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知识大全
有 度①
国学经典知识大全
袁方
有 度①
本章字数: 9210

【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②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③社稷也,而荆以亡④。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寰王以河⑤为境,以蓟为国⑥,袭⑦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注释】

①有度:即有法度。

②奉法者:执法的国君。

③氓:通“泯”,死亡。

④亡:衰弱。

⑤河:黄河。

⑥蓟:燕国都城,今北京市西南。国:国都。

⑦袭,以……为屏障。

【译文】

国家没有一直保持强大的,也没有永远处于弱小的。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强大,那么国家就强大;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弱小,那么国家就衰弱。楚庄王兼并了二十六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楚庄王去世后,楚国也就衰落了。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齐桓公去世后,齐国也就衰落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定为国都,外围有涿城方城作为屏障,联合各国攻破齐国,帮助赵国灭掉了中山国,当时,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重视,没有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轻视。燕昭襄王去世之后,燕国也就衰落了。

【原文】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①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②之称者,以听远事,是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③;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④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注释】

①私曲:谋私利的行为,下文“私行”与此同义。就:近,引申为遵守。

②权:秤锤。衡:秤杆。权衡:秤,比喻法度。

③比周:结党为朋。

④务交:从事朋党结交。

【译文】

所以在当今的时代,能够舍弃谋取私利的行为而遵守国家法令的国家,人民就会安定团结,国家就会治理得很好;能够杜绝谋求私利的行为而恪守国家法律的国家,军队就会强大,敌人就会弱小。所以,只要有检查臣子是非得失的法律制度,用来驾驭群臣,那么君主就不会被臣下的狡诈虚伪所欺骗;只要有审查是非得失的标准,用来听取远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倒置的事情所欺骗。现在如果根据名声推举人才,那么群臣就会背着君主而在下面结党营私;如果根据朋党关系推举官吏,那么臣民就会热衷于结交笼络,而不去按照法律凭功劳求得任用。因此如果官吏没有才能,国家就会混乱。如果根据一个人的声望施行奖赏,根据别人的毁谤进行处罚,那些喜爱奖赏、厌恶处罚的臣子,就会放弃国家事务,采取谋私的手段,互相勾结,互相包庇。

【原文】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①,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②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③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④。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壹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壹图主之国。属④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

【注释】

①与:交好,党羽。

②为上者:替君主出力的人。薄:少。

③伏:退避。

④重:权势。

⑤属:徒属,指君主所属的官吏。

【译文】

这些臣子忘掉君主的利益而在外搞朋党私交,以便提拔他们的党羽,那么他们的属下能为君主出力办事的人就少了。他们交游广阔、党羽众多,里里外外结成朋党,即使有很大的罪责,为他们掩饰罪责的人也有很多。所以忠臣虽然没有罪过而遭难被处死,奸臣即使没有功劳却安稳得利。如果忠臣遭受危难,被处死,不是因为他们有罪,那么忠良就会隐退;如果奸臣安稳得利不是因为他们有功,那么奸臣就会更加得势,这就是国家衰亡的根本原因。如果是这样,群臣就会抛弃法治,重视个人的权势而轻视国法了。他们屡屡奔走于善于结党营私的“能人”门下,却一次也不上朝;千方百计考虑私人的利益,却从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下属官员的人数虽然多,但不是用来尊重国君的;各种官职虽然齐备,但不是用来担当国家大事的。如果这样,那么君主虽然有君主的名称,而实际上只能依附于臣子的私家势力。

【原文】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①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②;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③,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④,然必先以规矩为度⑤;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注释】

①司南:古代测量方向的器具。

②凌:击。过游:即上文“游意于法之外”,指越轨放纵的违法行为。外私:即上文“为惠于法之内”,指谋取私利的行为。

③错:通“措”。置,实施。

④意:测量。中(zhòng)绳:合乎墨线要求。

⑤规:画圆的器具。矩:画方的器具。

【译文】

臣子侵害他们的君主,好像地形迷惑走路的人那样,逐渐发展变化,使君主迷失了方向,东西变换了方位,他自己还不知道。所以先王设置司南来确定早晚太阳的方位。因此英明的君主使他的臣子们不在法律之外放纵越轨,不在法律之内私施恩惠,一举一动都符合法律。法律是用来打击违法、排除私利的;严刑,是用来贯彻君命、惩治臣下的。威势不能由君臣二者同时拥有,权力不能由君臣双方共同掌握。威势、权力由君臣共有,各种坏人就地明目张胆地活动;不严格依法办事,君主处理事情就危险了;执行刑罚不果断,就不能制服奸邪。因此说:巧匠用眼睛测量,就合乎绳墨的要求,但一定要先用圆规、矩尺作测量的标准;智慧绝高的人敏捷的行动合于事理,也一定要用先王的法度作为准绳。

【原文】

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而高科削①,权衡县②而重益轻,斗石③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④贵,绳不挠⑤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⑥,绌羡齐非⑦,一民之轨,莫如法。厉⑧官威民,退淫殆⑨,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注释】

①准:量平的器具。夷,平。高科:凸出的部分。

②县:通“悬”。

③斗石: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

④阿(ē):阿附,迎合。

⑤挠:屈曲,引申为迁就。

⑥缪:通“谬”。

⑦绌:通“黜(chǜ),削减。羡:多余。

⑧厉:整治。

⑨殆.通“怠”。

【译文】

所以墨绳拉直了,弯曲的木头就会被砍直;水平尺放平了,凸出的土包就会被削平;把秤悬挂起来称东西,量重的便要减些给量轻的;用斗、石等量具来量东西,多的就要减些给少的。所以,用法度治国,也不过是合乎法律的就推广,不合法的就弃舍不做罢了。法律不偏袒地位高贵的人,正如墨绳不迁就弯曲的东西。依法施加的制裁,聪明的人不能用言辞狡辩,勇猛的人也不敢凭武力抗争。惩罚罪过,不因他是大臣而回避;奖赏功劳,也不因他是普通人而遗漏。所以,要矫正君主的过失,处罚臣下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人民的行为规范,没有什么比法律更好的了。要整饬吏治,在人民中建立威望,消除荒淫怠惰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的风气,没有什么比刑罚更好的了。刑罚重,人们就不敢因为自己地位高贵而轻视低贱的人;法度严明,君主就受到尊重而不被侵犯。君主受到尊重而不被侵犯,就会变得强大,能掌握住依法治国的要领,所以先王看重法度,把它传给后代。君主如果放弃法治,凭自己的偏爱而把国事交给臣子,那么君王与臣子就没有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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