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19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贺年
019
本章字数: 60190

没等我在会客室打几个转,铃又响了。接着屋里起了一阵骚动与查问声。原来大块绅士要看泰晤士报或是纪事报。因此,毫无疑问他是革命党,或者看他那种逮到机会就专制跋扈的样子,更应该怀疑他是急进分子。听说,韩德是大块头;“这很难说,”我想,“要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韩德本人。”

我动了好奇心,询问侍者这位弄得天下大乱的绅士究竟是何许人物,但却不得要领;似乎无人知晓他的真姓实名。旅店客栈,客人来去如过眼烟花,店东根本懒得细问姓名职业。外套颜色,身材大小,就是现成名姓。不是高绅士,就是矮绅士,不是黑衫绅士,就是黄衣绅士,再不然,就像这个:大块绅士。只要灵感一现,想个叫法,也就事事解决,免得麻烦去细问详查。

雨——雨——雨!无情的雨!不停的雨!想出门是根本免谈的,关在屋里既无所事,又无所乐。不久我头顶上响起踱步的声音,该是来自大块绅士的房间。沉重的脚步证实他有硕大的躯体;吱轧有声的鞋子正是老人所常穿的。“现在可以确定,”我想,“他是个严谨富有的老人,此刻在做饭后运动。”

我读完贴在炉架上的所有驿车和旅店的广告。那本《妇女杂志》已像天气一样令我厌恶透顶。我踱出会客室,不知该做什么,就登楼回房。我进屋不久,却听见隔壁传来一声尖叫。跟着是开门又猛力关上的声音。那个客房女招待,就是我觉得她有红润愉快的脸蛋的那个,旋风般冲下楼去。大块绅士非礼她!

刹那间我心里的价码一落千丈。这个不明人物绝不是老绅士;因为老绅士不容易冲动。但也不会是年轻绅士;因为年轻绅士不容易让女孩这样一本正经。那么他一定是半老不老外加丑得讨厌的中年人,否则这女孩不至于这样愤怒。说实话,我真被搞糊涂了。

几分钟后我听见老板娘的声音。她踏着重步上楼,我偷瞄一眼,她涨红着脸,戴着闪光的帽子,一路嘀嘀咕咕:“她不是做那种事的,她是规规矩矩的。即使男士愿花多少钱,也没这规矩,她在这里做是因为这里的女仆不受那种虐待,她们是真正工作,那种事她是绝不干的。”

因为我讨厌吵嘴,特别是女人吵嘴,更特别是漂亮女人,所以我缩回房里,把门虚掩;但我过度好奇忍不住偷听起来。老板娘气势汹汹跨进敌人的堡垒;并将房门关上。我听见她高声大叫虚张声势一下。然后渐渐和缓减弱,就像大风吹进了小阁楼;然后传来一次笑声;然后什么都听不到了。

过了片刻,老板娘脸上挂着古怪的笑容走出来,同时扶了扶有点偏向一边的帽子。她下楼之后我听见老板问怎么回事,她说:“根本没事,只怪那女孩是笨瓜。”——我比先前更糊涂了,这位高深莫测的仁兄有什么本事,能叫温驯的女仆光火,又能弄得凶悍的老板娘笑着走开。他不可能是老头,也不可能是草包,更不可能是丑八怪。

我只好重画他的画像,一张完全不同的画像。我要把他画成那种经常在乡村酒店晃进晃出,高大强壮,威风八面的绅士;那种挺一个啤酒肚子,脖子系条蓝巾,满脸油亮得意的家伙。那种人歃血鸿门,饱览世态自不在话下;酒台旅店,四海为家;无论酒保有鬼,或店东耍诈,都逃不出他的法眼。自由享乐而知节度,挥霍浪费以金币一枚为限;对待男侍称兄道弟,遇到女仆则难免毛手毛脚,茶后饭余,酒台一坐,一杯在手,就跟老板娘胡诌瞎聊,逍遥一番。

上午时光就在这样或类似的臆测中逝去。每当我织成一幅画像,总是立即有了新的难题而将其全部推翻,并将我的思想再度弄成一团乱麻。那颗发烧的脑袋就这样独自忙个没完。我曾说过,我的神经极度不安;不断的沉思冥想,牵挂着这位看不见的人物,终于带来恶果——愈来愈烦躁不安。

午餐时间到了。我盼望大块绅士会到会客室用餐,这样我就可以一睹庐山真面目。可惜——他把午餐叫进房间。这种神秘独处究竟是何用意?说他是急进分子,则不该贵族似的与世隔绝,整个下雨天独自对影枯坐。说他是失意政客则生活未免太好。精点佳肴他细品慢尝,临酒浅酌又赛似神仙。不错,我的怀疑马上得到了证实;他的第一瓶酒不可能已经喝完,却听到他在低哼一曲,倾听之下竟是“天佑皇上”。那么现在可以明白,他不仅不是急进分子,更是道地的忠良顺民;因他酒愈喝就愈忠贞,心思虽已恍惚而皇帝国法依旧念念于怀。但他会是谁?我的思绪开始乱转。会不会是某位要人微服出巡?“天知道!”我茫茫然说,“依我看来可能是皇亲国戚,因为皇亲国戚都有大号身材!”

天依然下着雨。据我判断这位神秘莫测人物,还是坐在他房间里的椅子上,因未听到有过任何响动。随着日光渐逝,会客室开始人进人出。有些紧扣宽松大衣,是新到的客人;有些是四出忙事归来的旧客;有些用餐,有些喝茶。若是换个心情,我将会细心观察这班奇特人物以取乐。尤其其中两个是挂牌的笑话大王,对旅行者的全科笑料无不精通。脑中备有上千个占人便宜的玩笑,专用来对付那个少女侍者,他们叫她露意莎、爱瑟琳达,以及其他成打的漂亮名字,但每叫一次就换一个新的,然后十分有趣地为自己的滑稽突梯呵呵乱笑一阵。然而我的心已完全贯注在大块绅士身上。他已使我苦思追索一日,现在不该贸然分神放弃线索。

暮色渐逼渐深。看报的旅客也已细览两遍以上。有些搬椅子围炉而坐,漫谈他们的马、他们的冒险,他们的栽跟斗与他们的失败。他们大谈各家商贾与酒店的信用;两个笑王精选了几则俏丽店小妹与客气老板娘的奇事逸闻。所有这一切都在他们喝他们所谓睡前酒之中静静结束,睡前酒其实是白兰地加水掺糖,或类似的调制品;此后他们纷纷打铃叫唤鞋仆和女侍,套上那种用旧鞋剪成的、极不舒服的拖鞋,睡觉去了。

现在只剩下一个人,是个腿短体长,沙黄头发,头颅奇大,脸色病态发红的家伙。此人独坐,手执一杯混合葡萄酒,一只汤匙,边啜边搅,边搅边沉思,直到只剩汤匙与空杯。然后他渐渐竖在椅上睡去,酒杯空立面前,桌上的蜡烛似乎也沉睡了,只见烛蕊既长又黑,蕊端已开菜花,剩下的微光使屋内显得晦暗阴森。而晦暗阴森的气氛又感染了心境。周围挂着的宽松大衣,形状怪异,活似幽灵,深深埋在黝黑之中。耳边只有钟声滴答,雨声滴答,与这位睡着的酒仙的沉重鼾声相互交织。教堂鸣起午夜钟声。突然之间在我头顶上的大块绅士开始踱步,脚步声缓缓响来响去。这一切造成的气氛,对我这神经质的人来说,更觉得恐怖无比。这鬼影般的大衣,这雷鸣似的鼾声,和这神秘人物的咿呀步声。脚步声越变越弱,最后终于消失,再也听不到了。我这传奇英雄已顾不得一切,鼓起最后的余勇。“管他是什么三头六臂,”我在心里说,“让我来看他个明白!”于是我抓起烛火,直奔十三号房。房门是虚掩的。我迟疑一下即冲了进去:房里空空如也。一张宽底扶手大椅放在桌边,桌上一个空玻璃杯,一份“泰晤士报”,满屋弥漫着施第登牌干酪的强烈香味。

这神秘怪客显然刚刚遁走。我转身,失望地走回房去。我的房间已换到面临街道的客栈前方。我通过走道,看见一双大靴,靴统又粗又脏,立在一间卧房门口。这双靴子必属怪客无疑,但去吵扰一只穴中怪兽殊无必要;或许他会用手枪向我脑袋放上一响也说不定。于是我回房睡觉,在神经极度不安的状况下一直未能阖眼;即使在我睡着之后,大块绅士与巨大靴子的影子也时时在梦中忽隐忽现。

第二天上午我醒得颇迟,而且是被客栈里的骚动杂声吵醒,起先摸不清是怎么回事;直到更清醒一点,才发现门外有辆邮马车行将出发。忽然下面传来一声喊叫,“这位绅士忘记拿他的雨伞!去十三号房找绅士的雨伞!”走道上立刻响起女招待急驰的步声,她边跑边尖声回话:“在这里!绅士的雨伞找到了!”

可知神秘怪客要走了。这是可以看到他的惟一机会,我从床上跳起,连滚带爬冲到窗前,抓开窗帘,却只逮到钻进马车的背影。棕色外套背部的尾翼两边分开,我完整看见的是土褐色马裤的宽大屁股。车门关上——说声“好啦!”马车急奔而去——这就是我所能目睹的大块绅士。穿夏装的女孩

〔美国〕欧文·萧欧文·萧(1913~?)美国小说家、舞台剧作家。自1951年起便定居欧洲。作品广泛讨论社会和政治事件,经常以小人物来对抗病态的美国社会。代表作有The Young Lions(1948),《富人穷人》Rich Man,Poor Man(1970)和《乞丐、小偷》Beggarman,Thief(1977)。

他们离开布列佛特的时候,第五街在艳阳下一片闪亮。虽然是二月,阳光却很温暖的。熙来攘往的街车,一对对盛装漫步的人群以及门窗紧闭的安静大厦,使这一切看来像是星期天的早晨。

麦可紧紧挽住法兰西丝的手臂,两人在阳光下走向华盛顿广场。他们步履轻快,想到在星期天的早晨,自己竟然贪睡晚起,还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不禁失笑。麦可解开外衣的扣子,衣领迎风翻飞。

他们走过第八街,法兰西丝警告着说:“小心,你会把脖子弄断。”

麦可大笑,法兰西丝也跟着笑了起来,法兰西丝说道:“不管怎么样,她还没有漂亮到值得你为她弄断脖子的程度。”

麦可又笑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在看她?”

法兰西丝偏着头,从帽子的边缘下对丈夫微笑着抗议:“麦可,亲爱的。”

他回答:“好啦,对不起。”

法兰西丝轻抚他的臂膀,拉着他快步走向华盛顿广场。她说道:“今天我们别去看谁了,就我们两个人好好逛一逛。一天到晚总是和朋友往来应酬,不是他们请喝酒,就是我们请喝酒,只有在床上才和你碰得到面。我和先生出来,就希望他一整天只对我一个人说,也只听我一个人说。”

麦可问道:“有人约我们吗?”

她说:“是史蒂文生家,他们约我们一点到他们家,然后载我们到乡下度假。”

麦可说:“这狡猾的史蒂文生,他们根本可以自己开车到乡下去的。”

“约好了吗?”

“约好了。”

法兰西丝倚身过去,亲了他耳垂。

麦可提醒:“亲爱的,这是第五街。”

法兰西丝说:“让我来安排一下计划,一个能让一对年轻夫妇痛快花钱的纽约假期。”

“就这么说定。”

因为麦可说过想在这礼拜去一趟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法兰西丝热心地建议着。

“我们先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我已经三年没有去了,而且那里至少有十张图画我想再看一遍。接着我们可以搭巴士到无线电城看溜冰。然后我们可以到卡瓦那夫之家吃一客像铁匠的围兜那么大的牛排,喝一瓶葡萄酒,再去费蒙阿特看那幅有名的法国画——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

“当然有啦。”麦可把目光自一名从身旁走过没戴帽子的黑发女孩身上收回,那女孩剪得一头舞蹈家的发型,颇似一顶钢盔。

法兰西丝平板地说道:“这是今天的计划。或者,也许你宁愿在第五街上逛逛。”

“不,”麦可答道:“一点也不想。”

“每次不管我们去什么鬼地方,你总是看着别的女人。”法兰西丝嗔怪。

麦可回答:“亲爱的,我看的是所有的事物。上天给了我眼睛,我用眼睛来看女人、男人、地下铁的隧道、动感的广告图画和公园里的小花。我只是随意地审视宇宙。”

法兰西丝答道:“你随意审视第五街上的宇宙时,真该看看自己眼睛流露出的是什么神情。”

麦可温柔地按住她的手肘:“我是个幸福的已婚男人,我们是二十世纪的标准夫妇——麦可·鲁密斯夫妇。走!喝酒去。”说着便停了下来。

“我们才刚吃过早餐。”她说。

“听着,亲爱的,”麦可小心地挑着合适的字眼说:“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我们两个心情都很好,没有理由打断这样的好兴致。我们过一个美好的星期天吧。”

“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种扫兴的话,不管它,我们好好享受星期假日吧。”

他们于是特意地彼此交握着手,穿过华盛顿广场上的娃娃推车、穿着周白衣服的意大利老人和带着苏格兰犬散步的年轻仕女。

“至少每年应该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一次,”沉默片刻,法兰西丝模仿她在今天吃早饭及散步刚开始的语调说着。“星期天去那里不错。很多人会在那里看画,让你觉得毕竟艺术在纽约可能还没有走下坡。”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麦可严肃地说:“我从来没有触碰过别的女人,一次也没有。整整五年了。”

“好啦。”法兰西丝回答。

“你相信我说的,对不对?”

“好啦。”

他们在公园里,枝叶繁密树丛下的椅子间走着。

“我想装作没看见,可是我实在觉得恶心。每次有女人走过,你就看她。而且,你看她的那种神情就跟你第一次在爱丽丝·麦斯威尔家见到我,在客厅里,头戴绿帽,靠近唱机,站在众人中的那种神情一样。”法兰西丝说。

“我记得那顶帽子。”麦可回答。

“完全一模一样的表情。让我觉得难过,我实在觉得难过。”法兰西丝抱怨。

“嘘,拜托你,亲爱的,嘘。”

“我想,现在我要喝一杯了。”法兰西丝说道。

他们不发一言地走到第八街的一家酒吧,麦可主动地扶她跨过路上铺着的行道石,带她穿过来往的车辆。他们在酒吧里靠窗的一处座位坐了下来,阳光从窗子漫进室内。壁炉正升着一堆小小的火。一个矮小的日本侍者过来,放了一些脆饼干,对着他们愉快地笑。

“用过早餐了,你想点什么?”麦可问。

“我想,叫白兰地吧。”法兰西丝回答。

“苦瓦榭,两杯苦瓦榭。”麦可告诉侍者。

侍者送来玻璃杯。在日光下,他们相对坐饮。麦可喝尽半杯后,又喝了几口水。

“我看女人,没错,我没有说这样做对或错。我看她们。假如在街上我从她们身边走过而不看她们的话,那我就是在欺骗你,欺骗我自己。”他说。

“你看她们的样子,就像恨不得把每一个人据为己有。”法兰西丝把玩着白兰地杯子说。

“那种样子,的确是的。”麦可轻声说,不像是在对他的妻子说话,“不过我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来,这也是真的。”

“我知道。这就是我觉得不高兴的理由。”

“再来杯白兰地。”麦可叫着,“先生,再来两杯白兰地。”

他叹息着闭起双眼,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眼皮。“我喜欢女人的样子,我喜欢纽约的理由之一,就是纽约到处可见的女人。我第一次从俄亥俄到纽约来的时候,让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纽约到处可见,数以千计的美丽女人,我一路走着看,心都跳到喉咙上来了。”

“一个毛小子,”法兰西丝说,“那完全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感受。”

“再猜猜看,”麦可说,“再猜猜看。我现在年纪是大一些,快接近中年的岁数,身材也略嫌臃肿,我还是喜欢在每天下午三点的时候,沿着第五街漫步在东区的第五十街和第五十七街的街道之间。在那个时候,所有的女人都穿戴上她们的貂皮大衣,争奇斗艳的帽子,全世界所有的美丽东西都集中在这地区——全世界最好的貂皮大衣、最好的仕女服饰、最妩媚俏丽的女人,全部出来购物,享受购物的乐趣。”

日本侍者端来两杯酒,极度欢愉地冲着他们微笑。“没事吧?”他问。

“没事,一切都好极了。”麦可说。

“也只不过是几件貂皮大衣和几顶昂贵的帽子。”法兰西丝说。

“不是那些貂皮大衣或是那些帽子。而是那些女人穿戴起来构成的特殊景象。懂吗?”他说,“你不需要听这些话的。”

“我要听。”

“我喜欢办公室里女孩的样子。一丝不苟,戴着眼镜、聪敏、大方、能干。我喜欢午餐时间在第五十四街上的女孩,那些穿新衣服不超过一星期的女明星。我喜欢商店里的销售小姐,喜欢她们因为我是男士就先招呼我,而冷落了其他的女顾客那种感觉。我认为这些事稀松平常,但我也想了十年了。既然你问起,这就是你要的答案。”

“继续说下去。”法兰西丝说。

“每次我一想到纽约,我就想到在纽约市街的女孩,我不知道我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寻常,我也不清楚纽约的男人走在街上心中是不是和我有相同的想法,但是,我觉得走在纽约的街道上,就像在野餐一样。在剧院里我喜欢坐在女客附近,坐在那些花了六小时装点的名媛仕女身旁。我也喜欢在足球场上的年轻女孩红扑扑的面颊,还有等天气暖和的时候,她们穿着夏装的那个样子。”他喝完杯子的酒说,“这就是我的感觉。”

法兰西丝猛地灌下两三口,饮尽杯里的酒。“你说,你爱我吗?”

“我爱你。”

“我也漂亮啊!”法兰西丝说,“和她们其中任何一个人一样漂亮啊!”

“你是美丽的。”麦可回答。

法兰西丝辩解道:“我对你帮助多大!我是你的好太太、好管家、好朋友。我为你做任何该死的事情。”

“我知道。”麦可说着伸出手抓住她的。

“你希望能解脱,投向——”法兰西丝说。

“嘘!”

“告诉我真心话。”她抽回她的手。

麦可用手指轻弹玻璃杯子的杯缘。“好吧!”他轻轻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希望解脱。”

“那么,就随时请便吧。”法兰西丝说。

“别傻了。”麦可把椅子移到她的那一边,拍着她的大腿。

她开始用手帕捂着脸静静哭泣,身体微弯,好让酒吧里其他的人不致发觉。她哭着说道:“有一天,你就会想做个改变的。”

麦可一言不发地坐着看侍者缓缓剥下柠檬皮。

“对不对?”法兰西丝严厉地询问,“快点,告诉我,说啊!是不是?”

“可能吧。”麦可回答,他把椅子挪回原来的位置。“去它个鬼,我怎么知道?”

“你知道的,”法兰西丝坚持:“不是吗?”

“是的,”过了一会麦可回答道:“我知道。”

这时候法兰西丝不哭了,捂着手帕擤了两三下鼻涕,然后把手帕丢在一边,脸上恢复平静。“请你至少帮我一个忙。”她说。

“没问题。”

“别再讨论这个女人多美,那个女人多好看。漂亮的眼睛、丰满的胸部、玲珑的曲线、动听的声音。”她模仿他的声音说道:“留着你自己欣赏吧,我没有兴趣。”

麦可挥手召唤侍者,说道:“我会留着自己欣赏。”

法兰西丝抹一抹眼角,对侍者说:“再来一杯白兰地。”

“两杯。”麦可说道。

“好的,夫人,好的,先生。”侍者说着转身走了。

法兰西丝冷冷打量坐在对面的麦可。“你要不要我打电话到史蒂文生家里?现在去乡下度假一定不错。”她问。

“好啊。”麦可说,“打给他们。”

她起身走过酒吧厅,走向电话机。麦可望着她行走的身影,心想多么漂亮的一个妞啊!多匀称的一双腿啊!女仆艾菲

〔美国〕乔治·艾德乔治·艾德(1866~1944)美国舞台剧作家、报纸专栏作家。作品Fables in Slang(1899)以俚俗口语和真实的角色来戏弄社会。

华莱士太太帮着她丈夫脱去外套,并且把她温暖的手掌贴在他被风吹红了的脸上。

“我有好消息,”她说。

“又有大减价吗?”

“去,不是的!一个新来的女孩,她真是个可人儿。她并不年轻或貌美,可是我问她晚上出不出去的时候,她说天黑之后,她是无论如何不出去的。你觉得怎样?”

“好得难以相信。”

“不,一点不假。等着瞧瞧她。她大概两点钟的时候,从职业介绍所来这儿,说她愿意立刻上工。你不会知道厨房是什么样子的。她把它弄得干净得跟领章似的。”

“什么国籍?”

“没有——我是说,她是土生土长的。她从乡下来——嫩得很!不过,她是个好女孩,我确定。我一瞧见她,就觉得我们可以信得过她。”

“希望如此。如果她就像你说的一样,那么,务请照她要的工资付给她——再在她房间装上蕾丝的窗帘,把市面上所有的故事书全订来。”

“上帝保佑你,我不信她会看这些书。每次我到厨房探看时,她勤奋工作得跟特洛伊女人似的,还唱着圣歌哩。”

“哦,她唱歌是吧?我就晓得有个但是的。”

“你不会介意的。我们可以把门关上。”

晚餐的桌子收拾得干净诱人,华莱士太太查验了玻璃杯和银器的排放,满意而舒解地点点头。然后她摇了摇铃,一会儿,那新的女仆进来了。

她是个高大而成熟的女人。

接着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华莱士先生转过身来看看新来的女孩,他的眼睛睁大了。他瞪着她,仿佛是被她的帽子或雀斑吸引住了。他脸上有种不可思议的表情,“噢!天啊!”

那女孩子走近桌子时,也回看她的男主人一眼。为什么汤盘在她手中摇晃?她怯怯地微笑着,很快地把汤盘放在桌子上。

华莱士先生并没有迟疑很久,但是在那犹豫的当儿,他的生活史一幕幕地倒卷了回去。他成长于一个民主的小社区,那民主的精神首先浮上心头。

“这不是艾菲·怀特勒西吗?”他说。

“我的天!”她叫着,向后退了一步,而这是个彻底的招认。“你不认识我的。”

“嘿,如果我不是艾德·华莱士的话!”

华莱士太太的样子不知怎么形容好,她坐在椅子上,首先是对她先生,然后是对那新来的女孩眨着眼睛,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看到华莱士先生笨拙地探身到桌子另一边去,与那新来的女孩握手,然后她听到他喘息的声音:“居然有这种事!”

华莱士先生困惑而不知所措。他在身为雇主的正式职责、与他对一位老友的问候之间摇摆不定。无论如何,他想到该及时地解释一下。

“这是从布来纳来的艾菲·怀特勒西,”他说,“我从前跟她一道上学的。她常在我家走动。我没见过她大约有——,”他转向艾菲,“我不知道你在芝加哥。”

“乖乖,艾德·华莱士,竟然是你!”艾菲说,她仍然惊魂未定地站着离桌子几步远。“当我听到华莱士的名字时,压根儿没想到会是你,虽然我是知道你在这里的。华莱士是那么普遍的名字,我根本没去想它。但是我看到你的那一刻——天!我知道那是谁,清楚得很。”

“我以为你远在布来纳,”华莱士顿了一下说。

“前年十一月,我离开了那边,去找摩特家的人。我想你该知道,摩特在电车公司颇有地位。他干得非常不错。我不想成为他的负担,所以我出来自力更生,回布来纳一周二块钱的做牛做马是不值得的。

“我在桑得先生家的工作不错,就是那个在北方工作的铁路局人员,不过因为他们要我端酒,所以我就走了。握一瓶啤酒对我而言就跟抓一只蟾蜍一样讨厌。酒毁了杰西。他已经跑得不见鬼影了——跟一个马戏团跑到某个地方有两年了。”

“整个家都散了,嗯?”

“自从母亲死了以后就作鸟兽散了。当然,你知道罗拉嫁给了韩福特·汤马斯,住在老墨菲区。他们的情形差不多与你能预期的一样糟,韩福特是个大懒人。”

“是吗?那很好。”华莱士先生说。

这究竟是老移民们的重聚,抑或一顿安详的家庭晚餐?桌上的汤正在等着。

华莱士太太忍无可忍了。

“暂时就谈到这边了,艾菲。”她说。

艾菲愣愣地应了声“哦!”就走回厨房里了。

“这意思是说,”华莱士先生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同一个水坑里玩泥巴,在布来纳的老教室里比邻而坐。她是怀特勒西家的小孩。布来纳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怀特勒西。大家庭,全都一贫如洗,但是爱交际——而且都有雀斑。艾菲是个好女孩。”

“艾菲!艾菲!她叫你艾德!”

“亲爱的,在布来纳不做兴叫‘先生’。他为什么不该叫我艾德!她从来没听过我有别的称呼。”

“她在这里得叫点别的,你去告诉她。”

“唉,不要想叫我对怀特勒西家的人摆任何架子,因为他们老早就认得我了。艾菲是看着我在学校挨板子的。当我母亲生病,需要另一个女孩子照顾时,她就在我家,几乎跟自家人一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还带她上歌唱班、逛展览会。所以,我不该摆主人的架子,我反正也不会这样做的。我可不愿意她回到布来纳,说她在芝加哥遇到了我,而我却神气活现、想不起从前的日子了,还要求他称呼我为‘华莱士先生’。得了,你没在小镇上待过,你不知道的。”

“没有,我不曾享受过这种优遇。”华莱士太太冷冷地说。

“某些方面而言,这是优遇;不过,它也带来某种不便。对一个想成为上流人士的家伙而言,那儿的教育很贫乏。”

“对于一位叫我名字不带姓的女仆,我得称之为俗不可耐来纠正她。‘艾德’,真是的!喝!我还从不敢这么叫你呐。”

“哎,你没有在布来纳住过。”

“你说你还带她去上歌唱班?”

“是的,夫人——二十年前,在布来纳。你不觉得惊奇吧?是不是?你嫁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个乡下孩子,靠勤工俭学念完大学,穿一套工作服到城里来。我承认我的过去,对我想做个上流人士是不甚相配,不过我能进入政界,已经是了不起的了。”

“我对你过去的沧桑史并不在意,我只不过是想,当我们吃晚饭时,她走进来叫你‘艾德’,那该多么愉快。”华莱士太太悻悻地说。

华莱士先生两手拍着桌子,兴高采烈地大笑。

“我实在不相信你会在乎。”华莱士太太说。

“艾菲会把家务弄得好好的,”他安慰她说。“在布来纳,我们可能对礼仪规范有点儿马虎,不过我们可以慢慢学习的。”

华莱士太太摇铃,艾菲又进来。

她端上第二道菜时,华莱士先生故意以亲切的微笑来激励她。她问道:“你收到过布来纳的报纸吗?”

“收到哇——每个礼拜都有。”

“今天冬天那边有传染病流行。罗拉写信告诉我说,你叔叔乔的情形不太好。”

“我想他已经又活蹦乱跳的了。”

“那就好了。”

她退回了厨房。

上点心时,她斗胆地说:“摩特前些日子还想到你。他说他很久没有看到你了。乖乖,你这儿的房子可真不赖。”

晚餐后,华莱士太太发布了敕令——艾菲必须走。华莱士先生断然阻止了他太太的“强烈指责”。他说艾菲走了是好些,不过她必须被婉转而有技巧地遣走。

当华莱士先生踱进厨房,开始搭讪时,艾菲正埋首洗着碟子。他太太坐在前厅,听到那漫长的低语。艾德和艾菲正在重温布来纳的家庭历史,回忆那些与泥巴和展览会有关的往事。

华莱士太太是巴的摩尔市汤伯利家的人,而汤伯利家包括在维琴尼亚州的亲戚在内,没有人能丢得起与厨娘分庭抗礼的脸,也没有人梦想到会发生这一类的事情。所以,对艾德与艾菲谈些啥干吗要感到不安,而且满腹狐疑呢?

华莱士太太因着有失体面而气昏了。前一天晚上,他们与盖吉家共餐,华莱士先生穿着晚礼服显得出众非凡,与在座的其他六个人比起来,就像是个明星。她曾经以他为傲。而廿四小时之后,竟然有个仆人从厨房里蹦出来,招呼他为“艾德”!

厨房中的低语继续着。华莱士太太很想蹑手蹑脚地偷听下去,要不然,就迅雷不及掩耳地走进厨房,发几道简洁的指令,把怀特勒西小姐打发回佣人介绍所去。但是,她知道华莱士先生会误解任何这样的举动,而且可能会开玩笑地嘲笑她“吃味”,所以她不这么做。

华莱士先生口中叼着一根没点火的雪茄(艾菲禁止他在厨房里抽烟),斜倚在门口,等着转变话题。

终于他说:“艾菲,你何不下乡去拜访罗拉个把月呢?她一定很高兴看到你的。”

“我知道,艾德,不过我可不是洛克菲勒,把工作放下一个月然后四处拜候亲朋好友。我是很想这么做的——可是——。”

“无伤!我可以明天就弄一张往布来纳的车票给你,到那边去不花你一文钱。”

“不行,那儿不是芝加哥,这是事实。一块钱在那儿就很顶用了。但是你太太怎么办呢?她今天告诉我,要找帮手实在伤脑筋。”

“呃——老实说,艾菲,你知道——你是我的老朋友,而我不喜欢你在我家里,却是做一个——呃,做一个工读的女孩。”

“不,我想我现在是仆人了。我过去为你母亲工作的时候,是个雇来的女孩,然而如今我是个仆人了。我不觉得你怎么称呼我会有任何差别,只要我做的工作依旧。”

“你懂我的意思的,对吧?任何时候你到我家里来,我希望你是以老友的身分来——?一位访客,不是仆人。”

“艾德·华莱士,别傻了。我会像为任何人工作一样为你勤快工作,而且快得多。”

“我知道,但是我不愿意看到我太太对我的老朋友发号施令,像你这样的老朋友。你懂吧?对吧?”

“我不知道。如果你说一声,我就辞职。”

“别这样!别这样!我会给你那张票,明天你就可以到布来纳去了。答应我,现在。”

“我会去的,而且非常愉快,如果你的意思就是这样的话。”

“如果你回来的话,我可以弄到成打的工作机会给你。”

第二天傍晚,艾菲坐马车走了,虽然她反对这样的排场。

“艾德·华莱士,”她在走廊停了下来,“我到布来纳讲这件事,他们一定不会相信的。”

“替我问候他们,并且告诉他们,我大概仍是老样子。”

“我会的,再见。”

“再见。”

华莱士太太站在窗口,瞧着艾菲坐上马车。

“谢天谢地。”她说。

“是啊!”华莱士先生说,对他而言,这整段插曲有如可口的饮料,“我邀请她回来时,到这儿走走。”

“走走?这儿?”

“没错。我告诉她,你任何时候见到她,都会很高兴的。”

“天哪!你真的邀请了她?”

“当然啦!而且我料定她会来的。”

“我该怎么办呢?”

“我想你可以应付得来的,即使你不曾在布来纳住过。”

于是有了转机,华莱士太太在她先生那儿找回了颜面,说她会试试看。老鬼

〔美国〕赛珍珠赛珍珠(Pearl S.Buck,1892~?),美国女作家,曾在中国生活、工作过很长时间,作品中以中国为题材者甚多。193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王老奶奶当然晓得外面在打仗。村子里人人早就晓得在打仗,是东洋人杀中国人。可是那仍然像谣传,不像真事,因为到现在为止,王家村还没有死过一个人。王老奶奶住在一坦平阳的黄河边叫三里王的王家村。三十几户人家都姓王,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东洋人的影子。所以一谈起跟日本人打仗,总是这样半信半疑。

是那年初夏傍晚的时候。王老奶奶用过晚饭,像每天必做的功课一样,带头沿堤阶爬上了大河堤,为了看看水势到底升了有多高。她害怕黄河出乱子,比怕日本人更甚。她知道黄河会出什么乱子。于是同村的人,一个个也跟她爬上了河堤。现在大伙儿站在堤岸上朝底下眺望那毒恶的一大溜黄水,像无数条蜷曲的蟒蛇,不停地舐吮着高高的河堤。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早,水势已经这么高。”王老奶奶说她坐在她孙子——小猪给她带上来的竹凳子上,朝底下吐了一记口水。

“这一条老鬼河,比东洋人更会害人,”小猪冒失地发出评论。

“傻小子!”王老奶奶立刻警告说,“不要乱讲,河神会听见的。谈点别的吧。”

于是他们接下去谈论日本人……。譬如说,老奶奶远房侄子,那个馒头店王老板,就发出疑问,要是碰了面,他们怎么鉴别对方是东洋人?

这一点王老奶奶肯定地告诉族人,“你会认出他们来的。我从前就见到过一个洋人。他的个子比我家屋檐还要高,头发是泥巴颜色,眼珠子像鲤鱼眼睛。凡见到长相不像我们的,就是东洋人。”

人们注意听她讲话,她是村子里年纪最大的,无论她讲什么话,说了算数。

可是小猪开腔唱起了反调:“奶奶,可是咱们见不到他们。他们高高地躲在飞机里头。”

王老奶奶没有立刻答腔。这要在从前,她会说,“我才不信什么飞机哩,除非让我亲眼看见一架。”可是就有这么多本来她不信的东西,都变成真的了。譬如说,太后老佛爷她相信不会死的,终于死掉了。又比如,她不清楚究竟怎么回事的民国,她是不信的,可是她虽然不清楚,人们都说民国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因此她此时只坐在竹凳子上朝河堤发呆,村子的人老老少少都围坐在她身旁。天气很凉爽宜人,她觉得只要河水不冲破河堤出乱子,什么事也不必烦心。

“我才不担心东洋人哩,”她老实告诉村里人。

大家哄然而笑,没有人开腔。有人替她点着了旱烟杆——原来是她心爱的小猪媳妇儿,她就抽起旱烟袋来。

“小猪,唱一段吧!”有人提议说。

于是小猪以抖颤的高音唱出一只老调子,王老奶奶听得出神,暂时忘掉了东洋人。黄昏很美,天空晴朗、无风,使得浑浊的水面也映出堤上杨柳低垂的倩影。大地一片静谧。王家村三十多户家屋七零八落分散在下面,有谁会来搅乱这一片宁静呢。话说回来,东洋人终归是人。

“我不信那些飞机。”小猪刚唱完一段,她和颜悦色告诉他。可是,他没有回奶奶的话,又接着唱了下去。

一年复一年,她一向是这样在河堤上打发夏天的傍晚的。第一次上河堤的她,那时是十七岁的新娘子。她丈夫大声吆喝要她离开家到河堤上来。她羞红着脸,搓弄着手指头,躲在女人堆里上了河堤。她记得男人们哄然大笑而且开她的玩笑。虽然如此,他们满喜欢她,评头论足告诉她丈夫,“是你饭碗里一块美肉。”可是她丈夫贬抑地答说,“脚稍微大了一点。”不过她看得出他乐在心眼里。后来渐渐地她也不再害臊了。

可怜她那一口子,年纪轻轻地丧生在泛滥的洪水里。她费了许多年念经拜佛,为了超度他的亡魂。后来终于使她腻透了。管孩子,弄庄稼,都是她的重担。有一天和尚甘言哄他说,“再有十块银圆,他就完全超度了。”他问道:“那么,现在他出来了多少?”

“只剩一只右手还没有出来,”和尚是这么说的,似乎鼓动她再加点油。

唔,就让他这样吧,她已忍无可忍。十块银圆!够我们一家子一冬吃喝的了。何况,她还要雇工修整归她负责的一段河堤。修了堤才不致再度洪水泛滥。

“只剩一只手的话,他自己撑得起来的,”她斩钉截铁地说。

她常常想那一口子会不会撑起来。许多抑郁的夜晚,她兀自想,不管好歹,可怜她那一口子一定仍然躺在那里等待她的拯救。他就是这样的人。好吧,也许有那么一天,等小猪媳妇儿平平安安生下了头一胎,她要是有一点积蓄的话,会请人作佛事,使他整个获得超生的。用不着干着急,虽然……

“奶奶,您也该回去啦,”小猪媳妇儿以温和的声音禀告说,“太阳下去了,河面上起了一层雾。”

“是的,我想也该回去啦,”王老奶奶同意地答说。她向那条河盯视了一会。那条河,好事和坏事做得一样的多。制服了它的话,可以灌溉田地。要是放松一寸,它可以像毒龙似的冲破堤防。他丈夫就是这样被冲走的——对他负责的这一段堤防太大意了一点。他老是修补他那一段堤,老是朝高头堆土。后来,那天半夜里河水暴涨,终于冲垮了堤防。他跑出屋子,她抱着孩子爬上屋顶才使母子俩得救,而他却淹死了。人们终于把河水逼回去,限制在堤防中间,这一回有好多年老老实实呆在里头没有出事。每天她总要来回走一趟归王家村负责的那一段河堤。男人们笑着说,“大河堤如果有个三长两短,老奶奶会告诉我们的。”

他们当中没有人起过念头要把村子搬开,远离黄河。王家世世代代住在此地,总有些人脱逃泛滥之灾,然后再接再厉跟黄河干上了。

小猪突然停止歌唱。

“月亮出来啦,”他大声说,“不是好兆头。飞机总是乘着有月亮的晚上出来。”

“你从哪里学会这些飞机经的?”王老奶奶抱怨地说,“飞机长,飞机短,把我烦死了。”她严厉地叱责使人们鸦雀无声。在一片寂静中,依靠着小猪媳妇的臂膀,她拄着长长旱烟杆,当做拐杖,就这样一步步沿土阶走回村子。村里的人,一个个跟在她后面也各自回家去就寝。她不走,没有人先走;她走了,也没有人再多呆一会。

她终于躺上自己的床,挂的一顶蓝棉蚊帐被小猪媳妇把周边塞得紧紧的。她安详地入睡。没有睡着以前,她也曾想到东洋人同时盘算过他们干吗要打仗。只有非常粗鲁的人才要打仗。她脑海里隐隐约约出现一群粗鲁大汉。他们来了的话,要甜言蜜语哄骗他们,请他们喝茶,解释给他们听,有理讲理——到平静的小村庄来有什么道理哩?……

所以当小猪媳妇儿尖声大叫告诉她日本人就要来了的时候,她几乎是毫无准备的。她坐在床上嘴里咕噜着,“拿茶碗——倒茶——”

“奶奶,时候来不及啦,”小猪媳妇儿尖声叫道,“他们来啦——他们来啦。”

“在那儿?”王老奶奶大声盘问。这才算醒了过来。

“在天上!”小猪媳妇嚎叫着说。

人们统统跑出来,跑进清清爽爽的黎明,抬起头朝天上张望。嗬,正像秋天列阵飞行的野鹅,全是一些大鹏鸟似的东西。

“这些是甚么呀?”王老奶奶大声地问。

就在此时,有个亮晶晶东西,像银蛋,照直掉下来,撞到村子尽头庄稼地里。地上冒起一大股尘土,村子的人统统跑过去看。地下有个三十尺宽的大洞,有水潭那么大。人们吓得话也说不出来。后来,没等人来得及讲话,一个,又一个蛋朝下落,于是人人撒起脚丫子就跑……

人人都跑了,惟独王老奶奶没有跑。小猪媳妇儿一把抓住她的手要拖她一齐走的时候,王老奶奶挣开了她,一屁股坐在河堤底旁边。

她讲出一番道理,“我不要跑。自从我裹起小脚,七十年来我从来没有跑过反。你们走吧。小猪在那儿?”她转头四顾,不见小猪的影子。她念道说,“跟他爷爷一样,总是他头一个撒丫子跑。”

可是小猪媳妇儿总舍不得丢下她自己走,一直到王老奶奶指点她必须要走的道理。

奶奶说,“如果小猪死掉了,他总得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孙媳妇儿仍然在踌躇,她用旱烟杆轻轻拍打她叮咛地说,“去吧——你去吧。”

于是非常不乐意地,因为飞机先俯冲,发出吼叫的声音,使他们无法听清楚彼此的话语,小猪媳妇儿才跟随大伙儿走了。

现在,虽然只过了几分钟光景,王家村已经面目全非。房子东倒西歪,草顶和木梁熊熊起火。人走了个精光。人们走过时,都嚷叫王老奶奶快来,她也兴致冲冲回答他们说:“我就来——我就来!”

可是她没有走。她独自坐着注视在天上表演的一幕壮观的景状。因为不久又来了另外一批飞机,她不知道哪儿来的,他们攻击头一批飞机。太阳已经出来,照亮了已经出穗子的麦田,在晴朗的夏晨,许多飞机在打圈圈,像飞镖似的追击,互相开火。等看完这一幕,她在想,她应该回到村子里看看有什么留下来的。从远处看,只见东处西处一两扇墙顶着屋顶。在这里她见不到自己的家。但是战争对她言一点也不陌生。从前她们村子被土匪掠劫过,而且也是家家户户烧了一个精光。唔,现在又遭劫一次,烧房子不算稀奇,人们是见过的,可是空中闪着银光镖似的杀伐却不多见。她对这档子事一窍不通——既不懂是些什么玩意,也不懂怎么能在天上打圈圈不会掉下来的。她一个劲呆坐,腹内饥肠辘辘,一面继续观看。

“我倒想看一个在眼前的,”她自言自语大声说。就在那当儿,其中之一突然间头朝下栽下来,恰好掉到昨天小猪才锄过的黄豆地里。不一会,天上又变成空空如也,于是只剩下栽到田里这个受伤的东西和她自己。

她小心翼翼从地上站起来。像她这一把年纪,甚么也吓不倒她的。她拿定主意要走过去,看一个究竟。于是撑着她的旱烟杆,她慢慢从地里走过去。在她背后,突然从宁静中出现了跟踪而来的几只村狗,它们带着惊慌依伴着她。它们走进坠落的飞机时,忽然凶猛地吠叫起来。她抡起旱烟杆揍了它们几下。

“不要叫,”她责骂说,“天上乱哄哄的声音早已把我耳朵吵够了。”

她轻轻敲敲飞机。

“五金材料,”她告诉村狗,“一定是银子做的,”她添附一句。熔化以后,会使他们发大财。

她环绕那东西走了一圈,细心地察看。它怎么飞起来的?似乎死光了。其中没有动静,也没有发出声音。后来来到它高高蹶起的侧面,她看见中间有一个年轻人,坐在位子里,冲进一股破烂堆。村狗再度叫嚣,她又出力打它们,它们终于让开。

“你死了吗?”她规规矩矩探问道。

那年轻人被她一问稍稍动弹了一下,但是没有讲话。她靠拢朝他高踞在上的洞孔窥视。他的身子在淌血。

“受了伤!”她大声说。她握握他的手腕。虽然温暖,却不能动,她一放手,它就掉到洞旁边去了。她仔细端详他。他头发是黑的,皮肤黝黑,像中国人,可是又不像真是中国人。

“他一定是南方人,”她衡量着说,“我来找一块膏药贴在你的身边上。”

那年轻人沉浊地咕叽一句听不懂的话。

“你说什么?”她问。但是她没再答腔。

“我仍然够硬梆的,”隔了一会她才拿定主意说。于是她走近抱住他的腰部慢慢把他拖出来,喘气了好半天。

幸亏他个子小,又很轻。她把他弄出来躺在地上,他好像要挣扎着站起来,他摇摇晃晃站着,倚靠着她,她帮忙他站好。

她对他说,“现在你要是走到我家,我可以找找看,能不能找到膏药。”

后来他讲了几句很清楚的话。她仔细听,却一个字也听不懂。她拉他一把,问道:“怎么搞的?”

他向村狗用手一指。那几条狗竖着前脚狂叫,颈毛矗立。但又继续讲话,可是话还没讲完就仆倒在地上。村狗一拥而上向他围攻。她只好两只手一齐来,挥舞拳头把村狗打走。

“滚开,”她大声嚷道,“谁叫你们咬人的?”

后来等那些狗散开以后,她设法把他背在脊背上,半驮半拖,颤巍巍地一路把他带到变成了废墟的村子。她让他躺在废墟边上,她带着狗去寻找自己的家。

她的家几已全毁。她很容易找到那地方。应该是这个地段,正对着河堤上的水门。她自己常常注视那座水门的。那水门依然健在,真是奇迹,河堤也安然无恙。要是重新盖房子,相当容易。房子不过暂时毁掉罢了。

于是她又回到年轻人身边。他仍然躺着,像她离开时一样,不过背靠着堤边,不住地喘气,人已面色惨白。他已经解开了上衣,并拿着一只小包,从中取出一些布条和一瓶不知什么东西。他再度讲话,她仍然一个字也不懂。后来他打手势,她才悟出他要的是水。于是从飞散在村子里的许多破罐子中,她挑了一只,爬上河堤,舀了一罐水,端下来给他洗创口,她接过他的绷带布条撕了一大截。他懂得如何用布条为他裂缝的创口裹伤,做手势教给她做,她就照他意思做。他一直想告诉她什么,可惜她无法会意。

“你一定是从南边来的,”她说。他是受过教育的人,这一点很容易看出来。他看来也很聪明。“我听你讲的话跟咱们不一样。”说话时故意夹着一声笑呵呵,好让他心情放松。可是他一本正经的以混浊的目光向她谛视。她带着高兴语气说,“现在让我去看看能不能给咱们找一点吃食来。有的吃的,就好多啦。”

他没有答腔。改为平躺着,连连费劲地喘息,并且朝天空注视,如同没有听见她讲过话似的。

她继续说道:“有吃的,你会好起来的,而我也一样。”说完她才觉得腹内饥饿难受。

她琢磨王老板店里也许有馒头。虽然被掉下来的灰泥玷污了,仍然是馒头。她可以去找找看。不过她离去以前把那个天兵搬动一下,让他躺在河堤旁边树的阴影里。她这才迈步前往馒头店。此时村狗已不见踪影。

馒头店,和其他房子一样,变成一片瓦砾场,没有一个人。起初她只看见一堆倒塌的土墙,后来她记得炉灶就设在大门里头,而门架仍然直立着支撑屋顶结构的一端。她站在屋顶的结构里,伸出手臂向倒下的椽沿摸索,终于触觉灶上的木锅盖。锅盖底下可能有蒸好的馒头。她灵敏地小心翼翼伸手进去,虽然很费一段时间。纵然如此,掀起来的石灰和尘土几乎呛得她透不过气来。但是,她的想法是对的。她在锅盖底下用手指触到大而坚实光滑的馒头皮。一个又一个,她一共掏出来四个。

“想饿死像我这一把年纪的老家伙,还不大容易哩,”她自言自语开心地说。一路往回走,她一边啃一只馒头。要是有一碗热茶,几个大蒜头——但是这年头哪能样样如人意呢。

想到这里,她听见了动静。等她走到天兵身边,她发现有另外几个当兵的把他团团围住,这些人也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他们低头注视那个闭着眼睛的天兵。

“老奶奶,你打哪里弄来这个日本人的?”他们大声向她质问。

“甚么日本人?”她反问一句,走到他们当中来。

“就是他!”他们大声说。

“他是日本人?”她极端意外地大声嚷道,“可是他跟咱们一样嘛——眼珠是黑的,皮肤么——”

“日本人!”一个当兵的对她叱责叫道。

“唔,”她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把馒头给我,”另外一个兵吆喝说。

“拿去,”她说,“全给你们,只留一个给他。”

“让东洋人猴崽子吃上好馒头?”当兵的不服气诘问她。

“我想他一定也饿得慌,”王老奶奶答说。她开始讨厌这几个丘八。本来嘛,她一向对于当兵的没有好感。

“我看你们还是开差吧,”她老实告诉他们说,“你们上咱们王家村来干啥?咱们村子一向天下太平的。”

“现在看起来真正是天下太平了,”有一个当兵的说,嘴边露出一丝微笑,“像坟堆那样太平。你知道是谁整的么?老奶奶?是日本人!”

“我想如此,”她表示同感。后来她问道,“为了啥?我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为了啥?因为他们要霸占咱们的土地,就为这个。”

“咱们土地,”她复述一遍,“那怎么行,他们不能霸占咱们的土地!”

“永远甭想!”他们同声嚷叫。

就在他们一边谈话,一边嚼馒头的当儿,他们分散开来,不时朝东张望。

“你们为啥朝东看?”王老奶奶好奇地探问。

“日本人从那边打过来了,”接过馒头的那个兵答说。

“你们是从火线上逃下来的吗?”她惊异地发问。

“我们人太少啦,”他言下颇为抱憾。”我们是留守宝安村的,县份是——”

“我晓得那个村子,”王老奶奶插嘴说,“你不用讲,我娘家就在那边。大街上开茶馆的老宝可好?他是我哥哥。”

“人都死光啦,”那个兵答说,“日本人占了村子,开来大炮、坦克,一大堆的军队,我们怎么挡得住呢?”

“当然,只好跑,”她表示同感。虽然如此,她仍然觉得头晕眼花,好像得了病似的。唉,惟一的亲人也死掉了。她娘家只剩这么一个哥哥。如今她是娘家惟一活下来的人了。

“那些小矮子就要来了,”他们对她说,“我们最好快走。”

可是其中的一个就是接馒头的那一个,留下来踌躇片刻,他俯首注视年轻的天兵,那个兵眼睛闭得紧紧,一动也不动。

“他死了吗?”他问。可是没等王老奶奶答话,他从腰际掏出一把刺刀。“死也罢,活也罢,我来戳他两下子,用这把——”

可是王老奶奶把他手臂推开。

“不行,你不可以,”她带着威严说,“假如他已经死跷跷,又何必剁八块让他下地狱。我是个善心的佛教徒。”

那当兵的哈哈一笑,“唔,好吧,算他死掉了,”说了,看见同伴已经走远,他就跑步追上前去。

他是个日本人?王老奶奶,现在孤单地和这个不会动弹的相处,推测地朝他望望。她看得出来,他年纪很轻,此际已经阖上了眼皮。他那只瘸得失去知觉的手,尚未定形,像是仍然成长中的孩子的手。她按按他的手腕,觉不出脉搏来。她倾身接近他,把自己没有吃完的半个馒头递到他的口边。

“吃吧,”她大声而清楚地说,“馒头!”

可是毫无反应。显然他已经断了气,大概在她掀锅盖掏馒头的时候死掉的。

除了啃剩下的馒头,她无所事事了。吃完馒头,她纳闷该不该跟小猪、孙儿媳妇和村里所有的人一齐走。太阳继续升高,开始热起来了。要是走的话,她最好趁早。但是走以前她应该爬上河堤,辨认方向。他们大伙儿是笔直地朝西走的,目光所及的西边,是一片大平原。说不定她可以看出远远一大群人的影子。不过她一定看得见邻村的,那就是他们去的地方。

于是她慢慢爬上大河堤,浑身很热。上面微风拂面,吹得人很舒服。她发现河水涨得快要与堤顶齐平,使她非常惊诧。老天爷,才一个钟头光景,它又在涨水!

“你这个老鬼!”她厉声叱责道。河神听得见最好!如果他高兴,就让他听听。他真邪恶,这个老鬼——人家多事之秋,他要乘人之危发大水。

她弯下身来洗洗面颊和手腕。水很清凉,好像什么地方下过雨。然后她站起来向周围眺望。西边什么也没有,只有那几个丘八仍然带跑地赶路,在他们前方远远的有一抹深深色泽,那是位于高岗上的邻村。她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村子。小猪和孙媳妇儿准待在那儿等着她会齐哩。

正当她准备迈步下坡出发赶路时,她发现东方的天边颇有动静。起初不过是一大片尘埃。但仔细一看,她发觉是一摊黑压压什么的,中间还夹杂着亮晶晶的点子,后来她才看清楚究竟。那是一大群人马——?一支军队。她立刻晓得是什么军队。

“我不知道你们来找谁,”她自言自语叽咕着,“大概是来找我,小猪和孙儿媳妇的,我家只剩下我们三口。你们已经杀死宝哥哥一大家子了。”

本来她早已把宝哥死去的事忘到脑后了,现在她记起来了而且记得很清楚。他的茶馆很好——永远收拾得干干净净,茶也好,肉包子在村里数一数二,而且从来是一个价钱。阿宝是个大好人。而且,还有她嫂子和七个儿女呢?毫无疑义,想必统统送了命。现在这些日本兵杀到她头上来了。她站在河堤上一定容易被人看见,于是就仓促走下来。

大约下了一半堤阶时她才想起那个水门。这条老鬼黄河——有史以来世世代代为人所诅咒,现在为何不行一桩好事借以弥补过去造过那么多的孽呢?现在它又在生坏主意,又要漫过河堤了。唔,有何不可?她犹豫片刻。当然,死掉的青年日本兵一定给水冲走,这是憾事。他是长得很中看的大孩子,何况她说了话才使他免受刺刀的刺割。虽然算不了救命之恩,但是意思是几乎相同的。要是他还活着,他一定可以获救。于是她跑下去用力拖他,直到拖得他快要齐平河堤为止。而后她又下到地上。

她非常清楚启开水门的方法。连村里的小孩子也懂得如何为庄稼放水闸。她懂得怎样使水门全开。问题是,她能否在扳开水门后,自己迅速安然脱身?

“我不过是个老太婆,”她喃喃自语。她又犹豫了一会。唉,没能看到孙媳妇儿养出什么模样的孩子,是件憾事,但是谁又能十全十美呢?她这一辈子见识的也真算不少。何况,一个人的见识总有打住的一天。

她又向东方瞥了一眼,日本人正越过平原。他们形成一条清晰的黑长条,夹杂着成千亮晃晃的小点子。假如她打开这水门,这湍激的河水就会吼叫着冲进平原,形成一个大湖,也许能淹死他们。自然他们也就不会向这边前进了,向她以及等着她的小猪和孙儿媳妇前进。唔,小猪和孙儿媳妇——他们会惦念她的——但是他们做梦也料不到这种事情的。这会成为一段佳话——她喜欢让后世流传这个故事。

她拿定主意转身回到水门。唔,有人靠飞机和大炮打仗,可是靠大河打仗有何不可,如果是这样一条作孽的河。她出力扳开一只大木头钉梢,上面长满了滑溜的银绿色青苔,一股细流突然成为喷射的激流。只消她再扳开另一只钉梢,其余就会自动冲开。她开始拔木梢,觉出它从洞口滑动了一点点。

“我也许靠了办这桩事获得超生,”她心里想,“阎王老爷也许准我跟我那一口子相会呢。他只剩一只手未曾超度。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而后我们就——”

木钉梢突然被冲掉,水门整个压向她,把她砸得喘不过气来。她只有向河流喘着气咒骂的份:

“来吧,你这个老鬼!”

然后她感觉它果真抓住了她,一下把她抛得老高。在下方,在周围都是老鬼。它载着她欢笑地漂向远方,而后紧紧抱着她,带她一股劲向着敌军猛冲。伯斯市的年轻小姐

〔美国〕沙勒扬威廉·沙勒扬(1908~1981)美国作家,短篇作品内容反映作者本身的亚美尼亚背景,文字洗练,刻画细腻。

我卖掉了“自由”杂志的创刊号。这本创刊号有我对乔治·柯亨的最初记忆。那时候有五行民谣诗的比赛,我忘了那笔奖金到底是五千元、五万元,还是五十万元?无论如何,这都足以让我停下来,回想一下曾经有过那么一位“伯斯市的年轻小姐”。

现在,当然啦,我也知道大多数人已不记得“自由”杂志的创刊号了——如果事实上他们还记得有第二期的话。他们怎么会记得呢?这份杂志第一次面世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

我是卖了它?或是买了它?我是赚了二分半钱?或是赔上了五分钱?不记得了,这虽然不至于像银行把我列入拒绝往来户那么糟,也已经够糟的了。因为我是和记忆打交道的人,如果记忆拒绝和我往来,那我就有了麻烦了。我不是得杜撰,就是得做点研究的功夫。

我可以杜撰一个说得过去的故事,然后一直自觉是个可怕的骗子,但是我做的研究则连个瓶盖都不值。我忘了是要找些什么,而且和六、七件我用不着的资料夹缠不清了。我不在乎杜撰,如果里边有一点儿艺术价值的话;就像我们用专业字眼(versimilitude)说的一样。我曾经听一位作家说过这个字,但是我不敢断言拼得对不对?或有没有用错?很“相似”(similar)才会是我要使用的字眼,因为我可以拼出来,而且我相信我了解它们的意义。

乔治·柯亨正好是这么一个人,他比班杰明·富兰克林更令我仰慕。富兰克林事实上是一个真正伟大的诙谐人物,正如乔治·柯亨也是个滑稽人物一般。

我知道班曾经放了一只风筝,而且冒着被电死的危险去发现电;我也知道他曾经写了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叫什么“富兰克林自传”的。但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是他成为一位伟人的平易方式。最后,他们把他送到巴黎去当大使。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令法国人“心醉”。

所以啦,在那本创刊号的“自由”杂志里,我急于发现乔治·柯亨是如何开始他的事业的;因为乔治,这个独立战争时的北方公子哥儿,现在仍然在世,而且活蹦乱跳的。我认为找出他成功的秘诀一定是件有趣的事,说不定哪天我会和他一样成功呢!如果富兰克林没死的话,我也会好好地研究他。

那年,不知道是不是一九二四年?如果是的话,班已经死了一段日子了,至于乔治,肯定还不出三十岁。或者说不定是四十岁?不管三十或四十,反正是他声望如日中天的时候,写剧本、唱歌、跳舞,身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美国小伙子,又生于独立纪念日,因此他们找他拍了一部电影。但是,我推测他们准是为了钱而拍的,所以从来没看过。

那年头,世界是不一样的,不管是不是一九二四年,或是早两年、晚两年,反正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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