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她一直很忠实,她从来没有可能会嫁给另外一个人的念头。她的生命中——尤其是最近的七年——?一直充满着喜悦的平静,她从来不会因爱人不在身边而感到不满或不耐烦。当然,她也一直期盼他的归来,也将他们的结婚视为必然的结局。但是,他将结婚放在很远的未来,远得就像是下辈子的事。
乔回来之前,她一直期盼他的归来,她对结婚也盼了十四年,但现在她却惊讶而退缩,好像自己从未曾想到过这件事情。
乔在后来才感到惊愕。他用以前那种坚定仰慕的眼神看着路易莎,她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她还是那么漂亮、高雅,他觉得她仍如以前那样迷人。至于他,他已攒下了钱,不再热衷于追求财富,古老的罗曼史仍像以前一样,在耳边响起甜美的铃声,他所听到的声音都是路易莎。很久以来他觉得自己一直在听,但最后他觉得,虽然风中传来的仍是那首歌,但却是另一个名字。而对路易莎来说,那风中的声音只是喃喃低语,况且现在风已停,什么都静止了。她半渴望地注意听着,然后静静地走开去继续做她的新娘礼服。
乔将他的房子做了很大的改变。那是一个旧农舍,但这对新婚夫妇要住在里面,因为乔不能抛下他母亲,而他母亲又不愿搬离旧屋。所以路易莎就必须搬来。每当她一早起来环顾少女时代的东西时,就觉得像是与好朋友见最后一面似的。当然她可将这些东西一起带走,但它们一旦以另一种风貌出现,那就再也不一样了。
此外,她孤独生活中的某些乐趣也不得不因此放弃。她必须去面对许多更重要的事:要照管一间大房子、要招待客人、要服侍乔那严厉又虚弱的老母亲,还要监督不只一个佣人,而这一切和简朴的传统乡间生活完全相反。路易莎是个娴静的女人,夏天时她总是以摘取玫瑰花及薄荷的花瓣作香料为乐。渐渐地,她也必须放弃这种乐趣。她的香料存量还蛮多的,但她再也没有时间制做香料为乐了。乔的母亲认为那很愚蠢,已经暗示过她了。
她喜欢缝亚麻布,但不是真的要用,只是喜欢其中的乐趣。有时她将接缝处拆了又缝、缝了又拆,乐在其中,但她很不喜欢承认自己爱这么做——整个的下午,坐在窗边,拿着针在细致的布上缝着,就觉得很平静。但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去享受这种看似愚蠢的乐趣了。乔的母亲虽然上了年纪但仍跋扈、尖酸刻薄,甚至乔也曾以他那种男性的诚实卤莽,对这种美丽但毫无意义的传统女红皱眉或是嘲笑不已。
路易莎维护那栋房子整齐清洁的热忱,已足以与艺术家媲美了。她看到擦得如珠宝般闪亮的玻璃,就觉得很兴奋。而那整洁的衣柜抽屉,更令她觉得满足——叠得好好的衣物散发出薰衣草、苜蓿的淡淡清香。她不能确定,以后这些是否还能存在?她讶异于自己有个奇怪的念头,那就是,它们都变成乱七八糟的男性的东西,想起因为一个粗鲁男生的出现,必然会使这些微妙的和谐产生灰尘及紊乱。
在她混乱的预兆中,没有一样和希沙有关。希沙是狗中真正的隐士。它大部分的生命是在那个与世隔绝的窝里渡过的,它与同类及所有同类所能享有的一切乐趣隔绝。希沙从小到大,还没见过土拨鼠的洞,也不知看到隔壁厨房门口掉的那块骨头的乐趣——那全是因为它小时候所犯的错误而引起。自从它在一个邻居的手背盖上几个锐利、白色、年轻牙齿的印记后,就被套上链子、独自在那小窝里住了十四年。那个因伤口刺痛而被激怒的邻居,要求希沙被处死或放逐。所以路易莎的哥哥——希沙的主人——就钉了个狗笼把它拴住。没有人知道这只看起来温和、无知的老狗可能有多少悔意。但是无论它是否有悔意,它也已得到该有的报应。老希沙很少吼叫,它既肥又贪睡,在它昏花老眼周围长了一圈赘肉,就像是戴着眼镜一样。
已经十四年了,它为了年轻时血气方刚的一口,也受到了惩罚,除了偶尔短时间的走动外,它一直被拴在那儿,这只老狗就像犯人一样,由它的主人或路易莎严厉地看守着。不知在它的心灵中,是否为曾做过的事感到骄傲,但可以确定的是它的名声很差。村里的小孩和大人都觉得它是一只凶猛的怪兽。就连圣·乔治的那只龙,可能都还不及路易莎这只老黄狗的恶名昭彰。妈妈们警告小孩子不要靠近它,孩子们听了以后,反倒兴起了冒险的欲望,常常偷偷摸摸在路易莎屋外跑来跑去,斜着眼、又害怕又想看那只恐怖的狗。如果它偶尔发出沙沙的声音,就会引起一阵骚动。
路人经过路易莎的院子,都会以尊敬的眼光看它,还会问问那条链子是否坚固。希沙外表上看来普普通通,也不太容易兴奋,被拴起来后,它的名声笼罩着它,使它已失去本来该有的样子,看起来模糊又巨大。
但是乔塔奇以他那幽默感,机伶地看着它,只是一条狗而已。他不顾路易莎的警告,大胆地走向希沙,拍拍它的头,甚至想松开它。路易莎慌了起来,他才止住这个念头,但他常常义正辞严地表示:“狗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你把它绑在那里实在是很残忍,哪天我要把它带出去。”
以后当他们的兴趣及财产合而为一时,路易莎希望他这么做。她曾想像希沙在安静又没人管的村庄里跑来跑去,无邪的小孩在它跑过的路旁滴着血。其实她自己也蛮喜欢那只狗的,因为它曾属于她过世的哥哥,而且它也一直都很温驯,但有时她仍会想起它的凶暴。她常警告别人不要太靠近它。她喂它玉米粥及糕饼,而且从不喂它肉类及骨头这些血腥的食物。路易莎看着那只老狗大口吃它那简单的食物。
想到她将面临的婚姻就觉得不寒而栗、想到杂乱无章将取代这些平静和谐就足以使她不安。乔塔奇一直是爱她的,这几年的工作也是为了她。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都不该让他伤心的。她把那细致的针插入新娘服中,此刻距离结婚的日子只有一星期了,现在是星期二晚上,离下星期三的婚礼还有一星期。
那是个满月的夜晚,大约九点时,路易莎到街上散步。路的两旁是以矮石墙为界的农田。墙边长了茂盛的灌木林,偶尔也穿插一些野樱桃及老苹果树。路易莎坐在矮墙上环顾四周,静静地思考。高大的越橘及锈线菊与黑草莓、野蔷薇的藤蔓纠缠在一起,将她的身体掩盖住,使得她与它们之间只剩下一点空间。
在她对面有一棵枝干横伸的大树,月光照在树枝间,叶子上银光闪烁,路面撒满美丽的银白月光及树影,空气里弥漫着神秘的清香。“不知道是不是野葡萄?”她喃喃自语。在那儿坐了一会儿,当她正想起身离去时,她听到脚步声及低沉的说话声,一会儿又安静下来。这个地方还蛮荒凉的,她开始觉得有点害怕。不管说话的人是谁,她想最好待在树荫里等他们走过之后再出来。但他们还没走过,说话声及脚步声就停止了,她才晓得他们也在石墙上坐了下来。她正在怀疑自己是否能偷偷溜掉而不被发现的时候,一个声音打破了寂静。那是乔塔奇的声音,于是她静静地坐下听着。那声音发出了叹息,对路易莎而言,那叹息就和那说话声一样的熟悉。“嗯,我想你已经决定了吧?”
另一个声音回答:“是的,我后天就要走了。”
“那是莉莉黛儿!”路易莎想。那个声音已在她心中化成了一个高挑、健美、有张坚定漂亮脸孔的女孩。现在,她的脸在月光下看来更漂亮了,金黄色的头发上绑了一条饰带。她是个质朴、有活力、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就像个公主般。村里的人们都喜欢她,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喜欢的女孩。她善良、清秀又漂亮。路易莎常听到别人对她的赞美。
“嗯,我不知该说什么。”乔塔奇说。
“我不知道你能说什么。”莉莉黛儿回答。
“不知该说什么!”乔语重心长地重复。然后又是一阵静默。“我并不为昨天发生的事感到遗憾,我们将彼此的感受都说了出来,我想我们都很坦诚,我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我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我不是回来让一个等了我十四年的女孩伤心的。”
“如果你想抛弃她,我也不会让你这么做!”女孩突然激动的说。
“我不会给你这种机会的,我想你也不会。”
“你知道我不会的,名誉归名誉,是非归是非。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一个男人背叛我或背叛其他的女孩子,你应该知道的,乔塔奇。”
“嗯,你很快就会发现,我不会因为你或另一个女孩子而背叛她。”他们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吵架。路易莎正聚精会神地听着。
“嗯,我想你是对的,”乔的声音突然温和下来,“莉莉,我会让自己恢复正常的,但我无法想像——你真的不会为这件事生气吗?”
“我想你会发现,我不会对一个已婚的男人生气。”
“嗯,我希望你不会……我希望你不会,莉莉,我真的希望。还有……我希望……未来……你会……遇到另一个人……”
“我想也是……”她突然改变了声调,变得甜美、清楚而且大声得连对街都能听到。“不,乔塔奇,在我有生之年,我将不会嫁给另一个男人。我是有理智的人,我不会使自己心碎,也不会戏弄自己。但我不会结婚,这点你可以相信,我不是那种可以谈两次恋爱的人。”
路易莎听到丛林里有欢息声及一阵声响。然后莉莉又说话了,听声音,好像她已经站起来了。“该到此为止了,我们已在这儿坐很久了,我该回家了。”
路易莎茫然地坐在那儿,听着他们离去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她才起身离去。第二天她仍有条不紊地做着家事,就像呼吸般的自然,但她没有继续缝制新娘服。她坐在窗边沉思。
晚上乔来了。路易莎·艾莉丝从没想过她自己竟然也有“心机”,但那天晚上,她终于在她那少之又少的女性武器中发现了它,虽很微弱但仍是心机。她不敢相信她所听到的话,也不敢相信,如果她解除婚姻会不会对乔造成很大的伤害。她不想那么快让他知道她的想法。她处理得很好,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但这实在很困难,因为他也和她一样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
她没有提起莉莉黛儿。她只是说她没有理由对他抱怨,不过她已习惯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很怕作任何改变。
“嗯,我从来就不怕改变。路易莎,说真的,我觉得你这样处理可能比较好,但若你想继续交往,我会一直等你,直到永远,我希望你能懂。”
“嗯,我知道。”
那晚她和乔的道别较往常来得更罗曼蒂克,两人站在门边紧握双手,一种古老的回忆掠过心头。
“嗯,这不是我们所预料的结果,是吗?路易莎。”
她摇摇头,原本平静的脸上掠过一阵颤抖。
“你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我永远无法忘记你,路易莎。”然后他亲吻她,走下台阶。路易莎那晚独自一人度过,她哭了一会儿,也不知是为什么。但第二天早上当她醒来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害怕自己领域被别人夺走的女王,忧心忡忡之后,又确信那领域仍为自己所有。
此后,高高的蔓草可能丛生在希沙的小窝四周,雪会年复一年地降在它屋顶上,但是它永远不会在无人看管的村落里跑来跑去。那只金丝雀可能夜复一夜将自己缩成一围小黄球,但不必在惊醒后,奋力地在铁笼边振翅拍打。路易莎可继续接缝亚麻布,摘取玫瑰汁液、或小心翼翼地整理屋子。
那个下午,她坐在窗边做女红,感觉非常平静。她的脑中掠过莉莉黛儿亭亭玉立的身影,但她已不再感到不安。也许路易莎·艾莉丝已将她爱的权利卖掉了,却仍不自知。但肉汁浓汤的滋味是这么的甜美,一直是她所能获得的最大满足。平静及狭小的空间已经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放眼望去,未来的日子就像串在念珠上一颗颗的珍珠,每颗都差不多,都是那么平滑,无瑕。她的心中充满感激。
屋外是炎热的夏日,空气中充满了农人忙碌的喊叫声、鸟儿及蜜蜂的声音,金属碰撞的叮咚声,亲切的招呼声及长长的哼唱声。路易莎坐在窗边,虔诚地数着她的日子,像个入世的修女。艾莫丽的玫瑰花
〔美国〕福克纳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美国作家。福克纳是一九四九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主要作品包括:《士兵的薪饷》(一九二六)、《蚊子》(一九二七)、《沙托利斯》(一九二九)、《声音与愤怒》(一九二九)、《第十三论题》(一九三一)、《马提诺博士及其他故事》(一九三四)、《押沙龙,押沙龙》(一九三六)、《部落》(一九四○)、《下去吧,摩西》(一九四二)、《尘埃侵入者》(一九四八)、《城镇》(一九五七)、《华厦》(一九五九)等。
1
艾莫丽·格列森小姐死了,镇上的每一个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是出于一份怀念之情,就像一座向来受敬重的石碑倾倒了,抽空去凭吊一番;女人多半出于好奇,想进她家里去看看,因为那里面,除了一个园丁兼厨师的老仆之外,十年来没人进去过。
这幢古色古香的华屋以前是白色的,上面有圆顶尖塔,有卷花阳台,处处表现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优雅风格,它所坐落的位置以前也是本镇最精华的街道。但是邻近的风采已被新兴事物所破坏,油泵与轧棉机、车库与运棉车侵入这些华屋,沾污了原有的幽雅;剩下艾莫丽这一幢,顽固地守着迟暮的绰约屹立着——屹立得那样刺目。而现在艾莫丽小姐走了,她投入显赫的老邻居的行列,静静躺在墓园里,那里睡着参加杰佛逊之战的战士,无论有名有姓或无名无姓的,无论是南军或北军的,大家不分彼此,都在此处安息。
艾莫丽在世时,她代表了传统、责任和关注;她也是本镇的负担,因她拥有世袭的免税特权,早在一八九四年,当时的镇长萨特利上校,就是规定黑人妇女上街一律要穿围裙的那位,特准艾莫丽的父亲去世以后,永远享有这种优惠。并不是艾莫丽小姐愿意接受施舍,而是萨特利捏造了暖味的借口,说艾莫丽小姐的父亲曾贷款给镇上,因此公事公办,镇公所愿意以这种方式偿还。只有萨特利上校那一代的脑筋才编得出这种故事,也只有女人才会相信这种故事。
到了观念较新的第二代,他们当了镇长、义员,对于这件事渐觉不满。年初他们给她一张缴税通知,到了二月毫无反应。他们再给她一封公函,要她趁便拜访警长。一星期以后市长亲自写信给她,请她前来或派座车去接她,市长收到一张回条,用褪色的墨水写在旧纸上的流书体,说她已经根本不再出门。缴税通知原件退回,税款的事只字未提。
议员召开特别会议,推派代表前去登门造访,他们所敲的大门至少已有十年没人走过——自从她停止传授瓷器绘画后。老黑仔把他们引进幽暗的门廊,门廊内有一座楼梯伸向更加幽暗的阴影里。此外,到处弥漫着积灰和垃圾所发出的霉烂阴湿气味。黑仔引导他们进入客厅。客厅里尽是笨重的皮套家具。黑仔打开一叶窗帘,他们看见皮套都已龟裂;他们坐下,屁股周围扬起些许轻尘,飘进那道惟一射进来的阳光。壁炉前有一个发黑的银质画框,画框里站着她父亲的蜡笔画像。
她一进来,他们都站起来。她是个矮小肥胖的女人,一身黑衣,一条细金表链一直垂到腰际,消失在腰带里。手上拄着一根檀木拐杖,金色的杖头已经失去光泽。她的骨架短小,或许因此别人身上的一点点发福,在她身上看来就成为赘肉了。此外,她看起来像长久泡在死水里的尸体,那样惨白浮肿。她那两颗埋在肥肉里的眼睛,很像嵌在面团里的两颗小煤渣,瞪着正在报告来意的访客,从一张脸望到另一张脸。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只站在门里默默地听着,直到讲话的人感到局促,口吃地停下来。然后他们听到那只看不见的挂表,在表链末端滴答滴答。
她的声音又干又冷,“我住杰佛逊镇不必缴税。萨特利上校向我解释过。你们可以设法去档案室查查看。”
“我们查过了。我们是政府代表,艾莫丽小姐,你没有收到警长的通知吗?是他亲自签发的。”
“收到,不错,也许他自以为……我住杰佛逊镇不必缴税。”艾莫丽小姐说。
“可是记录中完全没有提到,你要了解,我们作业必须按照……”
“去问萨特利上校。我住杰佛逊镇不必缴税。”
“可是,艾莫丽小姐……”
“去问萨特利上校。”(萨特利上校去世已快十年了。)“我住杰佛逊镇不必缴税。托贝!”黑仔进来了。“送客。”
2
就这样她击退了他们,彻头彻尾,与三十年前她为那次气味事件击退他们的上一辈一样漂亮。那件事发生在她父亲死后两年,她的爱人——我们都以为那人会娶她——离开她以后不久。她父亲死后她就很少出门;她的爱人一走,大家更难得见到她的影子了。有几个妇人贸然去造访,结果不得其门而入,那幢房子的惟一人迹就是那个黑仔——当时还很年轻——提着篮子进进出出。
“一个男人——无论什么男人——照管厨房,就会弄成这样。”妇女们说;所以后来气味越来越大,她们一点都不惊怪。这种气味反而成为高高在上的格列森家族对喧攘的外界的一种新的联系。
她的一个女邻居,去向镇长诉苦,镇长名叫买义·史帝文,八十高龄。
“你要我怎么办,夫人?”他说。
“怎么办?通知她除去臭味!法律难道不禁止吗?”这女人说。
“我认为不必这样小题大作。可能是那个黑仔在院子里杀了蛇和老鼠。我会提醒他一下。”
第二天又来两个抱怨的人,其中一个男的怯生生地指责说:“我们真的该有个对策,买义,我是世上最不愿去打扰艾莫丽小姐的人了,可是我们不能再不想办法。”那晚议员又开会——其中三个白胡子老头,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属于新崛起的一代。
“这太简单了,”年轻的议员说,“通知她把那地方弄干净,给她一个期限,如果她不……”
“算了吧,阁下,你好意思在一位淑女面前责怪气味不好?”
第二天午夜过后,有四个人越过艾莫丽家的草坪,像夜贼般溜近屋子,沿着砖墙和地窖气孔一路嗅闻,其中一个规律地从挂在肩上的袋子里掏东西作撒种的动作。他们撞开地窖的门,把石灰撒在那里,所有的库房也都如法炮制。当他们事毕重新越过草坪时,一扇原先黑暗的窗户现在亮了,艾莫丽小姐坐在里面,灯光在她背后,她那笔直的躯干像木雕般屹立不动。他们只好静悄悄地溜过草坪,躲进街道两旁的槐木阴影里。一两星期以后臭味就消失了。
那时大家已开始真正为她难过。我们镇上的人都记得她的太姑婆,瓦特老太太,最后完全疯了。所以大家都相信格列森家族都有点把自己看得太高。好像没有一个年轻人够资格与艾莫丽这样的小姐匹配。多年来我们都把他们看成一幅活人图画,艾莫丽小姐瘦小的白色身影站在后面,她父亲跨开双腿的黑色身影站在她面前,手执马鞭,两个身影的框框就是向内打开的大门。所以当她三十岁还独守空闺时,我们虽然不见得高兴,但却证实了大家的看法是对的;即使家里有过疯子,如果他们真的有意成亲,也不至于完全没有机会。
她的父亲一死,眼看留在她手上的只有这幢房子,大家反而因此有点高兴,因为他们终于有机会向艾莫丽小姐表示同情了。由于寂寞,由于贫穷,曾使她变得较通人情。现在她也得多少尝一点为一分钱发愁的滋味了。
她父亲死的当天,镇上所有的妇女都准备去表示哀悼并且帮助她,这已成了我们的习俗。艾莫丽小姐迎在门口,衣着跟平常无异,脸上也无哀伤的表情。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没有死。她那样坚持了三天,一些教堂的人和医生都曾前来劝她,要她让他们处理地遗体,无奈都无功而退。正当他们考虑要诉诸法律强制执行时,她软化了,于是他们将尸体匆匆埋葬掉。
那时我们并不认为她疯了。我们相信她之所以会如此是有道理的。记忆中她父亲把所有的年轻人都赶走了,既然她什么都被剥夺了,自然只好拼命抓住那个剥夺她一切的人,这是人之常情。
3
她病了很久,我们再次看到她时她的长发已经剪短,像个小女孩似的,隐隐约约有点像教堂彩色玻璃上的天使画像——有种悲怆静谧的味道。
镇上曾签约铺设人行道,她父亲死后的夏天工程就开始了。建筑公司带来了黑仔、骡子和机器,还有一个工头名叫荷马·巴伦,是个北佬——他高大黝黑,动作敏捷,声音洪亮,目光炯炯。成群的孩子跟在后面,听他吆喝黑仔,黑仔们的歌声随着十字镐的动作一起一落。很快的他就与镇上每一个人都熟稔了。只要你听到空地上笑声连天,荷马·巴伦一定在人群中央。不久我们就开始看到他与艾莫丽小姐,每逢星期天下午,坐着黄轮马车,驾驭一对红棕色的骏马,从马车出租行出来。
起先我们为艾莫丽小姐愿意找乐趣而感到高兴,因为妇女们都说:“格列森家的人是不会对一个做工的北佬认真的。”但也有年纪较大的人说,真正的淑女即使在哀痛中也不该忘记自己的“高贵身份”——他们没有这样明说,而是拐了弯说的:“可怜的艾莫丽,她的亲戚应该来一下。”她有一些血亲在阿拉巴马;但很多年前她父亲为了瓦特老太太的财产问题,与他们闹翻了,两方家人从此不再来往,连这次葬礼也没人来参加。
就在年纪大的人说“可怜的艾莫丽”时,大家的耳语也开始了。“你想真有这回事?”另一个人说:“当然真的,还会有别的……”大家在窗帘挂钩的滑动声中,在遮断阳光的百叶窗后这样喁喁议论之际,正是那对红马踏着轻快的步伐“哒哒、哒哒”经过街道的时刻,“可怜的艾莫丽。”
她头仰得高高地坐在车上——竟然不知道我们都认为她在堕落。她的样子,像是在要求大家进一步肯定她身为格列森末代的尊严,又像要让大家更加认清她对庸俗世界的藐视与冷漠。正如她买老鼠药时的情形一样,那是他们说“可怜的艾莫丽”过了一年以后的事,当时两个堂兄妹已来她家作客。
“我要买毒药。”她对药店老板说。那时她芳龄已过三十,身材却比以前更瘦小,黑色的眼珠射出高傲与冷漠的光芒,从太阳穴到眼脸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就像想像中的灯塔守望员的脸。“我要买毒药。”她说。
“好的,艾莫丽小姐。要哪一种?是不是要药老鼠?我推荐……”
“我要最好的,我不在乎哪一种。”
药店老板念了几种名称。“这几种药包括大象在内什么都毒得死,但你要的是……”
“砒霜。”艾莫丽小姐说,“不是很有效吗?”
“要……砒霜?可以,小姐,但你要作什……”
“我要砒霜。”
药店老板俯视着她,她仰起头,回瞪着老板,她那样子,侧面看来像一面张开的旗子。“可以,可以,当然可以,只要你确实是要砒霜,不过法律规定你要说出用途。”
艾莫丽小姐就这样瞪着他,为了眼睛对眼睛,她的脖子完全后仰,直瞪得老板避开视线,乖乖去里面拿砒霜。包好的砒霜由一个小黑仔端出来给她,老板自己没再露脸。她回家打开包装,盒子上画着骷髅与白骨,下面写着:“毒老鼠用。”
4
因此,第二天我们都说“她会自杀”,并说这样最好。起初她刚与荷马·巴伦一起,我们就说:“她会嫁他。”后来我们又说:“她还没有说动他。”因为荷马说过他不结婚——喜欢与男人一起。据说他都在爱尔克斯俱乐部与年轻人喝酒。然后,他们星期天下午坐在亮光闪闪的马车上,艾莫丽高仰着头,荷马·巴伦戴着卷边帽,咬着雪茄,手执马鞭与缰绳经过街道时,我们就说:“可怜的艾莫丽。”
然后有些妇女就开始说这是本镇的耻辱,是年轻人的坏榜样。男人不愿管闲事,但妇女们终于迫使浸信会的牧师——艾莫丽家族是主教派——去拜访她。但一见面,牧师根本不敢说明来意,而且拒绝再去第二次。下个星期天他们照旧在街上出现,第二天牧师的妻子写信给阿拉巴马州艾莫丽小姐的亲戚。
因此就有血亲进了她的房子,我们坐下来静观变化。起先什么动静都没有,后来我们相信他们要结婚了。因为我们得到消息,说艾莫丽小姐曾到珠宝店订购一套银质男人化妆用具,而且每件都刻上H·B(荷马·巴伦的缩写)。过两天她又购进一套男人服饰,其中包括睡衣里面的衬衣,于是我们就说:“他们已结婚了。”这下我们真的很高兴。我们之所以高兴,乃是因为还好艾莫丽小姐不比两个堂姊妹更古板。
因此当荷马·巴伦离去时——那时街道铺好有一段时间了——我们都没有大惊小怪。我们只是有点失望为什么不把这件婚事公开热闹热闹,但我们相信他的离去是为了要安排迎归艾莫丽小姐的事,或者是让艾莫丽小姐有机会摆脱堂姊妹(那时我们都同情艾莫丽小姐,想与她携手共同对付两个堂姊妹,大家简直结党密谋起来)。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一星期后她们果真走了。而且,正如大家所盼望的,不出三天,荷马·巴伦就回来了,一个昏暗的黄昏,有个邻居看见那个黑仔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
而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马·巴伦。艾莫丽小姐也隔了许久才看见。那个黑仔提着篮子出出进进,但大门总是闭得紧紧的。偶然我们看见艾莫丽在窗口伫立片刻,就像那晚撒石灰的人所见的情形一样。她有六个月左右没在街上露面,这点倒是可以逆料;因为她父亲的毒素太厉害了,过去他曾一再摧毁艾莫丽过女性生活的机会,现在人死了,遗毒似乎依然存在着。
我们再看到艾莫丽时,她已变胖,头发也灰白了。再来几年中,她的头发越来越灰白,直到不能再变为止。然后就到她七十四岁去世,我们才再度看到那样的一头灰发,一个操劳一生的男子,头发大概也不过如此。
从那时候起,前面的大门始终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岁左右时开过六七年,那是为了她开课教授瓷器绘画,她把楼下一个房间布置成画室,萨特利上校那一代人把女儿和孙女送到她这里学画,就像星期天送她们上教堂那么守时,那么认真,准还带二毛五分钱丢奉献箱。当时艾莫丽的捐税已经免除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本镇的骨干与重心,学画的孩子都长大了,走开了,也不再叫她们的孩子带着烦人的画具、妇女杂志剪下的画片,到她这里学画了。当最后一个学生离去后,她就把前门关闭了,永远关闭了。本镇开始实施邮政制度时,她拒绝让他们在门上钉号码牌和信箱。她根本不愿听他们解释。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只看见那个黑仔头发越来越白,背脊越来越弯,提着菜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给她一张缴税单,过一星期,税单一定邮寄退回,税款拒付。偶而我们会看见她出现在楼下某个窗口——显然她已把楼上整个封闭了——竖在那里一如壁龛里的木雕偶像,至于她是否在看我们,那就根本无法分辨了。就这样她从一代活到另一代——那样深邃、执着,那样冷漠、宁静,又那样怪异地活下去。
然后她就这样死了。她在满屋的灰尘与阴影中病倒,身边只有那个枯老的黑仔服侍她。我们连她何时生病都不知道;我们已好久好久不再指望从黑仔口中得到消息。他不跟任何人说话,或许连女主人他也没跟她说话,因为他已经失声,声带已报废了。
她死在楼下的一个房间里,胡桃木制的笨重大床遮着布幔,她的满头灰发压在枕头上,那个枕头因为老旧,因为缺少日晒,已经发黄而散出霉味了。
5
老黑仔从前面大门迎进第一批妇女,她们咬着牙缝窃窃私议,溜着眼珠好奇地张来望去,这时候老黑仔却溜了,他径自穿过屋子,从后面出去,从此不见了。
两个堂姊妹很快就赶来,第二天她们就举行葬礼,镇上的人前来瞻仰盖满鲜花的艾莫丽小姐,画像里艾莫丽的父亲出神地望着下面的棺木,及棺木旁嘀嘀咕咕、行礼如仪的妇女;门廓里、草地上,老迈的男人——有些还穿着箱底翻出来的南军制服——热切地谈论着艾莫丽小姐,好像把艾莫丽看成了他们那一代的人,深信自己曾与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时间的程序搞混了,老人都是如此,对他们来说,过去不是一系列逐渐减少的数字,而是一大片广阔的青草地,秋冬的肃杀是不常光临那儿的。把他们从那大片草地隔开的是最近十年的瓶颈而已。
我们已确定楼上有个四十年未打开过的房间,必须破门才能进入。他们好歹得等艾莫丽小姐隆隆重重地下了葬,才来把它弄开。
房门撞开时的猛烈震动扬起了一屋子的尘埃,此外,屋子里的一切也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刺鼻的、尸衣般的尘土,尘土下的摆设,布置得像新婚洞房,褪色的玫瑰色床幔,玫瑰色灯罩,都是一层尘土,银质男人化妆用具已发黑,黑得连上面的字母都看不清了。这些物件之间还有一个连着领带的活动衬领,好像才刚从脖子上解下来似的,把它拿起来,台面的尘土上留下一个新月形的印痕。椅子上挂着一套衣服,理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下面站着两只沉默的鞋子,一双抛落地上的袜子。
床上躺着一个男人,他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工头。
许久我们都只能呆立着,愣愣地望着那干瘪的、意味深长的露齿狞笑。那尸体显然原本是拥抱的姿势,现在“长眠”已把爱情吞噬,把温存的丑态吞噬,彻底占有了他。留在床上的睡衣,以及睡衣底下枯朽的他,已永远无法逃离;在他身上,在他脑袋边的枕头上,还躺着一层耐心看守他的尘土。
然后我们又发现另一个枕头上有脑袋压过的凹印。有人从那里捡起什么东西,弯身细看,迎来一股干燥刺鼻的气味,我们看到一束长长的,灰白色的头发。驱逐出境
〔美国〕哈特法兰西斯·布瑞·哈特(1836~1902)美国重要作家。他描写美国拓荒生活的短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西部神话,例如The Luck of Roaring Camp(1868)和“驱逐出境”The Outcasts of Poker Flat(1869)等,使他成为世界知名的作家。晚年定居英国。
公元一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赌徒约翰·奥克一脚踏上波可镇大街,即已感受到这个小镇的气氛有点不对劲,这种变化显然是打从前天晚上就开始酝酿的。
大街上,人群三三两两正聚在一起热烈讨论着,他们一发觉奥克出现,却立刻闭口不谈,彼此交换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此时空气中还弥漫着安息日特有的气氛,对一个平素不重视安息日的蛮荒地方来说,这种气氛反倒令人有不祥的感觉。
奥克先生沉静英俊的脸庞不经意显露他对街上人们的表情并不怎么在意;至于他知不知道大家为什么会有如此暧昧的举止,就没人晓得了。他自忖:“我想有人要被捕了,说不定那个倒霉的人就是我。”
他擦掉那双漂亮的靴子上粘的波可镇街上特有的红土,然后将手帕放回口袋,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再瞎猜。
的确,波可镇正要逮捕一些人。最近镇上已接连损失了数千元、两匹名马和一位很有名望的镇民。此时,它还遭受着道德方面的考验,如抽搐般一阵阵、不规则又难以控制,如同它过去所经历的一些败德的行为。一个秘密委员会组织起来,决定除去镇上所有的不良分子。委员会想杀鸡儆猴,在峡谷里的无花果树上吊死了两个人;对于那些罪行较轻的家伙,委员们决定将他们驱逐出镇就算了。
很遗憾地,这一批将被驱逐的坏分子里有一些女士。我必须说明,这完全是由于性别的关系,她们才会被判定从事着不端庄的行业。在波可镇,刚建立的是非标准实在很单纯,这也使委员们敢于义正严辞地宣判一个人是否有罪。
奥克先生猜得没错,他的确已被列为有罪分子。其实,委员会里有部分人正鼓动着要吊死他以杀鸡儆猴,因为这样还可以从他口袋取回过去被他赢去的赌资。赞成者之一的怀勒先生说:“让一个异乡人把我们的钱带离我们镇上?这太不应该了!”但是对那些曾幸运地从奥克先生手中赢钱的委员来说,输赢却是很正常的事,因而压下了他们认为另一批委员心存偏见的声浪。
奥克先生沉着冷静地接受判决,对于委员们犹豫不决的审判过程,也冷眼观之。他是一位真正的赌徒,完全相信命运的安排。对他而言,生命顶多是一场输赢未定的赌博,发牌的庄家总是胜算较大的。
由于奥克先生曾说了恐吓性的言辞,波克镇只得组织了一队武装人员,直接将这批被判放遂的分子,押到波可镇的边界。除了素以冷静、不顾死活闻名的奥克先生外,这批人还包括:一位以“伯爵夫人”的称号广为周知的年轻女士、一位被戏称为“徐嬷嬷”的女士,和一位有名的酒鬼同时也是最近一桩抢案的嫌犯——“比利叔”。
沿路围观的人群鸦雀无声,即使押解的武装人员也都不发一言。终于到了峡谷,也就是波可镇边界。为首的押解人对这些被放逐者发表了简短的说明,大意是:他们不可以再回来,否则必被处死。
当押解的人离去后,这批被放逐者开始宣他们那郁积已久的情绪。伯爵夫人歇斯底里地流下了一些眼泪,徐嬷嬷开始咒骂,比利叔则说了一连串毫无意义、莫名其妙的话。只有奥克先生保持着惯常的稳健,他冷静地听着:徐嬷嬷说要把某个人的心挖出来,伯爵夫人反复地说她一定会死在路上,在队伍最前面的比利叔则爆出一堆惊人的咒骂。
由于一贯的绅士风度,奥克先生执意于将他的坐骑—— 一匹名叫“五点”的马——和伯爵夫人的笨驴交换。即使如此,仍无法稍微融解四人之间那种僵化的气氛。伯爵夫人此时正以淡淡的媚态整理着帽子上被风吹乱的羽饰,徐嬷嬷则恶毒地瞪着她,比利叔则仍在咒骂着,不过对象已从波可镇扩大到他的这些同伴。
他们的目的地是山中的仙帝镇,那儿尚未经历波可镇那种令移民们想重生的巨变,因而对这批人而言,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落脚处。到仙帝镇的路是条极陡的山路,要花上一整天极费力的行程才能到达。时值岁末,这伙人刚通过潮湿、温暖的山脚,进入西雅拉山,那干燥的山气,虽然愈来愈冷冽,但却令人精神大振。山路又窄又崎岖,正午时分,伯爵夫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即宣布她不愿再多走一步,一行人只有暂时停下来。
他们歇脚的地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林地,三面是陡直峻峭的花岗岩绝壁,另一面比较缓和,俯瞰整个山谷。假若有人建议露营,这真是最理想的营地,但是奥克先生知道,他们恐怕还没走完一半的路程,而且装备、粮食都不允许他们在此处逗留。他用一种哲学家式的口吻简短的对同伴说:“比赛时间未到,就弃子投降,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他们都带着酒,在这种时候,酒似乎比食物、燃料、休息和理智都更迷人。因而尽管奥克先生一再地规劝,但是没多久,他们三个已喝得醉醺醺了。比利叔不再那么充满敌意,而有些人事不知;伯爵夫人变得更爱哭;徐嬷嬷则打起鼾来了。此时,奥克先生斜倚着石头,冷静地扫视着他们,保持着惯有的警觉性。
奥克先生一向不喝酒,照他的说法是他喝不起,事实上是他的职业太需要清醒、冷静,及理智了。当他注视着这些懒散的同伴时,被放逐、过去的所言所行,及曾犯一些罪恶等诸般事实,都因一种寂寞感,而首次令他觉得有些坐立不安。
为了使自己再振作起来,他开始整理那因困顿的旅途而污黑不堪的衣服,掸掉了上面的灰尘,然后洗手、洗脸,从这些动作中,看得出他勤快、爱整洁的本性。有一会儿他的确忘了那些烦恼的事。或许他从没想过要离弃这些虚弱、可怜的同伴,但他又禁不住想要早点到达仙帝镇,借着赌赛来恢复他那著名的正宗标志——镇定。
松针被风吹得在他四周打转;树后,约一千多英尺高的山壁阴阴地耸立着;天空,不祥的云层簇拥着;山谷则在群山的阴影下,显得诡谪神秘。
突然,奥克先生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有人骑着一匹马从前面的小径慢慢地踱了过来,来人有大大的脸、抖擞的精神——原来是仙蒂镇的老实人汤姆。奥克先生是在数月前的一个小赌局中认识他的,而且轻轻松松地从他身上赢得大约四十元,那是这年轻的老实人所有的财产。赌局结束后,奥克先生把这位输了钱、还直在旁观看的年轻人拉到门后,告诉他:“汤姆,你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但你不懂得如何在赌局中赢钱,所以,不要再到赌场来了。”奥克先生把所有的钱退还给汤姆,将他轻推出门外,因而赢得了他的忠心。
从他向奥克先生行礼时所表现出的热切,显然地,他还记得过去他所受到的恩惠。他抢着说他要到波可镇去过新的生活。
奥克问他:“一个人?”
“事实上,不全然是。”他笑了起来:“我是跟皮妮一起偷跑出来的,难道你不记得她了吗?她一直在你常去的那家赌场里服务啊!”
原来汤姆和皮妮已私订终身,但皮妮的父亲反对他们在一起,他们只得私奔,准备到波可镇去结婚。他们已累坏了,很庆幸能找到一个可露营休息的地方,而且还有一群作伴的人。
正当汤姆连珠似的说了一大串话的时候,不远处,粗大的松枝干旁已出现了一位十五岁的少女——略胖、但很标致,她本来一直红着脸躲在树后,现在她驱马来到她爱人的身旁。
奥克先生很少感情用事,也不会凡事讲求中规中矩,但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对年轻人实在不适合留下来。当他发现比利叔正准备说时,马上警觉地踢了他一下,比利叔现在较清醒了,懂得奥克先生叫他不要乱说话,因而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于是奥克先生开始试图劝汤姆不要作任何耽搁,赶紧下山去,然而汤姆不听,奥克也指出,他们不止没有避风雨的装备,连粮食都没有。但是,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这老实人居然还有一匹驮满粮食的驴子,足供所有人用,而在前面不远小路旁,他也发现了一栋小木屋,这使得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于是这老实人指着伯爵夫人说:“皮妮可请奥克夫人照顾,我自己则会安顿自己。”要不是奥克先生又飞来警告性的一脚,比利叔一定会笑得在地上打滚,他赶紧跑到狭谷前端没人的地方,一边对着大松树,说着他自认是天下最好的笑话,一边捶胸顿足,脸都笑僵了。在一阵狂笑乱语后,他终于恢复了镇定。
当他回到那群人身边时,他发现他们正聚在一块愉快地聊着,空气已变得寒冷,天也暗了下来,他们就在旁边燃起了一堆柴火。皮妮正以一种小女孩似的任性语气和伯爵夫人说话,后者显然听得极有兴趣,那个年轻的老实人则同时对着奥克先生及徐嬷嬷高谈阔论,徐嬷嬷也露出极罕见的亲切表情。
扫视着林间的这一群人、闪烁的火光,及拴在不远处的牲畜,比利叔自内心生出一种鄙夷:“你们难道在野餐吗?”混合着残余的酒气,突然有一个念头偷偷地袭上他的心头。他一手拍打着自己的脚,一手则握拳堵住自己的嘴,显然他爱恶作剧。
黑夜缓缓地从山谷爬上了山顶时,起了一阵轻风,松尖微晃,风在树与树之间呼啸而过。那早已倾圮的小木屋,经过一番整修、并用松枝搭了围墙后,被用来作为女士们的休息所。
要分头去休息时,那对年轻的恋人旁若无人地交换了一个坦白又诚挚的吻,吻声响彻了摇幌着的松树顶。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单纯的情感!一向用情不专的伯爵夫人和工于心计的徐嬷嬷可真被震惊得哑口无言,他们默默地一起走进了小木屋。在火堆上添了一些枯枝后,男士们在门口一一躺了下来,马上沉沉睡去。
奥克先生是一个不易睡熟的人,天还未亮即醒了过来,觉得很冷而且四肢麻木。他在残余的火炉上又加了一些柴枝,风势愈来愈猛了,吹在脸颊上时,令人觉得血液都要凝结了。
下雪了!
他站了起来,试图去叫醒其他沉睡的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马上离开这儿。但当他走到比利叔昨晚睡觉的位置时,他发现比利叔居然不见了。心中生起疑问,一句咒语在齿间打转,他迅速跑到昨夜拴牲畜的地方,坐骑统统不见了。足迹也在雪花的掩盖下,慢慢消失。
片刻激动后,奥克先生回到了火堆旁,恢复了惯有的冷静。他没有叫醒其他人。老实的汤姆正安详地熟睡着,微笑挂在嘴角,那是张一望而知有着好脾气的雀斑脸;皮妮甜甜地睡在伯爵夫人旁边,好像是睡在天使旁边一般充满了喜悦的神情。奥克先生把身上的毯子往上拉,盖住了肩膀,抚摸着自己的胡子,静静地等待黎明。
片片雪花飞飘着令人眼花撩乱,破晓时分显得极为遥远。在看得清楚的范围内,大地的景像正在神奇地变化着。奥克先生看着这片山谷,意识到眼前及未来的命运:“我们被雪困住了!”
天亮后,他开始小心地清点存粮。还好,这些粮食由于昨夜被放在小木屋中,因而未被可恶的比利叔顺手牵走。奥克先生用低低的嗓音对老实的汤姆说:“只要我们小心谨慎地使用,这些存粮够我们大家用个十天左右,当然,那是假设你愿意和我们分享;假如你不愿意,对你而言也比较好,那这些粮食足够你和皮妮吃到比利叔带着新的补给品来给你们。”
为了某种理由,奥克先生不愿揭发比利叔的丑行。他说也许比利叔昨夜到附近走走时迷路了,无法走回来;那些坐骑则是在比利叔离去时,受到惊吓,自己跑掉的。伯爵夫人及徐嬷嬷当然心里很清楚,他们那坏胚子同伴还能干出什么好事!但是奥克先生警告她俩不得泄露:“汤姆和皮妮一旦知道比利叔叔所作的事,就会知道我们这一伙人的真面目,在这节骨眼上,没有必要再让他们受到惊吓。”
汤姆不只把所有的存粮交由奥克先生处置,眼见未来几天他们将被困在这人烟罕至的地方,他还高兴了半天:“我们足足有一个礼拜可在此露营,一周后,雪将融化,我们就可以一起离开。”这个年轻人这种愉快的心情,和奥克先生镇定的样子,感染了其他人。老实的汤姆用松枝替这间没顶的小木屋,搭了一个临时的屋顶。伯爵夫人则指导着皮妮重新调整屋内的摆设,她所表现出的高超技巧及特殊品味,使这个乡下姑娘大开眼界。
皮妮说道:“我料想你在波可镇一定都用这些高雅的东西。”伯爵夫人听了立刻别过头去,希望浓妆掩饰通红的脖子及困窘的神情。徐嬷嬷马上接口叫皮妮不要只顾着闲扯。
奥克先生尝试找出原先那条通到仙蒂镇的小路,却徒劳无功,疲惫不堪地回来了。他听到笑声从石堆后传了出来,他警觉地站住脚,闪过脑海的第一个念头是:他们正在喝着他小心藏起来的威士忌酒。他自言自语道:“可是又闻不到威士忌酒的香味。”直到他透过那使遮蔽的风雪,直到熊熊的火焰及火堆旁的人时,他才知道原来他们正在玩扑克牌。
我不知道奥克先生是否会小心翼翼地把扑克牌藏起来,如同藏威士忌酒般不愿其他人拿到,我所知道的是,正如徐嬷嬷所说的:“那天晚上,他闭口不提扑克牌的事。”
当汤姆从背包取出手风琴时,他可得意得很,这手风琴也的确帮他们消磨了不少时间。尽管要用这乐器还有些困难,皮妮仍努力地弹了一些难得的曲调,一旁伴奏的是汤姆手上的一对骨制的响板。晚会在一首圣歌中达到了高潮,这对年轻恋人手牵手,以一种相当认真的态度大声地唱了起来。
与其说是他们虔诚的样子迅速地感动了其他人,不如说是他们旁若无人的音量及合唱曲那特有的节拍使然,其他人终于在这圣歌几句重复的地方,加了进来:“上帝啊,我以能服侍你为傲,我愿为你而死。”
松树摇幌着,风雪在这群不幸的人的头上盘旋着、回转着,那祭坛上的火焰直往上跳,好像在为他们的誓言做见证。
夜半时分,风雪稍弱,涌动着的云层分散开来,星光照耀着这沉睡的大地。由于职业上的习惯,奥克先生一向睡眠时间都很短,因而在与汤姆轮流守夜时,总是设法多承担一些责任,他向汤姆解释:“我经常可以一整个礼拜都不睡觉。”
汤姆问:“做些什么呢?”
“玩扑克牌啊!”接着他像说格言似的:“当人在走运时,常不会觉得疲倦,运气跟人的关系最直接了。”
这位赌徒一边深思一边说着:“运气是一种影响力很大、又玄奇无比的东西,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它经常在变。惟有在它转变的霎那间抓住它,我们才能有所成就。自从离开波可镇以来,我们这几个运气都不佳,你来了以后,也把你拖累了。假如你不会在此逗留,现在必已安然无恙,因为——”他突然转换话题,用一种愉快的心情唱起歌来:“上帝啊,我以能服侍你为傲,我愿为你而死。”
第三天来临了,太阳透过厚厚的雪层,看着这些遇难者在这粉妆玉琢的山谷分享着早餐。他们的存粮愈来愈少了。这个山区在气侯上有个特色,那就是即使在隆冬,阳光仍是那么舒坦、温暖,好似在为昨夜的严寒表示抱歉与同情。阳光也带来了一个事实:木屋四周已堆满了厚厚的雪。四野白花花一片,好像大海般,来途与去路都无迹可循,令人有种莫可奈何的无力感。他们只有守着这小木屋,好像遭遇海难的人苦守着海中的岩堆般。
空气无比澄净,几英里外,波可镇一些放牧人家的炊烟冉冉上升。徐嬷嬷看到了烟,对着那个方向,牙尖嘴利地抛出了最后的诅咒。或许由于在这最后的诅咒前,她已感觉到以后再也不想骂人了,所以她咒骂时,居然透着一种高尚的神态。她偷偷地告诉伯爵夫人:“就算只是出去站在那儿,看着烟,骂它几句,我都甘愿。”然后,她又努力地去使皮妮保持快乐的心情。徐嬷嬷和伯爵夫人都乐意叫皮妮“孩子”。皮妮当然不是孩子,但是她居然不会骂人,又如此天真无邪,徐嬷嬷和伯爵夫人能找到的解释是:“她不过是个孩子。”
黑夜再度沿着山谷蹑手蹑脚地爬了上来,明灭不定的营火旁,手风琴那细细长长的音符有如喘气般地断断续续。音乐终究无法完全填补肚子里因吃不饱而引起的空虚感,皮妮提议玩说故事的游戏来忘记这种隐隐疼痛的感觉。但是奥克先生和他的两位女伴都不想提及他们本身过去的经历,要不是老实的汤姆附议,恐怕这提议只有胎死腹中。
原来在数月前,他很偶然地拜读了文学家波普精心翻译的伊里亚德。虽然有些细节他已不复记得,但主要情节还清楚得很,因而他自告奋勇要用仙蒂镇当他的方言,来叙述这长篇史诗中的一些主要事件。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里,荷马笔下近乎神化的英雄,再次在地球上活跃了起来:那凶猛无比的特洛伊城战士和狡猾的希腊人在风中扭打着;在皮里亚斯之子的怒气下,峡谷里巨大的松树似乎也纷纷臣服。
奥克先生心满意足地倾听着,最奇特的是,对于汤姆一再提及史诗中的希腊英雄——飞毛腿阿契里斯,虽然奥克先生常念成阿西鱼丝,但他真的对这位英雄的命运很有兴趣。
借着些许的食物、荷马笔下的人物及手风琴,这些遇难的人熬过了一周。太阳再次地离他们而去,铅灰色的天空又再次飘下了片片的雪花。雪的世界不断扩大,一天天地逼了过来,最后终于把小木屋厚厚地包了起来,堆积在墙上的白雪令人眼花撩乱,高二十英尺,如塔一般耸立在他们头顶上。落下的松枝半掩在雪堆里,要维持那堆火是愈来愈难了。
然而没有人埋怨。这对小恋人不去管可怕的未来,而只是快乐地彼此注视着;奥克先生面对着这局即将输掉的赌赛,仍使自己保持冷静;伯爵夫人看起来比以前更愉快,而且完全承担起照顾皮妮的责任;只有最强悍的徐嬷嬷似乎是病了,而且日形枯槁。
第十天夜半时分,徐嬷嬷把奥克叫到身旁,用一种发牢骚似的音调虚弱地说:“我快死了,你先不要说话,也不要把其他人叫起来,先把我头下面的包裹拿过来,打开它。”奥克先生照作,原来里面原封不动收着徐嬷嬷过去七天来所分配到的粮食。她手指着皮妮说:“将它们给了这孩子。”
赌徒说:“看你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她有点生气地答道:“或许吧!”她又躺了下来,脸转向墙壁,静静地走了。
第二天早上,手风琴及响板被摆在一边,也没有人提荷马。他们把徐嬷嬷的遗体埋在雪堆里然后奥克先生把那位老实人拉到一旁,拿出一双雪靴,那是他用老旧的驮鞍改制成的。他指着皮妮说:“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使她安然脱困,”接着他指向波可镇:“那边比较近,假如你能在两天内到达那里,她就有救了。”
汤姆问:“你呢?”
得到的是简单回答:“我留在这里。”
这对年轻的恋人在长长的拥抱后分手。看到奥克先生似乎也要和汤姆一起走,伯爵夫人问道:“你不是不去吗?”他答道:“只陪他走到峡谷边。”他突然转身吻了伯爵夫人。她那苍白的脸迅即通红,微微颤抖的四肢也因惊讶而僵直了。
夜晚来临,却仍不见奥克先生回来,暴风雪开始在这山谷肆虐。伯爵夫人在添柴火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有人在小屋旁偷偷地放了一堆柴枝,够用好些天了。眼泪又不听使唤地夺眶而出,为了怕皮妮看到,她赶紧擦掉。
那天晚上两人都心事重重,辗转难眠。翌晨,互望一眼时,她们看到了彼此的命运。两个人都默默不语,皮妮这时扮演起强者的角色,她靠近伯爵夫人身边,用手臂环绕着后者腰,整个白天她们就保持着这种姿势。那个晚上,暴风雪到达最狂野的地步,木屋边上、顶上的头被打得四分五裂,风雪终于侵袭到屋里来了。
天还没亮,而她们发现火势已无法再维持,正逐渐地熄灭。借着残火的余光,伯爵夫人爬近皮妮,打破几小时以来的缄默说道:“皮妮,你会祈祷吗?”
皮妮天真地答道:“亲爱的,我不会。”
伯爵夫人不知为什么,竟觉得松了一口气,她把头枕在皮妮肩上,不再说话。年轻无邪的皮妮把这位脏兮兮的姊妹的头放在自己少女的胸脯上,就这么斜着。不久,两个人都睡着了。
惟恐惊醒她们似地,风暂时停了。羽毛般的雪花从长长的松枝上飘下来,像白翼鸟一样地飞舞着然后轻轻地落在她们四周。月亮经由雪层的缺口俯视着这残破不堪的小木屋,所有人类的污点、世俗的艰困,都在这慈蔼、无瑕的月光和雪光交织成的锦缎下消失无踪。
接下来的一整天,她们都沉沉地睡着,第二天依然如此,甚至当一些人声、脚步声打破小木屋的宁静时,她们仍没醒过来。有人满怀怜惜地用手指把雪从她们苍白发青的脸上拂去。此时,这两张同样地安详的脸,你几乎无法分辨出其中哪位曾在道德上犯过罪。即使波可镇的法律也体认到这一点,于是就让她们依旧紧扣在彼此的臂弯里。
在峡谷的另一头,一棵极高大的松树树干上,有人发现上面钉了一把猎刀和一颗赌场用的骰子,底下有一排整齐的铅笔字:
“这树下躺着的是约翰·奥克,
他从一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开始遭受一连串噩运,
他在一八五○年十二月七日弃子投降。”
尸体半掩在雪里,僵冷,脉搏已停,旁边放了一枝大口径的小型手枪,那冰冷的心口有一个弹孔。这个曾经是最坚强的人,如今成了被波可镇驱逐出境的一伙人中最软弱的一个。杀人者
〔美国〕海明威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8~1961)美国著名作家。生于伊利诺州橡园镇(Oak Park)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九一七年中学毕业后,担任堪萨新《星报》记者,美国介入一次大战后,他加入救难工作,在意大利战场受了重伤。大战结束,他担任多伦多《星报》驻欧特派员,在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影响下,开始写作,后又与诗人庞德(Ezra Pound)及小说家史坦女士(Gertrude Stein)交游,形塑了他早期创作的简朴风格。一九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海明威创作力最澎湃的时期,尤其亲身投入西班牙内战的经验,更蕴孕了他充分展现成热气息的《战地钟声》。一九五四年,海明威获颁诺贝尔文学奖,一九六一年,他带着对人类文明极度感伤的情绪举枪自杀。
海明威的作品有着浓烈的自传色彩,然而经过他的艺术加工,往往呈现出一种“逆境中的优雅”及对死亡的关注,同时传达了超越时空限囿的人类特质,他的主要作品包括:《在我们的时代》(一九二五)、《太阳依旧升起》(一九二六,另有中译名为:妾似朝阳又照君或旭日东升)、《战地春梦》(一九二九)、《午后之死》(一九三二)、《胜利者一无所取》(一九三三)、《第五纵隧》(一九三八)、《战地钟声》(一九四○)、《越过河流,进入树林》(一九五○)、《老人与海》(一九五二)等。
亨利饭馆的门一开,进来了两个人。他们在柜台前坐下。
“你们吃点什么?”乔治问他们。
“嗯,”其中一个人说,“亚尔,你要吃什么?”
“吃什么好呢?”亚尔说,“我不知道我要吃什么。”
外边,天渐渐暗了下来。窗外的灯都亮了。坐在柜台边的两个人在看菜单。尼克·亚当从柜台另一端看着他们。刚才他们两人进来的时候,尼克正在同乔治谈天。
“我要一个烤猪里脊加苹果酱和马铃薯泥。”第一个人说。
“烤猪里脊还没准备好。”
“那你干嘛写在菜单上呢?”
“那是晚餐,”乔治解释说,“到了六点就可以准备好。”
乔治瞄一眼挂在柜台后面墙上那个钟。
“现在才五点。”
“钟上不是五点二十分吗?”第二个人说。
“那个钟快二十分。”
“神经钟,打坏算了,”第一个人说,“那么,你们有些什么吃的?”
“三明治的话什么都有,”乔治说。“有火腿蛋、熏肉蛋、肝加熏肉,或者牛排。”
“给我来个炸鸡饼,配上青豆,奶油生菜和马铃薯泥。”
“那是晚餐的菜。”
“我们要的,都是晚餐的菜,是吗?你们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
“有火腿蛋,熏肉蛋,肝——”
“我要火腿蛋。”那个叫做亚尔的人说。他戴着圆顶硬毡帽,黑色外套的纽扣仔仔细细地扣着。他那张脸又小又白,紧抿着嘴,围一条丝围巾,戴着手套。
“给我熏肉蛋。”另一个人说。他身材同亚尔差不多。他们的脸长得不一样,却穿得像是一对双胞胎。两人都穿着绷得紧紧的外套。他们坐在那儿,身子前倾,胳膊肘搁在柜台上。
“有什么喝的?”亚尔问道。
“啤酒、葡萄酒、 姜麦酒。”乔治说。
“我是问你有什么可喝的?”
“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些。”
“真是厉害的城市,”另一个人说,“叫什么?”
“高峰。”
“听过吗?”亚尔问他的朋友。
“没有。”那个朋友说。
“这儿晚上干什么?”亚尔问道。
“吃晚饭,”他的朋友说,“人们全都到这里来吃丰盛的晚餐。
“不错。”乔治说。
“你也认为我们说得不错吗?”亚尔问乔治。
“当然。”
“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当然。”乔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