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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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年
016
本章字数: 60228

他们搭乘校车、驿车和希尔的自用旅行车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法明顿城。希尔的车是一辆古老的福特,看起来和它主人一样有悠久的历史。有一件事令富兰克林很纳闷,他们在法明顿时,雇了一名厨师和一名杂工,希尔似乎有丰厚的金钱资助,不像是依靠薪俸的收入而已。

车子载着一行人颠簸在崎岖不平的路上,过了四角坡,来到北边的美丽山,接着进入琴丽谷。约有一天半的车程,车子又向南开了约两百公里,到达山崖边的古代面具遗址。此行最主要的目的是挖掘古代饰品,最好是能将整个古穴挖出来。

考古工程进行非常顺利。到了最后一周,希尔指派富兰克林为资深研究员,地位仅次于他,可以指挥整个挖掘工程的进行。富兰克林非常清楚他对挖掘工作并不怎么在行,实际上仍得倚重第一助手菲力普。菲力普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好几年前就参与这个工程的进行,一直是跟着希尔博士作研究,希尔也很照顾他,两人的私交很好。

另外的两名毕业生都已是可以独立作业的老手。一个负责探穴的工作,另一个负责挖壕沟的支援工作,富兰克林感到自己像是个多余的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转念一想,这正是监视希尔的最好机会。

第八天,吃晚餐后,希尔有点不好意思地宣布他必须离开队伍四天。“入境随俗,你们都知道的。”那些年轻小伙子听了都笑了。富兰克林装出一副茫然的表情,以掩饰心中那份强烈的好奇。

这位老先生的古怪个性是出了名的。虽然如此,他还是克里本与麦当诺以及系上其他人希望之所系。他常常一个人独自行动去探索早期掘过的洞穴。有时要马上就找出古穴的所在,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只有希尔有这种本领。谁也不知道他在那儿做什么,他自己说他只是在古穴附近徘徊而已,但经常在他回来不久后,就会指挥人到哪里哪里挖个穴,许多有名的古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现的,比如牛穴石,金棱西地毯等。

要是富兰克林能从驿车里脱身,一路尾随希尔的话,他也许能得到答案。到目前为止,监视希尔的考古活动还没什么重大发现,只知道他的经济来源非常优渥而已,说不定他秘密膜拜那些偷来的古代供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找个隐秘的场所,一早起来就献舞给神看,跟踪他说不定还可以偷拍几张照片。

希尔说:“我很快就会回来,当然,我不在的时候,由富兰克林代我掌管这里所有的事。”随后,他又转身向助手说:“乔治,有几件事情你要特别留心,像是这几件计划流程表,还有菲尔你要注意……。”希尔一一吩咐着。

富兰克林与佛莱明就坐在希尔的旁边,听他仔细地交待着手下。富兰克林心中一直盘算着如何脱身,他想以后这几天,他是绝无法离开考古队了。总领队人已经不在,身为副领队的他,又怎能不在呢?!

第二天一清早,希尔就开着他的老爷车走了,随身带的只有少量的食物和简单的寝具,充分显示斯巴达式的刻苦精神。希尔心想:再度造访拿瓦荷城的滋味实在不错,车程很顺利,至今还驾着这辆老爷车的原因是,考古队里没有吉普车,它是惟一能载着他四处乱走的工具。

他小心翼翼地驾着车,毕竟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年轻小伙子,若是车子半途卡住,进退不得的话,麻烦可就大了。他想起五十岁时,他只要四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堤哈峡谷;如果现在只有三十岁的话,他就可以把车开快点,而且也不会老是迷路了。总算来到有人烟的大农场了!堤哈峡谷由此开始向南延伸成一大片台地,住户比起初次来到这儿时所见的略增加了一倍,有些住户甚至在方方正正的房屋上装了窗户,屋旁还停有车子,他不由得感叹一切都改变了,惟一没变的是这里的居民仍然心地善良,虽然没有像他们的父祖那么亲切好客。

傍晚时分,他来到大峡谷的入口处,第一个难题是有段约四公里的上坡路。到达顶端后,路面反而宽阔许多。拿瓦荷城因放牧过度,土质转劣,过去,这里的牧草要比现在茂盛多了,只是当时没有这么多的马匹可以放牧。现在的河床也被河水严重侵蚀,两岸都被切割成小峡谷。

一片片的棉花田散布在小溪和山崖旁的坡地上,除了中午以外的时间,遮荫处处。西边的山崖是一条长长的白石岩,那个小小的石窟就是因此而命名——石凯岩。朝山头望去,山崖的顶端拱起像是一面海扇贝壳,此地居民的祖先就是住在这片山头上;山崖旁二十公尺处有一座斜坡,坡面倒不十分倾斜,上面长了一些长青树。希尔直到现在还看不到一个人影,好像这里已经几百年没人住了一样。看着房子上一块块黑黑的窗户,他觉得就像是四十年前的老房子,里面有人正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

峡谷的最南端有一座喷泉,水泉喷离地面好几尺高,附近的积水已蓄成一个小池塘,两旁浸泡着的岩石在太阳照射下,金光闪闪,还有潺潺细流从石缝里不断涌出。水塘里长满了水芹,水塘旁的绿草及青苔已经漫长成一片草地。

希尔就在这里扎营,安置好食物及寝具后,他看看天色,大约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赶忙砍拾了一些柴薪,从行李中取出咖啡壶,爬上斜坡,往石窟方向走去。

他离开考古队时,就有种福至心灵的奇妙感觉。等他驾车前进,一眼瞥见棉花田上的十四家住户时,这种感觉更强烈了。一直来到温泉旁,那种混杂着乡愁的情绪,既甜蜜又酸楚,好似忆起往日失落的恋情。他来到石窟时,这份感觉更浓了。他记得多年前刚攻得博士学位时,他就曾经独自来到这里,那时的他和现在队里年轻的小伙子——菲力普,佛莱明很相像。在这里,他发现了最完整的古房屋,他看到屋里炊烟的痕迹,织布机的线头仍缠在天花板和地板上,一具打破的锅子还摆在屋角边。

他仔细看着这间屋子,中间门上写着“四之二号”,他走到石窟的顶端,望着他自己独力挖掘出来的石室。

假若富兰克林这时在此窥视的话,必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了。由一块特别的石板上,可以断定古物一定是埋藏在这层地板下,希尔取出一管烟斗,上了火,然后很奇怪地把烟喷向六个方向。一会儿,他沿着内壁爬出石窟,进入第二排房间。里面比较暗,洞穴后面有一座围墙,圆鼓鼓地凸出来,地上混杂着泥土和垃圾。这里惟一醒目的东西是两块不显眼的石头,相距约三英尺。他坐在就近的一块石头上抽起烟斗来,又打开随身的鹿皮袋,拿出土耳其玉珠,红白相间的贝壳、墨石、柔羽毛以及玉米花粉,行起祭礼。

他靠着墙很舒服地坐着,说道:“我来了!”

“欢迎,欢迎,我的老朋友,感谢你带来的礼物,闻起来棒极了。”回答的声音并不是从地底传来,而是自空气中散发出来,好像答话的人就坐在希尔对面。

“我不知道下次是不是还能再带这些东西来给你,当然,要我买新的替代品绝对没问题,但是这些古董愈来愈不容易拿到,因为我已被监视。”希尔说。

“没有关系,我们在精神已经得到很大的满足,而且我们在地球上的子孙也一直不断地供奉我们,当初要你带这些东西来,主要是想试试你对我们的诚心。”

“喔!那我可松了口气,我可以再来看你们吗?”

“当然可以,对了!在你现在正在挖掘的地方,有一个很漂亮的古董花瓶,上次有个考古队也在挖,可是没挖到。这只古花瓶原是一个叫蓝鸟尾羽的女人所有,她最小的儿子在一次搬家时走丢了,后来又被她找到,这个故事待会儿再告诉你,看你好像心事重重,告诉我什么事!”

希尔答说:“我觉得自己好孤单。要好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死了,虽然说,我和现在的同事都相处得不错,可是却没有一个是知心的朋友——我的意思是指生活在地上的——而你是惟一生活在地下能和我交谈的人,我希望能把你的遗骨带回去,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晚上聊天。”

“我可不想跟你走。”

“我不会强迫你的。”希尔答说。

“你的世界我一点也不熟悉,再说,旅途往返是件很累人的事。几十年前我拜访你时,就觉得你的世界稀奇古怪,想来你对我的世界也有同样的感受。我的骨头在不久之后就会重新愈合,如果你现在要移动的话,对我很不好,你记得你十年前从挖到的石穴带回去的尸骨老雷比史帝吗?他说你待他很好,你常常竭尽所能地供给他祭品,可是他从你那儿回来时,可真是累惨了。”

“老雷比史帝?”希尔喃喃说道:“我根本不知道有人在那里,他从来没有跟我讲过话。”

“对!他当然不能跟你讲话,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芦草人,但是他很感激你给他的供品,因为那些供品赐给他所需的法力。你知道我能和你说话,是因为我是这里的酋长,而且你靠近我时,你内心充满善意,对了!不是有些年轻人和你一起做研究吗?”

“是的,现在有一个学生,他就像儿子对父亲一样的待我,可是我知道,等他学成后,他也会像其他人一样离我而去。或许你会说,这些人后来都会是主管,可是那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他们一天到晚就想逼我退休,给我一笔退休金,接管我的职位和权力,把我安排在最起不了作用的地方,一意执行他们所谓的新方法,轻视我的老方法。他们现在已经开始监视我,这次派了个年轻人混在考古队里,这个年轻人花了六个礼拜研究苏必族,等他发现当地的土著不欢迎他时,他又转而研究奥瑞必族。”

“近代奥瑞必族或是古代奥瑞必族?”酋长问。

“近代的。”希尔答说。

“哼!只读了几本书就想当民族志学家了!”酋长说。

“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坐在这里对着空气说话。”希尔说。

酋长咯咯笑着,随后正色道:“是的,他们一定会这么想,你知道他们无法听到我的声音。你现在所碰到的问题,以前也曾在我身上发生过,年轻的一辈,对事情有另一套看法,我那时也和你差不多年纪,已经迈入老年,他们夺不走我的头衔,可是却想夺走我的权力,给我一些养老金,聘我当顾问。我和他们争得精疲力竭,最后决定走入地下。”

“你说你的骨头要愈合了,那是说你要到下一个阶段了吗?”

“不如说我开始期待下一个阶段吧!我们的生命是美丽的,可是到如今已经一百年过去了,我期待下一个阶段。”

“那是怎么一回事,我可以知道吗?”

“是的,你可以知道,你就像我们族里的智者一样,能严守秘密;当你看见一个人,浑身散发着光芒,而且变得愈来愈年轻英俊,跳舞时,他跳得最优美,唱歌时,他的歌声最洪亮,你会感觉到一个新生命已经诞生。有一次,卡其那人在我们面前跳舞。不是面具,而是真真实实的人。舞完后,你会感觉到他是哪一个,因为所有的人都跟着他跳舞,这时你大概会联想到我们在地球上的子孙,也是带着面具跳舞;重生的这位会告诉你地球上的情形,透过他的双眼可以看见我们的子孙,同时赐福给他们。”酋长把尾音拖得长长的,好像在叙述一件期盼已久的事。

“看到卡其那真人在跳舞,而不是面具,那么面具代表什么呢?加入你们的行列,固然可以再活好几百年,但我想那并不适合我,因为我从来没有加入你们,也不会跳你们那种舞。”希尔说。

“四十多年来,我不断在指引你,至于跳舞,你不必担心,到时候你早就脱掉这身旧皮囊,不必用这把老骨头跳了,来吧,我们的世界欢迎你来,你何不在这块石头上躺下,好好考虑考虑,再做决定呢?”

“你知道我会的。”希尔说。

美国考古协会的这位教授在酋长的指领下魂归天国。考古队一连十天没有希尔的消息,乔治于是组织了一支搜索队,四天后发现教授的尸体,很明显是因心脏衰竭而死,奇怪的是,他们没想到要把他的尸体运回家乡安葬。(可是这时菲力普注意到散落在石缝里的那些土耳其珠及贝壳。)

希尔发现自己置身于奇怪的人群中,就和当初酋长拜访希尔时的感觉一样,人群看起来憔悴得可怕,他们靠着修行得到下个阶段的再生。希尔知道自己的灵魂不够洁净,必须等待一段修行后,才能回到故乡探望那些老朋友。

他的画像被悬挂在博物馆的入口处,身穿学院长袍,画像旁边是古拉石碑,对面是从石窟挖回来的壁饰。克里本现在如愿以偿地掌握系里大权,菲力普已经修得博士学位,在哈佛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差事。希尔一路跟着菲力普,看着他往自己的坟走来。

菲力普并没有带鲜花来,而是带了一些土耳其珠玉和贝壳,他把东西放在墓旁,还在旁边撒了些花粉,突然间他脸上呈现一股惊喜的表情,随后他仔细地聆听着。

在克里本的同意下,菲力普再度来到面具石窟遗址,他在那里挖了一条壕沟,结果找到了一个艳丽的彩壶,里面装了许多豆子,那是植物学家最感兴趣的东西。

一连好几年,菲力普没有再到希尔的坟上,但是在每一季开始前,他常一个人到石凯岩去,有人开玩笑说,他是去和老希尔的灵魂打交道,因为他好像也有挖寻大宝藏的直觉天赋。暗夜

〔美国〕劳勃·寇兹劳勃·寇兹(1897~?)美国作家、文艺评论家。1919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是纽约客杂志长期撰稿作家,著作等身。

作品:The Outlaw Years(1930),The Bitter Season(1946),Wisteria Cottage(1948),All the Year Round(1943),The View from Here(自传,1960),Beyond the Alps(1961),The Man Just Ahead of You(1964)。

那家酒馆不大,就在格林威治村第六街西边,乡村格调,女人交叉着双腿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男人簇拥在她们旁边。至于弗烈德和芙洛拉选择这里碰面的理由,就是在这里碰不到熟人,也没有人会认出他们来。星期六的晚上,弗烈德大约在九点推门走进去,店里已是一片乐声悠扬,三三两两的人群在酒吧厅里绕着桌子相拥起舞,空气混合着烟味和兴奋。

弗烈德才从安静的街道走来,一时之间竟令他有些失措。恢复镇静之后,想到和芙洛拉的约会,便兴起往常那种特殊的感觉。芙洛拉早已在一个角落坐定,看他进来。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那种感觉有时候强烈得害他把事情弄砸;有时候他先到见面的地点,那种感觉还是紧紧跟着他,让他误以为她应该早就知道他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他会发现自己同她讲话(当然,只是他自己心里幻想的),然后当她终于出现,她只会坐在那里。这是和他想像惟一的差异。

这次,他没有弄错。他个子挺高的,金发,脸宽而肥厚,一对蓝色的眼睛小而严肃。大约花了半分钟他才看清了眼前的景象。然后他看到她,她就坐在厅里很远一个角落的桌边,面前一杯喝了一半的啤酒,手支头,手指插入她那棕色剪短的头发中,头发竖起来像是长了一撮蓬松的小羽毛,眼睛则望着地板。他们视线相迎时,她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定定地望着他,眼睛眨也不眨。视线一直在他身上,看他穿过众人走来,坐在她对面。

“!芙洛拉,对不起,”他说,“我迟到了。”

“没关系,”她说,她的脸庞小巧,褐色的大眼目光锐利。今晚,她看起来脸色苍白。

“你知道那里发生什么事吗?”他说,“我告诉你,上夜班的人像平常一样六点来换班。可是他们现在却给上白班人找了一个麻烦。我们得到柜台招呼客人到八点,在下班之前我们还得清洗蒸气桌,端出晚餐的菜来。所以等我回到家,换好衣服来到这里……”她依然支着头看他,一眨也不眨的注视,他大感不安,“九点,”他说,“我想原来可能不会这么晚的。”

“没关系。”突然地她对他微微一笑。“我不介意等你。”

随着她的笑容,弗烈德的脸也焕发起来。“嗯,你现在喝什么?”他问。

“啤酒。”

“喔,我知道。不过你快喝完了,要不要喝烈一点的酒?”

她低头瞥了一眼杯子,然后抬头对他点了点头。

“裸麦威士忌?”弗烈德问。

“好。”

弗烈德对侍者招招手。“裸麦威士忌加苏打”他说,“两份。”两人相对而坐,微微笨拙地互看了好一会儿,直到侍者把酒端来。等到侍者走远,弗烈德才倾身向前,拿起他的酒杯。“呃,”他说,“今天怎么样?”

“喔,还好。”她说,“你知道的,星期六。他回到家来,就是一个劲地喝酒。他还带回来一些啤酒。”每次只要她谈起她的丈夫,弗烈德心中总是会升起强烈的、无助的怒意,那种感觉那么强烈,那么深,几乎转变成他生理上的一种痛楚。但他总是忍不住要问。他可以感觉出那股怒意在体内窜升,而现在,他脸色因此而涨红。芙洛拉没有察觉,她正低着头坐在那里,看着小冰块在搅动的酒中载沉载浮。“他喝掉了一大堆啤酒。”她继续说,“然后我们吃晚饭。接着,他看到我要出去,他问我到哪去,我说到堂姊安妮家。他说——”她突然住口,抬眼看他,“喔,弗烈德,这真是傻。”

“什么事情傻?”他一直心不在焉地听着,思绪飞出来想像着她应该是什么样子,她在里面煮菜,铺桌子,而她丈夫则坐在那里,喝着酒看她,告诉她想占有她。有一会儿的光景他不能回神过来,搞清楚她说些什么。“什么事情傻?”他重复一遍。

“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在想什么?”她有一对比他见过的其他女人更会传达千万风情的双眸,而她现在正以一种疲倦、无助的神情看他,而那表情令他沮丧。“你为什么不走掉算了?”她说,“你为什么不离开我算了?”

“我没有办法那么做,芙洛拉。你知道的。”她把一只手垂到桌上,他伸手向前一把握住,因为握得太紧,她叫了一声猛地拉一下手。弗烈德很快地意识到有人在笑,目光一瞥看到邻桌一群人中,一个满脸通红的男人正望着他。“看起来,他们没事的。”那男人了解似的笑着说。弗烈德迎着那人的目光,又转向芙洛拉。“你所不能了解的,”他压低了声量说,“那就是,一个好的自助餐柜台员可以到处找得到工作。因为自助餐厅到处都有,而摆设也大致相同。工作人员流动也大。我可以带你去水牛城,或是底特律,甚至更远的地方。我们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我可以找工作赚钱。”他仍然握住她的手,她就这么任手停在他手中,过了一会儿他才放开。侍者又回来取走他们喝光的杯子。“再来两份裸麦威士忌加苏打。”弗烈德说。

她悲伤地对他摇头。“我没有办法。”她说。“弗烈德,我跟你说过了,不管我们去哪里,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耻辱。不管你带我去哪里。”

“没有人会问的。对他们来说,我们就是先生和太太,谁会有功夫来询问?”

“直到死,我们分开,我都会这么认真的,弗烈德。你改变不了我的心意。”

“你可以离婚。”

“用什么理由?他不能算不忠实,对不对?他从不短缺我什么。”

从前他们也这样争辩过的,然后,结局总是一样。而弗烈德总是生气地说:“哎,天,算了!”

芙洛拉几乎是带着胜利的表情看他。“像我说的那样,”她说着,“离开我吧。也许,你会找到别的女人和你一齐走,但,不是我。”她缓缓地靠回座,抽回手来,手从桌缘滑到她的大腿上。有片刻的时间,缄默无语,两人只是互看着。胜利的神采渐渐从她双眼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受伤的表情,不一会儿她两眼便充满了泪水。接着,把头紧靠在椅背上,以一种爱抚的姿势深陷在椅子内。有好一阵两人都不发一言,在沉默中,他们忍不住地听了邻桌的谈话,“嗯,那个老夫人只看了一下小孩,仍然继续搅拌……”一个穿深蓝色西装的男人说着。“我不知道他在那里……”她说。“我只知道,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从来不在你身边。”那男人讲完时,一个身穿灰色订做外套、短裙的女孩兴奋地起哄,猛地从椅子跳起来,险些失去平衡,赶忙抓住那个红脸男人的手臂以稳住身体。“喔!天啊!”她叫道。“这故事真疯狂!艾迪,从那听来的?”红脸的男人也大笑不已。“现在,听好。”他说,“我来说一个。”芙洛拉做了一个小手势,“啊,弗烈德,”她说,“看人家都能那么尽兴,不是吗?”

“只有我们,”弗烈德说。“只有我们。”

“我们也能开怀尽兴。”

她对他缓缓摇头,不说一句话。“注意,”红脸男人说着,“这个人是个爱尔兰人,你必须熟悉那种腔调,才能把他认出来……。”芙洛拉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知道吗?弗烈德,”她说,“昨天我弄破了一个电灯泡。”

他困惑地瞟了她一眼。“一个电灯泡?”

“是啊,你知道,一个电灯泡。在厨房排水槽的上面,烧坏了,所以昨天我想我该把它换下来。我把它旋下来的时候,它掉下来了,砰的一声跌进大槽里,碎成上千的碎屑。真的,弗烈德,我打赌假如你数一数它们的话……。”她停了一下,望着他。隔壁桌又叫嚷起来,弗烈德忍不住露齿而笑;他忍不住想起芙洛拉说的,不正也是一个笑话。“就落在炖料上面,”她接着说。她微微倚身向前,声音里隐藏着一些什么,弗烈德不由得停止了傻笑。有一刻,他的心脏和呼吸几乎同时停止活动。“就在那些我正放一些青菜进去的炖料上面。”她说。“那是为他准备的晚餐。我忍不住想……。”她打开皮包摸索,拉出一张剪报。“弗烈德,你注意到这则消息没有?因为我在修理那个灯泡之前,正好看到。”

那是一则小篇幅的剪报。标明了日期,发生在俄亥俄州某个地方。弗烈德几乎无法看完,但那则新闻却以半开玩笑的笔调,描述一个女人供称她如何打碎瓶子,且在那些玻璃碎片尚未杀死她丈夫时,喂他吃下将近两大瓶的玻璃啤酒瓶子。弗烈德的手一阵抽搐,放下那张剪报。然后,再拣起来,很仔细地揉成一团,扔到桌下去。他们以前也谈过类似的事情。“害人性命也是犯罪的。”他说。

芙洛拉并没有和他争辩。在他揉那张纸片,扔掉的时候,她只是看着他。现在,她更加一言不发,低头看桌面。弗烈德把身子向前挪近了一些。“你没有想到的是,”他说,“假如你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报导,那表示她并没有逃得过法律的制裁,不是吗?”她仍然没有回答。他们就这样坐着,两人的头几乎碰在一起。当她弯身向前,V型的衣衫领口便会微微敞开——刚好够他一览领口内柔软的酥胸上部,随着她规律而稳定的呼吸收缩起伏。然而,这景象已经不再如同过去一样能激起他任何情绪;取而代之的是,心中充满着对她意志薄弱的一种愤怨感,和对她卑贱的肉体机能的一种质疑,带着一种怪异的,不确定的羞耻感,现在他发现自己必须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早先也许宁可把视线放到别处,但他却无法做到,他就那样坐着,瞪眼看她又仰身后倚。

“嗯,不管怎么样,”她说,“我得走了。”

“怎么了?现在还早呢。”

“你这么想吗?”她说,“也许他不这么想。”

“跟他有什么相干?”弗烈德愠道。

“啊!弗烈德,”她说,“你需要我告诉你吗?像他那样的男人,要女人来是做什么的?他娶她来,为的又是什么?你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不是吗?”弗烈德只觉气血翻腾上涌,像是全部塞在喉头。他攫住她的手,又想起前次握她手发生的事,不免急急扫视了一下邻桌。坐在那里的四个人,现在都喝得醉眼醺醺,人事不知了。他留意到那名穿套装的女孩靠在红脸男人的胸前,两人脸离得很近,因此当他们谈话时,彼此的嘴唇就像要相互碰触一样。弗烈德小心地把手放在芙洛拉手上。“他跟我说他会不睡等我,”她说,“他会等我的。”

“可是听好,芙洛拉,”弗烈德说,“假如你真的不想的话,你可以不必这么做的。”

她摇着头,目光严肃。“不,弗烈德。”她说,“你不了解的。这事情偏又是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她抽回手拾起皮包。然后,看着他,等着他唤服务生过来。“呃,”她说,“这是我现在必须期待的。”她并没有给他机会再说些其他什么的。侍者走过来,在他们桌上放下账单,她立刻站了起来。弗烈德付过账后,她已经走了距大门一半远的距离。他追上去,又停下来。“等一等。”他说,转回桌子。

侍者清走了他们的玻璃杯就离开了,桌子干干净净。弗烈德弯下身在桌下地板四处寻找,在他专心搜索的时候,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他吃惊得跳了一下,他抬头往上一看,才发现原来不过是那个红脸的男人,正俯身看他。“怎么了?朋友。”那男人踉跄地问道,“丢了什么东西吗?”弗烈德的手已经握紧了那团皱巴巴的剪报。他扭动了一下肩膀抖落了那人的手,站起身来。“没有。”他说,但因为那里喧哗声很大,他不确定那人是否听到他说的。“没事了,不要紧的。”他看到那人困惑而略带怨气地瞅着他。芙洛拉正走出门去。

她在门外等他。“我找到了,”他一遇到她就马上说着。张开手心向她展示她的那张剪报。她看了一眼,仰脸望他,但没说什么,就像她丝毫都不感兴趣似的。他举步走向西区第十街,她也静静地陪在一旁走着,他刚才曾一度因为和那个酒醉家伙的对话而心慌,直到现在仍未平复,他发现自己呼吸困难而急促。“你不会想把东西,像那样丢在地上被留下来吧。”他告诉她。她依旧不出声。他们走到第十街的拐角。人行道上稀稀落落地走着几个人,但大部分的街道都是静无人声的。白天的热气一寸寸地消失,凉爽静谧的夜晚渐渐降临;他们穿过第七街时,连接西区第四街的街区,几乎空无一人。

再走过那个街区,就是她住的地方了。他们走过西区第四街。芙洛拉依旧沉默地走着,几乎是温顺地;但是,当他们穿过街道时,对弗烈德来说,就如同走进另一种气氛中,更高,更亮,也更急迫;带着一种匆忙的感觉,他呼吸又急促起来。在他前面是两个花岗石圆柱和一座厚重的玄关屋檐,这使她的房子显得与众不同。不过是几步之远,他如此靠近地看它,才想起自己浪费的那些时间——在走进这个街区之前,没能理清思绪,没能狠下决心。

即使是现在,他也宁愿什么都不想了;从他心中走过的,已不再是思绪,而是一波一波的情感,这些轻轻溜过的情感,比起文字描述更不具任何意义。恐惧、分离、爱情、死亡、失望、惊怖——全部纠结一处袭上他心头,在那些交杂的感觉之下,就是他觉得要快一些勉强自己做决定了。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决定,但那种强烈的感觉在他心中翻搅,使他几乎要失声狂叫。假如他能停下来,站一下,安静思索;而假如她也能就停在那里,沉默地傍他而行,让一切事情由他做主……他们已经走到她家门前的行道砖上。当她说,“弗烈德,我们再走一下。”这无疑是个甜美的赦免。她请求似的望他,“到街角去,好吗?”

他们走到布利克街角。对面有一家亮着灯的面包店,前门面对交叉路口的其他商店——书店、市场、萨尔维逊军团商店都已关上店门,一片漆黑。布利克街、第十街上上下下都见不到一个人影。两人伫足片刻,彼此对望。“那么,我现在回去了。”她说。“你去搭地下火车吧。搭往北上住宅区的。”她停了停,“再见了,弗烈德。”

“再见?”他说。

“我一直都会怀念,”她说,“所有我们一起漫步的那些时刻。这样做,对我们都好。以后不能再见你了,弗烈德。”

他低头看她,从他们头上的街灯透出的光芒清楚地照着她的面容,苍白而锐利,但他不了解她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她心里究竟想些什么。他苦思毫无头绪。然而,他突然想起,他自己就有足够的决断力,找出两者的答案。几乎是粗暴地,他攫起她的臂膀。单薄的夏衣之下,她的肌肤触手又软又凉。“现在,听着,”他说,“你也许可以常常看到我。”此时,他觉得自己强壮、冷静而果断。“我会回来找你。”他说。

“现在,听着,”他说。他于是又沿着西区第十街再送她回去。现在,他心中一片舒坦和宁静。“你上去找他。知道吗?现在,你上去找他下来。告诉他有个男人在前厅。有一个麻烦的家伙,在你进门的时候攫住你。你去告诉他。他下楼的时候,我会等他。”

她在他身旁走着,脚步又轻快,又自由,他不得不加快脚步赶上她,那种速度给他带来欢愉。

“但假使他不下来,怎么办?弗烈德。”她说。她的声音低沉而兴奋。“他现在已经上床了,不管怎样,他可能正在睡觉。即使他没睡的话,他最多只会把警卫叫来。”

弗烈德想起这和她原先说的话有些出入。在他心中浮现了另一幕情景。那个家伙在家中候她归来。也许他误解了,但也没什么关系。“那么,就,听着吧。”他说。他必须更改原先计划的事实,并没有动摇他的信心。他发现,当需要的时候,他就能随时迅速而确定地改变计划,只要加入一点他自己那种强势的影响力和自信心。他们两人现在都在前厅,她打开提袋,找出钥匙。“我要和你一起上去。”他说。她扭转一下钥匙,门就开了。她和他一样,内心被仓皇和紧张胀满。她先蹑足进入漆黑的客厅,他尾随而入。“我会在这里跟着你。”他说。

“那更好。”他们现在彼此用耳语交谈。

“那么,他会在哪里呢?”

“一定在卧室,最有可能的是他现在已经熟睡了。他喝了不少啤酒。我招呼他喝的。”

“卧房在哪里?”

“天井后面。我指给你看。啊!弗烈德。”她说。他听不到她说什么。他们分站在漆黑的大厅里,有一阵子,他甚至感觉不到她,就像她不在厅里似的,一种没有把握的感觉紧紧围住他。“我需要一些东西,”他说。“我没有办法单凭赤手空拳做那件事。”在他说话时,她的手按住他的手,使他的身体面对她,彼此互相摩擦,她在黑暗中以朱唇印上他的,两人激情而缠绵地长吻,但,这并没能摆脱紧张和恐惧的阴影。就像被拉紧的琴弦和绳子,在演奏时紧张的颤抖。“啊!这个老杂种。”她说。她的手臂环着他的脖子,她的脸紧紧贴近他,当她说话时,他可以感觉,她的嘴唇在他唇上摩搓着。“那个矮短、卑鄙、爱哭的杂种!施展他的利爪哀求。回家找我,然后乞讨金钱。这是我的剪刀。”她说。他可以感觉出她那紧箍着他脖子的手臂,然后,身体的接触消失了。他感觉出的下一件事是,她的手指抓住他的手。“我做裁缝的剪刀都在那里。现在全都摆在餐桌上,就在门前。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知道,他们在哪里。”现在,她的手强拉起他的,引着他朝楼梯走去。

“来啊。”她说。矮个儿之死

〔美国〕李察·比索李察·比索(1913~1977)美国小说家兼剧作家。最有名作品是畅销小说“7分”(1953)以及由他自己根据该小说改编而成的音乐喜剧“睡衣游戏”The Pajama Game(1954)。

“这下我可完了。”矮个儿想,“我快溺死了,他妈的!我怎么会被这个笨家伙钩住?”就在此时,他的头撞上船尾底部的钢板,叮一声!水流把他冲向船尾。

“这简直比嘉年华会还糟!”矮个儿想,“妈!再见了。伙伴们,永别了。死得这么早,真他妈的过分!”想着想着,他真的死了,立刻觉得好过一点。“地狱可没这么温暖。我终于可以不必担心什么了。可怜的比尔,我打赌他看着我翻下来,一定差点脑溢血。现在他们一定熄了引擎,乔、比尔和戴门一定乘着竹筏四处找我。我可以把东西分给他们,不过希望他们能把手表还给我老爸。船长一定气疯了,他最恨船上有人溺死。我却偏偏在他不厌其烦地叮咛后,仍没穿上救生衣。——这又可以让他唠叨好一阵子了。船长大概没办法好好睡觉了,我至少会让他做上一个礼拜的噩梦。也罢,在这下面待了一些时候,心里倒也清楚,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个水闸去了。我摔下来的时候,大概正好在维多利亚湾,如果我不搁浅的话,也许能通过若失水道,到达帝索罗,这得看我到时候吸进多少水而定。如果晚上多喝点儿的话,这几天还能漂得更靠近水面些;要是没有被水草绊住,或是陷在印第安营的沼泽,也许还能到达兰心湾。如果能碰上一个年轻小伙子正好带着女朋友乘船出游,发现我的话,那倒也不错,可是如果我通过兰心湾,就会碰上沼泽、泥浆,何况这下面又没有桨,大概永远无法重见天日了。或许明年秋天那些猎鸭的人会发现我,大概还剩些残骸;或是设法绕到兰心湾的侧面,攀住渔船的钓丝,也许他们会看见我。他们一定会出来找我,我猜警察一定会通知所有水闸附近的人,消息会从这儿一直传到哥登堡。所有的人都会出来寻找,问题是要通过湾口,离开沼泽,没有航行执照倒是挺麻烦的。我想如果我被装进棺材,送到密尔瓦基的月台上,看起来一定蛮威风的。想起上一次在这个月台上,老妈送我的情景;可怜的妈,一副可怜相,就好像我再也见不到珍珠城和山姆叔叔的玉米丰收似的。他们都觉得我本来可以留在农场上工作的,想到海上漫游简直是疯了,其实我上船工作的经过有点可笑。那天我站在河岸上看大河涨水,老贝地华奇走过来,当时我还不认识他,他问我:‘小伙子,你想不想到海上讨生活?’我回答:‘我也曾想过。’就这样,我上了老西伯利号,一艘只有个小小燃煤动力器和旧轮桨的破船。第一次航行我就见识了麦金林桥,艾滋桥,还有‘圣路易号’的灯火和‘联邦号’、‘史雀林克佛号’,还有那些加霍基河畔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从此就再也不想回到玉米田里去了。要不是我那天正好站在那里,而贝地走过来问我那句‘小伙子,你想不想到海上讨生活’的话,我现在也不会远离家乡,在密西西比河上游了,还陷在船底下。那时,我还是个生手,他们要我待在机房里,负责生火,真他妈的谁搞得过那些玩意儿!在哈瓦那,第一次逮着机会可以上岸玩乐、开怀畅饮时,又被那些老鬼捉去看船。我还记得认识比尔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一条死鲤鱼冷冷地躺在退潮的河滩上,那个老小子正在修理他的破船,一想到我是怎么掉下来的,我就他妈的干死了!那道水闸就在那个老地点,一动也没动过地用绳索固定得好好的,我好像是踩到甲板上的煤渣滑倒的。从前他们警告我得把煤渣清干净,我总把它当耳边风。看看我现在的德性,再也享受不到啤酒和女人,更别想再看到亲爱的老玛莎。回想起那段日子就忍不住难过起来。我们总是把他老爹的屋子搞得乱七八糟,天黑以后就躲到下面去,被蚊子咬得全身都是疱,在底下干吗,大伙就心照不宣吧!贝地华奇这小子现在不晓得在那里。听说他在芝加哥大桥当领航员,不过后来又听一个从‘哈莱号’上下来的水手说他在公共汽船上当大副。贝地曾握着我的手说:‘小伙子,我会把你训练成一个甲板水手,你就可以驾驶这些难缠的运煤船,一直到你倒下来,死在船上那天为止。’没错,这会儿是死了,不过是死在船底下,可不是在船上。我们在木棉岛那次才精彩呢!我们差点没把拖船给解体!当时河里挤满了船只,有两艘正穿过柏林顿铁桥,其中一艘撞上昆西大桥,沉了。我们被卡在那儿起码有三十几个小时,用掉好几个绳索,才脱离困境。杰克还掉到水里,差点没淹死。好不容易把船修好后,拉佛维特船长把船驶向上游,我们却累得动弹不得,连去喝杯咖啡的力气也没有。我们经过霍克贝岛时,贝地递给我一杯特制的咖啡,他说:‘小伙子,干得好极了!虽然你鞋子上还沾着肥料,不过你已经比我认识的一些甲板手好多了!’他是指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子,叫肯……什么来着,那个打圣路易来的臭小子,一天到晚吹嘘他待过的那些大船如何如何伟大,老贝地最讨厌他了。玛莎不晓得是不是还在那家咖啡馆工作?她如果看见报上记载着:‘鲁道夫·卡尔汉溺死于密西西比河上游。他是一名内陆航线第二号水道上的水手,贾克伯·鲁道夫的侄儿。’真不知她会怎么样。我现在一定已经漂离了船底,我想船上现在八成一片混乱,那些老小子一定乘着竹筏到处找我。艾尔也会爬起来,把其他的甲板手吵醒,叫他们解开缆绳。至于可怜的比尔,大概又在自怨自艾。今天晚上想要找到我可不容易,河水黑漆漆的,我又没穿救生衣。就算今晚沉下来的是‘史派克号’也无法找着,更别说我了。詹科林斯在州政府找到个看守员的工作后,贝地曾带我到他那儿去。我们一起在古德那儿消磨了整个夏季,直到我在船上跌断了腿。躺在医院里也挺舒服的,那时候他们还会拿点杂志什么的给我看。下一季我又回到伊利诺州去,不过可真有点待不住。后来我又回到州政府,待了两季。冬天时就开始为‘山姆叔叔’工作。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在‘辛辛那提——海利那——老开普三多’线上工作的运输工人。平常他人还不错,可是三杯下肚后,我和佛利就只有在一旁摇头的份了。佛利那家伙真逗,现在想起他说的笑话,还会笑个半死。后来他结婚了,在海尼堡的加油站找到工作。我沉在水里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整天耗在这儿和鲶鱼打交道,一点也不比一辈子种玉米、扒肥料好多少。我希望他们赶快把我弄走,等暖流退了以后,我可不想待在这儿。老乔伊一定很伤心,现在再也没人帮他弄水手刀了,我想他大概会找比尔帮他。让戴门独力掌舵,然后再找个人替他看着航线。他们大概会在拉克塞、威娜纳或富豪市找一个甲板水手上船。就算只能找到个刚从冰淇淋铺出来的小鬼也好,只要那小鬼能支持着经过两道水闸,他们就可以在吉娜纳找到相当不错的甲板手。反正船上还有戴门和老比尔,他们应该可以应付得很好。最可恨的是我搞砸了换班的好机会。艾尔才刚告诉我长官下次放假时让我上岸去玩的,这主意听起来棒透了,偏偏运气不佳。且不说这些了,让我想想还有什么经历。我在运输船上待了一段日子以后,转到加油船上工作了一阵子。后来就到密西西比河上游的‘麦肯尼斯号’上,混了一整个夏天。没想到那老家伙竟然撞上柏林顿大桥,还拖着大半个桥柱往上游走了好一段路。老‘麦肯尼斯’可是一点也不含糊,尽管甲板上堆满石块,仍然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待过大船‘麦肯尼斯号’之后,转到‘马济尔号’可真落魄,而且整个冬天得和河上的冰块周旋。到了马歇尔斯,船底终于被捅了个大洞,全体船员弃船,只有一个可怜的小子留在船上。船打捞起来时才发现他的尸体,沉船时他大概正在底下找肥皂粉什么的,每次船在裘利叶特靠岸时,我们就会到艾斯俱乐部去玩那儿的自动点唱机,顺便痛饮一番,只要逮着机会还会坐计程车去逛逛窑子。我也在小船‘莫泰么号’待过两个月,穿梭在狭窄的水道之间。然后跟着‘南芝加哥号’跑过几趟船。这艘船虽然跑一趟只卸一次货,但真会把人给累死,这种损耗青春的差事老子可不想再干,就要求转到一艘往返于裘利叶特和哈瓦那之间的新船上。只要这艘船停在港口,总会看见一批批来自芝加哥的官员,带着他们的老婆来参观这艘新船。港务船长总是随侍在侧。逼得老船长佛利整天把扩音器伸出驾驶舱大声广播,好让大家知道他也不是省油的灯。说来你也许不信,还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但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隔一天就靠岸一次,载上小批货物,只写了炫耀这艘船的效率。四十个钟头后又把原货装上船,重来一遍,详情我也不想多说,总之我是受够了。我照实告诉他们,所以就被调到‘印第安煤船’,我就是这样到这下面来的。这下可好,沉在水里永远不得翻身了。看样子我八成到不了兰心湾了,幸好这一带有很多渔夫,也许会碰上一个把我弄上岸去。我现在实在状况不佳,何况没有水手执照可是过不了那些海湾、沼泽的。”

想着想着,矮个儿越漂越远,他没有浮出水面,也没有试着想回到吉诺亚水闸,反而缓缓下沉。潮水温柔地摇晃着他,轻轻把他卷向河底的软泥去。圣诞大团圆

〔美国〕林·拉德纳林·拉德纳(1885~1933)美国体育记者、短篇小说作家。他的小说讽刺美国人的粗鄙与贪婪,遣词用字多为体育术语,痛快淋漓,生气蓬勃。

圣诞夜,汤姆和格瑞丝夫妇坐在客厅里,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有时假装像是在念些什么东西,其实两人都是想着彼此都不愿想起的心事,他们的两个小孩,十九岁的小汤姆和十七岁的小格瑞丝,都刚从学校回来欢度圣诞假期。小汤姆刚上大学,小格瑞丝则就读一家能让她直升大学的寄宿学校。

以下我不再称他们小格瑞丝或小汤姆了,虽然这是他们的教名,但是小汤姆已经改名叫泰德,小格瑞丝现在也变成卡洛琳了。他们坚持以后别人要这样叫他们,即使是爸妈也不例外。现在,卡特夫妇就正为孩子的事伤脑筋。

住在附近的大一新生早在二十一号放假的第一天就回来了。泰德打电报回来说,他还有一科特别的试要考,恐怕要迟三天回来,那科考试他如果过了,下学期就轻松多了。泰德到家时,脸色苍白,眼眶发黑,浑身虚弱,看得母亲直怀疑这样用功值不值得?而做爸爸的则私下希望他猛背的东西有益身心。卡洛琳也和哥哥一样晚归。她说是因为送洗的衣服弄丢了,她又不敢放心别人帮她找回来,才耽搁的。

格瑞丝和汤姆当然不希望孩子看出他们心中的不快,仍然准备了一个让孩子尖叫惊喜、也让自己高兴的圣诞夜。

他们买了不知有多少礼物,花的钱大约是汤姆十九岁时他父亲全年收入的两三倍;也相当于汤姆一年前的收入。一年前,通用汽车公司尚未采用汤姆的防水漆,汤姆也还没有能力买下连他父母和太太做梦都想不到的这种坐落郊区的豪华宅第。现在,富裕的生活为泰德和卡洛琳带来许多汤姆和格瑞丝所不曾拥有的舒适生活。

紧闭的音乐厅里放着一棵精心布置的圣诞树,地板上到处是大大小小扎上彩带的礼物。其中一个写的是给汤姆的,另一个是给格瑞丝的,有一些是给仆人的,其他的都是泰德和卡洛琳的了。有一个大箱子装的是一件送给卡洛琳的海豹皮大衣,那衣服的价值相当于这一家从前一年的房租。另外有一整套的珠宝饰品系列,有蛋白石胸针、手镯和一枚以细金丝周围镶碎钻的蛋白石戒指——那就更昂贵了。

格瑞丝一直偏爱蛋白石甚于其他宝石,现在她买得起这些东西了,但是某种压抑的心理使她并没有为自己选购珠宝。她宁愿欣赏美丽的女儿穿金戴玉。还有好多盒的丝袜、紧身内衣、手套和手帕都是送给卡洛琳的。送给泰德的是一只三百美元的表、一套豪华版的巴尔扎克文学全集、一袋闪闪发亮、全新钢杆的高尔夫球棍,和一架手提电唱机。

然而这个大男生的惊喜,却是锁在车房里的一部黑色弋韩轿车。比起停在旁边汤姆自己那部开了一年的车子,那匹黑马可是有型有款,时髦拉风极了。假如天气一直这么好的话,泰德就可以在圣诞新年假期,还有来年春天和夏天开车在家附近兜风。因为大学里规定:禁止大学生拥有和使用私人汽车。

十六年来,卡特家有一个特别的圣诞习惯,就是在圣诞夜把孩子的袜子挂起来,里面塞满了便宜玩具。卡特夫妇心想,今年如果也按照往例,会蛮有趣的。袜子里的东西有会跳舞的机器黑娃娃、音乐盒、咪咪叫的玩具小猫……诸如此类会让“小朋友”高兴大笑的东西。格瑞丝对她返家的儿女宣布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他们赶快上床睡觉,免得吓跑了圣诞老公公。

孩子们当然不肯这么离谱地早早上床。他们两人都有约会要进城。卡洛琳准备和莫碧翠和她十九岁的哥哥保罗一起出去吃晚饭、看戏。莫保罗在六点半就会开车来接她。泰德也要和他两个同学卡赫布、金伯纳去看曲棍球赛。他原想开那辆黑弋韩出去,但是汤姆佯称煞车故障,要等隔天早上才能修好。

泰德和卡洛琳在下午就已小睡片刻,他们向爸妈保证在午夜或午夜过后一会儿就回来,第二天晚上会留在家里的。到了晚上,他们就座上莫保罗的时髦敞篷跑车走了。

现在,他们的爸爸妈妈正熬夜等他们回来,因为袜子非等到孩子真的上床睡了,才能挂上,塞满东西,而且如果勉强自己在兴奋不安的情绪下上床睡觉,实在也很不好受。

“现在几点了?”格瑞丝抬起头来问道。她膝上那本书从晚餐后就开始看了,现在还停在第三页上。

“两点半。”汤姆回答。(从午夜起,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钟他就要回答相同的问题一次。)

“你想不会发生什么事吧?”格瑞丝问。

“如果有的话,我们应该会接到通知。”汤姆说。

“当然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不过他们也许在哪里发生车祸,刚好附近又没有别人看到去报警、打电话什么的。不知道莫家那孩子开车开得怎样?”

“他和泰德差不多大。那种年纪的男孩通常爱开快车,但是他们车开得相当好。”

“你怎么知道?”

“嗯,我看过他们开车。”

“可是又不是每一个男孩子都开得好!”

“我怀疑谁有本事看遍所有十九岁的男孩开车。”

“这些年来,男孩子们似乎变得相当不负责任。”

“别担心了!他们可能遇到一些年轻伙伴,到什么地方吃个东西或是做点什么事。”汤姆故作轻松地起身走到窗前,“今晚夜色不错。”他说,“你可以看清楚天上的每一颗星星。”

但他并没有望着天空的星星,却一径搜寻着空无人的马路。伫足片刻,又走回椅子坐下。

“几点了?”格瑞丝问。

“两点……”他说。

“几点?”

“两点三十八分。”

“你的表一定停了,一个钟头以前,你告诉我二点半。”

“我的表好好的啊,你一定是打瞌睡了。”

“我眼睛闭都没闭上。”

“也该睡了。你为什么不上床睡觉呢?”

“那你呢?”

“我精神好得很!”

“我精神也很好。不过说实在的,汤姆,你这样熬夜实在不好。我不睡是因为我要挂那些袜子,而且我清醒得很。你这样硬撑着要干吗?”

“他们回来我才睡得着。”

“别傻了!没什么好操心的,他们只是玩过头了而已。你自己也曾经年轻过的。”

“就是这样!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他拿起报纸,想好好看看航运新闻。

“现在几点了?”格瑞丝又问。

“三点零五分。”

“可能他们整晚都待在莫家了!”

“他们应该让我们知道的啊。”

“可能是怕打电话会吵醒我们。”

三点二十分时,一部车在前门停下来。

“他们回来了。”

“我早跟你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汤姆走到窗前,一眼看到莫家男孩的敞篷跑车。可是,那车的车灯似乎坏了。

“他没有车灯”,汤姆说,“我出去看看是不是能帮他修修……”

“不!不要”格瑞丝急促地阻止,“他自己能修。要不然他只是在停车的时候熄了灯。”

“他们为什么不进来?”

“可能是在约时间吧!”

“可以进来谈啊!我要出去告诉他们,我们还没睡。”

“不,不要!”格瑞丝又叫了起来,汤姆只好顺从地留在原地。

等车子又打车灯开走时,已经快四点了,卡洛琳走进屋子看到父母,不禁傻了眼。

“老天!你们不睡干么?”

汤姆正准备说话呢,格瑞丝就抢先了。

“我们正聊从前过圣诞的旧事呢!”她说,“现在很晚了吗?”

“我不知道。”卡洛琳说。

“泰德呢?”

“他还没有回来啊?我们送他到曲棍球场后,我就没有再和他碰头。”

“那么,上床去睡吧,你一定累坏了。”母亲说道。

“是啊,真累。我们看完戏还去跳舞。明天早上几点吃早餐?”

“八点。”

“哦!妈妈,能不能九点?”

“好吧。你以前在圣诞节都会早一些起来的。”

“我知道,但是——”

“谁送你回来的?”汤姆问。

“当然是莫保罗了还有碧翠。”

“你全身看起来皱巴巴的!”

“他们让我坐在一个‘皱巴巴’的位子上啊!”

说着便哈哈笑起来。向父母告了晚安后她就上楼去了,甚至没有往爸妈身旁靠近一步。

“莫家的孩子应该家教良好的,竟然让客人坐在那么不舒适的位子上。”

格瑞丝默默不语。

“你也上床睡吧,”汤姆说,“我来等泰德。”

“你不要挂那些袜子了。”

“我不会的,早上我们会有时间挂好的。我的意思是,待一会儿的时候。”

“你不去睡,我也不睡。”格瑞丝说。

“好吧!我们两人都上床睡。泰德应该快回来了。我想他的朋友会送他回家。他进来的时候,我们会听到的。”

想要不听到他回来的声音,殊非易事。当时钟差十分就六点,泰德大包小包地回来了——如果是圣诞礼物,那就买得太迟了!

格瑞丝七点半又下楼一趟,告诉佣人早餐要延到九点开始。她把袜子钉在壁炉边上,走进音乐厅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被弄乱了,又把泰德小心挂在大厅地板上的帽子和外套拿开。

汤姆在九点前没多久下楼,建议叫醒孩子们。

“我来叫他们,”格瑞丝说着上楼去。她打开泰德的房门,看了一下,又轻轻地把它关上了。她走进女儿的房间,发现卡洛琳醒了,但是仍昏昏沉沉的。

“我现在必须起床吗?说实在的,我不能先吃任何东西。你能不能请莫拉只帮我端来一些咖啡?莫家邀请泰德和我十二点半到他们家一起吃早点。我可以再睡一小时或两小时。”

“但是,小乖乖,你不知道我们在一点钟要吃圣诞晚餐吗?”

“真糟糕,妈妈,可是我以为我们的晚餐当然是在晚上。”

“你不想看你的圣诞礼物吗?”

“我当然想,但是,不能等一等吗?”

格瑞丝正要到厨房告诉厨子把晚餐从一点改到七点,又记起曾答应过下午和晚上让佣人放假的,她想吃过了一顿中午的丰盛大餐后,简便的晚餐应该受大家欢迎的。

汤姆和格瑞丝两人孤单地吃完早餐,又坐回客厅,聊天、想心事和假装看书。

“你该和卡洛琳谈谈。”汤姆说。

“我知道,不过,不是今天。今天是圣诞节。”

“而且我也想对泰德说几句话。”

“好的,亲爱的,不过,不要在今天。”

“我想他们今天晚上会再出去。”

“不会的。他们答应留在家里的,我们会有一个美好惬意的晚上。”

“别寄望太高。”汤姆说。

中午的时候,“孩子们”走进餐厅。对于父母生疏寒暄,像是维持起码的礼貌。泰德不喝咖啡,他和卡洛琳一起为莫家的早餐约会向父母道歉。

“我们两人都想你们通常是七点吃晚饭的。”

“通常在圣诞节,我们是一点吃晚饭的。”汤姆说。

“我忘了今天是圣诞节。”泰德说。

“那么,那些垂挂的袜子应该提醒你。”

泰德和卡洛琳一起望着那些塞得鼓鼓的袜子。

“有圣诞树吗?”卡洛琳问。

“当然有,”妈妈说道,“不过要先看袜子。”

“我们只剩下一点点时间了,”卡洛琳说,“假如那样的话,我们恐怕要迟到很久了。可不可以先看树?”

“我想好吧,”格瑞丝说完领着众人走进音乐室。

仆人都被叫来在树边看着,羡慕着。

“你应该拆开你的礼物。”格瑞丝对女儿说。

“我现在没有办法一一细看,”卡洛琳说,“请告诉我,那一件比较特别。”

大盒子的盖子被拆开,格瑞丝拿起那件大衣。

“哦!妈妈!”卡洛琳说,“一件海豹皮大衣。”

“穿上吧!”爸爸说。

“现在不要,我们没有时间。”卡洛琳说。

“然后,再看看这个。”格瑞丝说着打开珠宝匣子。

“哦!妈妈!蛋白石!”卡洛琳说。

“是我最喜欢的宝石。”格瑞丝平静地说。

“假如没有人介意的话,我的礼物要延到我们回来再拆开。”泰德说。“我知道,不管你们给我什么,我都会喜欢的。不过,假如我们没有可以开的车子,我就得搭计程车再转搭火车了。”

“你可以开车去。”父亲说。

“你修好煞车器了?”

“我想没问题了,走到车库去看看。”

泰德拿了帽子和外套,吻别了母亲。

“妈妈,”他说,“我知道你会原谅我没有为你和爹爹准备礼物。我本来想在昨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可以买一点东西,可是我急着赶回来,没时间买。而且昨天晚上商店都关了。”

“别担心,”格瑞丝说,“圣诞节是年轻人的节日,你爹和我已经拥有一切我们想要的了。”

仆人找到他们的礼物后就离开了,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卡洛琳和母亲单独相对。

“妈妈,那件大衣在哪里买的?”

“洛依——亨利之店。”

“他们卖各种大衣是不是?”

“是的。”

“如果我拿去换,你会不会觉得很伤心?”

“当然不会,亲爱的。你去选自己喜欢的样式,假如比这个贵一点,也没什么关系。明天或后天我们可以进城去换。不过,你不想戴你的蛋白石饰物到莫家吗?”

“我不想戴去,可能会弄丢什么的,而且,我也不——呃!我也不很喜欢——”

“我想他们也可以拿去换。”格瑞丝说,“快走吧,该动身了。”卡洛琳轻快地走了,留下格瑞丝独自一人。

汤姆打开车库的门。

“哇!你弄了两部车?”泰德问。

“新的那部不是我的。”汤姆说。

“谁的?”

“你的,这是新车型。”

“爹地,真是棒极了!可是看起来很像旧的那一部。”

“旧的那部相当好。一样的,你的会更好些。开它的时候就会发现的,进去发动看看,我已经加满油了。”

“我想我宁愿开旧的那部。”

“为什么?”

“嗯,爹地,我真正想要的是一部跋恩斯敞篷跑车,有点像莫保罗的那部,只是颜色不一样而已。而且,假如我没开过这部戈韩,也许你可以把它送回去,和跋恩斯的人谈谈条件。”

汤姆直到确定控制了自己声音之后,才开口说话。他说:“好吧!儿子。开我的车出去。我去看看你的车该怎么处理。”

卡洛琳已经在等泰德了,又想起来什么,唤了妈妈来。“这里有两张‘裘莉珍’的戏票给你和爹地,这是我昨天看的,你们会喜欢的!”

“什么时候的票?”格瑞丝问。

“今天晚上。”卡洛琳说,

“可是小乖乖,”母亲说,“你们今天晚上答应要待在家里的,我们不想出去。”

“我们会遵守约定,”卡洛琳说,“可是莫家的人会来我们家,而且带来一些朋友。我们要开舞会,到时候恐怕有音乐。泰德和我都觉得你们最好出去到别的什么地方,免得我们的吵闹声打扰你们。”

“你这么细心周到真是好极了,”格瑞丝说,“可是你爸爸和我并不介意吵闹声,只要看到你们玩得开心就好了。”

“不管怎么样,这是你和爹地彼此相处的好时机。”

“我们只想和你们二人静静地度过一个夜晚。”格瑞丝说。

“莫多克家的人自己说要来的,他们对我那么好,我很难拒绝。而且,说实在的,妈妈,你会喜欢那出戏的!”

“你们会回来吃晚饭吗?”

“我们一定回来吃晚饭,不过,如果我们迟一些回来,你和爹地就别等我们了。搭七二○路公车去,这样才不会赶不上开演。那出戏的第一幕最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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