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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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年
013
本章字数: 60267

“我不认为,”另一个小个子说,“亚尔,他是吗?”

“是个糊涂蛋,”亚尔说。他转身向尼克。“你叫什么名字?”

“亚当斯。”

“又是个聪明小伙子,”亚尔说,“马克斯,这不是个聪明小伙子吗?”

“这座城尽是些聪明小伙子。”马克斯说。

乔治把一盘火腿蛋和一盘熏肉蛋放在柜台上。他又放下两小碟炸马铃薯,然后关上通往厨房的窗户。

“哪一盘是你的?”他问亚尔。

“你不记得吗?”

“是火腿蛋吗?”

“真是个聪明小伙子,”马克斯说,他探身向前拿了火腿蛋。两个人都戴着手套吃饭。乔治在一旁看着他们吃。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瞪着乔治说。

“什么也没有。”

“混蛋,你在看我。”

“马克斯,也许这小伙子是闹着玩的。”亚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用笑,”马克斯对他说,“你根本就不用笑,懂不懂?”

“懂,懂。”乔治说。

“他说他懂了,”马克斯对亚尔说,“他说他懂了。不是很好吗?”

“真是个懂事的家伙。”亚尔说。他们继续吃着。

“柜台那头那个聪明小伙子叫什么名字?”亚尔问马克斯。

“嗨,聪明小伙子,”马克斯对尼克说,“你到柜台那一边去同你那个朋友一起。”

“你想做什么?”尼克说。

“不想做什么。”

“聪明小伙子,为了你好,你还是过去吧!”亚尔说。尼克走到柜台后面去。

“这是干什么?”乔治问道。

“别管闲事,”亚尔说,“谁在厨房里头?”

“一个黑人。”

“黑人是干什么的?”

“那个黑人是厨子。”

“要他进来。”

“做什么?”

“要他进来。”

“你们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呀?”

“我们在哪儿,我们最清楚不过了,”那个叫做马克斯的人说,“我们看来像傻瓜吗?”

“别说傻话了,”亚尔对他说。“你干嘛要同这小子争辩?听着,”他对乔治说,“要那个黑人出来,到这里来。”

“你们要对他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聪明小伙子,你用用脑筋吧!我们会对一个黑人干什么呢?”

乔治打开通向后边厨房的小窗。“萨姆,”他叫道,“来一下。”

厨房门一开,那个黑人进来了。“什么事?”他问道。柜台边那两个人看了他一眼。

“好,黑鬼。你就站在那儿,”亚尔说。

黑人萨姆系着围裙站在那里,看着坐在柜台边的那两个人。“是,先生,”黑人说。亚尔从凳子上下来了。

“我同这个黑鬼和聪明小伙子一起到厨房去,”他说,“回厨房去,黑鬼。你也一起,聪明小伙子。”那个小个子走在尼克和厨子萨姆后面,回到厨房去。他随手关上门。那个叫做马克斯的人则和乔治隔着柜台面对面坐在那儿。他眼睛不看乔治,而是看着镶在柜台后面那排镜子。亨利饭馆是一间酒吧改装的。

“聪明小伙子,”马克斯望着镜子说道,“为什么不开口?”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喂,亚尔,”马克斯高声说,“这里的聪明小伙子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干嘛不告诉他?”亚尔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

“我问你在想什么?”

马克斯说话的时候,一直望着镜子。

“我不想说。”

“喂,亚尔,这里的聪明小伙子说他不想说自己在想什么。”

“我知道,我听到了,”亚尔从厨房里说。他用一支番茄汁瓶子把那个小窗撑开,这个小窗是用来递盘子进厨房的。“听着,小伙子,”他从厨房里叫乔治说。“站过去点,贴着柜台站着。马克斯,你往左边移一移。”他像准备拍团体照的摄影师那样。

“小伙子,开开口呀!”马克斯说,“你认为就要发生什么事情了?”

乔治一言不发。

“我来告诉你,”马克斯说,“我们要杀一个瑞典人。你知道叫做奥利·安德鲁森的大个子瑞典人吗?”

“知道。”

“他每天晚上都到这儿来吃晚饭吧?”

“他有时候到这儿来。”

“每次都是六点到这儿来的吧?”

“要是他来的话,是这个时间。”

“我们都知道,小伙子,”马克斯说,“谈点别的吧!去看电影吗?”

“偶尔去看一趟。”

“你应该多看看电影。像你这样聪明的小伙子,看电影会有好处的。”

“你们干嘛要杀奥利·安德鲁森?他得罪了你们吗?”

“要得罪我们也没有机会。他从来没有见过我们。”

“待会儿他只能和我们见一次面。”亚尔从厨房里说。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杀他呢?”乔治问道。

“小伙子,我们是替一个伙伴杀他的。只是受一个伙伴之托而已。”

“别说了,”亚尔从厨房里说,“你话太多了。”

“什么,我只是想让小伙子乐一乐而已。小伙子,可不是吗?”

“你话太多了,”亚尔说,“这个黑鬼和我这个小伙子就会自得其乐。我把他们捆得像修道院的一对女朋友那样。”

“你在修道院待过吗?”

“你说呢?”

“你一定在真正的修道院待过,不会有错。”

乔治抬头看看时钟。

“如果有什么人进来,你就对他们说,厨子出去了,如果他们还是赖着不走,你就告诉他们,那么进去亲自做给你吃。懂吗,聪明小伙子?”

“懂,”乔治说,“之后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们呢?”

“那得看情形了,”马克斯说。“这是不到那时候不能知道的。”

乔治抬头看看时钟。六点一刻,临街那扇门打开了。一个电车司机走进来。

“喂,乔治,”他说,“开晚饭了吗?”

“萨姆出去了,”乔治说,“大概要半个钟头才回来。”

“我看还是上别的地方去吧!”司机说。乔治看看时钟。六点二十分。

“干得漂亮,聪明小伙子,”马克斯说,“真是个了不起的绅士。”

“他知道我会叫他的脑袋开花。”亚尔从厨房里说。

“不,”马克斯说,“不是这样。这个小伙子了不起。他是个懂事的小伙子。我喜欢他。”

到了六点五十五分的时候,乔治说:“他不来了。”

这时候,饭馆已经来过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要买一个三明治便当带回去,乔治进了厨房一趟。他在厨房里,看到亚尔那圆顶硬毡帽搭在后脑勺,坐在窗户旁边的凳子上,一支锯短了的散弹枪枪口搁在架子上。尼克和厨子背靠背捆在角落里,嘴里各塞着一条毛巾。乔治做好了三明治,用油纸包好,放进袋里,拿进店来,那人付了钱后走了。

“小伙子什么都会,”马克斯说。“能烧能煮,样样都行。小伙子,做你老婆的女人一定很幸福。”

“是吗?”乔治说,“你们那个朋友奥利·安德鲁森不会来了。”

“我们再等他十分钟。”马克斯说。

马克斯看看镜子,又看看钟。钟面是七点钟,接着是七点零五分。

“出来,亚尔,”马克斯说,“我们走吧!他不会来了。”

“再等五分钟。”亚尔在厨房里说。

到了五分钟,一个人走了进来,乔治说,厨子生病了。

“那你干嘛不另找一个厨子呢?”那人问道,“你不是在开饭馆吗?”他走了出去。

“出来,亚尔。”马克斯说。

“这两个小伙子和这个黑鬼怎么处理?”

“不会有问题的。”

“是吗?”

“当然。这就行啦。”

“我有点儿不放心,”亚尔说,“叫人牵肠挂肚的。你话太多了。”

“你说什么,”马克斯说,“我只不过点到为止,说了一点而已。”

“说了那些就已经太多了,”亚尔说。他从厨房里出来。那支锯短了枪筒的散弹枪在他那件太紧的外套腰部显得有点鼓鼓的。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把外套拉拉平。

“再见,小伙子,”他对乔治说,“你运气真好。”

“真的,”马克斯说,“聪明小伙子,你应该去赌赌赛马。”

他们俩走出门去。乔治从窗户看着他们走过街灯,穿过大街。他们穿着绷紧的外套,戴着圆顶硬毡帽,样子真像两个耍杂技的。乔治回身穿过旋转门,走进厨房,为尼克和厨子松绑。

“我再也不要碰到这种事情了,”厨子萨姆说。“我再也不要碰到这种事情了。”

尼克站了起来,他嘴里从来没有塞进毛巾过。

“噢!”他说,“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虚张声势,想表示他不把这当一回事。

“他们打算杀死奥利·安德鲁森,”乔治说,“他们打算趁他进来吃饭的时候,把他射杀。”

“奥利·安德烈森?”

“是啊!”

那个厨子用两只手的拇指摸摸嘴角。

“他们都走了?”他问道。

“是呀!”乔治说,“都走了。”

“我不喜欢这种事情,”那个厨子说,“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事情。”

“喂,”乔治对尼克说,“你还是去看一下奥利·安德鲁森吧!”

“没问题。”

“你最好别插手,”厨子萨姆说,“不要卷进去。”

“如果你不想去,就别去。”乔治说。

“卷进去没有什么好处的,”厨子说,“你别多管闲事。”

“我去看看,”尼克对乔治说,“他住在哪儿?”

厨子转身就走。

“小孩子总是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说。

“他住在哈休的小公寓里。”乔治对尼克说。

“我上那儿去。”

外面的弧光灯在光秃秃的树枝间闪耀着。尼克沿着电车轨道向街上走去,在下一支弧光灯下拐进一条小巷。前面算起第三幢房子就是哈休的小公寓。尼克走上门前的两级阶梯,按了门铃。一个女人出来了。

“奥利·安德鲁森住在这儿吗?”

“你要看他吗?”

“是呀,如果他在的话。”

尼克跟着那女人上了楼梯,到了走廊尽头。她敲敲门。

“谁呀?”

“有人要看你,安德鲁森先生,”那个女人说。

“我是尼克·亚当斯。”

“进来。”

尼克打开门,走进房间里。奥利·安德鲁森穿得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他以前是重量级职业拳击手,那张床对他巨大的身躯来说太小了。头枕着两个枕头。他没有朝尼克看。

“有什么事?”他问道。

“我刚刚在亨利饭馆那儿,”尼克说,“两个人走了进来,把我和厨子捆了起来,他们说要杀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听起来有点儿糊涂。奥利·安德鲁森一言不发。

“他们把我们押到了厨房,”尼克继续说下去。“他们打算趁你去吃饭的时候,射杀你。”

奥利·安德鲁森望着墙壁,什么也不说。

“乔治认为还是告诉你比较好。”

“我也无可奈何。”奥利·安德鲁森说。

“我告诉你们是什么样子吧!”

“我不想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奥利·安德鲁森说。他一直望着墙壁。“谢谢你来告诉我。”

“没什么。”

尼克望着躺在床上的大汉。

“要不要我去警察局跑一趟?”

“不要,”奥利·安德鲁森说,“去了也没用。”

“没有什么事要找帮忙的吗?”

“没有,做什么也没有用。”

“也许只是恐吓罢了。”

“不,那不只是恐吓。”

奥利·安德鲁森翻身对着墙壁。

“只有一个问题,”他向着墙壁说,“我就是不能下定决心出去一下。我今天一整天都这样躺着。”

“你不能离开这里吗?”

“不能,”奥利·安德鲁森说。“这样东躲西藏,我已经厌倦了。”

他望着墙壁。

“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无计可施了。”

“你不能想个办法,把这事情了结掉吗?”

“不能,我已经把人家惹恼了。”他用同样平板的声音说,“没有什么办法。再过一会儿,我会下定决心出去一下。”

“那么我回去乔治那儿。”尼克说。

“再见,”奥利·安德鲁森说,他眼睛并没有朝尼克那边看,“感谢你特意跑来一趟。”

尼克出去了。关门时,他看到奥利·安德鲁森穿得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墙壁。

“他整天关在房里,”女房东在楼下说。“我想他身体不大舒服。我说:‘奥利·安德鲁森先生,像这样秋高气爽的日子,你应该出去散散步。’可是,他不喜欢这样做。”

“他不想出去。”

“他身体不舒服,真叫人难过,”那女人说,“他是个很好的人。以前是拳击家。”

“我知道。”

“如果不看他的脸,谁也看不出来。”那个女人说。他们站在门口里边谈话。“他真和气。”

“再见,哈休夫人。”尼克说。

“我不是哈休夫人,”那女人说,“这地方是她的。我只是替她管理而已。我是贝尔太太。”

“那么,贝尔太太,再见。”尼克说。

“再见。”那女人说。

尼克从黑暗的小巷走到有弧光灯的拐角处,然后沿着电车轨道走到亨利饭馆。乔治在柜台后面。

“你见到奥利拉?”

“见到了,”尼克说,“他关在房间里,他不想出门。”

厨子一听到尼克的声音,就打开厨房的门。

“我讨厌听那种话。”说着又关上了门。

“你都告诉他了吗?”乔治问道。

“当然。我告诉他了,可是,他好像都知道了。”

“那么他打算怎么办?”

“他什么打算也没有。”

“但他们要杀他呀?”

“我也这么认为。”

“他一定是在芝加哥给卷进了什么事件里。”

“很有可能。”尼克说。

“这真是很糟糕。”

“太可怕了。”尼克说。

他们不再说什么。乔治伸手拿了一条毛巾,揩揩柜台。

“我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尼克说。

“他背叛了什么人。除掉叛徒是应该的。”

“我打算离开这里。”尼克说。

“唔,”乔治说,“那样做也许好些。”

“我简直受不了。你想想看,那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就要被干掉却还待在屋子里等死。真是太可怕了。”

“不要,”乔治说,“你还是别想那么多的好。”第五十一条龙

〔美国〕黑伍德·布鲁恩布鲁恩(Heywood Campell Broun,1888~1939)美国作家。

在这个骑士学校的所有学生当中,高维恩·李·哥哈帝被归为那种最没有前途的一类。他高大强健,但他的教师不久便发现他没有胆量。每当到了马上长枪比武的课,他就躲在森林里,虽然他的同学及一些教授都大声叫喊着要他出来,像一个男子汉一般头可断血可流,希望能借此激出他的天赋能力。即使他们告诉他长枪已经包上护垫,马也很小,而晚秋的田野异常的柔软,高维恩依然裹足不前。在一个春日的午后,校长和普里思勒斯的助理教授讨论到这件事,助理教授认为除了开除他外,别无他法。

“不,”校长一口拒绝了,他望向围绕在学校四周的紫色山丘,“我想我会训练他屠龙的。”

“他可能会遭不测,”助理教授表示反对。

“当然有此可能,”校长愉快地回答;“但是,”他严肃地接下去说,“我们必须往最好的方面想。我们必须负责塑造这个少年的个性。”

“今年的龙是不是特别猖狂啊?”助理教授插断他的话,这是他的习惯,每当校长一谈及有关道德及学校理想时,他总是一副急躁的样子。

“今年的龙最凶,”校长回答。“上星期在往南边的山丘上,它们杀了不少农夫,二条牛,还有一只得过奖的猪仔。而一旦干旱季节来临,我们根本无法预测它们的呼吸会在什么时候引起一场森林大火。”

“如果年轻的哈帝出了意外,是不是需要退还学费呢?”

“不需要,”校长果断地回答;“合约里记得很清楚。但事实上,他是不会被杀的,在我送他上山之前,我会给他一个咒语。”

“那真是个好主意,”教授说道。“有时候咒语还真有奇效。”

从那一天开始,高维恩便专门研究起龙来了。他的课程是理论与实习并进的。早上是一连串有关龙的历史、解剖分析、风俗、习惯的课。而高维恩在这些科目上的表现并不出色。他的健忘程度真是惊人。下午他的表现则较好,由于他下午都拿着一把战斧到南边的草地去练习。在这项课程里,他的确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他有惊人的力道,速度很快,姿势也很优雅,他甚至也能装出残暴的样子。一些老校友说高维恩冲过田野朝向专为他练习用的模型纸龙的样子可真是令人胆战的一幕。他一边跑一边大叫“纳命来!”或是其他生动的校园俚语。而他每次都是一斧砍下模型龙的头。

他的课业愈来愈难。纸作的模型,改为混凝纸然后又改成木头的,但就算是最坚固的模型龙也吓不了高维恩。通常斧头一挥便大功告成了。有人说每当练习的时间延长到傍晚,当模型龙在田野投射长而巨大的影子时,高维恩往往不会那么猛烈的冲锋,也不会叫得那么大声。无论情况如何,校长决定在六月底举行考试。就在考期前一天的晚上,一条龙来到学校附近,从菜园中吃了一些莴苣。教授判定高维恩应该上场了。他们给他一张毕业证书及一把新的战斧,校长并召他作私人会谈。

“坐下来,”校长说道。“来根烟。”

高维恩犹豫了一下。

“哦,我知道这是违反校规的,”校长说,“但是,毕竟你已经得到初级的学位了。你不再是个孩子,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明天你将踏入社会——?一个充满成就的伟大世界。”

高维恩拿了一根烟,校长递给他一盒火柴,而令校长惊讶的是,他却自己拿出一盒来,而且开始一口口地喷起烟来了。

“你在这里学到了有关生命的理论,”校长继续说,“但是,生命不光是理论而已,生命是由真实事物构成的。虽然有时候现实是困难重重而且有时令人不快,无论年轻人或老年人都必须去面对这些真实的事物。对你而言,你要面对的现实就是去屠龙。”

“据说在南边森林里的那些龙有五百尺长。”高维恩鼓起勇气发问,却是一副胆怯的样子。

“真是胡言乱语!”校长说。“副牧师上星期在亚瑟山丘的山顶上看到一条龙正在山谷上晒太阳。他因为觉得有责任赶紧回来向我报告,所以没有多看那条龙一下。他说那只怪物——或者我应该说,那条大晰蜴吧?——绝对不会超过二百尺。但是大小并无关紧要。你将会发现大龙比小龙还容易对付。他们的脚走起路来速度较慢,而且较没有攻击性,这些都是有人告诉我的。此外,在你走之前,我会亲自替你装备得使你不怕世界上的任何一条龙。”

“我倒希望能有一顶魔帽,”高维恩说。

“什么是魔帽?”校长不耐地回答。

“那种可以使我隐形的帽子,”高维恩解释道。

校长忍不住笑出来。“你不要迷信那些荒诞故事了,”他说。“世界上没有这种东西,什么可以使你隐形的魔帽!好了,就算你有了,你又能怎么样?你尚未成名,默默无闻的人跟隐形人差不了多少,这怎么说呢?我的孩子,你可以从这里走到伦敦,而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的。因为你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罢了。你隐形与否都没有两样。”

高维恩以前那种爱哭的样子好像又要出现了。校长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我会给你一样比魔帽更神奇的东西。我将送你一个咒语。你要做的,只要把这个神奇的咒语念一次,就没有任何一条龙可以伤害到你头上的一根毫发了。你大可从容地砍下它的脑袋。”

他从桌子后面的架子上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翻阅。“有时候,”他说,“咒语是一段完整的片语或甚至是一个句子。例如,我可以给你‘让你——’这个咒语,不,那可能不管用。我想,对付龙最好用一个单词咒语。”

“一个短一点的词就好,”高维恩建议。

“不能太短,否则就没有效了,屠龙也用不着那么急。这里有一个绝妙的咒语:‘落牧普雷士尼兹’你能够记得吗?”

高维恩用心记着,大约一小时左右,他似乎已经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这个咒语了。他一再打断这个咒语课程,不停地询问,“如果我说了‘落牧普雷士尼兹’,龙就一定不会伤到我了吗?”而校长总是回答,“你只要说了‘落牧普雷士尼兹’,就一定安然无险。”

第二天早晨,高维恩仿佛已认命要去屠龙了。破晓的时候,校长替他送行送到森林边,并指着他将前进的方向说。大约西南方一里远的地方,有一团蒸汽云笼罩在森林中一块空旷的草地上。校长向高维恩保证,在那团云下面,他将会发现一条龙。高维恩慢吞吞地往前走。他不知道当他一路上大叫“落牧普雷士尼兹”时,是不是要像他在校园南边草地上练习一般用跑的冲向龙,还是用走的比较好。

问题却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不久,当他走到这块草地的边缘,龙马上就发现了他,并且开始向他突击。那真是一条大龙,而且看来绝对十分凶猛,跟校长所说的正相反。当这条龙攻击的时候,它从鼻孔嘶嘶地喷出蒸汽大云团,就好像是一只大茶壶沸腾怒吼的样子。这条龙飞快地迫近,而且高维恩又非常惊慌,所以他的时间只够他说一次“落牧普雷士尼兹”。当他说这咒语的时候,他同时也挥动他的战斧,咔察一声便砍掉龙的头了。高维恩不得不承认只要说出“落牧普雷士尼兹”,杀一条真龙比杀一条木头龙容易多了。

高维恩带了一对耳朵及一截尾巴回去。他的同学及教授都对他刮目相看,而校长也机智地坚持要他继续这项工作,以免他被宠坏。遇到好天气,高维恩一大早便起床出去屠龙。若是下雨天,校长便要他待在家里,他说由于这时候森林里很潮湿有害健康,而且他不要这个孩子去冒这种不必要的危险,一连几个好天气过去了,而高维恩连一条龙都没有逮到。后来在一个特别幸运的日子里,他一共屠了三条龙,包括一对夫妻及一个来访的亲戚。他渐渐也训练出一种技巧。其他学生有时候从很远处的山顶上看他屠龙。他们说他常常等到龙离他只有区区几尺的时候,才说出“落牧普雷士尼兹”,而且他通常是用一种嘲弄的口气说出来的。他偶而也要耍特技。有一次,一个从伦敦来的游览团在观赏他屠龙时,他把右手绑在背后,只以左手应战,而龙的脑袋一样轻而易举地落地了。

当高维恩屠龙的数字达到更高的记录时,校长发现再也无法完全控制他了。他养成晚上偷溜到村庄酒店耽溺于宴饮的习惯。经过了一番饮酒作乐之后,在八月一个美丽的早晨,他在黎明前便起床了,准备出发找寻他的第五十条龙。他的脑袋昏沉而意识模糊。其他方面也一样行动笨拙,因为他仍像以往出去屠龙前一样,配戴了勋章、绶带等全套行头。原来挂在他胸前的勋章一路上就滑落到他肚皮上了,这些勋章至少有八磅重。

高维恩就在当初他杀第一条龙的那个草地上又发现了一条龙。这是一条硕大但显然已经衰老的龙。它的脸全皱巴巴的,高维恩认为他从来没有看过比这条龙更可怕的容貌了。更令这个少年厌恶的是这个老怪物竟然不向前攻击,高维恩因此不得不自己走向它了,他边向前走边吹口哨,这条龙用绝望但狡滑的眼神注视他。它当然早耳闻高维恩的大名了,就连高维恩举起战斧的那一刻,这条龙仍动也不动。由于它早听说这个猎人为一种邪术所保护,所以无论如何也逃不了脑袋要挨那迅速的一斧。它只是等待,希望有什么转机。高维恩举起战斧,突然他又把它放下。他脸色转为苍白,而且颤抖得非常厉害。这条龙怀疑他是否在玩什么花样。“怎么了?”它假装关心地问道。

“我忘记咒语了,”高维恩结结巴巴地说道。

“真是可惜啊!”龙开口道。“原来这就是秘密所在,你也应该了解,使用这些神奇鬼怪的东西,对我而言,是没有风度的,就像小时候我们常说的,那是不公平的。但,毕竟那是个人观念问题。”

高维恩又绝望又恐惧,因此那条龙信心顿时大增,它自己也无法控制那种露一手的诱惑。

“我能否帮你一点忙呢?”龙问。“咒语的第一个字是什么呢?”

“它的第一个字是‘落’。”高维恩无力地回答。

“我们来想想,”龙沉思了一下,“只知道第一个字并没有太大用处,不是吗?那是怎么的一个词呢?你想它是不是形容词呢?”

高维恩只有点头的分。

“嗯,当然,”龙喊道,“一定是‘落伍的共和党员’。”

高维恩摇摇头。

“好了,现在,”龙说道,“我们最好言归正传。你投不投降?”

高维恩以为这是和解的暗示,于是鼓足勇气开口了。

“如果我投降,你会怎么做?”

“嗯,我会把你吃掉,”龙说。

“如果我不投降呢?”

“我也一样把你吃掉。”

“那根本没有两样,不是吗?”高维恩呜咽地说。

“对我可不一样,”龙面带微笑地说。“我宁愿你不要投降,那会好吃多了。”

接着龙等了很久,希望高维恩会问它“为什么?”但是这个孩子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了。最后,龙等不及他发问只好自己说出原因了。“你想想看,”它说,“如果你不投降,就会奋战而死,那滋味尝起来可好多了。”

这是这条龙常玩的老把戏,借着诸如此类的讽刺,它常以笑话来瘫软它的俘虏,然后再把他们吃掉。高维恩真的完全瘫软了,但并不是因为老龙的取笑而变得无助的。老龙开完了玩笑就往后退一步,然后开始攻击。就在那一秒钟,高维恩忽然想起那个咒语“落牧普雷士尼兹”,但他已经来不及说出口了,只有立即还击。高维恩一言未发地朝那迎面冲来的龙全力一击,他用尽了背及肩膀的力量,这一击非同凡响,龙的脑袋飞落在大约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

在龙死了不久之后,高维恩就从惊恐中恢复过来了。他有满心的疑惑,完全被搞糊涂了。他几乎可以说是恍惚地割下这只怪物的耳朵,他一次又一次地暗想,我没有说“落牧普雷士尼兹”啊!他很肯定他没有说,但毫无疑问地,他已经杀了那条龙。事实上,他从未如此彻底地干掉一条龙。他也从未因为任何理由而将龙头抛得这么远。二十五码算是过去最好的记录了。在回去骑士学校的路上,他脑子里辘辘地打转,想为刚才发生的事找出个解释。他马上去见校长,关上门后,他一五一十地把刚发生的事报告出来。“我没有说‘落牧普雷士尼兹’。”他以极严肃的态度说明。

校长笑了。“我很高兴你发现了,”他说。“它曾使你那么像个英雄。难道你还不了解吗?现在你应该知道是你自己杀了所有这些龙的,而不是那句短短的蠢话‘落牧普雷士尼兹’。”

高维恩皱起了眉头。“那么,它一直都不是咒语?”

“当然不是,”校长说道;“你也应该大得可以了解这种蠢事了,世上根本没有咒语这样的东西。”

“但是你告诉过我,它是具有魔力的,”高维恩抗议。“你曾说它是具有魔力的,而你现在又说不是了。”

“它不是真的咒语,”校长答道,“但它比咒语更神奇,这个词给了你信心,它替你驱逐了恐惧。如果我没有那样告诉你,你可能在第一次的时候就被杀了。其实一直都是你自己的战斧达成任务的。”

高维恩的态度令校长非常惊讶。听了这些解释,他明显地非常痛苦。他打断校长一段冗长的哲学及伦理的讲道,说道:“如果我没有努力用尽我所有的力量且加上飞快的速度来击倒它们,它们其中任何一条龙早就把我捏碎了,就好比——”

他努力搜寻一个适当的字眼。

“蛋壳,”校长提出一个比喻。

“好比一个蛋壳,”高维恩同意这个比喻,并重复了好几遍。整个晚餐当中,坐在他附近的人都可以听到他呢喃着:“就好比一个蛋壳,就好比一个蛋壳。”

第二天的天气晴朗,但是高维恩并没有在一大早起床。倒是快要到中午的时候,校长才发现他蜷曲在床上,用被褥蒙着头。校长召来了普里思勒斯的助理教授,他们一起把这个孩子往森林里拖去。

“只要他征服更多的龙,他就会好了。”校长解释说道。

普里思勒斯的助理教授同意他的说法。“如果这么好的潜力就此作罢,那可真丢脸啊,”他说,“加上昨天那一条龙,算起来他一共干掉五十条龙了。”

他们把这个孩子推到灌木丛里,那树丛上头罩挂着小小的一团蒸汽云。明显地,那是一条小龙。但高维恩那晚并没有回来,隔天依然不见踪影。事实上,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几个星期以后,学校里一些勇敢的人前往灌木丛去一探究竟,但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高维恩的遗骸,除了他勋章上的金属部分,甚至连缓带都给吞掉了。

校长跟普里思勒斯的教授都同意不把高维恩当初如何创造屠龙记录及他后来怎么丧命的事告诉学生。他们坚信这件事对于学校士气会有坏的影响。因此高维恩仍以过去那种伟大英雄的形象活在学生的记忆里,所以每一位访客在离开学校之前必定会去参观挂在会客室墙上的一面巨大的盾。五十对龙的耳朵被装置在盾上,而下面是镀金的文字叙述,写着“高维恩·李·哥哈帝,”接下来的简单碑铭是,“他杀掉了五十条龙。”这个记录从来没有被打破。杜恩的传记

〔美国〕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国出生的小说作家、评论家。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威廉杰姆斯的弟弟,1876年迁居英国,1915年取得英国籍。作品包括The Americans(1877),Daisy Miller(1878),The Portrait of a Lady(1881),The Turn of the Screw(1898)和The Golden Bowl(1909),以微妙的性格描写和严谨复杂的散文风格见长。

1

杜恩才死了三个月,乔治·魏德蒙就受托为他写传。由几个魏德蒙的出版人,也是以前杜恩的出版人,直接来跟他交涉;在面谈时,他们告诉魏德蒙,要想把书顺顺利利写完出版,就必须忍受一点杜恩遗孀的压力,至于这点,魏德蒙并不感到惊讶。他早已知道杜恩与他妻子的关系非常微妙——写这一章当然特别困难;需要小心经营;主要困难是在怎么写杜恩的妻子,这个可怜的女人,她对杜恩的某些感觉或想法早已熄灭了,或者根本就没有过,而现在他们受到暗示,写传的人必须要能扭转事实,要能修补,甚至要能加以渲染,目的是要把这位杰出的名人写得更加完美。魏德蒙可以感觉到他们正在怂恿他这样做,更出乎意料的是,他们说杜恩的妻子曾特别提起他,说如果由他执笔,她就以最快速度提供资料,完成这本书。

所有的资料——包括日记、信件、笔记、备忘录、各种文件——现在都已经是她的财产,完全由她控制,她的继承权没有附带任何条件,所以她可以自由处理——或不处理。至于杜恩本人的意思如何,那只好自己去猜了。因为他死得太快、太突然了,所以只知道他有整理传记出版的愿望,他自己所做的整理工作才进行到一半——这种事往往如此;所以后半部会很乱,需要好好剪裁。魏德蒙感觉到自己将多么接近一个赫赫有名的人,也更清楚与他相比之下自己是多么渺小。他不过是个年轻的记者,偶尔写点评论,收入仅够温饱,一般人所乐道的亮相机会,真是少之又少。他写的尽是些零星小文,人际关系也还差得远。而杜恩的情况就大不同了,他有成名所需的足够年龄,更有成名所需的足够天份,他的许多朋友都是熠熠巨擘,杜恩太太总是卖力为她的闺友牵线,在这些巨人中选择目标猛下功夫。

杜恩太太在各方面都已有所提示,但她的提示是委婉的、拐弯抹角的,留给他相当大的自由去摸索,所以这位年轻人觉得应该跟她见一面,反正可谈的东西多得很。他立刻写信给她,她也马上回信约定时间。他们见面一谈之下,他就更明白杜恩太太的意思了。她是个奇怪,而且决不是好商量的女人;她讲话又急又乱,但却带有使他动容的力量。她要求这本书能有所掩饰,她丈夫周围的那些人,她左右得了的人——她大概有这个自信——会帮助她这样做。她对待杜恩一直都不太认真,但书中要对每一点指责提出有力的解释。她不太清楚这一类书究竟怎么写法,但她在下功夫了解。她对量的要求以前并未提起,现在谈话中一直说“几册”,这使得魏德蒙有所警觉,但他心里有自己的想法。

“我很直觉地就想到你,我想如果让他自己选,他也会选你的。”杜恩太太站起来时这样说;她穿着隆重的丧服——黑色的发罩、黑色的扇子,黑色的手套,加上大而黑的眼睛,她的尊容大致上是瘦的,丑的,哀愁的,但如果以某种角度来看,却是动人而优雅的。“你是他最喜欢的人;他真是喜欢啊!”——这句话说得魏德蒙有点陶醉,虽然他马上想到杜恩太太是否了解丈夫都有问题。他对自己说,这种话怎么可以当真。不过,杜恩太太恐怕也不至于只是说说而已;至少杜恩太太是真的有这个看法,因为像他这种人,杜恩太太不可能有兴趣曲意奉承。他们立刻一起上楼,走到这位大人物的大书房里,这间书房因为是在屋子最后面,所以面对一大片绿色的花园——这样的花园在有钱人看来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在穷酸的魏德蒙眼中,真是秀丽宜人极了。

杜恩太太说:“你可以在这里安心地写,知道吗,这地方就像你自己的地方一样——我把它完全交给你;无论晚上,无论什么时候,你了解吗?要安静与隐私,这里是绝对没问题的。”

确实没问题,这位年轻人也这样觉得。他已看了四周的环境,说明自己每天要很晚才能来,因为他在一家晚报工作。这间书房到处都令人想起死者;他们所看到的,是死者的东西;他们所摸到的,是死者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切都令魏德蒙太感动了——感到太光荣了,反而使他有点担心;回到脑海里的是记忆犹新的死者音容,他的心跳加剧,他的眼睛充满泪水,他感受到必须忠于死者的压力,而且这压力是多么巨大,几乎使他难以承受。他的眼泪触发了杜恩太太的眼泪,刹那间,二人竟默默相视,无言以对。这几乎是意料中的,杜恩太太终于忍不住了,她激动地说:“啊,帮助我,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帮助我唤起那种感觉。”又过了片刻,一个共同的意念出现在他们的心里,而且被说了出来:“‘他’会来此与我们共处。”但这句话在魏德蒙心里再一转折,就成了:“我会来此与‘他们’共处。”然后他们就离开了书房。

这位年轻人很快地把私事料理完毕后便开始工作。然而,一旦进到这间书房,慑人的寂静,重帘低垂下的炉火与灯光,顿时使他产生强烈的自觉。他走出九月的夜幕,踏进这幢屋子,他穿过鸦雀无声的大厅,踩上铺着红毡的楼梯,他所遇到的,只有默默掸尘的女仆,或是从门廊走来的杜恩太太,她穿着高贵的丧服,哀愁地向他点头;然后就是这扇精制的房门,轻轻一碰,门锁发出漂亮的一声咔嗒,他就被锁上三四小时,在里面与不时出现的主人的灵魂共处。他一点都不害怕,即使是第一晚,因为他的心已被眼前的一切——他享有的特权、舒适和未来的展望等——深深感动了。他尚未明确地想过书的问题,现在可以想了,即使以前想过,来到这里仍会有更多新的东西要想;他内心的感动、内心的仰慕,再加上内心的那份骄傲,使他乐意接受杜恩太太所安排的诱惑,在此书房迎接主人的鬼魂。

思潮开始在他心底涌起,他想,不知要如何写才能符合主人的要求?他这样亲密地接近杜恩的一切,是否能得到他的同意?写传记是件了不起的事,但却要面对这样复杂浩繁的生活细节。他回忆杜恩生前发表过的种种文字,以及他对文学的那种不屑攀附、但求表现的精神。他又想到自己现在与杜恩的关系岂不就是攀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费思、令人目眩,那是事实,但是事情似乎又丝毫不必担忧,因为这样浸淫在杜恩的世界里,死者应该会以一切方式助成他自己的传说。生死之间的奥秘,毕竟难以用常理来推断!在这第一个晚上,在这年轻人的感觉中,死者好像真地已来与他共处。

2

杜恩太太绝大部分时间都不来打扰他,除了偶尔进来看看他所需要的东西是否都已备妥,他趁机谢谢她的热心和周到。因为杜恩太太已把某一范围的资料和信件都看过了,所以她不仅把所有的抽屉和柜子的钥匙全交给他,还告诉他各种资料的大概位置。总之,她已尽可能把一切都交在他手中,不管她是否曾得到丈夫生前的信任,至少,现在她完全信任她丈夫这位年轻的朋友。虽然这样,魏德蒙还是渐渐觉得,杜恩太太并不放心,尽管看来她已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但总有一种无法平息的忧虑暗藏在她的信心里。虽然她非常小心地不来打扰,魏德蒙却依然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寂静中,微妙的第六感穿透一切,他感觉到她的影子徘徊在门外,徘徊在楼梯口,她的衣裙发出无声的,她在监视、她在等待。有一晚,魏德蒙坐在杜恩的书桌前,深深埋入了信堆之中,他突然觉得后面有人,惊吓中回头一看,是杜恩太太,但他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当他吓得跳起来时,杜恩太太的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说:“希望没把你吓到。”

“有一点,我太专心了,感觉真像是‘他’来了。”魏德蒙解释道。

“你说杜恩?”她那惊疑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古怪的神情。

“他好像就紧贴在附近。”魏德蒙说。

“你也感觉到了?”

这句话自然更使他意外。“那么你也感觉到了?”

她犹豫不答,站在原地向四周扫视,好像想要看透黑角里究竟有什么,她那不离手的黑扇,举到鼻端,遮去了下半张脸,使得露出来的严穆眼神,显得更为迷惘。

“有时候。”她说。

魏德蒙接着说:“他好像什么时候都会来,所以刚才我才会跳起来,他通常不会这么快就来——因为昨天才来过。我总是坐在他的椅子上,翻他的书,用他的笔,拨他壁炉里的火,就好像知道他要回来看看,我心安理得地在这里等他。那感觉真美妙,也真新奇。”

杜恩太太津津有味地听着,黑扇子依然遮着半张脸。她说:“那不会使你烦恼吗?”

“不会——我很喜欢。”

她又犹豫了一下说:“你真地感觉——呃——他——呃——好像在这房间里?”

“是啊,正如我刚才所说的,听到你在后面,我以为是他。”他笑着说,“再说,他来与我们共处,不正是我们的希望吗?”

“不错,你说过他会——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她赞同地说,“他真地来了。”

实际上她的表情颇为疑惧,似乎已经预感到事情不太妙,但魏德蒙却笑着说:“那我们就得善待他。我们只好照他喜欢的去做。”

“哦,当然只好那样——当然。但如果他来,他的意思是?——”她那阴森的、带着淡淡凄苦的眼神,越过扇子射过来。

“表示他满意,表示他要来帮忙?对,就是这样,我确信,一定是那个意思。”

她轻轻吁了一口气,再向四周看了看,然后移步准备离去,她说,“好了,记住,我不过是要来帮忙而已。”说完,她就走了。魏德蒙完全相信,她进来只是为了看看他的事情是否顺利。

事情真是越来越顺利了,从那次以后,他更相信杜恩会现身。他的意念里一旦出现了这种幻觉,他就时时在盼望、在催促、在鼓励,并珍惜他的到来。白天,他盼望晚上能再感觉到他的出现,到了晚上,他像情人约会般苦苦守候。点点滴滴的迹象加强了这件事情的可信度,三四个星期之后,他差不多已相信杜恩的鬼魂是他的功臣。本来他不知道杜恩本人的意思,现在这个问题岂不是获得了解决?因为杜恩本人参与了他的工作,所以可以一步一步做下去,而不必疑惧。许多时候魏德蒙为了事情能这样明确而高兴,许多时候他深深探入杜恩的秘辛,觉得这是杜恩要他探入的。他洞悉了许许多多以前未曾怀疑过的事情的内幕,因此大致上了解了一切事情的真相。每次他与他的朋友杜恩相遇,虽然是那么样真切、那么样亲密、那么样面对面到伸手可及,但却都是在昏暗游移中的惊鸿一瞥;所以他几乎无法确定,他们的相遇究竟是在资料里的历史时间,还是现在的某时某地,是一八六七年,还是在桌子对面?

令人欣慰的是,到目前为止,呈现在纸上的杜恩,各方面都是名实相符的,他的形象比魏德蒙预期的更完美。但是,至于他的内心意识,又该如何向世人表达呢?这是难以捉摸的,且只能感觉,而无法用言辞表达。比如当魏德蒙伏案疾书时,他可以感觉到头顶上有死者轻柔的鼻息,如果抬头,就会看见死者活生生地坐在桌子对面。他若未抬头,那是他自己不抬头,因为他太仔细、太小心了,不敢分神,怕有一步走得太轻率、太急躁。杜恩如果来了,他不是来显现自己,而是来帮助这位年轻的朋友。他在书籍和文件中徘徊忙碌,就像一个谨慎的资料员,默默提供协助,以讨写作人的欢心。

同时魏德蒙自己也到处走动,在含糊与确定之间打转;不只一次,当他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在里面找杜恩铅笔划线的地方,他的心神忽然被吸引而至迷失,他听到背后桌上的文件在轻轻翻动,他走回来时就看见某封找不到的信竟然出现在眼前,或看见一张他正需要的旧报,正好用来澄清原先的茫无头绪。若不是这神秘的助力,使他闭着眼,半闭着眼,或无论什么方式,都能有所感觉,他如何能知道五十格外的抽屉或盒子里有他所要的资料?——而且,不管有没有这种时隐时现的感觉,谁如果敢定神一看,一定会看见有人站在壁炉前,有点朦胧、有点僵直,并且比活人稍微严肃一点地望着你。

3

他们之间的融洽关系一直存在,并持续了两三个星期,然后魏德蒙就开始陷入愁城,现在他不仅体认到这个关系的可贵,而且也很明白,为了某种原因,从某一晚开始,他失去这个关系。开始是有一页稿纸不见了,他觉得很奇怪,四处寻找,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不知所措,甚至觉得沮丧,显然以前的保护者退走了。如果原来进行得这样愉快,确实是杜恩的功劳,那么现在短短的几天,他已深深体尝到失去他的痛苦。现在他才发现,资料是可怕的混乱和浩繁的,以前他只觉得线索非常明显,脚步也很轻快,他足足挣扎了五个晚上,没有写过一个字,只在房里晃来晃去,拿起资料看看,又再放下,望望窗外,拨拨炉火,东思西想,或者侧耳倾听是否有所动静,他不是在侦察,不是在想像,他是在盼望、在祈求,最后他只好决定暂时不再管他。

更怪的是,他一旦放弃倾听杜恩的动静,内心不仅感到悲哀,而且还变得极端不安。因此不听比听更觉得怪异,他发现自己的神经颇有问题。以前他的神经曾发挥过非常奇妙的力量,现在却不听指挥了。有一晚,他挣扎了一两个小时,终于无法再在房间里待下去,他像受伤的人似的喘息穿过走廊,来到楼梯口。他看见杜恩太太正在楼梯底下抬头看他,好像知道他会来一样;而最奇怪的是:虽然他起先并非有意要去找她,他心里只有逃避与求解脱的意念,但一看到她,他立刻觉得有一种可怕的压力同时约束在他们俩身上。那股力量奇妙地在厅堂与楼梯之间回荡,在他与黑衣妇人之间,使得他看出杜恩太太认为他知道她要来找他。他踏下楼梯,跟她回到她的小房间,关上门,两张怪异的脸沉默了一阵子,才互相对证刚才的怪事。当魏德蒙得知他失去朋友的原因之后,着实吃了一惊。

“他一直跟你在一起?”

这样一切都明白了——明白得不必再解释,他们彼此互问,所得的答案竟然不相上下。魏德蒙环视了一遍这间漂亮的小屋,就在这间小屋里,杜恩太太度过许多夜晚,情形完全与他在书房里一样。虽然这间小屋是那么精致、舒适和温馨,但杜恩太太一样曾在这里感觉过他所感觉过的,听过他所听过的,只是互相轮流罢了。

“他已离开我了,你知道吗?”他说。

她非常希望把事情澄清。“今晚——不错。我刚才已说过了。”

“你也知道——以前——他在我那里?”

她又犹豫了一下。“我感觉他不在这里。但楼梯上——”

“真的?”

“真的——他上楼,不只一次。他在这幢房子里,在你的门口——”

“怎么样?”因为她再度迟疑,他催促她。

“如果我静下来,有时可以察觉。无论如何,今晚可以从你脸上看出来。”

“那就是你走出来的原因?”

“我以为你来找我。”

他伸出手,默默地,紧紧地,与她的手互握了一分钟。现在,他们都失去了死者的眷顾,所以,唯有互相依靠是最重要的了。但是他们的关系瞬间又变了,魏德蒙用忧虑破坏了它。“那么书的事要怎么解决呢?”

“我不过是想做正确的事。”她想了想说。

“那我们不继续写了?”

“恐怕是吧,你看呢?”

他也有同感。“相信是要这样,不过我们必须再考虑。”

“必须再考虑。”她同意地说。

然后他们确实开始想——用心地在一起想了一个晚上;又个别地想了许多天,至少魏德蒙一直在想。他暂时把工作停下来,留在家里静思,想找出自己哪里错了。是不是在某一重要观点上,他看错了?写错了?有没有在不知不觉中背离了事实?最后他以为猜到了两三个可能错误的地方,就回到杜恩的书房,结果又度过了一段困扰的时日,现在又在楼下遇见了依然处在忧烦中的杜恩太太。

“他在哪里?”

“他在那里。”

“我有感觉!”她的脸上发出古怪的胜利光芒,然后继续说,“他没有再来与我一起。”

“也没再来帮助我。”魏德蒙说。

“没有帮助你?”她怀疑地问。

“我写不出来——我失去了向导。照自己的意思写,又觉得不对。”

她向他摆了一下夸张的痛苦表情,然后说:

“你怎么知道不对?”

“怎么不知道,根据所发生的事,太奇怪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不会相信的。”

“哦,我相信,我会相信的!”杜恩太太喃喃地说。

“呃,他在插手管这件事。”魏德蒙试着解释,“我常发现他。”

“你发现他?”她急切地追问。

“我常碰见他。他好像在我未到前先上去过。”

杜恩太太望着他,一会儿便说:“你是说你看见他?”

“我觉得随时都可能,我受到阻挠、受到检查。”然后又补了一句,“我很害怕。”

“怕他?”杜恩太太问。

他想了想说:“怕——我所写的。”

“真可怕,那你写了什么?”

“你建议我写的东西,让你进入他的生活。”

“你不喜欢那样做?”她那严肃的脸上添上了一抹惊慌。

“他喜欢吗?那才是问题。我们刻划他、修饰他,这叫做什么?把他呈现给世人!”

可怜的杜恩太太,好像因为意愿受到了威胁,刹那间眼神更深沉了。

“为什么不该那样做呢?”

“因为我们不了解他,他的个性、生活都被淹没。他可能不希望这样。我们从来没有问过他。”

“要怎么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可以,我们现在就问。何况,起先我们都是这样。我们把事情交给他。”

“你的意思是——他如果与我们在一起——我们就能得到答案?”

魏德蒙若有所悟地说:“他没有与我们在一起——他是在反对我们。”

“那你起先为什么没想——”

“我起先想到,我起先以为他是出于同情。因为起先我太单纯了,我误会了。我那样地兴奋,那样地入迷,所以一点都不知道。但我终于知道了,他从幽冥世界勉强走出来,是为了要跟我们沟通消息。他在我们面前显现他的微弱踪影是出于他的恐惧。”

“恐惧?”杜恩太太吓得又用扇子遮住脸。

“对于我们做的事。我现在了解到,起先——”

“起先怎样?”

“起先大家感觉到他的存在,所以不敢随随便便,后来我弄错了方向,他就成了抗议者。”

“抗议我?”杜恩太太呜咽着。

“抗议任何人,为了救他自己。他不愿意让别人干涉。”

“所以你就放弃了?”她几乎尖叫着说。

他只好迁就她。“他在警告我们。”

有一阵,他们深深地互视。她终于说:“你害怕了!”

他为这句话动了容,但依然坚持说:“他在诅咒我们!”

然后他们就分手了,但只过了两三天,由于“你害怕了!”这句话一直萦绕耳际,他感到需要去满足她,感到自己还不想就此收场。于是他又照以往的时间回到那里,并在老地方看到了杜恩太太。“不错,我害怕。”他大声说,好像他终于想通了这句话的意思,“但我看你并不怕。”

她愣了一下说:“你怕的是什么?”

“我怕如果继续写下去的话,会亲眼看见他。”

“然后?——”

“然后,哦,我就放弃!”魏德蒙说。

她以高傲而急切的神色在心里估量这句话。

“我想,我们必须等他有明确的指示再谈放弃。”

“你希望我再试?”

她犹豫了一下说:“你知道——放弃——对我来说——是什么意思。”

“唉,但你根本犯不着。”魏德蒙说。

她好像不知该说什么,但一会儿又说:“那意思是他不接受我的——”她绝望得吞下了语尾。

“说呀,你的什么?”

“无论什么。”可怜的杜恩太太说。

他又默默地望了她一阵。“我已考虑过你说的‘明确的指示’,我愿再试试看。”

他离开她时,她想起来说:“恐怕今晚楼上什么都没准备——没有灯,也没有火。”

“没关系,我自己会找。”他在楼梯脚下说。

她又说楼上的门可能是打开的,然后就回到房里,好像是为了等他回来,她把门敞开,专心注意着,不多久,她就听到他下楼,并且到了门口,那声音如果不是跌倒,必定也踉跄了几步,至少他的脸色像铅灰一样惨白。

“我放弃。”

“你看见他了?”

“在门槛上——守卫。”

“守卫?”她瞪视扇面,“很清楚?”

“好清楚,但很暗,很黑,很可怕。”魏德蒙心有余悸地说。

她依然有点怀疑。“你没有进去?”

魏德蒙转过头说:“他不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刚才你说我犯不着,现在你说我需不需要?”

“去看他?”魏德蒙问。

她静待了几秒钟,然后说:“算了。”

“你必须考虑好。”魏德蒙终于跌坐在沙发上,把脸埋在手掌中。他不清楚自己那样坐了多久,只知道清醒时屋里只剩下他自己,房门敞开着。当他刚刚站起时,发现自己已经在光亮、温暖、蔷薇红的空间中,面对着一个芳香扑鼻的黑衣女人。他望了她一眼,而她从遮面的扇子上端,射回一道巨大而茫然的目光。显然她刚从上面下来,于是他们终于面对上一次这个奇怪的问题。魏德蒙问:“你看见他了?”

她只是奇怪地紧闭双眼,好像为了稳住自己,久久未曾放松;他后来觉得,比起杜恩太太这种难以形容的坚决样子,自己只能算是个逃兵。在她还未说出“我放弃了”以前,魏德蒙就已知道一切都完结了。消遣时刻

〔美国〕怀特EB怀特(1899~?)美国作家。

那名带着一具机器的男子一走进门,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放下酒杯朝他望过去,因为大家都从来没见过他带的那玩意儿。男子把带来的东西往靠近啤酒机的吧台上一放,占去了好大一片位置,从酒保难看的脸色可知,他对这个长相怪异的巨物并不欢迎。

“两杯威士忌。”男子开口点了饮料。

酒保仍然低头调着其他客人点的鸡尾酒,显然不太愿意搭理男子所说的话。

“是不是一杯双份的?”他沉吟了一下才反问。

“不是,”男子回答道。“请给我两杯威士忌。”他直瞪着酒保的眼光虽不是很不友善,却也不见得多友善。

酒吧是一个龙蛇杂处的地方,客人三教九流、形形色色,多年工作经验已使得酒保对任何事情都能见怪不怪,处之泰然了。可是对眼前这个家伙却办不到,尤其讨厌那部机器——这点绝对肯定。他拿起放在收银机边上的香烟,吸了一口,再放回原处,仿佛在考虑什么重大事情。接着才见他倒了两杯威士忌和两杯冰水,一齐推到那名男子的面前。其他的人冷眼旁观,凡是在酒吧里有什么风吹草动,这种气氛很快就会感染到在场的每一个人。

那男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已成为注意的焦点,迳自掏出五元钞票搁在吧台上。他先喝了一杯威士忌和冰水,而后端起另一杯威士忌,打开机器上的一个小口(像倒机油漏斗般大小)把酒连同一杯冰水倒进去。

酒保紧绷着脸,冷冰冰地说道:“一点也不有趣,倒是你这个伙伴太占位置,你为什么不把它放到门边的长板凳上,好让这里宽敞些!”

“这里已经很宽敞了!”男子反驳道。

“我不跟你耍嘴皮子!”酒保说。“照我的话,把这鬼玩意儿放到门边去,你放心,没人会去碰它的!”

男子笑嘻嘻说:“你今天下午真该去现场参观的,实在是太精彩了!比赛进行至今已是第三天,它也一连出赛了三天,对手全是国内顶尖的高手。一开始比赛,它就抢得先机,接下来的两小时更乘胜追击,节节逼进,把对手的国王逼至角落,紧接着又放冷箭吃掉他的马,终于使对手弃子投降。你知不知道,这三天的国际象棋赛,它赢了多少奖金吗?”

“多少?”酒保问。

“五千美元!”男子说。“因此它现在需要轻松一下,喝杯酒消遣消遣。”

酒保瞥了他一眼,拿抹布拭掉台面上的水渍。“那好你就带它到别处消遣吧!”他的口气十分僵硬。“我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

男子笑着摇摇头说:“抱歉,我们就是喜欢你这儿。”他指指空杯子。“请你再给我一份好吗?”

酒保缓缓摇了摇头,虽然他心里也有点好奇,却不肯妥协。“赶快把这鬼玩意儿带走,”他命令说。“我的酒才不给这种破铁烂铜糟蹋!”

“破铜烂铁。”那部机器突然发出声音说道:“这个名词的正确说法应该是破铜烂铁才好。”

我们全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邻座有个中年男人喝得领带都歪了。他索性连领口一起解开,更没有拘束感。三杯黄汤一下肚,话匣子就开了,瞧他一副准备好要发言的样子。“既然它想喝,就再给它一杯嘛!”他冲着酒保说。“干嘛争来争去的!”

带机器来的男子偏过脸,向这个仗义直言的新朋友举手行了个礼,以示谢意,并和他热络地聊了起来,故意漠视酒保的存在。

“你觉得很累的时候,会不会想喝杯酒来解解?”

“当然会,”新朋友应道。“这是最直接的反应。”

他的回答立即掀起一阵骚动,客人们也分成拥护酒保派,和拥护机器派。坐在我旁边一个神情沮丧的高个子男人,在这时候现身说法。

“再给我一杯威士忌,比尔。”他说:“柠檬汁少放一点!”

“应该加苦味酸。”机器又发出声音,而这次好像有些不高兴。“一般人调威士忌却不是加柠檬汁。”

“我就偏要加,怎么样!”酒保猛地一拍吧台。“你到底要不要把它搬走?否则就请你们出去!我还得招呼客人,不用这个鬼机器旁边多嘴,也不希望你们在这里穷搅和!”

男子根本把这些话当耳边风,反而掉头望望那个手握空杯的朋友。

“其实,连续三天的国际象棋赛还不会要它非得靠酒来解乏不可,”他故作神秘地说。“你知道另外的原因吗?”

“我不知道,”对方回答。“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他作弊。”男子说道。

这个答案使得机器发出一阵笑声,微微挥动它的一只手臂,指针盘上的灯也闪闪发光。

那位朋友却皱皱眉头,好像为自己太容易轻信别人而觉得尊严受损。“根本不可能!”他说:“每一颗棋子都得按照规定排在棋盘上面,你每下一步,别人也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下国际象棋根本不可能作弊!”

“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男子说。“不过,还是被我研究出来了。”

“哼!我倒一点也不觉得惊讶,”酒保突然插口进来。“打从第一眼瞧见这个矮冬瓜,我就知道它不是好东西。”

“我要两杯威士忌。”男子说。

“你们不能再喝了,”酒保说着斜睨了机器一眼。“我怎么知道它是不是已经醉了?”

“这简单,你考考它不就知道了?”男子说。

这一刻,大家都抬头面对前方的镜子,聚精会神地等待酒保的动静。

“考考它?考什么?”酒保问。

“随便什么都可以,譬如说,讲两个大一点的数字叫它做乘法。如果是你的话,喝醉了应该就做不出答案,对不?”

机器轻微地动了一下,好像在做准备似的。

“10,862×99。”酒保赌气般地说出两个数字,我们都看得出来,他想故意难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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