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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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年
010
本章字数: 61366

“这可以给孩子增点见识嘛。”祖母嗫嚅地说。

“去!去!但只准这次,决不准再为这种事情停一次车。就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要转弯的那条泥路在后面约一英里的地方。”祖母说,“刚才经过时我记下里程了。”

“泥路。”贝利咕哝说。

他们调头向泥路驶去,祖母想起那幢房子的其他细节:前院的如茵草地,大厅的高耸烛台等。约翰说秘密机关大概是在壁炉那边。

“你们不准进屋子,也不知道现在住着什么人。”贝利说。

“你们在前面跟人家说话,我就绕到后面,从窗子爬进去。”约翰提议。

“我们都不下车。”母亲说。

车子驶进泥路,在颠簸中行进,车后扬起一股红色滚尘。祖母想起没有柏油路的时代,三十英里是一天的行程。泥路绕山而上,路面不时突然出现水塘及险象环生的急弯。只一转眼他们就上了一个山头,往下看是连绵数英里的浓郁树梢,再一转眼又到了一个红土洼子,铺着一层尘土的树木反而高高在上地俯视他们。

“那地方最好就在前面,否则我可要回头了。”贝利说。

这条路好像几个月都没人在上面走过的样子。

“不会太远的。”祖母说。她话音甫落,一个可怕的念头掠过脑海。这念头太令她窘迫无措了,她脸一红,眼一瞪,双脚不知不觉一伸,正好踢翻角落里的篮子。篮子一倒,一声尖叫冲开了盖篮子的报纸,“巧欣”就跳到贝利的肩膀上去了。

两个孩子摔到座位底下,母亲紧抱着小孩被抛出车门外面的地上;老太太滚进了前座。那只猫在空中翻个滚,以正常的姿势降落路边洼沟。贝利依然留在驾驶座,那只猫——宽宽的白脸、橘红的鼻子,灰色的斑纹,已经爬上来,像只大毛虫般攀着贝利的脖子。

孩子们一发现他们手脚还能动时,就爬出车子,喊道:“我们出车祸了!”祖母蜷曲在仪表板下面,心里盼望自己受伤,这样贝利的愤怒可能不致立刻降临在她身上。车祸前突然掠过她脑海的可怕念头是:她心目中那么鲜明的房子应该在田纳西,而不是在乔治亚。

贝利用双手扳开脖子上的猫,并把它摔出窗外,撞在一棵松树上。然后他爬出车外,去找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母亲正靠坐在染满红土的洼沟边上,怀中抱着大哭的小孩,还好她只有脸上一处割伤和一边肩膀撞伤。“我们出车祸了!”两个孩子似疯似喜地叫着。

“可惜没有人死掉。”琼失望地说,这时祖母正跛踬着从车里出来,她的草帽依然端正地盖在头上,只是破裂的前沿俏皮地站了起来,那束紫罗兰已倒垂在一边。除了孩子,他们全在洼沟里坐下,以缓和过度的惊吓。他们每个人的身体都在发抖。

“或许会有车子经过。”孩子的母亲低亚地说。

“我相信我有内伤。”祖母按压着腰侧说,但没人理会她。贝利的牙齿格格打颤。他穿着一件黄色运动衫,上面印有鲜蓝的鹦鹉图案。他的脸与衣服一样黄。祖母心里决定闭口不提那幢房子应该在田纳西。

现在那条路已在他们头顶约十英尺的地方,抬起头只能看到路边的树梢。他们所坐的洼沟后方有更多树木,都长得很高,树林又暗又深。过了几分钟,他们看到一辆车子出现在远远的山顶上,车子开得很慢,好像车上的人正在观望他们。祖母站起来,夸张地挥舞双臂吸引对方注意。车子继续慢慢开来,然后拐弯消失,然后又出现,到了他们翻车的山头,车子开得更慢了。那是一辆黑色灵车般的破旧大车,车上有三个人。

车子在他们的正上方停下来,司机默默地,呆板地向他们俯视好几分钟。然后回头向另外两人说了些什么,三人便下了车。其中之一是个胖胖的青年,穿一条黑色裤子,上身是红色运动衫,胸前浮印一匹银色健马。他走向右侧,站过来张望,嘴习惯性地露齿半张。另外一人穿卡其裤,蓝条外套,灰色的帽子压得低低的,遮去大半张脸。他迟缓地移步来到左侧,也是一语不发。

司机下车站在车侧,向下观望。他比另外二人老,头发已开始转白,皱褶的脸上一副银丝眼镜给他平添不少学者气质。他既没穿上衣,也没穿汗衫。那条工装裤穿在他身上也太小了。他手上拿一顶黑帽和一枝枪。两个青年手上都有武器。

“我们翻车了!”孩子们叫道。

祖母有个特别的感觉:那个戴眼镜的人似曾相识。那张脸看来那么熟悉,好像一生中都有他的影子,只是无法想起他是谁。他离开车子向路缘走来,然后小心地站稳脚跟免得滑落。他穿着一双黑白相间的鞋子,未着袜子的脚踝又红又瘦。“早安。”他说,“看来你们一同栽了个小筋斗。”

“我们滚了两个筋斗。”祖母说。

“一个而已,我们看见了。”他指正道,然后平静地对那个灰帽子青年说,“试试他们的车,看看能不能发动,哈伦。”

“你们拿枪干什么?”约翰问,“你们拿枪要做什么?”

“太太,”那人对孩子的母亲说,“能不能请你把孩子叫到身边坐下?小孩子使我紧张。我要你们大家一起乖乖坐在那里。”

“凭什么你要命令我们?”琼问。

砰地一声他们身后的树林好像裂开一个无底黑洞。“过来。”母亲吼。

“喂,听我说。”贝利突然叫道,“我们在困难之中!我们是在……”

祖母尖叫一声,从地上爬站起来细看。“你是‘不平’!我认出来了。”她说。

“不错,”那人微微笑着说,好像认出来反而很高兴似的。“但是,老太太,你不该认出我,那样对你们更不利。”

贝利猛然转头对他母亲说了句什么,连两个孩子都惊住了。老太太开始哭号,那个煞星的脸变红了。

“老太太,别难过。有时候一个人说话并不真有那个意思。我看他并不是真的有意思要对你那样说。”煞星说。

“你不会对女人开枪的,是吗?”祖母说着从袖口抽出一条干净手帕,擦拭眼中的泪水。

煞星用脚尖在地上挖了个小窟,然后再用土踏平。“心里虽不愿,但情势所迫……”他说。

“听我说,”祖母几乎是哀鸣地说,“我知道你是好人。看你的样子,没有一点不高贵的血液,我知道你必定来自有教养的家庭,父母一定都是好人。”

“不错,老太太,世上最好的好人。”他笑着说,每次他一笑,就露出坚实洁白的牙齿。“上帝造的女人没有比我母亲更好的,我老爹的心像黄金一样纯。”穿红色运动衫的青年绕到他们背后,把枪端在腰胯上,站在那里。煞星就地蹲下说:“看紧他们的小孩,鲍彼李,你知道他们叫我紧张。”他望着前面挤作一团的六个人,似乎有点窘迫,又像一时想不出话来说。他望了望天空说:“没有一片云。看不见太阳,也看不见云。”

“对,是个好天气。”祖母说,“听我说一句,你不该叫自己‘不平’,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是好人。我看你的样子就知道。”

“嘘!”贝利发声,“嘘!给我闭嘴!让我处理这个情况!”他蹲在那里的样子是径赛起跑的姿势,但并没有起跑。

“我解释过了,老太太。”煞星用枪托在地上画了个圆圈。

“得花半个钟头修修这部车。”哈伦从顶开的车盖上探头说。

“好吧,你跟鲍彼李先带他和那个男孩到那边去。”煞星指指贝利和约翰,然后对贝利说,“这两个人有话要问你,麻烦你跟他们往后面林子里走一趟好吗?”

“听我说,”贝利急言道,“我们正处在困难之中!没有人搞清楚这是什么——”他的声音轧然中止。他的眼睛又亮又紧张,颜色就像胸前的鹦鹉,他完全呆住了。

祖母伸手去调整帽子边缘,就像她要一起去树林,但帽缘却断落在她手里。她向手上呆望片刻,就让它飘落在地上。哈伦像扶持老人般挽住贝利的手臂。约翰紧握着父亲的手,鲍彼李则跟在后面。他们向树林走去,刚走到黑暗边缘,贝利转身,依着一棵光秃秃的松树干喊道:“我马上就回来,妈妈,等我!”

“现在就回来!”他的母亲尖叫,但他们依然全都消失在树林里。

“贝利乖儿!”祖母哀切地呼唤,但她随即发现自己正注视着蹲在她面前的煞星。“我只知道你是好人,”她不顾一切地说,“你一点都不是坏胚!”

“不对,我不是好人。”煞星停了片刻才回答,好像他将老太太的话仔细思考了一下,“但我也不是世上最坏的人。我老爹说我是跟兄弟姐妹都不一样的狗种。老爹说:‘要知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活一辈子却不问为什么活的人,另一种是偏要知道为什么的人。这孩子属于后者,他将来一定不得了!’”他把那顶黑帽戴上,突然抬头一看,之后把目光移到树林深处,好像他再度感到窘迫。“抱歉在女士面前我没穿上衣。”他微耸一下肩膀说,“我们脱逃时都把衣服埋了,要等境况好转才能买新衣服。现在身上的衣服都是向路人借来的。”他解释道。

“完全没关系,也许贝利的箱子里有多的衬衣。”祖母说。

“我会仔细看看。”煞星说。

“他们要带他去哪里?”孩子的母亲哭喊道。

“老爹自己也是一张不倒牌。无论什么事你别想叫他屈居下风。不过他与官衙们倒从无过节,他有一套手腕应付他们。”

“只要你肯试,一样可以过清净日子。想想看能安居下来不再整天提心吊胆怕人追拿,那样多舒服,多美妙。”祖母说。

煞星继续用枪托在地上乱画,样子就像正在考虑这些话。“不错,总是有人在追你。”他喃喃自语。

祖母发现他帽子后面的肩胛骨好瘦,因为她是站着俯视蹲在地上的他。“你祷不祷告?”她问。

他摇头。祖母看到的只是黑帽子在两片肩胛骨之间摇晃。“没有。”他说。

从树林里传来一声手枪声,跟着又一声,然后一片静寂。老太太急扭转头,她听见穿过树梢的风啸,声音像巨人由于满足而吸进一口长气。“贝利乖儿!”她呼唤。

“我做过一阵子教堂唱诗员。”煞星说,“我什么都干过,也服过役,无论海上陆上,家乡或外地,我结过两次婚,做过掮客,跑过铁路,耕过田地,遇到过暴风雨,有一次还看过一个人被活活烧死。”他抬头看孩子的母亲和紧靠着母亲的小女孩,她们的脸色惨白,眼神暗淡:“我甚至还看过女人被抽鞭子。”他说。

“祈祷,祈祷,”祖母说,“祈祷,祈祷……”

“在我记忆里我从来不是坏孩子。”煞星说话的声音像梦呓,“可惜在人生旅途中,某些地方我犯了错,被送进监狱,从此虽生犹死。”他抬头,以稳定的逼视猎取老太太的注意力。

“那就是你该开始祈祷的时刻。你第一次送进去是因为犯了什么?”她问。

“向右看,是墙。”煞星又抬头,看看无云的天,说,“向左看,是墙。向上看,是天花板。向下看,是地板。我忘了我做过什么,老太太。我枯守着,困顿着,想要思索出我究竟做了什么,然而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有想起。有一阵子,我以为快想出来了,但结果还是没有。”

“或许他们把你关进去是弄错了。”老太太含糊地说。

“没有,”他说,“没有弄错。他们有我的记录。”

“你必定偷过什么东西。”她说。

煞星微露不屑地说,“谁的东西我都不要。据牢里的医疗长说,我是杀了我的老爹,但我知道那是胡扯。我老爹死在一九一九年的流行性感冒,这与我毫不相干。他死后葬在郝伯威山浸信教徒的墓园里,你可以去那边亲眼看一看。”

“如果你愿意祷告,耶稣会救助你。”

“此话不差。”煞星说。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祷告?”她问,因着这微露的曙光,她突然颤抖起来。

“我什么救助都不要,我靠自己就够做得很好了。”

鲍彼李和哈伦悠哉地从树林走出来。鲍彼李手上拎着一件黄色上衣,上衣上面有一只鲜蓝色的鹦鹉。

“那件衣服丢给我,鲍彼李。”煞星说。上衣飞过来落在他的肩头,他把它穿在自己身上。祖母看见这件上衣,不敢想像其中真相。“老太太,”煞星一面扣扣子一面说,“我发现犯罪本身无关紧要。你可以做这或做那,杀一个人或偷拆一个人的车胎,因为迟早你会忘记你犯的是什么罪,只知道你为犯罪在受惩罚。”

孩子的母亲开始像接不上气似的抽泣起来。煞星说:“太太,你和那个小女孩愿不愿跟鲍彼李和哈伦去一下那边,去跟你先生一起?”

“是的,谢谢你。”母亲有气无力地说。她左手瘫痪地垂挂着,右手则紧抱婴儿,婴儿已经熟睡了。“扶那位太太一把,哈伦。”当母亲挣扎着爬出洼沟时煞星说,“还有鲍彼李,你牵住小女孩。”

“我不要跟他牵手。”琼·思黛说,“我觉得他像一条猪。”

那个胖子涨起猪肝脸,笑着过来抓她的手臂,硬拉着她跟在哈伦和她母亲后面进入树林。

与煞星单独相对的祖母,发现自己已发不出声音。天空无云也无太阳。周围除了树木一无所有。她想告诉他一定要祷告。她的嘴唇开开闭闭却始终没有声音发出。最后她只听见自己在说:“耶稣,耶稣,”她本意要说耶稣会救助你,但因她的音容已扭曲,听起来就像厄运已经当头。

“不错,”煞星似若赞同般接口说,“耶稣把一切都搞砸了,使一切都失去平衡了。他的情形跟我完全一样,除了他没有犯罪,而我犯了罪,因他们有我的犯罪记录。当然,他们没给我看我的犯罪记录。所以我现在就自己写犯罪记录。我老早说过,你得自己记下你所做的一切,自己签名盖章,并且留一份副本。那样你就能知道你究竟做过什么,把罪行与惩罚放在一起比较,看看是否公平,而且末了你还有个依据,以证明你受的待遇不够合理。我自取浑号‘不平’,就因我无法在我的罪行与我受的惩罚之间划出平衡线。”

树林传来一声破空尖叫,紧跟着一响手枪子弹出膛声。“你看看这样是否合理,老太太,有人受一大堆惩罚,但另一个人却一点都没受惩罚。”

“耶稣啊!”老太太喊道,“你有高贵的血统!我相信你不会对女人开枪!我知道你出身良好!祈祷!耶稣啊,你不该对女人开枪。我把我全部的钱都给你!”

“老太太,”煞星遥望着树林深处说,“从来没有葬仪掮客向尸体收小费的事。”

又传来两声枪响,祖母抬起头,样子像一只焦渴的老火鸡,喊道:“贝利乖儿!”她的心好像裂了。

煞星继续说:“耶稣是惟一能叫死人复活的‘人’。不过他不该那样做,他把一切平衡搞乱了。如果它说过的话都做到了,那你除了丢开一切追随它,没别的路可走,如果它没做到,那也没别的路可走,除了尽可能享受你剩下的那一点点短暂时光——去杀人,放火,或其他卑劣的事。虽无乐趣,但已够卑劣了。”他说话的声音几乎变成了咆哮。

“或许他没有把死人复活。”老太太嗫嚅着,却不知自己在说什么,她觉得一阵头晕眼花,直向沟里瘫软下去。她的腿在她身体下面扭曲着。

“我当时不在场,所以不敢说他没有,我若在场就好了。”煞星说着并一拳捶在地上。“我不在场真不对,因我若在场我就清楚了,喂,老太太,”他提高嗓音说,“如果我在场,我就会弄清楚,然后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他的语音似乎将要哽咽,正好祖母的神志清醒片刻。她看到这个大男人的脸正贴近自己,扭曲着,好像要哭,她喃喃地说:“啊,你也是我的宝贝儿子,你也是我亲生的孩子!”她伸长手臂,搭上他的肩头。煞星像被蛇咬似的猛然跳开,并连射三枪打穿她的胸膛。然后他把枪放在地上,取下眼镜开始擦拭镜片。

哈伦和鲍彼李从树林回来,站在沟顶上俯视,老太太半坐半躺在血泊中,双腿像孩子般交叠在身体底下,脸望着无云的青天,微笑着。

除去了眼镜的煞星,两眼布满了血丝,脸色苍白,毫无表情。“把她跟其他的人丢在一起。”他说,并抓起那只在他腿边擦摩的猫。

“她真多话,不是吗?”鲍彼李哼唱着,滑下沟底。

“她本来可以做个好女人,”煞星说,“如果她那辈子每分钟都有人要射杀她的话。”

“有趣!”鲍彼李说。

“闭嘴,鲍彼李,”煞星说,“世间哪有什么事真的有趣。”魂断奥克里克桥

〔美国〕毕尔斯毕尔斯(Ambrose Bierce,1842~1914)美国短篇小说作家。

1

有一个人站在北阿拉巴马州火车铁桥中央,低头俯看二十尺下湍急的河水。他的双手反绞在背后,手腕上捆着绳子。另外一条大绳圈住他的脖子,大绳一端固定在他头顶一具粗大的十字形木块上。绳子松垂的部分落到他的膝盖附近。枕木上面放了一些木板,他与行刑者的脚踏在木板上。行刑者中两个是联邦士兵,一个是士官——看起来以前可能当过副警长。稍远处还有一个军官,全副武装,是个上尉,他也站在那块临时木板上。桥两头各站一个哨兵,一本正经端着枪的样子很不自然,但身体倒是挺直的。他们守望的目标不是桥中央,而是桥的两边进口。

一个哨兵前方空无一人,只见一条百码长的铁轨,笔直伸入林间,转个弯就消失了。更前面一定还有个岗哨。另外一边是空旷平地,地面有点倾斜,斜面顶点有一道用树干竖成的木栏,作为防御工事,许多枪洞与一个炮孔,分别伸出来福枪的枪管与一门铜炮的炮口,对着铁桥。铁桥与工事中间有一队观众——是一连列队稍息的士兵。他们一律枪托落地,枪身斜靠右肩,双手扶在枪把上。一个中尉站在队伍右侧,左手扶右手,右手扶军刀,刀尖撑在地上。除了桥中央三个军官外,其他的人纹风不动。连队静悄悄的对着铁桥,两个哨兵像桥头塑像般向着两岸。上尉两臂交在胸前,没有作任何指示,默然注视部下的动作。死亡是件庄严的事,即使杀人如砍麻的军人,也得对死亡表示敬意,按照军礼,静默就是致敬的意思。

等待受绞的人约三十五岁,穿着像个农夫,仪表倒不俗——高挺的鼻子,宽阔的额头,坚毅的嘴形,唇上一道八字胡,唇下一束山羊须,乌黑的头发平整地梳向后脑勺,直达衣领;他穿一套合身的大礼服,眼睛灰黑,神情善良。谁也料想不到这样的人脖子会套上绳圈,他不是卑恶的角色,但联邦军法太宽大了,什么人都能享受绞刑,即使连绅士也不例外。

一切就绪后,两个士兵向旁边站开,并拿掉原先所站的踏板。士官转身向上尉敬礼,然后站到军官身后,军官再向旁边挪开一步。这样一移动,受绞者与士官就分站同一木板的两端,木板跨越三条枕木,受刑人占的空间约为木板的四分之一。木板原先靠上尉的体重压住;现在换了士官。等上尉发出讯号,士官跨步离开木板,木板一倾斜,受刑人就从枕木的空隙落下去。在受刑人想,这套设计既方便,又利落。他的眼睛未蒙黑布,对自己脚下“不踏实的立足点”凝望了一阵,再把视线移向下面狂奔急转的流水。一块浮木映入眼帘,注视这块顺流而下的浮木,他觉得浮木漂得可真慢啊!河水也流得可真慢啊!

闭上眼睛,想聚精会神最后一次思念妻儿。刚才是晨曦反射的粼粼水光、下游迷迷的白雾、水中的浮木、岸上的工事、列队的士兵,使他无法集中。现在他发觉一个新的干扰刺穿了他的默思,一道难以忽视也不可了解的声音,那像是铁锤与铁砧的撞击声,尖锐,清脆,直震耳膜。他猜不透到底是什么声音,究竟来自何方,远……近……既远又近。那道持续、规律的声音,慢得就像教堂的丧钟。每响一声,他随即焦急地等待下一声,不知何故,他忽然了悟了,于是静默的间隙变得更长,折磨人的拖延使他发狂。迟来的声音却越敲越响,越响越尖。他的耳朵像箭刺刀扎,他快忍不住要尖叫了。这声音是他腕上手表的滴答。

睁开眼睛,又是汩汩的流水,他想:“如果手能挣脱,我就可以拿掉套索跳下去,然后潜水躲开枪弹,拼命游上岸,躲进树林,再找路回家。家!感谢上帝,现在还在外头,在他们占领区的外面,妻儿尚未受到前锋的糟蹋。”

当这念头在脑际一闪时,上尉向士官点了点头,士官向旁边跨出一步。

2

佩顿·华古是一名富农,祖上是阿拉巴马的古老望族。就像所有蓄奴者一样,对政治他是主张退盟者,坚决支持南方力量。当初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他未能加入军队,直接投入壮烈的战斗,所以他觉得自己大志未伸,总是摩拳擦掌,渴望发泄一下剩余的精力,过过大兵生活的瘾,甚或闯点名气出来。他相信这个机会一定会到来,战争是一切机会的泉源,他会把握,只要是对南方有利,无论多卑下的事他都干,无论多危险的事他都不怕。他是百姓的身份,但有一颗作战的心;他有坚定的信念,但未受正式训练,所以他暗中有点赞赏那句恶徒的铭言:爱情与战争是不择手段的。

一天黄昏,华古夫妇坐在农场入口一条生锈的长椅上,一个灰衫士兵(南军)骑马过来讨水喝,华古太太很乐意为他服务。她去取水时,她丈夫就走近满身尘土的士兵,急切地探问前线的消息。

那士兵说:“北佬在修铁路,准备发动进一步的攻击。他们已到达奥克里克桥,把桥整修好,并在北岸筑起工事。他们的司令到处贴出告示,不管谁破坏铁路、铁桥、涵洞或火车,抓到立刻处绞。我看过告示。”

“奥克里克桥有多远?”华古问。

“大概三十里。”

“河岸有没有火力?”

“只有在离河一里半的铁道上有个岗哨,桥头有个哨兵。”

“如果一个人——?一个不怕死的老百姓——能躲过那个岗哨,甚至能设法处理掉那个桥头哨兵,他有什么事可做?”华古笑着问。

士兵想了想说:“根据我所看到的,去年大水冲来不少浮木,现在都积在桥头底下木堤旁边,这些木头都干透了,像干麻一样容易引燃。”

华古太太已把水端来,士兵喝完恭恭敬敬向她致谢,并向她丈夫鞠个躬,就上马离去了。一小时后,夜幕垂得更低,他再度经过农场,向北面的来路骑回去。实际上,他是“联邦军”的一名斥候。

3

佩顿·华古从枕木间溜下去时,好像死了似的根本毫无知觉。后来——在他感觉中已过了几个世纪——他被喉头一阵剧压痛醒,他觉得无法喘息,尖锐的疼痛从脖子射向每个细胞。各路大小神经,从中枢到末梢,以难以置信的速度,闪电般抽痛着。他像受到阵阵火流攻击,炙烫得难以忍受。至于他的脑袋,除了如欲爆裂的一波一波胀痛之外别无意识。他不能思考,一切心智活动都已停摆,剩下的只有感觉——疼痛的感觉。他觉得已经失去形体,剩下一团火球,在飞速地落下,周围是炽亮的光云,是摆荡的光弧,幅度大得像巨钟的钟锤。然后,无比猛烈地,亮光向上飞射,水声爆裂,耳鼓轰然巨响,接着一切变成寒冷,变成黑暗。他的意识恢复了,意识告诉他绳子断了,他掉进溪流里。绳索不再继续勒紧,但依然使他窒息,这也使得他没有喝一肚子的水。没有被绳子勒死,结果是被水淹死——他觉得这才可笑呢!睁开眼睛,四周一片黑暗,只有头顶上有点亮光,但却好远!远得离谱!他在下沉,亮光越来越弱,弱到几乎没有了,然后又一点一点亮了起来,他知道自己正升向水面——但根本不是他的意愿,因为留在下面反而舒服。他想:“吊死或淹死都不坏;就是不愿被枪打死。不行,我不想吃子弹;那不是味道。”

他并不清楚自己在挣扎,是手腕的刺痛使他注意到努力挣脱束缚的动作。他观看自己的手,好像看别人变戏法,结局如何全不关痛痒。哇!好妙的戏法——好大的神力!真棒!脱得真漂亮!绳子掉了;手臂分开了,向上浮了,渐强的亮光中隐约有两只分开的手掌。他再度兴致勃勃地观看手掌一只接一只跳向脖子,抓住套索,拉脱,狠狠丢开,绳子像水蛇似的游走。“放回去,放回去!”他的心对他的手掌喊道。解绳子时以及绳子解掉后,脖子痛死了,脑袋着火了。原来微微跳动的心脏忽然腾跃起来,简直要从嘴巴跳出来。他的身体扭曲了,撕裂了,痛苦得难以阻挡!他的手完全不听指挥,只拼命向下打水,努力使身体浮向水面。他感到头露出来了,阳光使眼睛一阵晕眩,胸部痉挛似的扩张,肺部一阵剧痛后冲进一口空气,逼得他发出一声猛烈尖叫。

现在他的一切感官作用彻底恢复了,而且精密敏锐的程度超出了常态。生理系统受到彻底搅乱之后,产生出一种超越自然的能力,现在竟能感受平常无法收到的讯号。他感觉并听到水波一下一下打在脸上,他清楚看见岸上树林的每一棵树、一片叶、叶上的脉络与昆虫;他看见蝉、青肚苍蝇、在树枝上织网的灰蜘蛛。他辨得出草叶上露珠的七彩光芒、水面上蚊萤的飞舞、蜻蜓的振翼、水蜘蛛用桨橹般的长脚划水(桨橹把船整个举起来了)的动作,这一切汇成了清晰的音乐,钻进他的耳朵。他看不见水中的鱼,但听到游鱼分水的声音。

刚到水面时他面向水底;一会儿五彩世界开始缓缓旋转,他是旋转的轴心,他看见桥、防线、桥上的士兵、上尉、士官、两个士兵、他的行刑者,他们是衬着蓝天的黑影。他们在叫,在做手势,在向他指点。上尉已拔出手枪,但没有射击;其他三人没拿武器。他们的举动丑陋又狰狞,他们的形体巍峨又巨大。

突然间他听到尖啸的枪声,有东西打到水面,离他的脸只差几寸,水花扑在他脸上。他听到第二声枪响,一个桥头哨兵的来复枪顶着肩膀,枪口喷出一股青烟,水中的人看见一只眼睛,正透过来福枪的照门在凝视自己,是桥头那人的眼睛,眼珠是灰色的,记得书上说灰眼睛最锐利,神射手通常都有这种眼睛,不过这一枪却没打中。

一股对流漩涡把华古转了半圈;他看见另一边岸上的树林。背后响起嘹亮、单调、拖长音调的叫喊,越过水面,刺穿一切声音,包括耳边水波的拍击声,清清楚楚传进耳朵。他不是军人,但他经常出入军营,这种精确又缓慢的口令他很熟悉,他知道事情有了可怕的变化,岸上的中尉也加入了这幕晨戏。多冷酷的口令——那么平稳悠闲的语调,部下一定可以安心做好预备动作——每个残酷的字眼后面的间隙,是那样的精确:

“立正——各就各位!……举枪!……预备!……瞄准!……射击!”

华古急忙潜水——尽全力向深处潜去。耳边水声像尼加拉瀑布般怒吼,他依然听到闷雷似的枪声突破水面,依然看到点点闪亮的、七歪八扭的金属颗粒,摇摇摆摆沉下来。有几粒碰到他的脸、他的手,再往下沉。有一粒落进他的衣领,热呼呼的很不舒服,他伸手把它拨掉。

他再浮出水面换气时,发现自己在水底待了很久,他已到了更远的下游——离安全更近。士兵大约重新填好了弹药,通条纷纷从枪管抽出,银光闪闪地在空中调头,插进边上的架子里。两个哨兵开始毫无准头地胡乱射击。

华古侧头看见这一切,就没命地顺流猛划。他的大脑像手脚一样用力,思想像闪电般快速:

“训练有素的军官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躲一排子弹与躲一颗子弹一样容易,他可能已下令自由射击,果真如此,老天救我,我没命了!”

离他不到两码处,水面惊人地迸裂开来,一道尖声长啸划破天空,爆炸声淹没了一切,河水兜底地翻了起来!一片弧形的水幕弯向他的头顶,盖落下来,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被埋葬了!铜炮也加入了游戏。他挣扎着把脑袋钻出动荡的水面,即听到枪声斜斜划过空中,远处林间响起一阵断杈裂枝的声音。

“他们不可能再那样打,”他想,“下次他们会送一长串的铁葡萄来。我得注意这门炮;一冒烟就该躲了——声音来得太迟;炮弹比它先到,这是门好炮。”

他忽然觉得自己陀螺似的旋转起来,流水、河岸、树林、远处的桥、工事、士兵,全都混合、模糊成一片。东西只剩下颜色,颜色被拉成平行的横线。他掉进漩涡,急速的旋转、推进,他头昏眼花了。才一忽儿功夫,他被抛到左岸——即南岸——边上的碎石上,那是一个突出点的背面,正好避开敌人的视线。猛然的停止,双手在碎石上的擦痛,使他清醒过来,使他兴奋得落下眼泪。他把手指插进沙里,抓一把沙撒在自己身上,他高声赞美。这不是沙,这是钻石、这是翡翠、这是宝玉,这比世上一切最美的东西更美,还有岸上的树林,那是仙境乐园;数一数那繁枝茂叶;闻一闻那花芽芳香。树缝里洒落一地玫瑰的异彩,风在枝桠间轻弹美妙的音乐。他简直不想再逃——留在这样迷人的地方束手就擒也就心满意足了。

一长串铁葡萄噼哩啪啦打在头顶高处的树枝间,他从梦幻中惊醒。那个泄气的炮手在向他致送告别的礼炮。他猛跳起来,奔上斜岸,钻进树林里。

跟着移转的太阳,他奔跑了一整天,树林似乎无穷无尽,看不到一块空地,找不到一条樵夫踏成的小径。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住处的附近有这样蛮荒的地区,这个发现真有点令人费解。

夜幕落下去了,他又累、又饿、脚底又痛,但一想到妻儿,随即又加紧了脚步。最后他找到一条路,他相信这条路可以带他走上正确的方向。它像普通街道一样宽直,但似乎没人在上面走过。路边没有田野、没有住屋,也听不见显示人烟的狗叫。两侧黑色树干构成两道直墙,并像透视图般向前延伸,最后消失在地平线的一个黑点上。抬头仰望,枝叶的空隙中星星闪烁的金光,看来与平时完全不同,星座的排列也十分古怪。他确信这种排列必定暗示什么秘密的危险。他听到两旁树林充满各种古怪的声音,这些声音中,有低语声——?一次、二次、三次——非常清晰,但又听不出是那种语言。

脖子疼痛非常,他伸手一摸,肿得好可怕,他知道那里有一圈绳子勒过的黑色淤血。他的眼睛又干又涩,无法合一下眼皮。他的舌头焦干浮肿,他把舌头伸出,让凉风吹散它的灼热。这条人迹罕至的林荫大道,地上的草皮多么柔软!他觉得脚下并没踩到东西。

尽管他痛苦万分;但毫无疑问的,他在行走中睡着了。因为他看见了另一幅景象——也许刚才是梦幻,现在才是真实。他站在自家的大门口,周遭一切与他离开时毫无两样,清晨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明亮可爱,他必定走了整整一夜。他推开大门,踏上白白的石板路,他看到女人的长衣在风中飘拂,他的妻子,那么清新,那么凉爽,那么甜美地从凉台上下来迎接他,然后站在阶梯下等待,她脸上露出掩不住的笑意,样子无比高贵优雅。啊!多美丽的妻子!他伸开两臂向她抱去。正当他要紧抱她的时候,只觉得脖子背后被猛力一击;一道炮弹般的震撼,四周跃起无数刺目的白光——然后黑暗、静寂消灭了一切!

佩顿·华古死了;他那断了脖子的尸体,在水里翻来滚去,位置在奥克里克桥下的浮木底下。绳索

〔美国〕波特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1890~1980)美国女作家。

他们搬到乡下的第三天,他从村子走回来,手上提着一只装满杂货的篮子,另外还带了一卷二十四码长的绳子。她出来迎接他,双手在绿色罩衫上擦拭。她的头发散乱,鼻子给太阳晒得红通通的;他看着她说,她已经很像道地的乡下女人。她发现他的灰色法兰绒衬衣湿淋淋地黏在身上,大皮鞋上全是尘土,就说他的样子活像戏里的乡巴佬。

有没有带咖啡回来?她等咖啡整整等了一天。他们第一天出来时就忘记买了。

哇哈,忘啦!主啊,现在他只好再跑一趟。好吧,再跑一趟,即使那会要他的命。虽然,什么都买了,只差咖啡而已。她数落他,就因他不喝咖啡,如果他喝,他才不会忘记。设若香烟抽完了呢?然后她看见绳子。那是做什么用的?这呀,他想可以挂衣服什么的。她问他是否想开洗衣店?就在他的眼睛前面,不是有一条五十尺长的绳子正挂着衣服吗?怪了,没有注意,真的?在她看来,那简直是破坏自然景观的大污点哪!

他认为手边有根绳子总会有许多用处的。她要知道究竟有什么用处,举个例子听听。他想了几秒钟,想不出来。但可以等着看,不是吗?在这种乡下地方,会用得着许多零碎东西的。她说,不错,话虽这么说,但她觉得在这种一分钱都得精打细算的时刻,花钱买无用的绳子似乎很可笑。就是这样而已,她没有别的意思。但她起先还不觉得,现在才奇怪,为什么他认为绳子非买不可。

为什么,吼声如雷,他要买所以他就买,这就是买绳子的理由。她认为有这个理由就够了,但她不懂为什么他不一开始就这么说。绳子当然有用,一条二十码长的绳子,可以有上百种的用途,虽然现在想不出,但总会有派上用场的时候。这还用怀疑?正如他刚才所说的,在乡下什么都会用得着。

但是,没买咖啡她有点失望,啊唷,看看,看看,下面的蛋!啊呀,天,全报销了!他把什么压在上面?难道他不懂蛋会压碎?压碎?究竟谁把蛋压碎,他要弄清楚。说话别不考虑。他只负责把篮子提回来。如果蛋破了,那是杂货店老板的错。他不是小孩子,不懂蛋不能压上重东西。

她相信是绳子闯的祸。这里面最重的就是绳子,他从路上走进来时,她看得很清楚,一大捆绳子压在最上面。他渴望全世界的人都来为他证明,事实绝不是如此。他是一只手拿绳子,另一只手提篮子,她的眼睛如果连这都看不清还能做什么用?

好吧,不管怎样有一件事她可以肯定:明天早餐没有蛋吃。所有的蛋只有现炒作为晚餐。真是见鬼。她预备的晚餐是肉排。没有冰,肉不能久放。他问她为什么不能把蛋打在碗里,找个阴凉地方放起来。

阴凉地方!如果他能替她找到,她真高兴照他的话做。要不然,他觉得把蛋和肉都煮熟,把肉留到明天吃,不是也很好。这个主意更叫她憋气。新新鲜鲜的不吃,却要放到明天吃回锅老肉。剩菜残羹即使不得已也不这么做,何况是好好的鲜肉!他轻轻揉捏她的肩膀。事情并不真的那么严重,不是吗?亲爱的。有时候,他们一起顽皮的时候,他捏她的肩膀,她就会像猫一样躬起背,舒服地轻声哦哦。但这次她却回头怒嘘他,差一点没向他伸出猫爪来。他本来要说他们当然可以想个办法解决,没想到她先说如果他敢说可以想个办法,她就铁定赏他一巴掌。

他气呼呼地把话吞下,脸涨得火烧般红。他拿起绳子放在架子的顶层。她不让绳子放在那里,那是放瓷瓶和罐子的地方;她绝不容许一堆绳子把架子顶层弄得乱七八糟。她受够了乱七八糟,城里的单层公寓地方小,这里有的是空间,她一定要把东西放得井然有序。

好,既然这么说,他倒要弄明白,为什么铁锤、铁钉会跑到那上面去?她明白他要修理楼上的窗子,为什么还把它们藏得那么高?这明明是她自己乱塞乱藏东西,把什么事情都弄得事倍功半。

她坚持他必须为这话道歉,她如果知道他真的有意要在今年夏天修窗子的话,她就会让铁锤、铁钉留在原地,留在卧室地板中央,让他们半夜里在上面踩来踩去而不去动它。然而现在他如果不把那上面的废物清理掉,她就要把东西抛到井里去。

噢,好啦,好啦——可以把东西放进储藏室吗?当然不行,那是放扫帚、拖把和畚箕的地方,为什么他不能在厨房以外找个地方放他的绳子?难道他不会动脑筋想想空荡荡的房间有七间,而厨房是独此一间别无分号?

他要问明白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她知不知道这样只有使自己成了十足的笨瓜?她把他看成什么?三岁小呆子吗?所有问题都出在她需要一个比她弱的人,以便受她奚落、受她凌骂。他求上帝马上给他们弄两个孩子来,让她有机会发发雌威。也许那样他才得松一口气。

听了这句话,她的脸都气白了,她提醒他,是他忘了买咖啡,带了一条无用的绳子回来。她不过是好心想到该把他们生活的地方弄得更适合居住,也罢,大不了哭一场,如此而已。她的样子那么哀怜、那么迷惘又绝望,他不相信为了一条绳子犯得着这样痛哭流涕。不然究竟是为什么?看在老天份上?

哦,请他住口,离开一下,可不可以,离开五分钟?绝对没问题,离开就离开。随便离开多久,只要是她说的。主啊,她知道,他巴不得一走了之,永不回来。她从来不懂谁在留他,不让他走。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她困在这儿,离车站有几英里远,守着半空的屋子,口袋里没有一毛钱,要做的事却多的是;这简直是天赐良机,让他逃避工作。她真奇怪他为什么不继续留在城里,一直等到她把杂事全都忙完才回来。这是他惯用的摸鱼术。

他觉得这些话有点太过分。简直有点欺人太甚,如果她不介意他这样说的话。究竟为什么他留在城里直到夏天?岂不是为了多赚点钱给她。事实就是如此,她不是不知道,不这样做日子摆不平。那时她自己也是答应的。而且也可说那是仅有的机会,他可以把事情丢给她一个人做。

哦,他可以用这些话去骗他的太祖母。至于她自己,她想知道是什么东西留他在城里。太想知道了。好,她又要在这件事上瞎找碴啦,是不是?随便她,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懒得再解释。说起来真可笑,他惟一可做的事就是困守在家里,有什么办法?谁相信她真把这事看得那么严重。正是,正是,她知道男人的调调:只要脱身一分钟,就会被某个女人绑走了。当然他不好意思拒绝,盛情难却嘛。

唉唷,她乱找什么碴?难道她忘了自己说过在乡下这两个礼拜是结婚四年以来最快乐的时光?他们结婚多久了,才听她说这句话?闭嘴,有完没完。别抓住这句话做挡箭牌。

她并没有说他不在她就快乐的意思。她的意思是能把这个鬼家整理得井井有条等他回来,因此很快乐。她就是这个意思,可是看看现在!扯出一大堆陈年老账就为了说明忘记她的咖啡有道理,打破蛋有道理,买一条超出预算的倒霉绳子有道理。她觉得好戏到此可以收场了。现在在这世界上她只要求两件事。她要求把那条碍手碍脚的绳子送回去,然后把她要喝的咖啡买回来。如果他还能有记性,就带一个拿铁锅把用的手垫,再带两条窗帘绳,看看村子里有没有橡皮手套,她这双手粗糙得要报销了,再到药店买一瓶镁乳酸回来。

他望了望外面斜坡上暗蓝闷热的下午,拭抹一下额上的汗珠,重重叹了一口气说,但愿她能给他一分钟喘口气,他是准备再跑一趟。他刚一开始发现弄错时就这么说过的,不是吗?

好,好,那就好……快跑去。她还要去洗窗子。乡下景色真好!可惜她怀疑他们是否有时间能好好欣赏一下。他这就要去,但他不得不再说一句话,如果她不要这么忧郁得无可救药,她会发现这种忙乱不过几天而已。难道她对以往几个夏天的愉快一点都不记得了?他们从来没有快乐过吗?她可没功夫与他扯这些,现在可不可以请他马上拿走那堆绳子,免得在脚下踢来踏去?他拿起绳子,把桌子撞得七歪八倒,然后把它挟在肋下走出去了。

他现在就走?当然现在走。她想他是迫不及待了。有时候她觉得他真有先见之明,捡最恰当的时机离开她,把事情留给她自己一个人去麻烦。她本打算把那些床垫弄出去晒晒,如果现在拿出去至少还可以晒上三个钟头,早上他一定听她说过想把垫子拿出去晒,所以他当然愿意走开留给她自己去应付。她想他一定认为多操劳操劳对她的健康有益。

唉,就为了买一点咖啡,为二磅咖啡跑四英里的路真够好笑了,可是他愿意啊,他太愿意了。她已被习惯毁了,咖啡非喝不可,但她如果要这样毁掉自己他只有照办。如果他认为毁掉她的是咖啡而不是别的,她只好恭喜他:他一定有一个很容易摆得平的鬼良心。

不管良心不良心,他不懂垫子为什么不可以留到明天晒。而且无论如何,看在上帝份上,是他们想住在屋子里,还是想让屋子压扁他们?听了这句话,她脸色转白,嘴角浮起怒意,样子很可怕,她提醒他,家事不应该是她一个人做的,他有一半责任:她也一样有赚钱的差事可做,可是叫他想想,在这种情形下她哪里还找得出时间?

她又要在这上面做文章了吗?她也该知道他赚回来的是固定收入,而她赚的只是零星贴补,如果可以只靠她赚的钱过活——那问题一下就全解决了。

话不是这么说,问题是两人一样工作,家事是否也该平均分摊,难道不应该?她只知道,她有她自己的计划。

什么话,他认为一切都安排得很好。事实摆在眼前,他是在帮忙做家事。每个夏天不都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吗?呵,真是这样吗?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帮了什么忙?天,真是个笑掉大牙的大笑话!

这笑话是那么好笑,她的脸都笑紫了。她尖声大笑,竟笑得直不起腰,只好坐下,到最后她的眼睛涌出一股泪水直落到翘起的嘴角。他冲到她面前,把她拖站起来,准备用水浇她的头。他把挂在钉子上的水杓拉断下来。他想用一只手去打水,但她在他的另一只手上拼命挣扎。他只好放弃打水,改用双手猛力摇撼她。

她挣脱了,并且大喊着叫他拿了绳子去死,她已经完全把他放弃,并且跑走了。他听见她的高跟拖鞋的声音跌跌撞撞地冲上楼去。

绕过屋子踏上小径,他突然发现他的脚跟起了个大泡,他的衬衣像火在烫。事情爆发得太突然,使得你一时搞不清东西南北。她竟能毫无理由地拾掇成一场风暴。她真可怕,该死的,没半点理由。当她一发作简直是对牛弹琴。一辈子跟她周旋真是自讨苦吃!好了!现在要做什么?把绳子拿回去换些别的什么。事情总是堆得比山还高,比海还阔,你想推都推不掉,想分都分不开,想躲更躲不掉。你给事情彻底埋葬了。绳子得拿去退。见鬼,为什么要退?他要用。什么大不了的东西?一条绳子而已。谁都不会把一条绳子看得比丈夫的感情还重要。她究竟有什么资格嫌这条绳子?他想起她自己买的那许多无用又无意义的东西。为什么?我要用,那就是为什么!他停下来找一块大石头,他要把绳子藏在石头后面,等他回来时再藏进工具箱里。为了这么一条绳子,他听了那么多一辈子忘不了的话。

当他回来时,她靠在路边的邮箱上等他。天色已相当晚了,烤牛排的香味随着凉风飘进鼻孔。她的脸看来娇嫩润滑又清新。她那不顺眼的黑发有趣地分向各路发展。她远远向他挥手,他加速前进。她喊说晚餐都弄好了在等他,他可曾饿坏了?

你可以打赌他真的饿坏了。这是咖啡。他拿在手上向她挥了挥。她细看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拿的是什么?

噢,还是那条绳子。他稍停了一下。他特意去退换的可是又忘了。她想知道为什么他一定要退掉它,既然他真的用得着。现在气氛岂不是好甜,这里的日子岂不是好美?

她与他并肩而走,一只手挂在他的皮腰带上。她柔柔地拉着、撞着靠在他身边。他用手臂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肚子。他们相对交换体贴的微笑。咖啡,献给贵妃的咖啡!他觉得像是送了她一件精美的礼物。

他是爱情的化身,她坚决相信,要不是早上没有咖啡喝,她刚才不会那么失常……有一只丑鸦,过了时辰还是会归巢,设想他栖息在野苹果树上,傲然环顾呼叫。也许是野姑娘使他精神焕发,也许是她。她希望再听一次他的呼叫,她深深爱上了丑鸦……他懂她的意思,不是吗?

当然,他懂她的意思。小寿星

〔美国〕杜鲁门·柯波第柯波第(Truman Capote,1924~1984)美国作家。一九四八年出版《别种声音,别的房间》而一举成名;一九五○年再以短篇小说《关上最后一扇门》获颁欧·亨利小说奖。

昨天傍晚那班六点的巴士从芭比特小姐身上辗过。关于这件事,我不知该说啥好,毕竟她只有十岁!然而,我却知道镇上没有一个人忘得了她。她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寻常的,即使是我们一年前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也颇不寻常。芭比特和她妈妈是坐那班六点的——辗死芭比特的那班车来这儿的。那天刚好是我堂弟比利·鲍布的生日,镇上大部分孩子都在我们家。当巴士急转弯在我们附近煞住的时候,大伙正散坐在前廊上,吃着杂果冰淇淋、辣煎饼。那是季没有任何雨滴的夏天,到处显得干燥异常;有时,车子一经过,扬起的灰尘会停滞在死沉的空中长达一个小时甚至更久的时间。艾婶婶说要是不赶紧铺路,她就要搬到海边去了;有很长的一段日子,她老是这么说的。但不管如何,我们当时正坐在前廊上,冰淇淋在盘子上渐渐融化,我们期盼着些新鲜事;而突然间,正如我们所想的,新鲜事真的发生了;在满天红尘中,芭比特小姐出现了。这个结实强壮的小女孩穿着一件柠檬色古板礼服,扭扭捏捏地走着,一副小大人模样。一只手搁在屁股后头;而另一只手上拿着的伞,实在像极了老处女所用的。而她妈妈则使劲地拖着两个纸制旅行箱及一台装有发条的留声机;她骨瘦如柴,头发蓬乱,两眼无神,面有饥色却仍面带微笑。

在走廊上的孩子们,太注意已走到门边的这对母女了,所以他们变得安静极了,以至于一大群黄蜂的出现并没使这些小女生发出她们那惯常的尖叫声。“对不起!”芭比特小姐以温婉又率真的声音喊着,她的嗓子像条美丽的彩带又像电影名星或女老师那样严谨地说:“我们可以和屋子里头的大人说话吗?”这自然是指艾婶婶,而也有一点是指我。但这些十四岁不到的小鬼——比利·鲍布及其他小孩都跟在我们身后走到门边。单看这些小鬼的神情,你一定会以为他们不曾看过女孩子!他们当然不曾看过像芭比特小姐这样的女孩。就像艾婶婶说的——“谁听过小女孩会化妆的?”她的双唇泛着橘红的光彩,而那一头粉红色卷发像极了假发,看一眼你就知道她画了眉;即使如此,她看起来仍是端庄的淑女,而且,她是以那种男人专有的直率眼神看人的。“我叫莉莉·珍·芭比特,从田纳西州的曼菲斯来的。”她一本正经地说。男孩们低头瞧了瞧自个儿的脚趾,不知所措,又看着走廊;而女孩们在克拉·麦蔻尔——比利·鲍布正在追的女孩——带头下夸张地咯咯笑着。“乡下孩子,”芭比特小姐会意的微笑说,还俏皮地转了一下伞。“我妈,”那位亲切的女人突然点了头,像在证明身份似的,“我妈和我已在这租了房子,就是莎耶太太的房子。你们可愿意告诉我们房子在那吗?”“哦!当然!”艾婶说。“那边就是莎耶太太的房子,就在街的那边。那是这附近惟一出租的房子,黑漆漆的老房子!屋顶上有二十来根避雷针,莎耶太太最怕打雷的暴风雨了。”

比利·鲍布脸红得像苹果般,害羞地说:“夫人!天气这么热。要不要叫她们休息一会儿,吃吃杂果冰淇淋?”艾婶说:“当然好!”但是,芭比特小姐却摇头了;“杂果冰淇淋,很油腻!但还是谢谢你们,这么好意!”这对母女就开始过马路了,做妈妈的拖着旅行箱彳亍地在尘埃中走着。后来,芭比特小姐转过身,神情诚挚,眼睛中的向日葵黄色彩加深了,看来像是在背诗般地说:“我妈舌头不太灵光,所以我必须替她说话。”吸了口气,她接着说:“我妈是很棒的裁缝师哦!她曾替许多城镇的上流社会人士做衣服,包括曼菲斯、泰拉哈西等地方。无疑地,你们一定已经注意到,也很羡慕我穿的这件衣服!这可是我妈一针一线做的哦!我妈会做任何款式的服装,而且最近妇女家庭杂志才刚颁发一笔二十五块钱的奖金给她呢!我妈还会编织、刺绣,如果你们要做任何衣服,找我妈准没错。请告诉你们的朋友及家人。谢谢!”说完,她掉头就走了。

克拉·麦蔻尔和其他女孩子紧张而猜疑地拉着发带,看来非常生气的样子。克拉扭曲着脸,邪恶地模仿着:“我是芭比特小姐。我是伊利莎白公主,伊利莎白公主就是我。哈!哈!哈!”……“而且,”克拉说:“她那件衣服!真是俗气透了!就本人来说,我所有的衣服都购自亚特兰大,还有一双纽约制的鞋子。还有!我那条银色土耳其玉链子是远从墨西哥州的墨西哥城买回来的呢!”艾婶说她们不应该对刚来这儿,人生地不熟的小女孩这个样子。但是,小女生就像一群巫婆般继续冷讽热嘲。而一些爱和小女生同流合污的笨男生也加入了,甚至说了些让艾婶脸红的话。她说她要把他们赶回家,并要告诉他们的父亲。但在她还没把这道威胁付诸实现的时候,芭比特小姐却已换上另一套新奇衣服,走过莎耶家的走廊。她的出现又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当芭比特小姐受小女生嘲弄时,大一点的男孩,像比利·鲍布和普理查·史大只静静地坐在一旁,看她走进屋子,一脸暧昧、野心勃勃的模样。看到芭比特再度光临,这些小男生整了整衣服,慢慢地走向大门。克拉·麦蔻尔抽了抽鼻子、拉下下唇。而我们其余的人都去坐在台阶上。然而,芭比特小姐根本就不甩我们。

莎耶家的院子阴沉沉的,到处是桑树,还有杂草和香香的小灌木。有时,在雨后,芳香的气味会直扑到我家来。这园子中心有一个日晷仪,那是莎耶太太在一九一二年安装来纪念她那条因舐食一桶油漆后而死掉的波士顿公牛桑尼的。芭比特蹦蹦跳跳地跑到园子里,把留声机搁在日晷仪上,扭好发条后,放上唱片,播放的是“卢森堡的伯爵”。这个时候天几乎黑了,正是萤火虫出现的时刻,四周景象像乳色玻璃般朦胧;群鸟像箭一般扑聚一处,猬集在树上的巢里。在暴风雨来临前,树叶、群花在他们自放的光芒色彩中峥嵘吐艳,一片花海。芭比特小姐穿着一袭粉扑般的小白裙,头发上绑着金光闪闪的银丝缎带,和周遭的暮色形成明显的对比。她把手臂拱到头上,双手像百合花茎般上举,垫着脚直挺挺地站在那。她就那样久久地站着,艾婶说她那个样子真美。然后她轻快地跳着舞着,转呀转,转呀转的,直到艾婶说看得都已经头昏眼花了。她只有在重上留声机发条的时候才稍停片刻。月亮已经西斜,最后一声晚钟已响过,小孩子都已回家,夜菖蒲已开始绽放了,她还在黑暗中旋转着,像一只陀螺。

随后好几天我们都没看见她。普理查·史大每天早上都来我家,直待到晚餐时刻。普理查瘦得像竹竿,一头乱发脏兮兮的,他有十一个兄弟姊妹,但甚至连他们都怕他呢!因为他有牛脾气,而且是善嫉、卑劣出了名的。去年的七月四号,他把欧利·欧薇敦打得好惨,害得欧利家的人得送他进盘莎可拉的医院去治疗;还有一次他竟咬掉一只骡子的半个耳朵,咬碎后,又把它吐到地上。在比利·鲍布还小的时候,普理查最爱欺负他了;他会把芒刺从他领口丢进去,在他眼睛里搓胡椒粉,还会撕他的作业薄。但是他们现在可是镇上的一对死党了,说类似的话,走路的样子也差不多,有时候还会一连好几天不见他们的鬼影子,天晓得他们跑到哪去了!而在芭比特小姐不在那跳舞的时候,他们会在屋子附近逗留着不走,站在园子里企图用弹弓把电线的麻雀打下来。有时比利·鲍布会弹四弦琴,这两个家伙唱得真大声,在州法院当法官的比利·鲍布的叔叔说在去法院的途中,一路上都可听到他们的歌声——“寄封信给我,用邮寄的,寄给伯明罕监狱转交。”芭比特小姐根本就没听到他们的叫吼,至少她不曾把头探出门外。而有一天,莎耶太太来我们家借糖的时候,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关于她的新房客的事。“你们知道吗?”她眯了眯她那对闪着光芒的“鸡”眼说:“那做丈夫的是流氓……那孩子亲口告诉我的。她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她还说她老爸是最棒的爸爸,是整个田纳西州歌声最美的人……我问她说:‘亲爱的,他在那呀?’而她竟毫不思索的说:‘哦!他在监狱里头,我们已经没他的音信了!’你们说嘛,听到这样的话,血是不是都要变冷啦?……嗯!我想,我一直在想,这孩子她妈应该是外国人,从来就不说话,有时看起来就好像她根本不知道别人在对她说什么似的。而且呀!你们知道吗?他们什么都生吃耶!生蛋、生萝卜、胡萝卜,但不吃肉类。这孩子说这样做是为了健康的缘故。但是啊!她从上礼拜二就倒在床上一直发烧耶!”

那天下午,艾婶出去要浇她的玫瑰,却发现花朵都不见了。这些玫瑰是很特殊的,她原本打算把这些花送到摩比尔花展的,现在都不见了,这使她不禁怒气冲天。她打电话给警长说:“听着啊!警长,你快来呀!我的意思是说,从早春时节起我就花了全部心思照顾的贵妇安妮种玫瑰花全被偷了!”当警长的车子在我家门口煞住的时候,整条街的人都冲出门廊。莎耶太太脸上涂着一团团面霜,也飞快地跑过来了。“哦!可恶!”发现并不是凶杀案,她一副沮丧的样子。“真是可恶!根本没有人偷了你的玫瑰。是你们家的比利·鲍布全摘来送小芭比特了。”艾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走到桃树那边,砍了一支小枝条。“哦!比利,鲍布,”她在路上迈着大步走,边喊着他的名字。最后,在史毕迪家的车房那发现鲍布,他和普理查正在看史毕迪分解车子。她拉着他的头发,猛力地一转,把他拖了回家。但她并不能让他有悔意,他也不哭。被打够了,他就跑到后院,爬到胡桃树树梢,发誓说他永远不要下来。后来,他爸回来了,他站在窗边叫他,那时正是晚餐时刻。“儿子啊!我们不生你的气啦!下来吃饭吧!”但是鲍布并不让步。艾婶走到胡桃树下,背靠着树。以柔和的声音说:“儿子呀!对不起!我并不是故意要这样打你的!我已经准备了很棒的晚餐,有马铃薯沙拉,有煮火腿,还有辣味煎蛋。”“滚开,”鲍布说,“我才不要吃晚饭呢!我恨你入骨!恨死你了”!他爸说他不该对他妈这样说话,而她开始哭了起来,边哭边拉裙子擦眼泪。“儿子呀!我并不恨你。……如果妈不爱你,妈不会打你呀!”胡桃树叶开始沙沙作响,鲍布慢慢儿的滑到地上,艾婶轻摸着他的头发。“哦!妈!”他叫着,“啊!妈!”

晚饭后,鲍布来我这,猛然坐在我床尾。他全身又有酸味,又有香甜的气味,就像一般小男生那样;我觉得很为他难过,况且他面有忧色。他忧虑地闭着双眼。“我们应该送生病的人一些花的,”他颇富正义感的说。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到留声机的声音从远处轻快地飘来;而一只飞蛾穿越了窗子,旋荡在空中,一如那音乐般优美。但天色已黑,我们看不清,不知道芭比特小姐有没有在跳舞?鲍布在床上极度地弓着身体,就像一把折合起来的水手刀般;但他的脸却突然亮了起来,他那满是眼屎的双眼,像烛光般抽动着。“她真美!”他喃喃低语,“她是我看过的女孩中最美的!管它去死!我才不在乎!我愿意为她摘来全中国的玫瑰。”

普理查也愿为她采遍全中国的玫瑰,他和鲍布一样对她痴狂。可是芭比特小姐并没注意到他们。我们和她惟一的接触是帮她把纸条传给艾婶谢谢她的玫瑰。日复一日,她总坐在门廊上,不是拍着节拍,就是做刺绣,或是梳着她那头卷发,要不就读韦氏字典。如果你跟她打招呼,她也会很礼貌、友善地跟你打招呼。虽然如此,小男生们却不曾大胆到敢过去和她说话,而大部分时候她只是直直地看着他们,即使在他们骚包地在街上来回流荡要吸引她的注意时亦然。他们玩摔跤,玩一些引人发噱的脚踏车把戏;但这些都徒劳无功。有许多小女孩甚至在短短的一小时内三番两次地踱到莎耶家的屋子前面,想一睹芭比特小姐的风采。像克拉·麦蔻尔、玛丽·茉菲·琼斯、珍尼丝·爱克门就曾这样做过。芭比特小姐对她们也没兴趣。克拉不理比利·鲍布了,珍尼丝也和普理查断交了。事实上,珍尼丝用红墨水、蕾丝边的信纸写了封信给普理查,在信上她说他是全人类中最卑鄙的,没有适当的字眼足以形容他的卑鄙了,她想解除“婚约”,他可以把以前送她的那只松鼠标本要回来。普理查说他想表现得像个君子,在她经过我家的时候,他把她叫住,并告诉她如果她想要那只松鼠的话就把它留着。普理查一说完话,她就大喊大叫跑开了,这使普理查觉得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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