那儿买来的二手货。

过了一会儿,我缓慢自在地跨上车子,骑出毗连我家后院的那片空地,接着骑上圣班尼图大道的人行道,艾姆街的人行道,然后我开始快骑。我哥哥追在我后面,大叫:“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只是开玩笑的。别这么做,你会送了小命的。”

呃,事实上我并不是真的有意要这么干,我只是想快骑,快跑,尽我所能地快,作为对命运的一种测试。链子结实得很,它就是不像要断的样子——除非命运希望我再来一次俯冲落地,找回得奖的诗,然后步上名成利就的大道。

我听到了哥哥的叫喊。我曾经坚持到底的决心这件事回到了我的脑中,我决定要尽力使那条修好的链子砰然折断。我骑过了三个街口到了曼陀拉大道,手气不佳,链子从来没这么结实过。我哥哥骑上他的车子,赶上我说:“现在,听着,如果你真以为那是把失落的灵感找回来的方法,我会尽我一切的能力来帮你的。”

“怎么帮法?”

“我把你抱着离人行道约二尺的光景——这个高度够了——然后把你扔下去。那样子要安全些。”

不管怎么样,我们骑回艾姆街。途中,我们骑到雷尼尔酿酒厂,那是一幢纠结在铁轨和道路间的巴伐利亚式红砖城堡,我们绕着已封闭的酿酒厂转。过了一会儿,我们下车坐在酿酒厂的台阶上,讨论进一步的细节,并且确定一下四周没有人。附近已经清场,事件细节也同意了。接着艾迪·伊米恩和强尼·桑尼出现了,拍着一只旧网球。他们找我和哥哥单挑,在酿酒厂的墙壁上来一场壁球比赛。我们以廿一比十八获胜,接着天黑了,但是艾迪和强尼要再比一场,所以我们摸黑加赛了一场,我们兄弟以廿一比十二又赢了。

到家时,那两个小子和我们一起坐在前门的台阶上聊学校的事。他们看起来永远不想回家的样子,不过,他们终于走了,于是我哥哥说:“好啦!怎么样?”

“圣班尼图大道的柏油路面不够硬。”我说。

“想试试看人行道吗?”

“那比我撞上的人行道要硬得多。”

“随你的意思。”

我们俩其实都很累了,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似乎关乎抗战到底的决心,所以我很快地说:“我们试试看吧!”

当我妈妈用盘子托着一茶壶饮料走到大门口时,我哥哥正把我从膝部抱起来,离地约二尺,而且准备好了要把我扔下来。“喔喔,不妙。”我哥哥说。

哎,现在不动手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说:“放手吧!”

现在,我已经准备好要找回得奖的五行诗了,可是我哥哥却没有动手。

“你干吗那样抱着你弟弟?”我妈妈说。

“运动嘛!”我哥哥说:“我们轮流的。”

他把我放下来,然后我只好如法炮制把他从膝盖处抱起来。我忽然想冷不防地把他扔下来,不过,仔细考虑后,我还是没有做。

“进来喝汤!”我妈说。

我把我哥哥放下来,我们走进门,喝了两大杯全世界最好喝的饮料。放两杯酸奶酪在茶壶里,加上四或五杯冷水,搅拌,然后喝下去。饮料是很棒,因为它有助于你自觉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且了解这样有多棒。

我的一个姊姊开始弹奏鞑靼尼拉钢琴曲,另一个姊姊则唱了起来。我老哥和我听着,并且环顾四周,然后仰望满天繁星。就某方面来说,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是件蠢事,乏善可陈,几块木板和一些壁纸,不只我们;整个邻近地区都是这个样子,但是你又能怎么样呢?

饮料很棒,空气中充满某种令你觉得精力充沛的气氛,天空看起来就如银行里的钞票一样美好。

然后,我的姊姊们也坐到大门口来了。我们闲坐着谈天、讲笑话。我喜欢这个样子,但是我老觉得我正在丧失坚持到底的耐性,而这是件我丢不起的东西。过了约一个钟头,我们才进屋子去,结束了这个晚上的家庭聚会。

我哥哥把我头朝下地丢上我的床,但是我的反应只是弹起来。那首得奖的诗并没有回来。然后,换我丢他,而他的反应也是弹起来。

我以清醒的神智,做了最大努力,想出了一首五行诗,然后又忘了。

乔治,柯亨的一生,每个时期我都读过了,我妒忌他。后来我也读了得奖的打油诗,写的不怎么样。

大约四十年后我到了位于澳洲西岸的伯斯,看起来是个好地方,有点像法兹诺市。我见到了伯斯的年轻小姐本人。事实上,我见过她六、七百次,也与她谈过六、七次话。她以漂亮的澳洲口音应答。打油诗用在她身上一无是处。她只是一个好女孩。

一九三九年,我在纽约的一家戏院的办公室遇见了乔治·柯亨。他是个温和、文雅的家伙,眼中带着忧郁的神色。

“自由”杂志转了几次手,然后就不见了鬼影。

我全忘了五行民谣诗的事,还有,干到底的决心。

我认为不要坚持到底也是很实际的哲学,尤其是对一个作家来说。失落的帝国

〔美国〕史蒂芬·文生·贝内史蒂芬·文生·贝内(1890~1943)美国诗人、小说家。作品主题在讨论美国历史和传统。叙事诗John Brown's Body(1928)和Western Star(1943)曾得到普立兹奖。1937年的The Devil and Daniel Webster是贝内最有名的短篇小说。

人们可以到任何地方去狩猎,除了那个被称为东方的死城。那个神秘的区域,除非是要去找金属,否则谁都不准去那块禁地。这种金属只准祭司、及祭司的弟子触摸,总而言之,金属和摸金属的人,都必须绝对纯净,这条律法是自古就制订了的。普通人不准渡过大河,到河的另一边去窥视住在那边的神,这是要不得的事。虽然我们知道神的名字,但通常都避讳不谈。死城那边住着的是众神及魔鬼,那里的天空弥漫着灰烬,是一场毁天灭地的大燃烧所产生的结果,自古以来,那里就是禁区,不准人们去的。

我的父亲是一位祭司,我曾经和他一起去探索我们附近的死城,当时,我怕极了,倚在门旁,只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狂跳,眼看着父亲进入一栋阴森森的宅子搜寻金属。那栋宅子没有一点人气,屋角有一具骷髅,我心想,身为祭司的儿子,岂能胆怯,于是壮起胆子,屏住呼吸,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在暗处的骷骨。

不久,父亲从宅子里走出来,手上拿着一块金属,那块金属质地坚硬,是块上好的货。他定定地注视着我,然后慎重其事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叫我紧紧地握着它。而我居然能够安然无恙地握着它,没有死去。这时,父亲确信我将是继承他衣钵的儿子,注定要当祭司的。当时我的年纪还非常小,上面有好几位哥哥,他们都是很出色的猎人,而我却与众不同,他们把最好吃的肉、最温暖的火炉边位子让给我,父亲高兴地看着我,但在往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无理取闹或是骄傲自大时,我所得到的惩罚,也比任何一位哥哥都来得严厉。

过了数年,父亲准许我独自一个人到死城去搜寻金属。这时,我对来回的路线,都已经了如指掌,每当看到骷髅时,也不再害怕,而这些枯骨,由于年代久远,只要稍稍碰触,就顿时化为灰土,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惟恐触怒他们,犯下大罪。

当我在学习巫术时,课程中有赞美神的圣诗,以及祈灵降魔的咒语,可用来止住如泉涌般的鲜血,以及化解其他林林总总灵异的怪事,父亲说:“祭司总是比一般人见多识广些,他们能化解一般人所不了解的灵异。”

一般猎人认为我们以巫术为生,而巫术和他们是不相干的。我要读古籍,以及学写古代优雅的字体,这项严谨的工作,花了我许多时间。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觉得充实而快乐,这些学识,就如同一把火炬,照亮我的心田。课程里,我最喜欢听古代的故事,尤其是关于众神的。我常常反问自己一些问题,虽然答不出来,我还是乐此不疲。有时候在晚上,我静静地躺着,竖起耳朵听呼啸的风声,幻想那是诸神在空中翩然起舞时,所发出的声音。

我们可不像丛林人那么野蛮,族里的女人会为我们编织毛衣,祭司所穿着的是一袭雪白的长袍,我们不吃树上的小虫,而且也还记得古代艰涩的文字。可是学得愈多,愈觉自己学得不够,于是那股强烈的求知欲,一直督促着我,到外地去增广见闻。

盼着,盼着,终于长大成人了。我走到父亲的面前,乞求说:“请准我远游他方,增广见闻。”父亲摸着下巴的胡须,望了望我,过了许久,他才说:“好!你去吧!”是夜,在祭司的祠堂里,我斋戒沐浴,虽然饥肠辘辘,痛苦难熬,可是我的心志却像金石一般坚定,临行前,父亲亲自来审问我,他要我注视前面的袅袅升烟,把所看到的景象告诉他,我所看到的,就是几年来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景象——?一条又宽又长的大河,河的下游是一座非常大的死城,城内有许多神在街上行走,父亲看着我,脸色凝重的说:“真是一个不平凡的梦。”

面前的烟雾,熏得我飘飘欲仙,族人在祠堂外所唱的星星之歌,听来像是一群蜜蜂的嗡嗡声。

父亲问我有关众神的服饰穿着,我根据书本上的记载,一一回答。然后,他将谶卜朝天空丢了三次,观察它们落在地上排列的情形。

“真是一个不平凡的梦,当心它把你毁了。”他说。

“我绝不会退怯。”我肯定地望着父亲,虽然烟呛得我几乎说不出话来。

父亲在我胸前和额头上,比划了一下,同时送我一张宝弓和三支利箭。

“随身带着这把弓箭,记住!不准往东方去,更不可以渡过大河,侵扰神的圣地。”父亲谆谆地告诫我,要我谨守律条。

“不可违犯戒规,”我言不由衷地复诵父亲的话,父亲再度端详着我说:“儿啊!年轻的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有个绮丽的梦想,如果你能幸运地实现你的梦想,你将会变成一个伟大的祭司;如果不幸失败了,不要忘记,你仍然是我的好儿子,现在你走吧!”

照规定,我离去时必须斋戒禁食,虽然饥寒难当,内心却无比坚定。第二天清晨,我回头时,已经看不到所住的村落,我静静地等待着指引我行程方向的征兆。一开始出现的指示是一只老鹰,飞向东方。

有时候,征兆是由恶魔们所支使,我再度斋戒禁食,在一块平坦的石块上等待着。此刻,我心如澄镜,仰望蓝天,俯视大地,感到非常踏实。等待着,等待着,不知不觉中已是黄昏时刻,此时有三只野鹿穿过山谷,直向东方奔去,后面还跟着一只小鹿,它们没发现在石块上的我,这真是再明显不过了,一切征兆说我该向东方去。

我远远地跟在它们后面,一颗心噗咚噗咚急速地跳着,东方是不准去的,我却明知故犯,由于斋戒禁食,我饿得发昏,所以当一只凶猛的豹子扑向小鹿时,我竟然没有看到。随着我的一声怒吼,野豹抬头望我,我举起弓箭,瞄准它,要一箭毙命,似乎是不可能,可是我竟做到了,射出去的箭正好击中眼睛,准确地穿过脑袋,豹倒在地上哀号翻滚,做垂死的挣扎。这时,我仍鼓励自己,继续往东方走。当夜幕低垂时,我就地升起一盆火,烤着刚刚猎到的豹肉。

向东方走了八天,经过许多死城,我却不像那些丛林人那么畏惧死城。有一次,我在死城边上扎营,次日早晨,我进入一栋死气沉沉的屋子,发现一把小刀,虽然有点儿生锈,无疑地却是一把好刀,跟后来我所遭遇到的事比起来,它确是嫌小了点,但不管怎么说,它至少可以让我壮壮胆子,每次打猎时,我总是把它摆在箭的前面。曾经有两次,通过丛林人的狩猎区,很幸运没有被发现,我想一定是巫术帮了我的忙。这趟旅行,是有意义的,虽然它违反了古代的禁令。

在第八天黄昏的时候,来到大河的岸边,从这里开始,我必须走森林的小径,原本平坦宽广的大马路,被倒坍的裂石所阻断。走着走着,我从密密丛丛的森林中,隐约的看到那条蜿蜒的大河。最后我走上一座空旷的山头,眺望山脚下的大河,如万马奔腾,好不壮观。这条大河又宽又长,被称为奥底斯森河,我的族人从未曾见过它的全貌,我不禁双手合十,向着大河祈祷。

朝南望去,众神的居所就在那儿,真不知如何去形容它的样子——你不会相信的,在一片红光笼罩下,许多大得不可思议的房子屹立着,可惜多半已经颓毁了,我怕等一下会有神发现我,所以赶紧用手遮住眼睛,伏地爬回森林里去。

我相信在这里露宿山头是安全的,因为丛林人绝不敢靠近。一整个晚上,困扰我的问题是:该不该进入神殿?我想巫术在那里一定会失效的,但一颗跃跃欲试的心,鞭策着我,纵使被神杀死,也不遗憾。第二天早晨,望着冉冉东升的旭日,我心想:“到目前为止,这趟旅行,不算太违反禁令,我还是回家的好,不要再前进了。”但想归想,脚还是朝着前方迈进,因为若是就此打住,我的心灵将永远不会平静。虽然知道前去神殿,必死无疑,但我还是要冒险一试,因为身为祭司,宁愿一死,也不愿心灵不得平静。

于是,我开始建造木筏,但想到前面是条死亡之路,就不禁悲从中来,泪流满面。此时若是被丛林人发现,准死无疑,幸好他们没有出现。当木筏完成时,我为死去的人,喃喃祝祷,同时,也在自己身上画上死亡的标识,内心深处的一股烈火,温暖了我冰冷的双手,我边唱着死亡之歌,边将木筏推向河边,我觉得自己是有资格唱的,它真是一首好歌。

“我是祭司约翰的儿子,

文明的丘陵人,

我从家乡来到死城,还是活得好好的,

在死屋中寻找金属,在神的大马路上遨游,一点也不怕。

咿!啊!我杀了野豹和小鹿,

咿!啊!来到大河岸,从来没有人来过,

虽然法令制止,可是我还是来了,

禁止靠近大河,可是我还是靠近了。

你们啊!请倾身听我唱,

我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而来,

虽然肉体软弱疲惫,可是内心却无比坚定。”

歌声挡不住袭上心头的恐惧,河水中的漩涡湍急,卷着我的木筏不放,但奇怪的是,河流本身看起来既宽阔又平静,我觉得恶魔们就围绕在四周,正当我被漩涡冲下木筏的刹那,我可以感到觉到他们就在我脖子旁呼吸,这是生平第一次感到那么孤单与无助,我试着去回想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可是只觉得脑海中一片混乱,这份无力感,令我觉得自己像刚孵出的小鸟,赤裸裸地在河边里沉浮,是那么的无望。

好一会儿,我才能睁开双眼,看清眼前的景物,在大河的两岸——以前有座桥横跨其上,然而现在已经颓圯,据说当时爆炸后,烈焰腾空。想必是在那场大燃烧中毁坏的,湍急的水流,老是卷着我靠近神殿,这时我才得以目睹大毁灭所造成的损坏,对于神殿的伤害有多么大。

我不谙水性,因为我是在山地长大的丘陵族,我使劲地划动着桨,可是它不听使唤,老是在原地打转,我想一定是神要把我遣送到传说中的苦海去,这时,我不由得对着大河怒吼说:“我是个祭司,也是个祭司的儿子。”神奇的是,经我这么一吼,木桨开始听我的使唤,我想一定是神听到我的话后,使水流改变了方向,于是我划着木桨,往神殿的方向前进。

正当快靠岸时,我的木筏触到暗礁而翻覆了,我只好泅向岸边。在岸边有一块很大的金属。但是已经生了锈,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爬到上面喘息,身上仅存的就是一张弓、三支利箭和在死城发现的那把小刀,望着小木筏被激流直冲向苦海,望着、望着,小木筏一转眼就不见了。

我想若是此时我还在木筏上,至少还知道自己死时可以保个全尸,可是现在却连这一点也没有把握。想归想,我顺手拾起弓箭,把它们擦干,重新试了试,然后朝着神殿走去。

当我双脚踏上神殿的土地时,讶异自己竟然没有被灼伤,可见传说中说这片土地终年在燃烧是不正确的。那场大爆炸所引起的燃烧,把这个地方弄得千疮白孔、面目全非。传说中又说这里烟雾迷,是一片乐土,实在也不正确,目前我所见到的就是一堆堆浩劫后的断垣残壁而已,比以前所看到的死城不知大多少倍,四通八达的大路,比比皆是,可惜大多破损不堪,还有塌坍的高楼大厦,也是面目全非。

该怎么形容我所看到的才好呢?我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弓箭,步步为营地向前探索,以为这里会听到恶魔们凄厉的哭号声,可是并没有,所到之处阳光普照,恬静极了,绿油油的小草从断石裂缝里探出头来,好一片沃土,难怪神把家园建在这里,假若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该怎么形容我所看到的才好呢?前面有一座高楼还算完整,鸟儿们把它当成一栋大树,把巢高高地筑在上面,大楼里面黑漆漆的,原住在这里的神,早已经不见了。朝河边望去,有只老鹰在河面上盘旋着,乘机抓条鱼当作食物,不远的一堆断墙破柱,有一群白蝶飞舞着。在一块裂成一半的石块上,我发现有雕刻的东西,上面有字母写着“UBTREBS”,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字的上面有一座由白色石头雕塑而成的塑像,他和我们族里的女人一样,把头发拢到后面梳了个髻,旁边的文字说他的名字叫“亚信”,我想最好向他祷告膜拜一番,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神。

怎么形容我所见到的才好呢!到处一片死寂,无论是石头或金属,都闻不到一丝人的气味,就连那片乱石丛林也是一样。有许多白鸽将巢筑在高楼上,我想诸神在世时,一定很宠爱它们,不过也可能是将它们拿来当祭祀的贡品,道路上有许多四处游荡的猫,乌亮亮的眼睛盯着我瞧,一点也不怕生,晚上时的嚎叫声像极了魔鬼。野狗与它们比起来,就可怕多了,因为它们总是成群结队地猎食,幸运地,它们到后来才发现我。这里的石头大多刻着奇妙的文字及数字。

我光明正大地往北方走去,若是被神或魔鬼看到,我知道必死无疑,可是这时我的胆子大多了,愿意冒险一试而不愿再躲躲藏藏。我不懂的实在太多了,渴望揭露真相的念头,一直怂恿着我。过了不久,我觉得肚子饿了起来,我本可以打猎,但我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知道神不必靠打猎来维生,他们从盒子罐里掏出食物,好像是用神奇魔术变出食物的。在我们那边的死城,有时候也会发现这种神奇的瓶瓶罐罐,我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发现这种瓶子,就把它打开,并且用手挖了一小口尝,味道甘甜可口。后来被父亲看到,狠狠地修理了一顿,我们族人认为吃了这种食物会丧命。如今,我违反了族里的禁令,不仅进入这个大城,还在这里寻找神的食物。

找着,找着,我终于在一座大教堂的废墟里找到食物。道教堂从前一定十分金碧辉煌。屋顶满漆着星星——由于漆的剥落以及褪色,我只能看得清这些星星。往下走,有许多洞穴及地道——我想是用来关奴隶的,当我想下去一探究竟时,我听到有老鼠的声音,只好打消念头,因为老鼠是污秽的象征,而且从声音来判断,那儿必定有一大窝老鼠。就在一扇门的后面,我发现了食物。

我从罐子里掏出果粒来吃——甜美极了,旁边的玻璃瓶里,有水一样的饮料,不同的是味道很强烈,喝了以后,天旋地转,我在楼顶找了一块大石躺下来,不久就睡着了。

当我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沉。我向下望去,有只狗蹲坐在下面,吐出舌头咻咻地涎喘着,那样子好像在嘲笑人。我陡然跃起,大喝一声想把它吓走,可是没有成功,只见它稳稳地坐在那儿,动也不动。我觉得它讨厌极了,于是拾起一块碎石,往它身上砸去,这时它才恹恹地离开,好像是把我看成到口的一块肉般,一点也不怕我。

放眼望去,不远的前方,有一条向北的大路,可惜坍塌得很厉害。有些高楼很高,有些则不,许多房屋都已经破损。我沿着废墟高的地方,一直向前跃去,下面有只野狗,紧追不舍。当我来到那条向北的大路时,紧随在后的,不只是一只狗,而是一群狗。今天要是我睡得再晚一点的话,现在早已被这群狗生吞活剥了。

它们紧紧地跟着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好像我已经变成它们的猎物一般,当我走进一间死气沉沉的房子时,它们就守在门口,我从书上读到狗不会开门,于是就在狗儿们冲向我的刹那,刚巧找到一扇打得开的门,我砰的一声把门关起来。哈!它们既惊讶又愤怒,在门外又吼又叫,我才不理它们。

那扇门整个是用一块大金属做成的,上等质料,关上门后,眼前一片漆黑。最后我摸索到一座楼梯,于是爬了上去,爬了一层又一层,楼梯多得爬不完,爬得双脚发软眼发黑,楼顶有一扇门,我找到门把开了进去,里面是一间狭长的房间,另一边墙上有一个铜门,可是我没办法找开它,因为没有门把,说不定开门的方法是用暗语,可惜我不知道。我转过身去,发现还有一扇门,门上的锁已经破锈,我很容易地弄开了它,走进室内,定睛一看,有许多值钱的宝贝,住在这里的那个神,一定极有权势。

踏进来的第一个房间是门厅,我站在门口大声地说道:“我不是强盗小偷,来到这儿绝对没有侵犯的意图。”说完后,我顿了顿,自觉神已经听到我的表白后,我进到第二个房间,哇!里面的陈设可真豪华,窗子几乎是完好如初,有一片落地窗可以俯瞰整个城市,上面罩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地板上铺着地毯,颜色很鲜艳,椅上松软有弹性,坐上去会深深地陷下去,舒适极了!墙壁上挂着画,非常漂亮新奇!我记得有一幅画是插在瓶子里的一束花,假如你靠近它看,只能看到五颜六色的色彩,可是你如果站得远远的看时,那些花儿却又栩栩如生,好像是昨天才摘下来的一样,看着这幅画时,一股亲切的感觉涌上心头,还有一只用硬陶土塑成的鸟,和我家乡的鸟,简直一模一样。房间到处散布着书籍和笔记本,好多是我看不懂的,住在这里的那位神,一定很博学多才。我觉得我有权利待在这儿,因为我也是一个渴望求取知识的人。

眼前的东西,在我看来都神奇得不得了。就拿厨房来讲,有个洗槽可是却没有水,或许神是在空中洗东西。有个生火的地方,可是却没有木柴。有个像是煮东西的用具,可是却没有可以生火的地方。房间各处连个蜡烛或是油灯都没有,有种东西有点像是油灯,可是却是没有油或是灯芯。所有的东西都好神奇,不像传说中传言的那么可怕,说是碰过它们的都会死掉,我碰了它们,现在不还是活得好好的?或许是东西上的魔力已经消失。我举个例子来证明:在洗槽上,一边写着“热”,我用手摸摸看,一点也不热;另一边写着“冷”,我用手去摸也不感觉冷。我想原先这些东西都有很大的魔力,可惜现在已经消失了,真希望我能知道恢复魔力的方法。

神住的这个房间,干燥得很,又不通风,灰尘密布。我刚才说魔法已经消失,事实上是不对的,只是附在东西上面的魔法消失而已,神灵们仍然围绕着房间,我感觉到他们正窃窃私语,对我评头论足。看来今晚我必须睡在这里不可,可是我从来没有在死城里度过夜。想着想着,我不由得心跳加速,口干舌燥起来,差点就想下去和等在那边的野狗们打交道,离开这儿算了。

还没看完全部房间,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我回到那间有落地窗的房间,生起一盆火,同时俯瞰着整个城市。身旁有个地方可以起火,里面有一箱木柴,但我想这不是神用来煮东西的地方。我用地毯把自己裹起来,就在火旁睡觉了,我可真累坏了。

现在我来说一个真正奇妙的经验。当我在半夜醒来,我发现身旁的火早已经熄灭,天气冷极了,围绕在我四周的尽是些窃窃私语声。我试着把眼睛闭上,你们或许有人会认为我又睡着了,事实上我觉得自己当时还很清醒,好像我的灵魂正游离我的躯壳,那种感觉就像鱼被钓线拖着走一般。

我绝对没有撒谎,我是准祭司,也就是祭司的儿子,如果传言中我们族里附近的死城有神灵,那么在这么大的一个死城里,也必定会有的。经过这么多年的沉寂,他们必定有很多话想讲。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条上钩的鱼被钓线拖着,我的灵魂已经游离我的躯壳,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躯体正直挺挺地躺在那堆熄火旁边,真正的我却飘在空中,游视神的大城。

现在应该是漆黑的夜晚时刻,可是四周并不昏暗,到处都有亮光,成排成行、远远近近,绝对不像是千万只火把点燃的样子,举头望天空,点点繁星在天上闪烁。我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魔法?如此厉害。”不由得感到战栗,耳旁传来一阵像是巨涛怒吼般的轰隆声,好一会儿我才能适应这些亮光和声音,我想我看到了众神们还在的时候,城市的景象。

好壮丽的景象,真是值得一看,绝不可能是用我的肉体看,因为看到的话,我将会死去。到处都有神在活动,有的在路上走,有的开着武装战车,神多得数都数不清,战车多得塞满整个街道。他们随心所欲地把夜晚变成白天,不必随着太阳作息。那阵轰隆声就是他们来来去去时发出来的声音——他们真是法力无边。

我从另一扇窗户看出去,有许多补修过的桥以及纵横交错的大路,上面的车辆川流不息。他们可以在河底挖隧道,也可以在天上飞,几乎无所不能,只要是他们想要的东西,没有不能办到的。他们可以把东西从地球的一端,运到另一端去。不管什么时候,无论是工作或休息,吃饭或娱乐,耳旁总有轰隆声时刻不停地响着,这声音是这个城市的血脉,就像是一个人的心脏,不停地跳动着。

他们快乐吗?身而为神觉得快乐的事是什么呢?他们那么伟大,无所不能,当我看到他们和他们的魔法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什么都不懂。在我看来,要他们把月亮从天上摘下来,都是可能的事,他们的智慧及能力是超乎我们想像之外的。就我看来,他们有许多工程,还在进行中,他们的智慧还在不断地成长,直到世界得到真正的和平为止。

随后,我从一场旧日的演讲里,得知他们后来的命运。事情发生在平常的日子里,许多神在街上走着,以往我和丛林人的战争里,见过死人,但是眼前所见到的景象,和我所见过的战争截然不同,神和神交战时,所用的是我们从没有过的武器,一团团火球从地下升向天空,一阵阵毒雾弥漫大地,这就是我们传说的大燃烧以及大毁灭。众神们像蚂蚁一样在街上逃窜,可怜的神啊!瞬时,高楼大厦倾塌,只有少数几座得以幸免。传说中曾叙说过这件事情的,虽然大城已在一夕间变成死城,可是残留在地里的毒性却持续着,几百年来,被视为禁地。我看到战争爆发后,他们全部丧亡,整个城市转眼间变成废墟,被一片黑暗笼罩,目睹此景,我不禁流下泪来。

以上就是我所看到的,自然不是用我的肉体去看。于是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我肚子饿极了,可是我第一件想的并不是肚子饿,而是我内心的那股迷惑。我现在知道死城形成的原因,但令我迷惑的是,为什么它会发生?因为在我看来,它根本不可能发生,众神们是那么伟大神奇,我找遍整个房子,希望得到答案,可是在这房子里,有太多东西是我不了解的,虽然说,我还是个准祭司呢!我这时的情境,就像是置身于黑漆漆的夜晚,没有一丝亮光指引前进的路。

找着找着,我发现一位死去的神,他就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这个房间,我以前没来过,一开始我以为他还活着,直看到他手背上的皮肤如像干了的皮革,我才知道他已死了。这个房间密不透风,既燠热又干燥,无疑的就是这样的温度,使他变成这个样子的。起初,我不敢接近他,后来,我就渐渐地不怕了;他坐在窗前,直看着外面的城市。身上穿着神穿的衣服,我看不出他的年龄,他的脸上充满着悲伤。你们可以了解他不逃走的原因,他就在窗前坐视他的城市毁灭——当然,他自己也难逃一死,宁愿丧失生命也不愿出卖灵魂——从他的脸上,可以知道他已经得到灵魂的不朽,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诉说还有什么未克服。

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当时我知道了,他们和我们一样是人,而不是所谓的神灵或是魔鬼。这个伟大的发现,实在很难说服族人相信,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只因后来走上毁灭之路。明白这些后,我的胆子顿时大起来,在回家的途中,曾经两次和凶猛的野狗搏斗,被丛林人追杀了二天,终而回到了家乡。见到父亲,再度接受斋戒沐浴,父亲用手碰了碰我的双唇及胸前,并且说:“离家前你还是个孩子,而今远游归来,已长大成人可以升格为祭司了。”我告诉父亲说:“父亲,他们是人,我曾到过神殿,而且亲眼看到他们,如果依法令,我必须接受处置,那么请动手吧!我内心里仍清楚明白他们是人。”

父亲瞧着我说道:“孩子!法令并非一成不变,你已经实现了你的梦想,也就是我当年未竟的梦想,真是太好了。”

我把旅程中所经历的一切告诉父亲,当我准备向族人公布时,父亲阻止我道:“真理就像是一只狂奔的野鹿,那么难以捕捉;如果你一次接受太多的真理,你可能会因此而牺牲,由此你可以明白,绝对不是我们历代的祭司偷懒,不去死城。”父亲是对的,真理最好是一点一滴、循序渐进地灌输,在我正式成为祭司时,我更是明了了这一点,或许在我们前面的人类,就是因为知识成长得太快速,以致走上毁灭之途。

无论如何,我们总算是开了条路,现在我们去死城,不仅仅找金属而已,还有书籍与笔记本,它们实在深奥难懂,再加上许多工具书都已经毁坏,我们常常要边看边猜,但至少,我们是开了条路。在我当总祭司时,我准许人们到大河的下游去,也就是神殿,我们当时称为纽约的地方。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大伙儿一群群地去,寻找旧日众神的遗迹,除了亚信外还有林肯、彼尔莫和摩西等等。事实上,我们知道他们是人,是建造这个城市的人,不是什么神也不是什么鬼。我还记得在死城里看过的那个死人的面孔,我可以肯定的说,他们是先前在这里生存的人类,我们必须把这个大城再重新建造起来。马甲

〔美国〕史坦贝克约翰·史坦贝克(1902~?)美国作家。描写贫穷与社会不公的小说使他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执美国文学界牛耳。1939年的作品“愤怒的葡萄”Grapes of Wrath得到普立兹奖,196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彼得·蓝道是蒙德来郡声誉最好的农夫。有一次,他在共济会集会中发表简短的演说,主席推介他为加州共济会新进会员效法的楷模。他年近五十,行为严正,蓄着一部有条不紊的胡须,每一次聚会,他总是表现出属于蓄胡男人的权威。彼得的眼神是严肃深邃的,湛蓝而深沉得几近悲愁。偶尔,出于莫名的缘由,他的目光流露出恶犬般的阴郁和冷酷,但凛然正气会在瞬间回到他脸上。他的身材高壮,双肩受到支撑似的往后挺,收缩小腹的姿势酷似军人。由于一般的农夫经常不修边幅,彼得因而以昂扬的神气赢得额外的赞誉。

人们一提到彼得那十日九病的太太爱玛,都一致赞同看着她苟延残喘地度日,实在教人于心不忍。骨瘦如柴的她,体重仅八十七磅,面庞像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般的密布皱纹且泛黄棕色,但黑色的眼眸洋溢着求生的意志。她是个自律甚严的女人,极少因病痛哀号。她的父亲曾是三十三级的共济会员及加州共济会总部的干部,他过世以前,十分热衷彼得的共济会事业。

彼得每年外出一周,留下妻子独守农场。她对前来做伴的邻居的解释总是一成不变:“他出门去商务考察。”

每当彼得结束商务考察后返家,爱玛便病上一两个月,这时彼得的日子就难过了,因为爱玛喜欢自己动手做家事,不愿雇个管家。她卧病期间,彼得要扛起做家事的责任。

蓝道农场位于山脚旁的沙林那斯河畔,是块土质良好的高地,占有本郡自古即承受河水灌溉的四十五亩肥沃土壤,平坦一如平台,另有八亩田地供做干草与果园地。洁白的农舍像主人一般整洁有致。门外的庭院筑有藩篱,园子里依爱玛的指令,彼得种着天竺牡丹、山鼠曲草、康乃馨和石竹花。

站在前廊可俯看这一片农地,河侧的柳树和木棉树在微风中轻摇叶梢,河的对岸是甜菜圃,农地尽头是圆顶的沙林那斯地方法院。爱玛经常在午后坐在前廊的摇椅里,直到微风扬起寒意才移席室内。彼得在田地里、果园里或农舍下的坡地干活时,她就坐在那里不停地编织,偶尔抬头看看彼得。

蓝道农场不必再负担抵押贷款,审慎选择及照料的谷物收获可观,使得他们生活充裕,并盈余几百块钱。彼得·蓝道受到邻人拥戴,即使他顺口谈谈天气或马路新闻,邻人都很留心听他说话。如果彼得说“周末我要杀一头猪”,那么几乎所有听到这句话的人,回到家后,必定在周末杀一头猪。他们不明所以,但是彼得·蓝道要杀猪的话,这一定是件该做的好事。

彼得和爱玛结婚二十一年。他们拥有一屋子上等家具、框裱的名画、各类型的花瓶,以及可观的藏书。爱玛没有生育一男半女,因此屋子没有遭到破坏的小疮疤或涂鸦的痕迹。前后门廊的擦鞋棒及棕色纤维垫,保持屋内不受灰尘污染。

卧病期间,爱玛注意到家里依然维持得井然有序。门上的铰链和碗框都油光闪亮,销环的螺丝一根也没掉。家具及木制品每年翻漆一次,彼得自一年一度的商务考察返家后,经常修东补西。

每当爱玛卧病的消息传扬出去,邻人会在河边小路上拦下医生。

“噢,我想她病得不严重,”他回答他们的询问,“大概得在床上躺几个礼拜。”

这些好邻居提着糕饼到蓝道农场,蹑手蹑脚地溜进病房,看望庞大胡桃木床上的皮包骨似的小女人。她用黑漆光亮的眼睛瞧他们。

“你不要把窗帘卷上来一点吗?亲爱的!”他们问。

“不,谢谢你们,光线太刺眼了。”

“我们可以帮上什么忙吗?”

“不,谢谢你们。彼得照顾得很周到。”

“记着,如果你想到什么事——”

爱玛是这么固执己见,就算是她生病的时候,除了带点糕饼给彼得以外,也没有事可以让你插上手。彼得穿着一件干净的围裙在厨房里,他会在那里倒满热水瓶或做乳酪。

日复一日,某年秋天,传来爱玛病危的消息,农夫们的太太为彼得烘烤糕饼,预备照例前往探望。

邻近农场的查培尔太太站在河旁小路上,等着医生来临。“大夫,爱玛·蓝道病情如何?”

“恐怕不太乐观,查培尔太太。这回她病得不轻。”

马恩医生向来药到病除,没有医不好的垂危病患,他这一席话在附近的农场传扬开来,意味爱玛·蓝道已命薄西山了。

这是一种缠人、可怕的病。彼得亲自侍奉灌肠剂和提便盆。医生提议雇用一名护士,却换来病人锐利而愤怒的眼神;由于她已病入膏肓,任何的请求或决定都是众人遵奉的懿旨。彼得喂她吃食,并替她擦澡沐浴,铺好胡桃木寝具。室内的窗帘仍然紧紧拉拢着。

两个月后,那双漆亮的眼眸从此紧闭不启,顽固的心也丧失意识。此时才雇用一名护士,而彼得已形销骨立,距离崩溃不远了。邻居带来糕饼及派,但再次探望他时,发现那些食物都原封不动地摆在厨房里。

爱玛死去的那个午后,查培尔太太待在屋里帮彼得忙。彼得立刻歇斯底里地崩溃了,查培尔太太打电话叫医生来,另外打电话叫她丈夫来帮她忙,彼得像疯子似的用拳头猛击满脸胡须的面颊。艾德·查培尔见到他这样,难过万分。

彼得泪流满面,哭号的声音震动屋瓦。他一会儿坐在床边用枕头掩面,一会儿又像犊牛样的绕着屋子咆哮不停。艾德·查培尔把手搭在他肩上说:“不要伤心了,彼得,别哭了。”音调十分无助,但彼得甩脱他的手。医生赶来签署死亡证明书。

葬仪社的人来了,也和彼得拉扯得一身汗。他已经半疯了,葬仪社的人要搬运尸体时,他奋力搏击。于是艾德·查培尔协同葬仪社的人制住他,让医师帮他注射一针镇定剂,他们才能移走尸体。

吗啡终于让彼得安静入睡。他在角落弯腰驼背地缩成一团,目瞪地板,发出浊重的呼吸声。

“谁愿意照料他?”医生问道。“杰克小姐?”他问护士。

“我没办法一个人应付他,大夫。”

“查培尔,你愿意照顾他吗?”

“当然愿意。”

“呃,我告诉你,如果他又再发作,你把这些溴化钾给他吃。如果这些药不管用,我另外给你一些戊巴比妥,给他吃一粒这种胶囊,包准他睡得服服帖帖。”

他们离开以前,合力把不省人事的彼得抬进客厅,轻放在沙发上。艾德·查培尔坐在一把安乐椅上看顾他,身旁的小桌上摆着溴化钾和一杯开水。

小小的客厅光洁得一尘不染,只有早上彼得曾用湿报纸拍打过地板的痕迹。艾德在壁炉里生火,火花窜起时,加进橡木条。黑夜提早降临,窗上传来细碎的雨滴拍打声。艾德调亮煤油灯。壁炉里的柴火发出噼啪响的爆裂声,火舌有如发丝一般缠绕橡木。艾德一刻不松懈地坐在安乐椅上注视沙发里昏迷的彼得,不久也沉沉睡去。

他醒来的时候,大约是十点左右。他猛然站起来,往沙发望去。彼得正坐在沙发上瞪着他。艾德马上伸手去拿镇定剂,但彼得摇摇头。

“不用再让我吃什么,艾德。我猜医生使出非常手段来对付我吧,对不对?我现在除了有点头昏脑涨以外,感觉好多了。”

艾德听见他在厨房倒水的声音。一会儿功夫,他一面用毛巾擦脸,一面走回客厅。彼得笑得很诡异。这种怪异又困惑的笑从未展现在他面庞。“我想,她既然死了,我可以解脱束缚了,对吧?”彼得说。

“呃……是的,你担负了一些苦痛。”

“我的心中似乎有东西在蠢蠢欲动,”彼得解释道。“某种吊裤带之类的东西。搞得我筋骨俱散,但是我还好。”

艾德低头看见地板上爬着一只褐色的虫子,便抬起一条腿把它踩死。

彼得突然问道。“你相信来生吗?”

艾德·查培尔不安地扭动身躯。他不想谈这种事,一提到这个,他难免要花点脑筋去想。“呃,是的。如果你认为有的话,大概是有的。”

“你相信死去的人能够看到我们的一举一动吗?”

“噢,这我就不知道了。”

彼得自言自语似的继续讲下去。“即使她看得到我,我不做她要求的事,她应该为她在世时我曾经依言行事而感到满足。她应该自豪将我塑造成大男人的形象。如果她去世了,我不再维持这种形象,正足以证明这种形象正是她一手造成的,对吧?我曾是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对不对,艾德?”

“你说的‘曾经’是什么意思?”

“呃,除了每年一周以外,我曾是标准的好人。我现在不知道做什么才好……”他的脸逐渐胀满愤怒。“除了一件事。”他站起身来,脱掉外套和衬衫,露出内衣外罩着把他的肩膀往后撑的一副马甲。他把马甲脱下来,抛得老远,然后解开裤子,露出一条宽松紧带。他沿着下半身剥掉松紧带,穿上衣服以前,他满心欢悦地搔搔小腹。他再度展现那种诡谲又令人困惑的笑容,“我弄不懂她怎么支使我的,但是她一直牵着我的鼻子走。她看起来不像我的顶头上司,不过她老是有办法叫我做东做西。你知道,我并不相信有来生。她在世时,即使她卧病在床,我必须做所有她需要的事,但她死的那一瞬间,这一切就如同这副马甲一样解脱了!我简直无法再忍受下去,这副马甲紧紧地缠在我身上这么久,我得先习惯没有马甲的日子。”他往艾德的方向晃晃手指。“我的小腹会突出来,”他比划着,“我要让它突出来。为什么不行,我都五十岁了。”

艾德不敢恭维,他想走了。这种态度不太有礼貌。“如果你吃颗镇定剂,你可以睡一会儿。”他微弱地说道。

彼得没有穿上外套,他敞开衬领坐在沙发上。“我不想睡,只想好好聊一聊。我想参加葬礼时还得套上松紧带和马甲,但葬礼结束后,我要把它们都烧掉。听好,我有一瓶威士忌藏在谷仓,我去拿来。”

“噢,不,”艾德马上反驳道。“这种时候怎么能喝酒?”

彼得站起来。“呃,我可以喝。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就看着我喝。我告诉你,我的苦难结束了。”他跨出门外,留下艾德·查培尔一脸的不快与愕然。他一转眼就回到屋里来,带着威士忌,一进门便说:“我一生中仅仅拥有一件事,就是那些商务考察。爱玛是个聪明人,她明白如果我一年不出外一次,我就会发疯。上帝,我回来的时候,她如何在我的良心上做文章!”他推心置腹地降低声调。“你晓得我出门做什么吗?”

艾德现在睁大眼睛了。面前有一个他不认得的人,他渐渐出神。他接过彼得给他的酒杯。“我不知道。你做什么?”

彼得一口吞下威士忌,拿手擦拭咳嗽不止的嘴巴。“我烂醉如泥。”他说,“我去旧金山的酒家大醉一礼拜,每晚向酒家报到。”他再次斟满酒杯。“我想爱玛知道,但她从不说什么。我不出门的话,我会疯掉。”

艾德·查培尔小心翼翼地啜饮威士忌。“她总是说你去商务考察。”

彼得盯着他的酒杯,又一饮而尽,再斟满酒。他的目光开始闪闪发光。“喝酒呀,艾德。我想你认为我这种行为太不应该——转变得那么快,但是除了你我以外,谁都不知道。把火弄旺一点,我没有悲伤到这种地步。”

查培尔走向壁炉,翻赤热的柴木,直到火花像火鸟般窜向烟囱。彼得斟满两人的酒杯,坐回沙发,艾德回座时,他假装不知道酒杯满溢地啜饮着。他的面颊涨红,看来现在喝酒并不是坏事。午后及死亡的阴影已经成为漠然的过去。

“吃点糕饼吗?”彼得问道。“食品间有半打糕饼。”

“不,我不想吃。”

“你知道,”彼得承认,“我不会再吃糕饼了。十年来,爱玛一生病,邻居就送糕饼来。当然他们是善意的,但糕饼对我来说,已经恶心透顶了。喝酒吧!”

屋里起了某种变化。两个男人都抬头往上看,意图辨识哪里不对。屋里的气氛和刚才有些异常。彼得怯怯地笑了。“只是机器发动时钟停了罢了,我不会再去发动它。我要弄一座转动得快一点的小闹钟。那种滴答滴答的声音太悲伤了。”他吞下威士忌。“你大概会宣传我发疯了,对吧?”

艾德抬起头,微笑地晃晃头。“不,我不会。我了解你的感受,我不知道你束着马甲和松紧带。”

“大男人该挺胸站直,”彼得说,“我生来就懒散。”他突然叫道:“我天生是个笨蛋!二十年来,我佯装一副睿智凛然的样子,除了每年一个礼拜的使坏。”他大叫,“尘世一点一滴地涌向我,我的人生一直往外流失。让我斟酒吧!我另外藏了一瓶酒在谷仓里。”

艾德伸出杯子接酒。彼得又接下去说,“我想河边平地种些甜豌豆的话,一定不错。想想看,站在前廊上一望蓝色粉红色交杂的田地,没有浓淡的差异。风来时,香味该是多么浓馥,香到令人晕眩倒地。”

“有些人种甜豌豆赔得倾家荡产,因为种子价格太高,而收获总是不成比例。”

“我不会咒骂,”彼得叫道,“我要拥有一切。我要四十亩多彩多姿又香味四溢的田地,我要一个胸脯大得像枕头的胖女人。我渴望哪,我告诉你,我渴望一切,我要很多东西。”

艾德在彼得的咆哮下,脸色逐渐严肃。“如果你吃一颗镇定剂,你可以睡一会儿。”

彼得羞愧地说:“我没事,我并不想大吼大叫。我并不是第一次想到这些事,我像孩童想望假期一般地想了好多年。我害怕我太老,而蒙主荣召失去一切。但我才五十岁,我还有未来。我告诉爱玛甜豌豆的事,她不让我种,我不明白她何以能驱策我做任何事,”他疑惑地说,“我记不得了。反正她死了,我可以感觉得到,她和那副马甲一样消失无踪,我要开始无精打采,艾德,请你从旧金山弄来一个超级大胖子,我要喝一直没人动用的白兰地。”

艾德·查培尔站起来,高举手臂至头顶。“如果你好一点的话,我现在该回家睡觉。你得上紧时钟的发条,彼得,时钟不保持转动的话不太好。”

葬礼结束的那天,彼得·蓝道回到农场工作。邻居查培尔家可以望见厨房的灯长时间亮着,他们起床前半个小时以前,还可以看到他的灯笼穿过庭院行至谷仓。

彼得在三天内修剪果树,自清晨第一道曙光出现,工作至天色暗澹得看不见细枝条为止。接下来,他开始整饬河边的大片平地,他犁田、辗平土地及耙土。两名穿着马裤的陌生人在他家出入,检视土质,并于离去时,带走几袋装满泥土的纸袋。

播种以前,农夫照例往来拜访。他们盘腿而坐,抓起尘土,捏碎指间的土块。他们讨论谷物市场交易的情形,回忆豆类大发利市的几个年头,及另外几年血本无归的往事。讨论归讨论,每回冗长的讨论结束以后,农夫种的谷类都如出一辙。某些人士的决定占有相当分量,如果彼得·蓝道或克拉克·迪卫特认为该种粉红豆类和大麦,那么这一年的谷物将大部分转种粉红豆类和大麦;因为德高望重的成功人士所采纳的计划,必有其因。农夫深信彼得·蓝道或克拉克·迪卫特有某种特别的预知能力。

此类循例拜访开始时,彼得·蓝道很明显地有了重大的改变。他坐在耕地上,神采飞扬地发表谈话。他说他还没有决定种什么,但他罪恶深重似的神情显示他不愿公开他的计划。他断然回绝一些询问以后,农夫集体向克拉克·迪卫特请教。克拉克播种了爵士大麦,他的决定已影响附近农地的谷物种类。

虽然人们不再打探彼得的农作物,但兴致可未曾减弱。自蓝道四十五亩地外驾车而过的人们,企图自播种细节上研究出谷类的名称。彼得来来往往地驾播种机横越无人踏进的田地,因为彼得对播种计划十分保密。

艾德·查培尔也没有泄露彼得的秘密。一想到那夜的情形,他有点不安;愧咎彼得的歇斯底里和自惭当夜坐在他面前听他诉说。他密切注意彼得是否将他说过的话付诸实行,或者当时仅因悲痛和歇斯底里才说那些话,他发现彼得没有弯腰驼背,小腹仅轻微外突。他去过彼得家,见到地板上一尘不沾,时钟滴答响时,着实松了一口气。

查培尔太太经常提到那天午后。“你一定以为他发疯了才会举止怪异。他只是号哭着,艾德陪他到他静下来为止。艾德得让他喝点威士忌好入睡,但是,”她急促地说,“竭力的工作是治疗伤痛的良药。彼得·蓝道每天清晨三点钟起床,我从卧室就看得到他家厨房的灯光。”

猫柳缓缓地绽放银穗,路旁的杂草发出嫩芽。沙林那斯河的河水污浊了整整一个月后,再度呈现绿色水波。彼得·蓝道已将田地整修完备,土地松软,绝无大过弹丸的土块,雨后则展现肥沃的紫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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