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11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贺年
011
本章字数: 60373

有一天,男孩子们变得比平常更疯了。鲍布穿着他爸爸世界大战时穿的卡其服,松松地下垂着;普理查则光着上半身,还用艾婶婶不用了的唇膏在胸部画了一个裸体女人。他们看起来真像小丑,但芭比特小姐斜倚在秋千上,只打了哈欠。那时,日正当中,除了一个长得胖嘟嘟、小糖球般的黑人小女孩外,街上根本没人。这小女孩哼着歌走着,提了一篮黑莓。这些小男生就像一群蚊子般缠着她,手牵着手拦着路,不让她走,除非她交了“过路费”。“我没学过‘过路费’,”她说,“先生,你讲的‘过路费’是什么?”“在谷仓举行的一场舞会,”普理查咬紧牙关说,“在谷仓的一场很不赖的舞会。”她不高兴地耸了耸肩说:“哦!她打算不搭理什么谷仓舞会的事。于是,比利·鲍布把她的黑莓篮子弄翻,而当她发出绝望、猪叫般的尖叫,弯身抢救黑莓时,普理查就像魔鬼般下流地从她背后踢了一脚,害得她倒在黑莓堆和泥尘中四脚朝天,芭比特小姐边跑过来边流泪,她的手指像节拍器般摇晃着;就像老师那样,她拍手顿脚说道:“男生生在地球上,天经地义该保护女生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你们认为你们的作为像大城曼菲斯、纽约、伦敦、好来坞或巴黎的绅士的作为吗?”男孩们倒退了几步,把手塞进口袋。芭比特小姐扶这黑人小女孩站起来,帮她拭掉灰尘、擦干眼泪,给了她一条手帕让她擤鼻涕。“真是可恶!”她说,“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女性却不能安安全全地走路!”

然后,她们两个就走回莎耶家,坐在门廊上。后来,一整年芭比特小姐和这小可怜罗莎芭·凯特都不曾远离过。起先的时候,莎耶太太很大惊小怪,她告诉艾婶婶说在自家看见黑人真是非其所愿。但是,芭比特小姐真有办法。不管她做什么,她一定彻底做好。她是如此直截了当一本正经地在做,根本就没有改变的余地,只有接受的分了。比如说,以前镇上的商人们叫她芭比特“小姐”时,他们在私底下却会偷笑;而渐渐地,她真的是芭比特“小姐”了。当她转动着阳伞转一圈时,他们就会拘谨地向她鞠躬。芭比特小姐对每个人都说罗莎芭是妹妹,制造了不少笑料;但就像她所愿的,很自然地,渐渐地,我们听到她们以姊妹相称时,我们就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了。但这对姊妹却做了些诡异的事。有一件事是有关狗的。这镇上有好多狗,小犭更、猎鸟犬、大警犬。他们在中午时分、罕见人迹的街道上,一群群,六至十二只不等慵懒地在闲晃着,只等待期盼着黑夜和月亮的来临。在这段无聊的时间,你可听到它们哀号着:有人快死了,有人已经死了。芭比特小姐对警长抱怨说一些狗老是赖在她窗下不走,而她一向睡得又浅。这还不打紧;更糟的是正如她的罗莎芭妹妹说的,它们并不是狗,而是某种魔鬼。自然,警长并没采取行动,所以她们就自己动手了。有一夜这些狗吵得特别厉害,简直彻夜不息。第二天早上,就有人看见她们两个昂首阔步地走遍整个小镇。罗莎芭提着一个花篮,里面装满了石块。每看到一条狗,他们就停下来,芭比特小姐就对狗详细地审视一番。有时候,她会摇头;但大部分的时候,她会说:“罗莎芭妹妹,这正是其中之一。”于是,罗莎芭就会从篮内拿出石块准确地瞄准目标,打在狗的两眼之间,敲破它的脑袋瓜。

另有桩事是有关汉德森先生的。他住在莎耶家后面一个房间,身材矮壮,曾在奥克拉荷马的探油井当过采矿工,年纪大概七十左右。就像许多老人一样,他正为身体机能的衰退所苦。同时,他还是个酒鬼呢!有一次竟醉了两个礼拜。每当听到芭比特小姐和罗莎芭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他就会冲到楼梯口,对楼下的莎耶太太吼说墙壁里头有小侏儒企图偷他的卫生纸了。“他们已经拿走十五分钱的卫生纸了,”他说。一天晚上,当这两个女孩坐在园子里一棵树下时,汉德森先生只穿着睡衣,猛然跳到他们身后。“把我的卫生纸全偷了吧?!”他大吼,“我会把你们的罪行揭穿的了,小鬼!……谁来帮帮我吧!不然这些小泼妇可能偷光镇上所有的卫生纸!”比利·鲍布和普理查抓住汉德森先生并按住他,等到大人来到时才把他绑起来。芭比特小姐很镇定,他对这些人说他们不会打合适的绳结,她要自己动手。她绑得真好,以至于汉德森先生手脚上的血液循环都停了,直过了一个多月他才能走路。

过没多久,芭比特小姐来我家。她来的时候是礼拜天,只有我在家,其他人都上教堂去了。“教堂的气氛很令人讨厌”,她说话时身体往前倾,两手交叉在胸前。“我希望你不会把我当作无神论者,C先生。我有足够的经验使我确信有上帝、魔鬼的存在。但是驯服魔鬼的方法并不是上教堂,听别人说魔鬼是如何的邪恶、卑鄙!而是要像爱上帝那样来爱魔鬼,因为他强而有力,如果他知道你信任他,在适当时机他会善待你的。像在曼菲斯的舞蹈学校的时候,他对我很不错……我总请魔鬼帮我争取到年度舞展中最重要的角色。这是小常识,你知道吗?耶稣是不会管跳舞这种事的。事实上,最近我又请求魔鬼了,他是惟一能助我一臂之力离开这城镇的人。哦!我并不是不喜欢现在住的小镇,但我总是想到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的每件东西都在跳舞,像在街上跳舞的人们;而且每样东西都很美,像在过着生日的小孩那么美。我的宝贝老爸说我是活在天上的,如果他在天上住久些的话,他就能如他所愿的富裕。我爸的麻烦在于他不爱魔鬼,却让魔鬼爱他。但在这方面,我很聪明,我知道次好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搬来这,对我们来说是次好的事。既然在这里无法继续我的职业,退而求其次,只好另外经营一项小事业,这就是我所做的。我是本县一系列优秀杂志的独家订购代理商,这些杂志包括读者文摘、大众机械、一毛钱侦探及儿童生活。当然,C先生,我今天来并不是要向你推销东西的,但是我有一个构想。那两个在这附近乱晃的男生,我想他们毕竟是男孩子;你想他们两个可以当我的好助手吗?”

比利·鲍布和普理查卖力地为芭比特小姐工作,也为罗莎芭效劳。罗莎芭卖的是一系列叫做“露滴”的化妆品,而送货给客人是这两个男孩的工作之一。鲍布到晚上时老是疲倦得几乎没力气吃晚饭。艾婶说:“这真是既羞辱又可怜的事。”有一天,鲍布竟中暑病倒了,艾婶不准他再去工作,她说鲍布应该离开芭比特小姐。鲍布却把艾婶赶出房间,他爸只好把他锁在房间里头;这样一来,他说他要自杀。以前我们有个厨子,他曾告诉鲍布说假如一个人吞下一大堆无头甘蓝及糖蜜时,他就必死无疑!而鲍布就以这种方式自杀。“我快死了,”他说着,在床上前前后后地打滚,“我快死了!却没人在乎我,关心我!”

芭比特小姐过来叫他别吵。“你并没啥大不了的病,”她说,“只不过是肚子痛罢了。”接着,她做了件让艾婶大吃一惊的事——她脱下鲍布的全部衣物,从头到脚给他擦上酒精。当艾婶告诉她说她觉得这不是件适合小女孩做的事时,芭比特小姐回她说:“我不知道合不合适,但却可使他觉得精神百倍。”这件事发生后,艾婶竭尽所能地阻止鲍布回去工作,但他爸说不要管他,他们必须让这孩子过自己的生活。

芭比特小姐对钱的处理方式可是老老实实的。她付鲍布和普理查他们真正该得的酬劳,而且她从不让他们请她,虽然到杂货店或看电影时,他们经常想这样做。“你们最好把钱存起来,”她说,“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想上大学的话,一定要这样做。因为你们的脑筋都没好到能拿得到奖学金的地步,甚至连足球奖学金也没你们的分。”但就因为钱的问题,鲍布和普理查竟绝裂了;当然,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们为了芭比特小姐而争风吃醋。有一天,当着鲍布的面,普理查对芭比特小姐说她最好仔细核对账目,因为他想鲍布并没把收来的钱全数交给她。“这真是该下地狱的谎话”,鲍布说着,用一干净俐落的左勾拳把普理查打下莎耶家的走廊,并跟着他一块跃入一畦金莲花堆里。可是一旦普理查翻身把他制服了,鲍布就一败涂地了。普理查甚至在他眼睛里涂上泥土。在这个时候,莎耶太太从楼上窗口探出头来,老鹰似地尖叫着;而罗莎芭则相当兴奋地大喊:“把他宰了!把他宰了!打死他!”也不知道她指的是谁。似乎只有芭比特小姐知道该怎么做,她接了草地上的水管,给这两个男孩子来个大冲凉,冲得他们睁不开眼。喘着气,普理查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哦!亲爱的!”他说,他晃着身子,像条湿淋淋的狗。“亲爱的,你必须作个决定。”“决定什么?”芭比特小姐变得很生气。“哦!亲爱的”,普理查喘着气说,“你既然不要我们两个男生自相残杀!你必须决定谁是你真正的情人。”“情人!真是胡说八道,无聊透顶!”芭比特小姐说:“我实在不应该和这么一大堆乡下孩子牵扯在一块的。你们到底要搞啥名堂?现在,你仔细听着,普理查·史大。我不要什么情人,就是想要的话,也不可能轮到你。事实上,女孩子进门时,你连站都不站起来。”

普理查吐了一口口水在地上,摇晃地走到鲍布那儿。“不要这个样子,”他说,“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吧!她可不是好摆平的!她并不想要啥,只想在我们之间制造纠纷,破坏我们哥俩好的情谊。”顷刻间,鲍布似乎想要和他握手言和,但突然间他又清醒了倒退了几步。两个男孩相互凝视了足足有一分钟之久,脸色都变得异常难看——“你无法恨得这样深,除非你爱得很深。”普理查的脸部把这种情结表露无遗。然而,除了离开之外,他什么也不能做。啊!普理查,那天你看起来真是落魄啊!害得我首次对你产生了好感!你一副皮包骨模样,卑贱又茫然地独自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他们始终没有和好,并不是不想,只是没有可靠的法子可让友谊重燃罢了。但是,他们却都无法抛弃过去的情谊,彼此都对对方的心思行径了若指掌。当普理查找到一个新“兄弟”时,鲍布连续生了好几天闷气,一下子拿起东西,一下子又把它们甩掉,不然就干些突发奇想的荒唐事,诸如故意把手伸进电扇里头等。有时,傍晚时候普理查会停在门口和艾婶聊天。我想他那样做只不过是要折磨鲍布而已。他对我们仍友善,在圣诞节的时候还送我们一大盒去了壳的土豆呢。他也留了一份礼物给鲍布——?一本福尔摩斯的侦探书,在蝴蝶页上写着几个潦草的字——“就像墙上的常春藤总有一天会从墙上脱落,朋友迟早要离散。”“这真是老掉牙的话,”鲍布说,“天哪!他真是笨蛋一个。”他虽然这样说,虽然天气奇冷,他却跑到后院,爬上了那棵胡桃树,在萧索的寒枝间缩了整个下午。

虽然如此,大部分时候,他很快乐,因为有芭比特小姐在,而她现在又对他很温柔。她和罗莎芭都把他当男人看;也就是说,她们允许他为她们做每一件事。另一方面,她们总让他在三人桥牌赛中获胜,从不对他的扯谎怀疑,也不打击他的野心。那可是段快乐时光,但学校一开学,麻烦又开始了;因为芭比特小姐拒绝上学。有一天,校长科普兰德来调查,芭比特小姐说:“真可笑!真的很荒谬!我会读会写,而且镇上也有一些人有足够的理由知道我会算钱、数钞票。科普兰德先生,想一下你就会了解到我们两个人都没有空闲和精力为这件事烦心,要我去上学这码子事只不过是看谁先耗掉精力罢了,你的或是我的。况且,你能拿出什么来教我呢?如果你知道一些有关舞蹈方面的,又另当别论了。可是,以目前的情形来说,是的,以目前的情形来看,科普兰德先生,我建议我们就把这件事忘个一干二净吧!”科普兰德先生很愿意这样做,但镇上其他人都认为她该打。贺瑞士·迪思里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一个悲惨状况”;他认为称得上“美国宪法”的条规,一个小女孩竟能公然反抗它,他觉得这实在是个悲惨的状况。文章以“她能摆脱它吗?”这个问句收尾。但她真的摆脱了,罗莎芭也是。不过,因为她是黑人,所以没人在乎。可是,鲍布却没那么幸运。上学,他并不反对。但他更爱待在家里,因为这样子好处多多。他的第一张成绩单有三科红字,确是一张与众不同的成绩单。我想他并不笨,聪明得很呢!我猜这只是因为他没有芭比特小姐日子就过得不好,离开了她,他就似乎老是处在半睡眠状态。他老和人家打架,要不是眼圈发黑,就是嘴唇被打裂,再不然就是跛着脚。他从不提打架的事,芭比特小姐就精明到足以猜中他打架的原因。“我知道你是好孩子,而且我也欣赏你,鲍布。但是,不要为了我而和别人打架。他们必然说了我的坏话。但是,鲍布,你可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吗?这也算是一种恭维和羡妒啊!在内心里,他们其实认为我很行的。”

她说得有理。如果人家不羡慕你,就不会费尽心思来和你作对。但直到一个叫马尼·福克斯的人出现后,我们才知道她有多行。事情发生在二月底的时候。我们是从一大堆贴在镇上商店里的娱乐海报知道马尼·福克斯的,这些海报写着:“马尼·福克斯带来了不用扇子的扇子舞者。”另外,用较小字体印着——“欢迎父老兄弟姐妹登台客串表演——优胜者可获参加好莱坞试镜。所有的表演将在下星期四举行。”票价每张一块钱,对我们这些“草地人”来说实在太贵了,但是我们很少有感官娱乐,所以每个人都买了票,很把它当那么一回事。杂货店里送牛奶的男孩们嘴巴不干不净地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个扇子舞者的事,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扇子舞者是马尼·福克斯太太。这对夫妇住在高速公路附近的柴可渥德旅人营,但他们整天都在镇上,开着他们那辆破旧的“派卡德”兜风,车上的四个门上蜡印着马尼·福克斯的全名。他太太面无表情,有着一头红发,丰润的嘴唇及湿润的眼皮;她块头很大,但和马尼·福克斯比起来就显得很娇弱了,因为他体型像极超级特大号雪茄。

他们把撞球房作为总部,每天下午都在那喝啤酒,和镇上的混混有说有笑的。事实显示,马尼·福克斯的事业并不限于演艺事业。他还经营职业介绍所之类的。他宣称只要交一百五十块费用,他就为那些爱冒险的男孩子觅职,介绍他们到载运水果的船只上从事高级的工作,航程是从新奥尔良到南美洲。他声称这种机会是一生中绝无仅有的。这些毛孩子几乎连五块钱都没有,可是却有很多人试着在筹这笔钱。爱达·威廉汉姆把所有的钱取了出来,这笔钱是她存来想为她丈夫建墓碑的,现在却把这笔钱先让给儿子了。爱克思·菖蒲他爸爸也为了他把棉花买卖权卖掉了。

再来谈谈那晚的表演吧。哇噻!那天晚上,什么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啦!才没人管什么抵押单或水槽里的碗盘呢!艾婶说要把去看这场表演当作是去听歌剧一般,每个人都盛装赴会,粉颊朱唇,香气扑鼻。欧敦一家人自从那晚为了赴会把那对相当纯的银币卖掉后,今天晚上才算吃得饱。事实上,每个人都对这场“秀”相当关心,所以变得神经质是在所难免的。芭比特小姐是我们惟一真正认识的与赛者。鲍布根本无法平静地坐下来,他一次又一次叮咛我们只准为芭比特小姐鼓掌,不准为别人鼓掌;艾婶说这样是很不礼貌的,使得鲍布又发了脾气。鲍布他爸买了好几包玉米花给我们吃,鲍布却连碰都不碰,怕把手弄油了;又不准我们在芭比特小姐表演的时候吵闹、吃玉米花。她要参加表演的消息最后一分钟才传出来,使大家感到惊喜。其实,这实在是很合乎逻辑的结果,许多现象老早就显现出来了。比如说,不知道有多少个日子她都没离开莎耶家的家门一步了呢!半夜里,留声机一直在响,在窗帘上也映现着她回旋的身影。还有,每当我们提起芭比特小姐的健康状况时,罗莎芭脸上总是神秘兮兮、洋洋得意的;原来节目表上也列着她的名字,是排在第二个,不过她才出场那么一下子而已。最先出场的是马尼·福克斯,他涂了一层油,带着轻浮的眼神,讲了一大堆蛮特殊的笑话,拍着手哈哈大笑。艾婶婶说要是他再讲类似的笑话的话,她可要走了;然而,他还是照讲他的,艾婶却没走。在芭比特小姐出场前,已有十一位与赛者表演过了。奥斯泰西亚·柏斯顿模仿电影明星模仿得一点也不像。还有奇特的巴斯特·雷利先生。他是后村人,戴了一顶旧毛帽。他用一把锯子当乐器,弹奏“跳华尔兹的玛蒂尔德”。到那时为止,他的表演算是最精彩的,但观众反应并没啥不同,因为除了普理查,史大之外每个人都很慷慨地在拍手,普理查坐在我们前面两排,每看完一个表演他都大“呸”一声!艾婶婶说她以后都不要理他了。他只给芭比特小姐一个人鼓掌。毫无疑问地,魔鬼帮着她,但是她是得之无愧呀!她一出场,就扭着屁股,把卷发甩来甩去,眼珠儿转啊转的。你很快就能断定她要表演的不是古典乐曲,她轻轻地走在舞台上,优雅地拉着那件天蓝色裙子的两侧。“我还没见过如此迷人的……”鲍布拍着大腿说。艾婶也认为芭比特小姐真的很可爱,很迷人。当她开始旋转时,所有的观众都不由自主的拍起手来,所以她又再转一次,咻咻地向弹琴的阿迪雷德小姐说:“弹快一点,再快一点。”阿迪雷德正在弹那首她最拿手的主日学校歌曲。“我出生于中国,在日本长大……”我们从未听过她的歌声,现在才听到,她的声音粗嘎极了。“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桃子,就离开我的铁罐子。啊嗬!啊嗬!”艾婶喘着气在听。当芭比特小姐碰一声,拉起裙子,露出有蓝色蕾丝的内衣,艾婶又喘气了,也使得男孩们把那些本来保留着要献给那不用扇子的扇子舞者的口哨都一股脑儿全吹了出来,哨声连连。后来那名扇子舞者在“给老师的一粒苹果”这个曲调,和一片“退票、退票”的呐喊声中,也只穿了一袭泳装表演。但秀屁股可不是芭比特的最拿手绝活。阿迪雷德小姐开始用力的敲着黑色琴键,这可是有暗示作用的;罗莎芭拿了一支点燃的罗马蜡烛冲上舞台,把蜡烛交给正做着劈八字动作的芭比特小姐,而在她劈这只蜡烛的当儿,这蜡烛突然喷出好几个火球,红的、白的,还有蓝色的。这时我们不得不站起来,因而她正尽其所能大声高歌着一“星条旗”国歌。艾婶婶后来说那是她在美国舞台上所看到的最棒的表演。

他实在应该得到这分好莱坞试镜奖的,因为她赢得了这项比赛,眼看着她的星梦似乎就要达成了。马尼·福克斯说她真是个“小密糖”,他说:“你真是块当明星的料子!”只不过,他第二天就逃之夭夭了,留下的只是一箩筐的承诺。他对那些被他刮了一笔钱的男孩们说:“朋友们!等我的信,你们都会很快收到我的信的,”而对芭比特小姐他也这么说。信件每天送三次,大伙老是聚在邮局等信,这群兴致勃勃的孩子越来越愁了。当看到一封信滑进他们信箱时,他们的双手抖得多厉害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就心照不宣了,每个人都知道别人在想啥,但没有人愿意说出来,连芭比特小姐也一样。邮差小姐派克尔森率直地说:“这个人是骗子,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骗子。如果再让我看见你们到邮局来的话,我就死给你们看!”

两个礼拜快过去了,芭比特小姐把大伙从迷梦中拉回现实。十几天来她的眼神比其他人更空茫,但有一天,第三次的信送过后,她的脑筋又灵光了起来。“好了,孩子们!咱们来给这骗子判刑吧!”大伙一块和她回家,这就是“马尼·福克斯行刑团”的首次会议。这个组织,至今仍以社交团体形态存在着,虽然马尼·福克斯早已被捕,算是给吊死了。这个组织给芭比特小姐带来了不少名气。一个礼拜内她写了三百多封描述马尼·福克斯的信给南部各州的警长。同时,她也写信到一些大城市的报纸,引来各界的注意。结果,被敲竹杠的男孩中有四人获得“联合水果公司”的高薪工作。今年暮春时候,马尼·福克斯在阿肯色州的阿普亥重施故计时被捕,芭比特得到由“美国阳光女孩”组织颁发的善行奖。为了某种原因,她认为必须让全世界的人知道这奖并没有使她兴奋。“我不赞同这个组织,”她说,“如此吵吵嚷嚷。既不是因为好心肠,也无淑女风范。再说,什么是善行?不要让任何人愚弄了你,善行不过是你做了某事而想得到某物作为回报。”我要再次声明她那种说法错误。她得奖确是实至名归,而且人家给她这分奖确是出自仁慈和爱心。但是,事情还没完呢!

大约一个礼拜前,所有被扯入这桩骗局的男孩都收到马尼·福克斯寄来偿还他们损失的支票;于是芭比特小姐做了项粗蛮的决定。“行刑团”会议至今在每星期四晚上仍定期召开,作为喝啤酒和玩扑克牌的藉口。这一天她走进会场,开门见山地对他们说:“孩子们,你们没有一个人会料到钱竟会失而复得。但钱既然回来了,你们应该投资在像我一样实际的事物上。”她是建议他们拿出钱作赌注,资助她一趟好莱坞之旅。在她成为明星之后,她会以终生所赚的钱的十分之一作为回报。她认为当明星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有了这些钱,他们都会变成富翁。“至少以本地的标准来看你们会是富翁。”没有男孩子愿意这样做。但是,芭比特小姐向你凝视的时候,还有什么话说呢?

打从礼拜一起,就一直下着雨。这些活泼的夏日雨点在阳光下穿梭着;但夜里乌漆抹黑的,到处都有声音,树叶滴答响,烟囱也湿嗒嗒的,令人难以入睡的沙沙声。虽然鲍布做起事来显得无精打采,舌头也似乎打了结,但他却十分清醒,两眼无泪。芭比特小姐要离去,对他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她对他太重要,意义太深远了。比什么东西意义还深呢?比十三岁的年纪,疯狂地恋爱意义还要深。她简直是他心头一块肉,就像那棵胡桃树,合他胃口的书本及身旁那些他关心得让他们伤害自己也管不了这么许多的人。她就像那种他怕拿出来给别人看到的宝贝东西。而在黑暗之中,乐音涓涓地在雨中流过。但是,在今后的夜晚,我们是否仍能听到那的乐音?就好像它仍然在这儿呢?!来日的午后,当影子逐渐模糊后,她是否仍会像美丽的彩带般飘荡到我们的眼前呢?她对鲍布笑着,握着他的手,甚至还吻了他。“我又不是去死,”她说,“总有一天,你也会到那儿的,我们可以一块去爬山,大家住一起,你、我,还有罗莎芭妹妹。”但是鲍布知道事情永远不会是如此进展的,所以当乐音划过黑暗时,他用枕头把头捂住了。

但是令人费解的是昨天——她离去的那天,她笑得很奇怪。近中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紫藤的气味,沁人鼻息。艾婶婶那些高贵的黄玫瑰又开了,她可做了件好事,她告诉鲍布说他可以摘下它们给芭比特小姐作为送行的礼物。整个下午,芭比特小姐在走廊下坐着,被那些来为她祝福的人团团围住了。她看来像是要去参领圣餐的样子,穿着白色衣服,还拿着一把白伞。罗莎芭给了她一条手帕,但是不久她又得把手帕借回来,因为她不由自主地号啕大哭。一个小女孩带了只烤鸡来,说是要让芭比特小姐在巴士上吃的;但却有件伤脑筋的事——在烤这只鸡之前,她忘了把内脏掏出来!芭比特小姐她妈说这没啥关系,反正是鸡,她这句话颇值得留念。因为这是她惟一发表的意见呢!但惟独有件不对劲的事:普理查·史大在街角晃了好几个钟头,有时站在人行道旁的边栏上丢铜板,有时又躲在树后面,似乎不让任何人看到他的样子,他那个样子搞得大家紧张兮兮的。在巴士到达之前二十分钟,他走上来了,背靠在我家门上。比利·鲍布还在摘玫瑰,他摘的玫瑰多到足以用来生起一团营火了。花香味散在风中浓得化不开。普理查直盯着鲍布看,直到他抬起头来。当他们两个相互凝望时,雨又下了起来,雨丝细得像浪花般;天上出现了一条虹,给雨丝抹上了色彩。一语不发地,普理查走进花园帮鲍布把玫瑰分成很大很大的两束,两人一块儿拿着花走到人行道旁。街的对面,是黄蜂嗡嗡嗡般的谈话声。两个男孩的脸被花朵整个遮住了,像是两颗昏黄的月亮。芭比特小姐看见他们了,她冲下台阶,两臂伸开着。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你已经知道了。大伙齐声尖叫了出来,声音响到像雨中的雷电般,但正向着那两颗玫瑰月亮跑去的芭比特小姐,似乎听不到我们的呐喊。那就是那班六点的巴士辗过芭比特小姐的时候。何方妖魅?

〔美国〕菲兹詹姆斯·奥白朗菲兹詹姆斯·奥白朗(1828~1862)爱尔兰出生的新闻记者、作家。1852年来到美国,活跃于纽约的艺术家圈子里,刊登在美国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使他备受赞誉,尤其是关于心理刻画的短篇小说。最出名的作品是[钻石透镜]Diamond Lens(1858),叙述一个人发明了一座神奇的显微镜,可以看见居住在一颗小水珠里的一个空气精灵般的小人儿,这个人被深深的迷惑住了,那个精灵死后,他也随之疯狂。另外两篇The Wondersmith和“何方妖魅”What Was It?也是类似的奇想故事。

我承认,我将陈述的这件亲身体验的故事,的确怪诞得令人难以启齿。故事内容又牵涉到这么一个诡谲的东西,我已预先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来应付任何的怀疑轻蔑或冷讽热嘲。我相信我的写作勇气能够面对各方的疑惑责难,经过如此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尽可能简单明了又直接了当的,叙说六月里这件我观察过的事实——从头到尾都是生理科学的奥秘,前所未有的记录。

我住在纽约第二十六街的一幢房子里。从某个角度来看,整幢大厦不太寻常。两年来,盛传此地有幽灵作崇。这座庞大而肃穆的宅第,曾环绕着绿意盎然的花圃,如今却变成用来漂染衣物的一块草地,喷泉也变成一个干涸的池子,还有萎靡零落的几株水果树,在显露这个地方曾经有过风光的时刻,那时鲜艳欲滴的花果触目可及,是个清泉淙淙、赏心悦目的绿荫休憩处所。

房屋内部十分宽敞。大厅中央的巨形螺旋梯通达屋顶,拾级而上,可俯视富丽堂皇的听堂和各式各样的房间。大厦落成于十五或二十年前,屋主是纽约首屈一指的大商贾安先生,五年前他一手造成的银行恶性倒闭,引起金融界大恐慌。安先生潜逃至欧洲,不久因心脏衰竭而死。在他死讯传来并获得证实的同时,第二十六街的这幢大房子有幽灵出没的谣言也不胫而走。

法院查封这幢大楼,房地产掮客打算把整幢大楼出租或出售,便请了门房夫妇住进去看管房子。但是,他们抱怨常常有异声骚扰,门无缘无故地自动开关。入夜后,更有无名的第三只手把不同房间的家具堆叠在其他物品上头。即使是亮晃晃的大白天,也有隐形的脚上下楼梯,发用丝质衣物的声,肉眼看不见的手沿着栏杆柱滑动。门房夫妇再也不肯住下去了,房地产掮客嗤之以鼻,辞退他们,另雇人来接替。可是那些超自然现象照旧。附近邻居便大肆喧染一番,于是,这幢大厦整整三年乏人问津。也有过少数不知情的人前来洽谈承租事宜,然而,他们通常在订契约之前,风闻种种谣言,就此退避三舍,没了下文。

当时我的房东莫太太在布利克街有一幢分租公寓,她想迁居到靠近市区的地段,因而萌生租下第二十六街这幢鬼房的大胆念头。她向我们宣布她的构想希望公寓里的房客有勇气、并秉持超然的态度搬到新房子去,同时又把这幢房子闹鬼的传说一五一十全跟我们说了。莫太太的所有房客——除了两个胆小的家伙——全部宣誓愿以骑士冒险犯难的大无畏精神,陪她搬进幽灵出没的那幢大厦去。

迁居计划于五月付诸行动,我们对新寓所大为赞赏。这幢座落于第二十六街的房子,位居第七、第八大街之间的地段,是纽约最佳的住宅区。背后的公园几乎与哈得孙河相衔接,在夏日里是一道完美无暇的绿色街道。空气清新的那座破花园即使在洗濯衣物的日子里挂满了晒衣绳,亦不失为值得观赏的一块草皮,提供我们消磨夏夜的凉爽休闲地。我们可以在薄暮中享受雪茄,欣赏那些萤火虫在又高又长的杂草中,提着朦胧暗淡的灯笼忽隐忽现。

当然,我们一在大厦安顿妥当,便开始期待鬼魅现身。我们怀着十二万分的渴望,等待他们到来。餐桌上,我们也在谈论这个不可思议的话题。有一个房客买了克罗夫人写的“自然的黑暗面”这本书,由于没有多买二十本而被一屋子的人视为公敌。他看这本书的时候,整个人就变得极端颓丧。在他构想的一系列间谍侦察活动中,他扮演的是被害人的角色。假如那本书不小心离手片刻,或者他要离开房间,就立刻把书抓得紧紧的,在隐密的地方才对着他精选的几个人大声朗诵。我发觉我蛮受重视的,因为我对超自然现象的记载有过深入研究,出过一本有关鬼魂的书。我们全聚在客厅的时候,如果有一张桌子或壁板突然弯翘不平,大家都会噤声不语,每个人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预期手镣脚铐的框榔声响起,或有妖魅现形。

经过一个月的精神亢奋,我们发现,根本没有什么“超自然现象”,更别说鬼魂现身了!大家都垂头丧气的。只有一次,黑人厨子郑重声明——晚上他准备更衣上床时,他的蜡烛被不明物体吹熄。我想他是多喝了一杯后,把两只蜡烛看成一只,或是颠倒了这种现象,在应该看到一根蜡烛的地方,反倒是什么也见不着。

在发生这件毛骨悚然又令人费解的事前,日子本来都很平静的。每次一回想起这件事,我就浑身不自在。那天是七月十号,晚膳用毕,我和我的医生朋友汉莫德相偕到花园抽饭后烟斗。我们之间并不亲密,仅为罪恶感而彼此认同。我们都抽鸦片。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也尊重个人隐私。我们共同分享心神驰骋的微妙感受、天赋神奇的力量,以及无拘无束的存在意识,仿佛怀抱着整个世界。简单的说,那种无法言喻的精神状态,足以令人弃王位如敝屣,但是我奉劝读者,绝对绝对不要去尝试。

我和医生偷偷分享腾云驾雾般的鸦片时间但也不是就此陷溺在迷幻药物的天堂里,听任幻象自然发展。抽烟的当儿,我们会谨慎地透过理智思考谈天说地一番。我们聊到东方,便竭力回想东方形形色色、神奇壮丽的风景,我们评论最感性的诗人——他们以健康的色彩描述生活,热情洋溢,颂赞青春、活力和美貌。如果我们谈到莎士比亚的“暴风雨”,话题就徘徊在剧中的精灵爱黎儿身上,避免提到卡利班这个丑陋、野蛮又残忍的奴隶。像拜火教徒一般,我们转头面向东方,只看世界光明灿烂的一面。

这种多彩多姿的思考习惯带领着我们的幻觉,走上一致的路线。我们的梦幻感染阿拉伯仙境的华丽灿烂,我们以帝王的步伐和姿态,漫步在草地上。树蛙抱着李子树皮时发出的鸣叫声,听来像天籁的变奏曲。屋宇、围墙和街道如云雨般融合在一起,荣耀不可限量的远景也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种令人销魂的心灵交往,即使在心醉神迷的时刻里,我们也分享无限的欢欣,因为我们意识到彼此的存在。

我所提及的七月十号的黄昏时分,医生和我就正处于这样不寻常的心理状态下。我们点燃填满土耳其烟草的海泡石烟斗,当中燃放一小粒黑色的鸦片果核,这个果核如同神话中的胡桃一般,在它小小的领域中,拥有帝王所享受不到的神奇。我们边聊边来回踱步。突然,一股邪恶力量控制住我们的思路。这实在很难解释,我们心里不再想着光明,却悖离至孕育着阴郁的黑暗与孤寂的温床。我们蓄意将话题局限于东方的海岸风光、热闹的市集、光辉灿烂的年代,美丽的妻妾和金碧辉煌的宫殿;但是我们的努力终归失败。黑色的恶魔自我们的言谈深处升起,伸展着他的魔爪,像渔夫自铜瓶中释放出来的那个妖魔一样,直到把我们的思维污染殆尽才罢休。不知不觉的,我们屈服于主宰我们的那股力量,陷溺在阴郁的世界里。我们谈到人心的恐惧倾向和神秘主义,汉莫德忽然问我:“你认为恐怖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真是伤脑筋。我知道很多事情让人害怕,譬如一片漆黑中你扑倒在一具尸体上;或者像我有一次亲眼目睹一个女人掉进湍急的河流,双手疯狂舞动,惊恐万分的表情,在漂流中尖锐的呼喊震人心弦,而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僵立在河流上方六尺的窗户边,手足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做死前挣扎,然后渐渐消失在我们视线以外的地方。没有生命的迹象,冷冷漂浮在海面上的残骸,都暗示着生前遭受折磨,都是未解的谜。我们已谈到全世界都有兴趣的恐怖话题了,但这个问题震撼了我,一定有一个统御惊骇的庞大化身——恐怖之王,所有的鬼怪都臣服于他。他到底是何方妖魅?什么状况下,他才有存在的可能?

“我承认,汉莫德,”我答复我的朋友,“我以前不曾想过这个问题。我直觉到,必定有一个比其他东西还可怕东西。但是,我连最起码的定义都说不出来。”

“我的感觉和你有点相似,哈利,”他回答道,“我觉得我体验一件可怕的事的能力,大过我其他方面的天赋,但仍超不出人力所及的范围。布拉克登·布朗小说‘维兰特’中的呼喊声十分恐怖,布尔威‘桑诺尼’中洪荒原始人的景象也让人毛发直竖,但是,”他黯然摇头,“一定还有别的比这些更恐怖的!”

“喂,汉莫德,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再说下去了,这种事真烦人!”

“我不晓得今晚我那根筋不对劲。”他说,“但是脑海中浮现的尽是匪夷所思的种种恐怖念头。我觉得,如果我是文学巨擘,我今晚便写得出一个霍夫曼式的恐怖故事。”

“呃,假如我们的闲谈也变成霍夫曼模式,我就要上床睡觉了。鸦片和梦魅永远不可能凑在一起的。今晚可真闷情!晚安,汉莫德。”

“晚安,哈利。祝你有个好梦。”

“也祝福你们,黑暗里的小淘气、恶魔和食尸鬼!”

我们互道晚安,回到各人的卧房。我通常藉着阅读入眠,今晚也照例抓本书上床。我把枕头垫高,翻开书一看,是古东的“鬼怪的由来”,马上就把书丢到角落去。那是本我刚从巴黎买回来的古怪法文书,内容和我当时的心情颇为切合,但我可不想看。我把煤气灯调暗,打算好好睡一觉。

房间里漆黑一片,蓝色的灯火星微弱的闪着,我把手臂紧压在眼皮上,好像连黑暗也要遮住似的,心里什么都不想。但是徒劳无功。花园里的谈话始终在我脑海里长驻不去,我摒除杂念,排拒它们,但是最后仍簇拥在我心中。我像死尸般静躺在床,希望藉生理上绝对的宁静不动,来诉求精神上的平静,此时一件可怕的意外发生了。似乎有个东西自天花板垂降至我的胸坎上,一瞬间我感觉有两只骷髅手扣在我的脖子上,使劲想勒死我。

我不是无胆之徒,何况我天生有强健的体魄。突如其来的袭击并没有令我惊慌失措,只是将我的每一根神经绷紧,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出自本能地采取行动。我竭尽全身力道箍紧这个不明物体,那双骷髅手马上就放松下来,我重获喘息后,开始猛烈反击。先前我因为对这个东西完全没有防备,以致遭受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现在处于这深深黑暗中,我发现我全然摸不清对手的所在,肩膀、颈项和胸部都被尖锐的牙齿啃啮,我拼命护卫我的喉咙,对抗那一双肌肉发达的又敏捷的手,但我使尽我全身力量、技巧和勇气也无摆脱魔爪。

最后,经过一场筋疲力尽的要命挣扎,我终于制服我的敌手了。我用膝盖顶住我以为是它胸部的地方,明白自己占了上风。我松了一口气,听见压服在我之下的物体也在黑暗中喘息,并感觉到它心脏剧烈跳动着。显然它和我一样耗尽了力气,这倒蛮令我感到安慰的。这时候,我记起临睡前,我总是会把黄色丝质手帕放在枕头下。我马上去摸,还好,它就在那儿。几秒钟内,我将那物体的臂膀捆绑起来。

现在我比较有安全感了。没有什么事好做,除了点上煤气灯先察看这午夜杀手是何方神圣,再就是叫醒一屋子的人。我承认我基于自豪心理,希望独力擒服敌手,拖着我的俘虏从床边滑到地板上。空出一只手转亮煤气灯。然后,我回头看我的俘虏。

点上灯火的那一刹那,我简直无法确定我的感受。我想,我大概惊恐万分地尖叫了整整一分钟之久,然后房间里就挤满了一屋子的房客。一想到那恐怖的瞬间,我便全身战栗。我什么也看不到!是的;我紧紧地扣住一个有气息、喘息着的肉体物质,另一只手竭尽所能扼着和我一样温暖、又强而有力的喉咙;然而,纵然我紧握住这个活生生的物体,把它紧紧压在我身下,但我绝对什么也没抓在手里,甚至连个轮廓也没有——简直是一团雾气!

即使到现在,我还无法彻头彻尾忆起那件令人大吃一惊的意外。连用高超的想像力,也不能理解这种可怕的怪现象。

那东西能呼吸。我感觉得到它呼在我脸颊上的温热气息。它穷凶恶极地反抗着。它有手臂。两只手把我抓得紧紧的。它的皮肤同我一样柔细。它瘫在那儿,坚硬如石——但是,完全看不见它的形体!

我真奇怪我在这一刻居然没有晕倒或者精神错乱。一定有某种奇妙的本能在支撑我,我似乎在片刻惊愕的放松中获得更多的力量,并又重新箍紧它,以至我感觉那物体极苦痛的战栗着。

这时候,汉莫德带领全屋子的人进房来。他一见到我的脸——我想,大概是一副惊恐万分又惨无人色的表情——即刻向前喊叫着:“天哪,哈利!发生了什么事?”

“汉莫德!汉莫德!”我叫道,“快来。噢,吓死我了!我在床上不晓得被什么东西攻击,我现在把它抓在手里,但是我见不到它——我看不到它!”

汉莫德看到我脸上所表露出来的真实恐惧一定把他吓了一跳,于是他焦虑又困惑的向前一两步。但是一声清清楚楚的窃笑从人群中爆发出来。这种压抑的笑声令我暴怒异常——居然嘲笑处于我这种状况的人,简直残酷到极点。现在,我能够了解一个大男人看起来像和一个气化的莫虚有物体奋战,并呼喊他人来协力抵抗一个幻影的景象,是如何的荒谬可笑。当时,嘲笑的众人激起我的震怒,倘使我有足够的力气,我会把他们一个个揍扁!

“汉莫德!汉莫德!”我几近绝望地再次呼喊:“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快来我这里。我快制不住他了。救命!救命哪!”

“哈利,”汉莫德小声指责我,“你吸太多鸦片啦。”

“我向你发誓,汉莫德,这绝对不是幻想。”我也低声回答道,“你看不见它猛力摇撼我的全身吗?如果你不相信我,你自己来确定。靠近一点——碰一碰!”

汉莫德上前来,把手放在我指示的地方。一声恐怖的狂喊从他嘴里迸出来。他摸到了!

他即刻在我房里找到一截绳索,把那个隐形物体结结实实地捆住,打了个结。

“哈利,”他的声音嘶哑颤抖,虽然表面上保持镇定,内心显然受到极大的震撼,“哈利,现在没事了。如果你累了,老兄,你可以松松手。这东西动弹不得了。”

我全身虚脱,很高兴终于能松掉紧握的手。

汉莫德把绳头缠绕在手上,他面前的物体自己站得直直的。他另外又拿了条绳子里外交错地捆在它身上,于是绳索便紧紧围绕着一个无所有的空间。我从未见过一个人惊吓到这般严重的地步。汉莫德的嘴唇虽然惨白,但仍坚定地抿着,任何人看一眼就可理解到他纵使惊骇至极点,依然不畏缩。

其他房客亲眼目睹这场奋力捆缚某物的哑剧,看我们完成虏获工作后几乎崩溃的模样,迷惑和恐惧攫住这些旁观者的心灵,他们所见到的一切全都是笔墨难以形容的。胆怯的人先溜走了,剩下的人挤在门边,鼓不起勇气上前来。他们虽然恐惧,却依然透露出不予置信的态度。他们没有解决疑问的勇气,却大表怀疑。无论我怎么恳求他们来个人,碰碰那个活生生的隐形物体,以证实他的存在,他们都无动于衷。还问道,肉眼何以见不着一具活生生又有气息的实体?我的答复是这样子的。我向汉莫德示意,我们两人——强压下对碰触透明物体的厌恶——把那物体从地板上提起来,准备摆到我床上。它的重量相当于一个十四岁的男孩。

“现在,各位,”当汉莫德和我合力将那物体提高时,我对其他人说,“我可以给你们一个证据,证实这里有一个有重量的实体,虽然你们看不见它。请你们用心观察床面。”

我已自最初的惊愕状况中恢复过来,在此事件中展现一种统辖一切科学的自负。

旁观者的目光马上集中在我床上。我和汉莫德把那物体放倒在床,传来重物落在柔软床褥上的闷声。床板吱吱作响,枕头部位出现一团深陷的轮廓。目击这景象的众人发出一阵低呼,然后连滚带爬地冲出房间。留下汉莫德、我,与我们的神秘客共处一室。

我们相对无言良久,倾听床上的物体微弱而均匀的呼吸,和它摩擦床单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汉莫德开口说话了。

“哈利,吓死人了!”

“嗯,真可怕。”

“但并不是不可理解的。”

“不是不可理解!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自开天辟地以来,从未发生过这等事。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件事,汉莫德。托上帝的恩宠我没有疯掉,而你居然说这不是一件足以令人精神错乱的事!”

“让我们理智一点,哈利。这里有一具躯体,我们纵然看不到,却可以摸得到。我们想不出和这种现象类似的事吗?拿一块纯净无杂质的玻璃来做比喻吧。它是摸得到却是透明的东西。某种未精炼的化学成分阻碍它完全变为透明,以便全身隐形。这在理论上并不是不可能的。我提醒你一下,一面玻璃应该不会反射一丝光线——?一面微粒纯净又质地匀称的玻璃,能够透射日光,如同日光能够穿透空气一般,仅仅折穿而已,不可能反射。我们看不到空气的存在,也触摸不到。”

“你说的不错,汉莫德,但这些都是没有生命的物质。玻璃不会呼吸,空气也一样。这个东西却有一颗颤动的心——?一股支使它行动的意念——呼吸的肺能扩张和收缩。”

“你忘了最近我们时有耳闻的那种现象。”医生正色道。“在所谓‘灵魂圈’的聚会中,隐形的手会推压围在桌缘的人的手——这些温暖而活络的手,似乎有脉动的生命迹象。”

“什么?那么你认为这个东西是——”

“我不知道它的什么东西,”他打断我,“但是,我希望你协助我查明它的来历。”

我们整夜一管又一管地抽着烟斗,一起看顾在床缘蠢动喘息着的超自然生物,直到它呈现出体虚力竭的模样。然后,我们由它发出的微弱而规则的呼吸声,得知它已沉沉入睡。

翌日清晨,屋子里乱哄哄。所有的房客聚集在我房外,汉莫德和我必须回答各式各样有关这个不寻常物体的询问。因为,除了我们两个人以外,劝不动大楼里其他的人踏进房门一步。

那生物醒过来了。从床单皱折的情形看来,显然它仍然不放弃挣扎,这个死命抵抗以求自由的透明物在床上翻滚的景象真是触目惊心。

汉莫德和我在漫漫长夜中,绞尽脑汁搜寻足以理解鬼魅轮廓和普通外表的方法。我们抚摸这生物的外形、轮廓和特征,只能得知它具有人类的特征。它有嘴;一颗有毛发的圆软头颅;一个鼻子,微微自颜面隆起;手足的触感如同男孩一般。起初,我们考虑将这生物放置于软质的平面上,用粉笔画下它的轮廓,像鞋匠沿着脚缘画下脚模。但是这个计划毫无价值,我们决定放弃,因为这样的一个外形轮廓,一点也无法使人联想到它的构造。

我忽然想起一个好主意。我们可以用石膏粉塑个模型,就能得到一个立体形象。问题是如何着手?这东西的蠕动,会防碍我们涂抹石膏的工作,扭曲了模型。我又有另外一个主意。我们为什么不麻醉它?它有呼吸器官——因为它能喘息。如果让它处于毫无知觉的状态,我们可以任意处置它。我们请来了某博士。等这位生理学界名人从惊愕恢复过来以后,就开始进行麻醉的手续。三分钟后,我们才卸除这个生物体上的束缚,手忙脚乱地把湿润的黏土覆盖在不见形影的物体外。傍晚以前,我们终于得到神秘客的一个粗糙复制品。它的外形像一个男人——歪斜、粗暴而可怖,但确为人形。个子很小,不超过四尺几寸的高度,四肢肌肉发育不平衡。它的脸比我见过的东西都可憎。即使像古斯塔黑、卡乐或东尼约拿特等画家也想像不出这般可怕的东西。这样的面貌,有点接近后者为‘旅行至你心向往之地’所绘的插图中的一张脸,但更为可怖。这是一副我想像中食尸鬼的相貌,看起来能生吞活剥人肉的样子。

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并要大楼中所有的房客守口如瓶以后,问题来了。我们怎么处置这谜样的人物?我们不可能把这么一件恐怖的东西摆在室内,更不可能放任这可怕的生物存活于世。我承认我宁可毁灭它。但是由谁来担负全责?谁愿意下手结束这个酷似人形的可怕生物?

一日复一日,我们慎重地考虑解决的方法。房客都走了。莫费特太太十分沮丧。她威胁我和汉莫德道,如果我们不弄走这个可怕的东西,她要寻求法律途径来控告我们。我们的回答是:“如果你要撵我们走,我们会走,但是我们拒绝带走它。你想弄走它的话,你自己动手。它是从你屋子里冒出来,责任该由你来担当。”当然,针对这种质问,惟一的回答即是噤若寒蝉。莫费特太太心里很明白,不论套交情或诱以钱财,她都不能找到愿意接近这个怪物的人。

这件事最奇特的部分是,这个生物吃什么维生?我们对这一点完全没有概念。我们把每一样想得到有营养的东西,全部堆放在它面前,但是它碰都不碰。这真是令人难以忍受,我们看着覆在它身上的衣服抖动着,呼吸日益困难,它饿坏了。

十天、十二天,两个礼拜过去,它还活着。然而心跳一天天的微弱下去,现在几乎不再跳动。很明显的,它将因缺乏粮食而死。当这恐怖的生物不断地与死神搏斗时,我不禁泫然欲泣。我无法入眠。纵然它的形貌狰狞,但想到它现在遭受到的苦难,谁都于心不忍。

有一天,汉莫德和我发现它已经冰冷而僵硬在床。它终于死了,心脏停止跳动,肺部停止鼓动。我们将它掩埋在花园里。这是一场奇异的葬礼,将一具肉眼看不见的尸体埋进濡湿的洞穴中。它的石膏模型,我把它送给某博士,收藏在第十街他私人的博物馆。

在我迈向一段遥远而可能一去不返的人生旅程以前,我写下这个故事,这个超出我理解范围以外最奇特的故事。新英格兰修女

〔美国〕弗利曼玛丽E魏金斯·弗利曼(1852~1930)美国作家。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惯以冷静沉稳的笔调描述新英格兰的小镇生活。代表作有A Humale Romance (1887)、〔新英格兰修女〕A New England Nun and Other Stories(1891)和长篇Jane Field(1893)、Pembroke (1894)。

午后的阳光渐弱,窗外庭院的树影也变了样子。远处牛群发出哞哞声,间或夹杂着轻脆的铃声。偶尔牛车走过,灰尘扬起。几个穿着蓝衬衫、扛着铲子的工人蹒跚而过,温暖的空气中,一群苍蝇在人们的眼前飞舞着。这一切都似乎是接着白昼的消逝而来的——那也是休息、静寂及黑夜的前兆。

这种白昼的缓慢变化也影响到路易莎·艾莉丝。整个下午她都在起居室窗边,静静地做着女红。此时她将成品小心翼翼地折起,把针插在上面,然后把针、线及剪刀放入篮中。路易莎从不曾将这些女性附属的小东西乱放过,这些东西因为长期与她为伴,已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路易莎在腰上系了一条围裙,找出一顶有绿色丝带的草帽,然后拿了个小陶碗去摘些红醋粟,准备泡茶用。摘完后,她就坐在后门台阶上,将这些红醋粟的茎梗去掉,小心地放入围裙中,然后将这些茎梗丢到鸡笼中。她仔细打量着台阶边的草地,惟恐有茎梗掉在那儿。

路易莎的动作平静而缓和,她花了很多时间泡茶,但客人只有她自己,茶端到面前时,就好像她在招待那般雅致。那张小方桌就放在厨房中央,上面覆盖着一条带有花边浆过的亚麻布。路易莎将一条淡红色小餐巾盖在茶盘上,上面摆着一个插满汤匙的玻璃杯、一个银质奶精壶、一个陶磁糖罐及一套粉红色的陶磁杯碟。路易莎每天都用陶器,她的邻居常会窃窃私语,因为他们自己不用。他们桌上摆的都是些普通的瓦器,而将最好的陶瓷器具摆在客厅的壁柜里。路易莎并不比他们富有,家世也并不比他们好,但她就是喜欢用陶瓷器。她的晚餐是一盘糖渍红醋粟、一碟蛋糕、一些白色脆饼及一两片精心切成的蒿苣。路易莎很喜欢蒿苣,她种蒿苣的目的是美化庭院。她的姿态很优雅,但吃得很愉快,好像要把所有东西吃得精光。

喝完茶后,她就装好一碟烤的玉米饼走到后院。

她喊着:“希沙!希沙!希沙!”

一阵链声响起,一只黄白色的狗从半隐在花丛的狗窝里冲了出来。路易莎拍拍它,喂它吃玉米饼。然后走进屋里洗茶具,再把那些陶瓷器小心地擦亮。夜幕渐渐笼罩下来,青蛙在窗外发出刺耳的声音,偶尔这些声音又会被更大的树蛙声盖过。路易莎脱下围裙,穿上一件粉红及白色相间的印花围裙,打开灯坐下,继续她的女红。

大约半小时后,乔塔奇到了。听到他的脚步声,她就站起来脱下那件粉红白色相间的围裙。那围裙下面还有另一条滚着白麻布边的白色亚麻布围裙。除非有客人来,否则这条围裙上一定覆着另一条印花围裙。在乔塔奇开门进来之前,她已很快将粉红白色相间围裙摺起来,放进抽屉里面去了。

他一进来,就好像把整个房间都填满了。窗边鸟笼里的小金丝雀醒来了,奋力地振着翅膀,黄色的小羽毛在铁笼里拍打着。每当乔塔奇进来时,它总是这个样子。

“晚安。”路易莎说。她端庄又热忱伸出双手。

“晚安,路易莎。”他响亮的回答。

她为他拉出椅子,两人就隔着桌子面对面坐着。他坐得挺直,脚呈外八,愉快但有点不安地环视屋子。她优雅挺直地坐着,纤细的双手放在覆着白色亚麻围裙的膝上。

“今天好吧!”塔奇说。

“很好。”路易莎温柔地回答。过了一会儿她问:“你在割草吗?”

“嗯,我整天都在割草,割了十英亩呢!觉得好热!”

“一定的。”

“对啊,在太阳下工作好热。”

“你妈妈今天还好吗?”

“嗯,她很好。”

“我想莉莉黛儿现在陪着她。”

“是啊,她在陪她。”他慢慢地说。

他并不很年轻,但那张宽大的脸上有着一股稚气。虽然路易莎比他小,而且她的脸很秀气,但给人的感觉是她的年纪比他大。

“我想她帮了你妈妈很多忙。”

“我也这样觉得。没有她,妈妈不知要怎么过。”他以一种尴尬而缓和的语气回答。

“她看来蛮能干也蛮漂亮的。”

“嗯,她是蛮漂亮的。”

塔奇摸摸桌上的书。其中一本是红色方形相簿,一本是路易莎母亲留下来的“写给年轻女孩”。他打开书,再叠好,又把相簿放在书上面。

路易莎有点不安地望着那些书。她站起来重新将书摆好,把相簿放在下面,它们本来是那么摆的。

塔奇不好意思地笑笑。“哪一本放上面有什么差别呢?”

路易莎不以为然地笑着,然后望着他低声地说:“我都是那样放的。”

塔奇笑笑:“你什么都弄得好好的。”说着那张大脸都涨红了。

他又坐了一小时,然后起身告辞。走出门时被一小块地毯绊倒,站起来的时候,又撞到路易莎放在桌上装女红针线的篮子,把它翻到地板上。

他看看路易莎,再看看地上的那些线轴,急忙想去捡,但被她阻止。“没关系,你走了以后我再捡。”

她的口气温和而坚定。她没有心乱,也没有因为他的紧张而受影响,她努力使自己让他安心。

乔塔奇走出门后,在夜晚甜美的空气里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刚从陶瓷店跑出来、善良无知的熊。

而路易莎则觉得,自己像是熊闯了祸之后,那个好心又默默承受一切的陶器店主。

她将粉红色及绿色的围裙折叠好,捡起所有散在地上的实物,放入篮中,然后拉平地毯,把灯移近地板开始仔细地检查地毯。她用手轻轻抚着地毯,再看看双手。

“他带进了好多灰尘。”她喃喃自语。“我想一定是的。”

路易莎拿了簸箕和扫帚,小心翼翼地扫着乔塔奇走过的地方。

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加深他的困窘及不安,虽然即使他会减少他的忠诚。每星期,他去看路易莎两次,每次坐在她那雅致的房中,都好像被一层丝带所编成的罗网团团围住。他怕自己笨拙的手脚会弄坏那层精致的网,他下意识中总觉得路易莎担心他会如此。

但丝带及路易莎仍使他不得不尊敬、有耐心及忠诚。再一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那是十五年来感情持续的结果。在十五年中,他们有十四年没有见面,也很少通信。这几年,乔都在澳州,他去的目的是淘金,一直到等到了钱,他才回来。即使要五十年才赚到钱,他也会在那儿留那么久,然后虚弱蹒跚地回来,或根本不回来,也就不会与路易莎结婚。

但是他花了十四年赚到了足够的钱,于是他回来娶一直在耐心、专情等待着他的那个女子。

订婚后不久,他就告诉路易莎他想向新大陆澳洲发展的决定,他觉得他们在结婚前应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她静静倾听后,以惯有的沉着态度应允,她一直很沉着,即使她的爱人将要航向那漫长而未定的旅程时也是如此。乔因她坚毅的决定振作了起来,最后要走时有点难过,但路易莎涨红着脸亲吻他,然后说声再见。

“不会太久的。”可怜的乔沙亚地说。但她一等就是十四年。

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事情。路易莎的母亲及哥哥相继去世,留下孤零零的她。但重大的事件——太微妙又太简单得令人无法理解——是:路易莎有了她自己的生活方式,每日这么坚定、平稳地过下去,直到尽头,这条路是那么窄,窄得容不下另一个人站在她身旁。

乔塔奇回来时(他并没有事先通知她),路易莎的第一个反应是惊愕——虽然她自己不愿承认,而他也没想过她会有那种反应。十五年前她俩坠入爱河——至少她自己觉得如此——就在那个时候,她默从地跟随着少女时代的梦,将婚姻视为生命中合理而且可能实现的愿望。她默默地听着她母亲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她母亲是个头脑冷静、甜美且个性温和的人。当乔塔奇出现时,她理性地与女儿交谈,路易莎也毫不犹豫地接纳他。他是她的第一个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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